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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青矩技术: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30  

    证券代码:836208       证券简称:青矩技术      公告编号:2023-115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8 号楼 4 层
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永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647,0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50,647,0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除董事会秘书外高级管理人员 3 人,列席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47,0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
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拟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细则如下: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90)
     (2)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91)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2)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3)
     (5)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4)
     (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5)
     (7)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3-096)
     (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7)
     (9)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98)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547,0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1%;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8,100,00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贺秋平、赵玉婷
(三)结论性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