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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德源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31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

了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除 5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不合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余参与考核的 119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合格”,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激励计

划》所列示的负面情形,故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119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2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19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2、关于《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

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5 名激励对象陈洪伟、

苏文华、王彬、相冠楠和杨月七的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公司需

对其调整后持有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 30%合计 16,920 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

已与激励对象陈钟梅、孟庆友解除劳动合同,满足《激励计划》关于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即公司需对其调整后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13,680 股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以 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 8.42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

回购注销上述合计 30,6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独立董事:王玉春

    独立董事:周伟澄

    独立董事:周建平

    特此公告。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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