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4-16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4-15 号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3)。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
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25 次
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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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12 日(周五);
B 股股东应在 2024 年 4 月 9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
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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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
6.00
增股本的预案
7.00 关于 2024 年度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证
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告等文件。
3.上述第 6 至第 8 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
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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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第 8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
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3 日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工作日
9:00-16:30,2024 年 4 月 19 日 9:00-14:10,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前 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董事会办
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倩颖、欧东汝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理食宿及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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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 20 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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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1;
2.投票简称:物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
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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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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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24 年 4 月 19 日深物业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期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
6.00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关于 2024 年度综合授信融资 √
7.00
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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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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