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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开特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3-11-13  

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0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14:00-16: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15:00—2023 年 11 月 28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
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
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
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
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978           开特股份      2023 年 11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武汉市经开区(汉南)兴城大道 499 号开特工业园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
计),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50,352,513.4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6,605,318.3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76,901,468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2643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
计派发现金红利 49,999,997.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5)。


   (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
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
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管理期限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7)。


   (三)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
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
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条款,该章程名称相应变更为《公司章程》。
同时,针对上述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公告编号:2023-099)。


   (四)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订公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1)。


   (五)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订公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2)。


   (六)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订公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3)。


   (七)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订公司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
票制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3-104)。


   (八)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订公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5)。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
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电子邮箱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13:30-14:00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经开区(汉南)兴城大道 499 号开特工业园二楼会
    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元志;联系电话:027-5075290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议》;
    2、《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