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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三友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2023-09-22  

 证券代码:834475          证券简称:三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

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对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上述激励对象中除包括董事、总

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俊义先生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外籍自然人、监事、独立董事。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

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实施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程

序合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公司制定的《激励计划(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

团队与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稳定健康和长远可持续

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