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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吉林碳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5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3-048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32,271,7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95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17,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13,837,4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27%。其中,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17,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在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2,271,5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 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2,271,5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 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2,271,5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 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2,261,5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反对股数 10,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1,765,5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1%;
反对股数 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50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26)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2,271,5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 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23】2057 号)。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2,271,5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 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及其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
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编制了《吉林碳谷碳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
了《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23】
2058 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2,271,5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 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
构,期限一年,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签约事宜。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2,271,5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 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2,271,5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 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准
专字【2023】2198 号),报告内详细说明了 2022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1,921,5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20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
应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 160,350,000 股,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五)   2022  13,331,246 96.3418%       205      0.0015% 506,000 3.6567%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预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证律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宏伟、李明达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吉林证律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