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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生物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3-055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5 月 26 日以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天水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喻腊梅、蔡泽秋、武珊、赖小飞、李驰、张传

开、杜江、李晓燕、陈颖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郝小江因工作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董事林梓峰、邓慧明、蔡俊宏、黎超波、张倩芸因工作原因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针对 2022 年年报问询函问题拟提请聘任第三

方专业机构协助核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2023 年 5 月 26 日

收到董事蔡俊宏、黎超波、张倩芸发出的《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提

议》,三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商议“关于针对 2022 年

年报问询函问题拟提请聘任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核查事宜”,以确保

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和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前述三位董

事提议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六条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1、董事林梓峰反对原因:“《关于针对 2022 年

年报问询函问题拟提请聘任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核查的议案》中所提

议拟提请聘任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核查的事项,属于由公司要求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程项

目具体负责人分别进行自查并作出书面说明等即可较快核查清楚的

事项。而且针对北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
已经做了充分的工作,公司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等相关第三方机构均

有参与。故现阶段以问询函中的部分事由再另行聘任第三方机构开展

专项核查工作,缺乏必要性而且无法满足回复北交所年报问询函的时

间要求。”;2、董事杨智玲反对原因:“针对问询函回复,公司职能部

门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公司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等相关第三方机构

均有参与,故现阶段以问询函中的部分事由再另行聘任第三方机构开

展专项核查工作,时机点不合适。”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暂缓表决《关于拟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因半数以上与会董事认为该议案存在不明确之处,相关材料尚不

充分,故该议案需要进一步明确与完善,待该议案进一步完善后再另

行提交审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会议

主持人徐天水董事长要求对该议案暂缓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制定<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对公司重要岗位离任人员所承担的经济与管理责任的审

计监督,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在任期的工作成果,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促进公司运营管理的相关责任人全面履行职责,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

到损害和侵犯,根据《审计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别制定本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1、董事林梓峰反对原因:“《关于拟制定<离任

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事先没有在公司内部(特别是公司管理层及

公司各职能部门)进行沟通讨论,拟新制定的《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难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将造成公司难以切实有效执行该制度或

者执行该制度将会降低公司管理效率和增加公司管理成本。”;2、董

事杨智玲反对原因:“按公司惯例,公司治理制度的审议应先经总经

理办公会讨论,以便于实际操作,但该议案未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生物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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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