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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恒立钻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査意见2023-12-1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钻具”或“公司”)本次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恒立钻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恒立工
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58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
年 12 月 2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53 号),经批准,公司股票
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 14,0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4.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8,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
计 人 民 币 20,039,629.29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78,760,370.7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E10666 号《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1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入进度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调           金金额               (%)
                                     整后)(1)            (2)            (3)=(2)(1)
          工程破岩工具
   1      生产基地建设   恒立钻具    122,760,370.71          17,848,623.90            14.54
          项目
          工程钻具生产
   2      基地研发试制   恒立钻具     32,000,000.00            149,781.88              0.47
          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3                     恒立钻具     24,000,000.00          24,106,472.72           100.44
          项目
  合计                               178,760,370.71          42,092,180.45            23.54

注: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超过 100%系该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银行利息并使用所致。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    招商银行武汉生物城
                                              127902326810309                46,977,401.65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    招商银行武汉生物城
                                              127902326810508                32,498,187.38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    招商银行武汉生物城
                                              127902326810417                          0.01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相关费用。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未包含正在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该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工程破岩工具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工程钻具生产基地研发试制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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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
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产
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余立新提交的书面《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发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拟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
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
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3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余立新(直接持有公司
16.19%的股份)提交的书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的临时议案,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
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发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拟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单独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临
时议案,公司董事会收到上述议案并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时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董事会在收到临时议案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4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凌云                            曹    霞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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