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马B: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与控股股东资金往来暨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3-039)2023-10-28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23-039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与控股股东资金往来暨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
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申请新增借款额度 5,000
万元,借款额度金额总计不超过 3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本
次新增借款额度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不高于年化 4.61%,
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恒天集团不存在除借款和担保以外
的非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独立性构成
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企业稳定发展,拓宽融资
渠道,公司本年度已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用公司信用、应收款债权转让
等担保方式,向恒天集团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用于补
充公司运营资金。本次拟新增借款额度 5,000 万元,本期借款额度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不高于年化 4.61%,借款金额在总额
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永传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9 号
注册资本:833,695.25 万元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110000100008886U
经营范围: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和零配件、其他机械设备和电子设
备开发、生产、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纺织品、纺织原辅材料、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木材、服
装、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承办国内展览和展销
会;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汽车(货车)制造及技术研究;
农副产品、燃料油、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特许经营除外)的销售。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51.9 亿元,净
资产 159.99 亿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97.94 亿元,净利润-44.29
亿元。
(二)关联关系
恒天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31.60%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应收款债权转让等担保方式,
向恒天集团申请提高借款额度至 30,000 万元,公司可根据实际用款
需求随借随还,在借款总额度内循环使用。本期借款额度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年利率不高于 4.61%。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借款利率定
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考虑了控股股东的资金成本、结合公司融资
难度、融资效率,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恒天集团申请增加借款额度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和降低外部融资风险,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控股股东资金往来暨关联交易
额度的议案》,关联委员王志刚先生,关联董事李益先生、王猛先生、
李海琴女士、王志刚先生分别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远勤女士、苏勇先生、周颖女士就该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增加与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有
利于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和降低外部融资风险,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开展本次业务,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亦经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张晓飞先生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