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五新隧装: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08
证券代码:835174 证券简称:五新隧装 公告编号:2023-049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贞柿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程序均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5,948,7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49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46,2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罗祥城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出席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监高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董事年薪考核基数审
议、年度绩效等级评定情况,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相关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核
算结果如下:
公司董事长杨贞柿 2022 年度考核薪酬总额为 155.64 万元;
公司董事、总经理龚俊 2022 年度考核薪酬总额为 148.99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364,35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174%;
反对股数 224,77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2%;弃权股数
8,359,62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934%。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
015)、《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723,9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08%;
反对股数 224,77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结合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723,9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08%;
反对股数 224,77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723,9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08%;
反对股数 224,77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审计结果,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723,9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08%;
反对股数 224,77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 2023 年所面临的市场环境,结合公司
发展战略,经研究讨论,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723,9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08%;
反对股数 224,77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723,9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08%;
反对股数 224,77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
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723,9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08%;
反对股数 224,77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682,4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05%;
反对股数 224,77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2%;弃权股数
41,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3%。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
号:2023-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723,9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08%;
反对股数 224,77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723,9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08%;
反对股数 224,77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九) 《关于 2022 180,00 40.334 224,773 50.3667% 41,500 9.2992%
年度利润分配 0 1%
方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邓争艳、郑宏飞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五新隧道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