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华密新材:购买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高性能有机硅材料及其制备技术的公告2023-12-25
证券代码:836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3-135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高性能有机硅材料及其制备技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21 日,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自有资金 3,400 万元购买中
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拥有的高性能有机硅材料及其制备技术及相关专利。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
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同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
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
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
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
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为 3,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
资产比例为 7.3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
准。
(一)关于交易事项(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超过 15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 2022 年末资产总额为
465,653,016.26 元,净资产为 396,332,949.55 元。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为
3,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7.30%、
8.58%,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审议批准。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 2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 2 号
法人类型:国家级事业单位
成立日期:1956 年 10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王树
主营业务:研究化学理论,促进科技发展。化学及相关学科研究、相关学历
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与博士后培养、相关咨询与样品测试服务、
《化学通报》、《高分子学报》、《高分子通报》和《高分子科学》(英文版)出版
注册资本:11,228 万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高性能有机硅材料及其制备技术
2、交易标的类别:无形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高性能有机硅材料及其制备技术相关专利权,不存在
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
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三)定价情况
本次购买专有技术,由双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技术及专利权的转让价
款总额为人民币 3,400 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2、合同主要条款
(1)乙方向甲方转让以下四个专利:
①专利名称:硅醇二钾盐引发环硅氧烷阴离子非平衡聚合制备双官能端基
聚硅氧烷的方法
专利权人: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专利号:ZL200610011260.4
②专利名称:一种烷氧基封端的线性聚二甲基硅氧烷的制备方法
专利权人: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专利号:ZL202011193470.6
③专利名称:一种用于硅橡胶的耐高温含硼及酰亚胺的增粘剂及其制备方
法与应用
专利权人: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专利申请号:202310691291.2
④专利名称:一种有机硅粘接密封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专利权人: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专利申请号:202310691295.0
(2)转让技术内容:
①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和相关技术文件;
②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设备工艺参数等;
③涉及掌握技术秘密的相关资料。
(二)交易合同的其他情况
无。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专有技术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在现有橡胶材料业务向
上游产业链进行延伸的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技术实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
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专有技术是基于公司长远利益和战略规划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有
利于提高公司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但仍可能存在可能面临协议条款部分或
全部无法履行、技术经济指标未达预期,以及后续经营面临市场、技术、管理
等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
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技术转让合同》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