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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五新隧装:涉及诉讼进展公告(案件二)2023-10-11  

证券代码:835174           证券简称:五新隧装      公告编号:2023-092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案件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民事裁定书的日期:2023 年 9 月 18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7 月 11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北京新能正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昱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二)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杨贞柿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北京汉迪律师事务所何伦健律师、五新隧装工作人
员胡鹏飞
(三)一审被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天胜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姓名或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张隽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北京新能正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正源公司”)诉湖南五新
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
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侵害其发明专利权,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作出(2019)陕 01 民初 704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作出(2020)最高法知民终
1738 号民事判决;新能正源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
院提出再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作出(2023)
最高法民申 70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北京新能正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的再审申请。
(五)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新能正源公司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改判五新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20 万元,
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吊装夹具和抓手作为构成拱架台车的关键要件,不应
忽略其在拱架台车的整体作用及价值,而仅考虑夹具和抓手作为零部件的价值。
在新能正源公司已经提供五新公司获利初步证据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责令五
新公司提供与被诉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来认定侵权所获利益。在新能正
源公司实际损失、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法院应当
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酌定赔偿金额。(二)二审
法院未接受新能正源公司提出的调解建议,且要求新能正源公司接受的调解方案
不合理。综上,请求依法撤销二审判决第二、三、四项,依法改判维持一审判决,
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五新公司负担。
(六)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作出(2023)最
高法民申 706 号民事裁定书。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在 2023 年 8 月 29
日作出的(2023)最高法民申 706 号民事裁定书,裁判结果如下:

    驳回北京新能正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因(2023)最高法民申 70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北京新能正源智能装备有
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公司将继续依照(2020)最高法知民终 1738 号民事判决书
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针对此案件披露的公告详见《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涉及
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正常开展,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涉及金额相对较小,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陕 01 民初 704 号民事判决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 1738 号民事判
决书;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民申 706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