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现就 2023 年 5 月 22 日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等业务本着市场化的原则,遵循公平、 合理、公正和平等互利的定价原则。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锦山 赵子夜 曹贵平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22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