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4-19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作出二审(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21,042,683 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次案件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
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
的结果为准。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就其与贵州云龙旅
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云龙”)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向贵
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
2024 年 1 月,公司收到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黔 2730 民初
2461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1、被告贵州云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五日内返还原告美丽生态建设履约保证金 1,900 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截至 2023
年 7 月 6 日为 1,263,821.93 元;自 2023 年 7 月 7 日起以 1,900 万元为基数按同期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365 天)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倍继
续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驳回原告美丽生态建设的其他诉讼请求。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美丽生态建设不服该判决,并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
二、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
黔 27 民终 103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主要内容如下:
(一)撤销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2023)黔 2730 民初 2461 号民事判决;
(二)贵州云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美丽生态建设履约保证金
2,100 万元及利息〔以 500 万元基数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倍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以 1,300 万元为基数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倍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计算至 2021
年 10 月 30 日;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以 2,300 万元为基数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倍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计算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以 2,100 万元为基数起按同期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倍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计
算至保证金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美丽生态建设的其他诉讼请求及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 107,773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美丽生态建设负担 26,555
元,贵州云龙负担 86,218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80,641 元,由美丽生态建设负担
16,128 元,贵州云龙负担 64,513 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由于本次案件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
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
为准。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4)黔 27 民终 1036 号】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