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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慧为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晓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894,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33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94,4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法》《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94,4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法》《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5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94,4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法》《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94,4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易明辉、何凌一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