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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康乐卫士:回购股份结果公告2023-12-29  

证券代码:833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公告编号:2023-246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暨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回购用途及目的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
案(修订)》之承诺,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回购公司股份,并拟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四)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
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21.0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
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五)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500,000 股,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 0.18%-0.36%,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
为 1,050.00 万元-2,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6 个月。
       (1)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项,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
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
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25 日开始,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结束,实际回
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0.00%,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
情况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0 股,使用
资金总额 0.00 元。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公开发
行价格,已符合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暨终止回购股份
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及终止回购股份。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决议等披露情况如下:

                                                                    是否已及时履行
 公告编号               公告名称                  公告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
 2023-176                                     2023 年 10 月 9 日         是
              议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2023-177                                     2023 年 10 月 9 日         是
              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
 2023-178                                     2023 年 10 月 9 日         是
              议公告
              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
 2023-179                                     2023 年 10 月 9 日         是
              告
 2023-180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2023 年 10 月 9 日         是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2023-183                                     2023 年 10 月 13 日        是
              股东情况公告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2023-184                                     2023 年 10 月 20 日        是
              股东情况公告
              2023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3-185                                     2023 年 10 月 26 日        是
              公告
 2023-190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3 年 11 月 1 日         是

 2023-196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3 年 12 月 1 日         是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于回购期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原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0 股,后续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七、      备查文件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