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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兆点胶: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2023-10-20  

 证券代码:873726         证券简称:卓兆点胶          公告编号:2023-113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兆点胶”“发行人”“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行使完毕。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和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
“获授权主承销商”)。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
择权机制,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
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26 元/股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
配售 184.80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
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卓兆点胶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上市,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
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高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84.8000
万股)。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终,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已
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
人股票 1,848,000 股,买入股票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
额为 43,359,420.63 元(不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 24.45 元/股,最低
价格为 22.40 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 23.46 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根据战略
投资者与发行人、东吴证券签署的《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本次战略投
资者同意延期支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                                   实际获配数    延期交付数
            战略投资者名称                                           限售期安排
号                                     量(股)      量(股)
     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1    (代表“晨鸣 9 号私募证券投资       123,200       92,400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基金”)
     北京星通诚意投资管理中心(有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2    限合伙)(代表“星通成长辛壬        192,308      144,231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3                                        384,615      288,461
     限合伙)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苏州科技城高创二号创业投资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4                                        384,615      288,461
     伙企业(有限合伙)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5,300       86,475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7,193      177,895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7                                        230,769      173,077
     司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135,000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9    苏州泰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69,600      277,200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10   苏州诚来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6,400      184,800
                                                                 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合计                     2,464,000     1,848,000            -
     发行人应于东吴证券从二级市场累计回购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
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09929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1,848,00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将发行底
价调整为: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
他内容不变。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与东吴证券签订《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与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主承销协议》,其中明确授予了东吴证券行使本次公开中向投资者超额
配售股票的权利。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
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
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
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
关规定。
    经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相
关事项的内部决策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
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
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发行人
董事会已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超额
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