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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晨光电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11-3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预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金额与上
                                                               2023 年年初至
                                          预计 2024 年发生                       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披露日与关联方
                                                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
                                                                 实际发生金额
                                                                                 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                -                    -                   -                 -
接受劳务
销售产品、商
                            -                    -                   -                 -
品、提供劳务
委托关联方销
                            -                    -                   -                 -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                    -                   -                 -
产品、商品
               1、股东朱水良、王明珍及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晨光电
               缆有限公司为公司借款提供
               担保;                                                            根据公司 2024
其他           2、关联方浙江平湖农村商      1,150,000,000.00    319,422,897.50   年业务发展需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                                          要合理预计
               及全资子公司平湖白沙湾包
               装有限公司、浙江晨光电缆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关联借

                                           1
            款;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平湖
            白沙湾包装有限公司、浙江
            晨光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与关
            联方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存款
            业务。
合计                    -                 1,150,000,000.00   319,422,897.50   -
       注:上述表格中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朱水良先生,住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前进村,任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

       王明珍女士,住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东村,系朱水良先生的配
偶,公司员工;

       上海晨光电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明珍

       注册资本:100,000,000.00元

       实缴资本:100,000,000.00元

       成立日期:2005年7月1日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19号1108、1109室

       主要业务:电线电缆及附件、石油制品(除专控油)、有色金属的销售,
商务咨询(除经纪),机电设备安装及维修(除专控),从事机电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实际控制人:朱水良、朱韦颐

       2022年末总资产(经审计):74,858,914.15元

       2022年末净资产(经审计):63,448,439.77元

       2022年度营业收入(经审计):46,014,436.56元

                                          2
    2022年度净利润(经审计):-10,155,732.60元

    关联关系:股东朱水良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股东王明珍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上海晨光电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关联交易金额及内容: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无需担保费用,
预计新增最高额不超过95,000.00万元。

    2、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九良

    注册资本:637,578,751.00元

    实缴资本:637,578,751.00元

    成立日期:2005年8月8日

    住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18号

    主要业务: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保险兼业代
理业务。

    实际控制人:无

    2022年末总资产(经审计):46,120,055,684.67元

    2022年末净资产(经审计):3,544,343,248.66元

    2022年度营业收入(经审计):991,867,352.00元

    2022年度净利润(经审计):307,510,029.13元

    关联关系:该关联方为公司的参股银行,公司持股比例为1.43%,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朱水良先生任该关联方董事职务。



                                      3
    关联交易金额及内容: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平湖白沙湾包装有
限公司、浙江晨光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预计新增最高额不超过
5,000.00万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平湖白沙湾包装有限公司、浙江晨光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存款业务,预计最高余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关
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该议案,并
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
联董事朱水良、王善良、朱韦颐回避表决。

    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
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
借款、存款的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且超过3,000.00万元,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行为无需担保费用,不存在相关定价行为;

    上述关联借款、存款利率将以市场公允性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


                                   4
正的原则。

   (二)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借款、存款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
是合理的、必要的,借款、存款利率将以市场公允性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具体协议以实际发生关联担保和关联借款时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关联存款为普通活期存款业务。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均属正常性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实际损害,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正常运营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借款、存款利率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
益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
同意的审议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预
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海良                  张亮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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