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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欧普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3-046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黄浦江路 208 号鑫航科技产
业园 11 幢欧普泰智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595,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 2022 年度董事会
工作情况编写了《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595,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 2022 年度监事会
工作情况编写了《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595,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 2022 年的经
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3-028)、《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595,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公司编
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595,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公
司编制《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595,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
益。建议公司继续聘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595,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3 年度董事
及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2023-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595,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规定,
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595,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73,249,318.1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621,069.51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84,393,531.99 元。
     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3 年度公司发展规划,经董事会讨论,
2022 年度公司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3-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595,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595,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
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同时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使得公司股东、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拟将本次以自有资金回购的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
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595,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九     关于公     0        0.00%       0        0.00%       0        0.00%
          司 2022
          年年度
          利润分
          配预案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帆、彭佳宁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
         意见书》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