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適用於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 舉行的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代表委任表格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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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代表委任表格 內資股
有關之股份數目 B股
(附註1)
H股
適用於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
舉行的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註2)
地址為
為 內 蒙 古 伊 泰 煤 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或「 公 司 」)股 本 中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幣 1 . 0 0 元 之 股 份 共
股(附註3)的登記持有人,茲委任大會主席或(附註4) ,
地址為
為本人╱吾等的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2023年6月30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中國內蒙古鄂爾多斯
市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大廈會議中心一號會議室舉行的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大會」) 及其任何續會),並於大會(及其任何續會)代表本人╱吾等依照下列指示就決議案投票,
以審議並酌情通過大會通告所載決議案。
請於適當的方格內填上「」號,以表明 閣下於點算股數方式表決時投票意願(附註5)。
決議案 贊成 反對 棄權
(1) 審議有關批准H股回購要約及自願退市的決議案
(2) 審議有關授權完成H股回購要約及自願退市的決議案
日期:2023年 簽署(附註6):
附註:
重要提示: 敬請股東閱讀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6月5日的要約文件(「要約文件」),當中載有(其中包括)H股回購要約及自願
退市的詳情。除文義另有界定外,本代表委任表格所使用的詞彙與要約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1. 請填上以閣下名稱登記與本代表委任表格相關之股份的數目。如填上數目,則本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僅與該等股份有
關。如未有填上數目,則本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與閣下名稱登記之所有本公司H股╱B股╱內資股相關。
2. 請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3. 請填上以閣下名稱登記與本代表委任表格相關之股份數目並填上股份類別。如未有填上股份類別及數目,則本代表委任
表格將被視為與閣下名稱登記之所有本公司H股╱B股╱內資股相關。
4. 閣下如欲委任大會主席以外之人士為代理人,請將「大會主席或」之字樣刪去,並在空格內填上閣下擬委派代理人之姓
名及地址。凡有權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股東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理人代其出席及投票;代理人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但必須親身代表閣下出席大會。本代表委任表格之每項更改,均須由簽署人簡簽示可。
5. 注意: 閣下如欲投票贊成任何決議案,請在「贊成」欄內填上「」號;如欲投票反對任何決議案,則請在「反對」欄內填
上「」號;如欲就任何決議案投棄權票,則請在「棄權」欄內填上「」號。如未有任何指示,則閣下之代理人可自行酌情
投票或放棄投票。閣下之代理人亦有權就大會通告所載以外而正式於大會上提呈之任何決議案自行酌情投票。
6. 本代表委任表格須由閣下或閣下正式書面授權之代理人簽署。倘代理人為法人單位,則須蓋上公司印鑒或經由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獲正式授權之人士簽署。倘代表委任表格由股東之代表簽署,授權代表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必須經公
證人證明。
7. 倘屬任何股份之聯名持有人,任何一位該等持有人均可就有關股份親身或委派代理人於大會上投票,猶如彼為該等股票
的唯一有權投票者。然而,倘有一位以上聯名持有人親身或委派代理人出席大會,本公司將接納在股東名冊內就相關股
份排名首位之持有人之投票(不論親身或委派代理人),而其他聯名持有人之投票概不點算。
8. 代表委任表格及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最遲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即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
二時三十分)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送達本公司於香港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
登記有限公司,其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屆
時仍可依願親身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9. 股東或其代理人出席大會時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