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万德股份: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2023-10-17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7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
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稳定股价方案涉及股份回购,相关回购方案仍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一)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
    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下同)低于本
次发行价格,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
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致
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公司
及/或其他实施主体将启动本预案中的稳定股价措施。
    (二)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在北交所上市,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
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 年 9 月 28 日为触发日。
二、     稳定股价措施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2、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8.93 元/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5,545,824.69
元,不超过 11,091,649.38 元,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621,033 股-1,242,06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6958%-1.3915%,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启动回购符合监管
机构相应规则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
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4. 如果本次回购达到数量上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52,664,151     59.00   52,664,151     59.00

 2.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6,593,953    41.00   35,351,887     39.60

 3.回购专户股份                                              1,242,066     1.39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1,242,066     1.39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总计               89,258,104    100.00   89,258,104    100.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说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股价在一定期限内高于基准价格;;
       3. 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 资金使用完毕;;
       5. 其他终止条件。。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本
次发行价格,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
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相关情况。
    4、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存在导致回购
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相关实施主体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则其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
公司非因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将在股
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因不可抗力
等外部因素,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
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应当用于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等额资金在应付现金分红中予以扣留或扣
减。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非因不可
抗力等外部因素,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用于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等额资金在应付其薪酬及现
金分红(如有)中予以扣留或扣减。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