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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夜光明: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3-10-30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3-072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15:00—2023 年 11 月 15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527              夜光明        2023 年 11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昕、沈倩雯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滨海工业园海丰路 2355 号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
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6)。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
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7)。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58)。


          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9)。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
事制度》(公告编号:2023-060)。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1)。


          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
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2)。
          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累积投
票制度》(公告编号:2023-063)。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使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经
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公司拟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8)。


            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的议案》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利
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6)。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9:0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海丰 2355 号 联
   系电话:0576-88123808 传真:0576-88123899 邮政编码:318014 联系人:
   王中东。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