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凯德石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0
证券代码:835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忠恕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443,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58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2 年度董
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做具体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2 年
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张娜、崔保国(任职期间自 2022 年 5 月
17 日起)、刘志弘、苏德栋(任职期间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止)对 2022 年度独
立董事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公告编号:2023-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写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3-015、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总结 2022 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分析 2023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
本着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拟进行 2022 度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告编号为: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顺利完成,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材料;
(2)授权董事会负责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办理本次权益
分派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容诚专字[2023]100Z0069 号《北京凯德石英股份
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
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2 年的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写了《关于 202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
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99,49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张忠恕、北京德益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英凯石英投资
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周丽娜、陈强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
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法规相关规定,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
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
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
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
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低风险、流
动性好、满足公司要求。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
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443,7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八 3,299,494 100% 0 0% 0 0%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九 会办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的 3,299,494 100% 0 0% 0 0%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昕、杨惠然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