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公告编号:2023-123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7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因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即将 进入试生产,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存货管理水平,更加客观、及时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于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由先进 先出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 执行的会计政策比照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同行业可比 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比照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同行业可 比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比照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 规定,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考虑到公司现有存货种类繁多并且价格相 对稳定,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核算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 净利润等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存货 4,669,412.67 -13,034.14 4,656,378.53 -0.2791% 资产总计 1,383,301,275.21 -13,034.14 1,383,288,241.07 -0.0009% 负债合计 449,148,075.59 - 449,148,075.59 - 未分配利润 -1,028,934,588.22 -13,034.14 -1,028,947,622.36 -0.00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34,153,199.62 -13,034.14 934,140,165.48 -0.0014%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4,153,199.62 -13,034.14 934,140,165.48 -0.0014% 营业收入 1,900,619.35 - 1,900,619.35 - 研发费用 236,680,014.70 13,034.14 236,693,048.84 0.0055% 净利润 -292,817,005.92 -13,034.14 -292,830,040.06 -0.004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2,817,005.92 -13,034.14 -292,830,040.06 -0.0045% 少数股东损益 - - - -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 2、《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