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04-30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第二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经全体独立董事
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白俊江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
报告(2024 年 3 月 31 日)》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事项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遵循了公平、公正
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中电财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与财
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的制
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4]第 1-02663 号
《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经审阅,
我们同意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以上报告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