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寄發有關公司H股回购及公司自願退市的要約文件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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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之邀請
或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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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發有關
(1)由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
代表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作出以每股H股17.50港元的價格回購
全部已發行H股的有條件現金要約;及
(2)建議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H股自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自願退市的要約文件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顧問
獨立H股股東的獨立財務顧問
茲提述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i)日期為2023年5月9日的公告(「規則3.5
公告」);及(ii)日期為2023年6月5日的要約文件(「要約文件」),內容有關(其中包括)由中
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代表本公司作出回購全部已發行H股的有條件現金要約及建
* 僅供識別
- 1 -
議H股自聯交所自願退市。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使用詞彙與要約文件所界定者具相同涵
義。
要約文件寄發
根據收購守則,載有(其中包括)(i)H股回購要約及自願退市的條款及條件;(ii)H股回購要
約及自願退市的預期時間表;及(iii)獨立財務顧問就H股回購要約及自願退市致獨立H股
股東之意見函的要約文件,連同接納表格,將於2023年6月5日寄發予股東。
預期時間表
下文所載時間表轉載自要約文件,僅供提示,可能作出改動。時間表如有任何變動,本
公司將作出公告。除另有指明外,要約文件所載所有時間及日期均指香港時間及日期。
事件 日期及時間
要約文件寄發日期及接納期開始日期(附註1). . . . . . . . . . 2023年6月5日
遞交H股過戶文件以符合資格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 2023年6月26日
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最後時間 . . . . . . . . . . . . . . . . 下午四時三十分
本公司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以釐定出席臨時股東 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6
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 . . . . . . . . . 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
就以下事項提交代表委任表格的最後時間:
2023年6月29日
(附註2)
臨時股東大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午二時三十分
2023年6月29日
(附註2)
H股類別股東大會 . . . . . . . . . . . . . . . . . . . . 下午二時三十分
臨時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的記錄日期 . . . . . .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6月30日
臨時股東大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午二時三十分
- 2 -
事件 日期及時間
2023年6月30日
下午二時三十分
(或緊隨臨時股東大會
非H股類別股東大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結束或其續會後)
2023年6月30日
下午二時三十分
(或緊隨臨時股東大會及
非H股類別股東大會結束或
H股類別股東大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續會後)
於香港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
(www.yitaicoal.com)公佈臨時股東大會、H股類別股東大會 2023年6月30日
及非H股類別股東大會結果的日期 . . . . . . . . . . . . . . . . . 香港聯交所交易時段後
重新開放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 . . . . . . . . . . . . . . 2023年7月3日
首個截止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7月10日
2023年7月10日
(附註3)
於首個截止日期接納H股回購要約的最後時間 . . . . 下午四時正
2023年7月10日
(附註4)
於首個截止日期公佈H股回購要約的結果 . . . . . . . . 下午七時正前
就於首個截止日期接納H股回購要約的最後時間或之前所收
到的有效接納寄發H股回購要約項下應繳股款的最後日期
(假設如上文所概述H股回購要約於首個截止日期在所有方
面已成為無條件)(附註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7月19日
H股於香港聯交所買賣的最後日期(假設如上文所概述H股
回購要約於首個截止日期在所有方面已成為無條件). . . . . 2023年8月1日
H股回購要約成為無條件或宣佈為無條件(倘未成為無條件) 2023年8月4日
以供接納的最後時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午七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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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日期及時間
最後截止日期(假設如上文所概述H股回購要約於首個截止
日期在所有方面已成為無條件)(附註6). . . . . . . . . . . . . . 2023年8月7日
H股回購要約於最後截止日期仍可供接納及H股回購要約截
止的最後時間(假設如上文所概述H股回購要約於首個截止 2023年8月7日
日期在所有方面已成為無條件)(附註6). . . . . . . . . . . . . . 下午四時正
公佈H股回購要約於最後截止日期的結果及H股自香港聯交
所退市的預計日期(假設如上文所概述H股回購要約於首個 2023年8月7日
截止日期在所有方面已成為無條件). . . . . . . . . . . . . . . . 下午七時正前
H股自香港聯交所退市生效(假設如上文所概述H股回購要 2023年8月11日
約於首個截止日期在所有方面已成為無條件). . . . . . . . . 下午四時正
就於最後截止日期接納H股回購要約的最後時間或之前所收
到的有效接納寄發H股回購要約項下應繳股款的最後日期
(假設如上文所概述H股回購要約於首個截止日期在所有方
面已成為無條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8月16日
附註:
1. H股回購要約於2023年6月5日(即要約文件寄發日期)作出,且自該日起直至首個截止日期或
最後截止日期(假設H股回購要約於首個截止日期在所有方面已成為無條件)視情況而定)止
可供接納。
2. 就H股股東而言,代表委任表格應交回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填妥並交回臨時股東大會及╱或H股類別股東
大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後,有關股東或獨立H股股東(視情況而定)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臨時
股東大會及╱或H股類別股東大會(視情況而定),並於會上投票。於此情況下,交回的代表
委任表格將被視作撤銷論。
- 4 -
3. H股回購要約的接納及結算程序以及有關資料載於要約文件附錄一及隨附接納表格。H股回
購要約的接納須盡快惟無論如何不得遲於2023年7月10日下午四時正(或根據收購守則由本
公司可能確定並公佈的有關較後時間及╱或日期)送達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
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12-1716號舖)。
4. 本公司將於首個截止日期下午七時正前於本公司及香港聯交所的各自網站刊發公告,列明H
股回購要約及自願退市的結果以及H股回購要約是否已修訂或延長、已失效或已成為或宣佈
為無條件。
5. 有關H股回購要約項下現金代價的股款須盡快惟無論如何須於股份過戶登記處接獲已填妥的
接納表格及相關文件當日或H股回購要約及自願退市成為或獲宣佈為無條件當日(以較後者
為準)起計七(7)個營業日內以平郵方式寄發予接納H股股東,郵誤風險概由彼等自行承擔。
6.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2及規則15.3註釋,H股回購要約於獲宣佈在所有方面為無條件後將維持
在28天內(該期間長於收購守則規則15.3註釋一般規定的期間)仍可供接納。因此,根據H股
回購要約接獲接納的最後時間將為2023年8月7日下午四時正(假設H股回購要約於首個截止
日期在所有方面已成為無條件)。
警告
本公司H股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應注意H股回購要約需待在所有方面達成條件方告作實。因
此,H股回購要約未必成為無條件。本公司H股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應
謹慎行事。如任何人士對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徵詢其持牌證券交易或已註冊證
券機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的意見。
股東須注意,決定就H股回購要約及自願退市進行投票以及決定是否接納H股回購要約
前,務請細閱要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獨立財務顧問函件)。
獨立H股股東須注意,如其未接納H股回購要約,而H股回購要約其後在所有方面成為無
條件且H股自香港聯交所退市,則將導致獨立H股股東持有非上市H股及H股流通性可能
會受到嚴重削弱。此外,H股回購要約完成後,本公司將不再受上市規則的規定規限,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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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繼續受收購守則規限(視乎其是否仍為收購守則項下的香港公眾公司而定),獨立H股
股東獲悉本公司若干資料的權利將有所減少。
股東亦應注意,如其不同意H股回購要約的條款,則可在H股類別股東大會、非H股類別
股東大會(如需要)及╱或臨時股東大會(視乎情況而定)上投票反對H股回購要約及自願退
市。如於H股類別股東大會上獨立H股股東持有的全部H股所附10%以上的票數反對H股
回購要約及自願退市,則H股回購要約將會失效,且H股將維持在香港聯交所的上市地
位。
承董事會命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晶泉
中國內蒙古,2023年6月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張晶泉先生、劉春林先生、李俊誠先生、趙立克先
生、楊嘉林先生及邊志寶先生;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杜瑩芬女士、額爾敦陶克濤
先生及譚國明先生。
本公司董事願就本公告所載資料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
理查詢後確認,盡彼等所知,本公告內所表達之意見乃經周詳審慎考慮後作出,且本公
告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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