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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丽生态:关于关联方减免公司控股子公司利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0-25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4-086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减免公司控股子公司利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为解决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
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珠海
红信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信鼎通”)从 2019 年向美丽生态建设
提供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借款,不收取资金占用费。后续双方签订了相关补充

协议,对借款进行展期。截至目前,红信鼎通向美丽生态建设提供的借款余额为
5,000 万元,还款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2020-065、
2021-014、2021-093)。
    因美丽生态建设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红信鼎通将美丽生态建设诉至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作出(2023)京 0107 民
初 240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确认《借款协议》及系列补充协议无效,确
认《保证合同》无效,判令美丽生态建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红信鼎通
5,00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即以 5,000 万元为计算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
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2024-020)。
    (二)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红信鼎通拟与美丽生态建设签订
和解协议,约定如美丽生态建设能自和解协议签订起 18 个月内清偿,则红信鼎
通减免上述民事判决书中美丽生态建设应承担的利息。
    红信鼎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98,744,143 股,持股比例为 8.5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减免利息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红信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17 日

    3、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政路 739 号 11 栋 1605 房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邓艳海
    6、注册资本:42,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存在的关联关系:红信鼎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8.59%,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红信鼎通系公司关联法人。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占比

     岩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2,000               100%

    10、红信鼎通实际控制人为解直锟。
    11、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红信鼎通总资产为 59,984.06 万元,
净资产为-3,340.06 万元,2023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2552.5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红信鼎通总资产为 52,903.23
万元,净资产为-10,450.83 万元,2024 年 4-6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7,110.7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中的“(二)本次关联交
易基本情况”。

    13、红信鼎通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双方协商一致,红信鼎通拟与美丽生态建设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如美丽生
态建设能自和解协议签订起 18 个月内清偿,则红信鼎通减免上述民事判决书中
美丽生态建设应承担的利息。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免利息有利于缓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压力,是对公司经营的
积极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信鼎通向美丽生态建设提供财务资助款余额为 5,000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红信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
免公司控股子公司利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审议减免利息事项,有利于缓解
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