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股份: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査意见2023-10-30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特股份”、“发行人”
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实施完毕。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
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华源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
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华源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7.37 元/股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
(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270.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
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开特股份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
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70.00 万股)。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
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1,336,532 股,新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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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数量 1,363,468 股。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 9,843,850.92 元(不含经
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 7.37 元/股,最低价格为 7.34 元/股,加权平均价格
为 7.37 元/股。
开特股份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7.37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8,000,000 股的基
础上,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363,468 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9,363,468 股,
发行人总股本由 175,538,000 股增加至 176,901,468 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 10.95%。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48,759.16 元,连同初始发
行规模 18,000,000 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2,660,000.00 元,本次发行最终
募集资金总额为 142,708,759.1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9,930,008.8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778,750.36 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华源证券已共同签署《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
确了延期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量 延期交付数量 非延期交付数 限售期安
序号 投资者名称
(万股) (万股) 量(万股) 排(月)
1 九证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55.00 41.25 13.75 6
武汉致道科创创业投资合伙
2 70.00 52.50 17.50 6
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唯尔思恒戎利股权投资
3 55.00 41.25 13.75 6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殷实(广州)私募证券投资
4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殷实鸿 30.00 22.50 7.50 6
福齐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8.75 6.25 6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6 (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 25.00 18.75 6.25 6
6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巨鹿投资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犀牛之星-北交精
7 25.00 18.75 6.25 6
选巨鹿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8 上海秉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25.00 18.75 6.25 6
2
公司(秉辉专精特新 1 号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
9 公司(晨鸣 6 号私募股权投 25.00 18.75 6.25 6
资基金)
嘉兴金长川伍号股权投资合
10 25.00 18.75 6.25 6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60.00 270.00 90.00 -
华源证券及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
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过户及增发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
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
年 9 月 28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及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73096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1,363,468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1,336,532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部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48,759.1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041,493.68
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
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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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18,000,000 股(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 20,700,000 股(全额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
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不超过 2,700,000 股)。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本次
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
2022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与华源证券签署了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华源证券
行使本次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2023 年 9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
价》的议案,公司将发行底价由 8.00 元/股调整为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
发行底价。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华源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
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
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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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
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査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德华 施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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