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3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
京,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
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 2023 年末,大信拥有合伙人 160 名、注册会计师 971 名、从业人员总数
4,00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500 名。
大信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4.50 亿元。
2023 年度大信为 204 家上市公司(含 H 股)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其中
与深科技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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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9 次。3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7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龚荣华,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深科技、大宏立、南京熊猫、振
华科技、华大九天。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韩士民,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资产评估师职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深科技审计报告,作为签字会计师
负责 H 股上市公司长安民生物流审计并签署长安民生物流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
报表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刘斌,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有振华风光、天顺股份、重庆港、深科技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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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以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
综合确定。2024 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 万元,其中年报
审计费用不超过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 20 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以
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大信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
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
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
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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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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