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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海泰新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07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3-060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永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0,498,0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36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信息披
 露平台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496,82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反对股数 1,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思萌、李仙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