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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12-2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科技

股票代码:0000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博旭(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葵涌禾塘咀街 31-39 号香港毛纺工业大厦 2201 室

通讯地址:香港葵涌禾塘咀街 31-39 号香港毛纺工业大厦 22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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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科技”或者“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深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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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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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博旭公司/信息披露义
                      指 博旭(香港)有限公司
务人

深科技/上市公司       指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深科技股份因本报告书所披露事项导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致的权益变动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
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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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博旭(香港)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号码           10722563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香港葵涌禾塘咀街 31-39 号香港毛纺工业大厦 2201 室

 董事局主席             谭文鋕

 注册资本               USD4,670,385

 设立日期               1986 年 12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永久

 经营范围               商业投资

 通讯方式               邮递

 通讯地址               香港葵涌禾塘咀街 31-39 号香港毛纺工业大厦 2201 室

                        Flash Bright Investments Ltd (74.23%)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Marina Development Group Ltd (25.7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介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
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谭文鋕        男       董事        英国        中国香港               是
  郑国荣        男       董事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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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
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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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2、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2024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9),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信
息披露义务人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0,924,1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7%,集中竞价
减持期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2 月 22 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规制度基础上,视市场情况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
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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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06 年,深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含博旭公司)
向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送 3 股,同时博旭公司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代另
一非流通股股东垫付股份,并于 2007 年收到偿还股份后,博旭公司共持有深科
技 73,389,5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34%。
    2009 年 5 月 25 日至 2009 年 12 月 18 日,博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 2,190,000 股,减持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25%;
    2010 年 6 月 10 日,深科技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2 股、转增 3 股的
权益分派方案,博旭公司持股数量增至 106,799,3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仍为 8.10%;
    2011 年 5 月 10 日,博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150,000
股,减持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1%;
    2013 年 10 月 10 日,深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新增股份
15,198.16 万股,博旭公司持股比例由 8.08%被动稀释至 7.25%;
    2021 年 4 月 20 日,深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新增股份 8,932.82
万股,博旭公司持股比例由 7.25%被动稀释至 6.83%;
    2022 年 2 月 21 日,博旭公司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1,630,000 股,减持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10%;
    2023 年 2 月 13 日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博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 17,532,164 股,减持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12%;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博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 100,000 股,减持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1%;
    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博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 9,357,915 股,减持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59964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博旭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8,029,30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4.99999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深科技持股 5%以上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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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例
                                                         注1                          注2
            合计持有股份        73,389,587    8.34%            78,029,302   4.999995%

            其中:
                                                         注1                          注2
 博旭公司                       73,389,587    8.34%            78,029,302   4.999995%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1
   注 :以深科技总股本 879,518,521 股为基数计算。
     2
   注 :以深科技总股本 1,560,587,588 股为基数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
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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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深科技股票的情况如
   下:

                                                  减持区间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本比例
                      2024 年 11 月 28 日-
博旭公司   集中竞价                              20.00-20.88   1,383,200   0.088633%
                      2024 年 11 月 29 日
                      2024 年 12 月 1 日-
博旭公司   集中竞价                              20.00-20.87   7,974,715   0.511007%
                      2024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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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
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博旭(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谭文鋕

                     签署日期: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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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深科技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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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
                           份有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深科技               股票代码       000021
                           博旭(香港)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国香港
                           司                  人注册地
                                               有无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有□ 无√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
                           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公司非公开发行
                           导致权益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73,389,587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8.34%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变动后持股数量:78,029,302 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5%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3.3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是√           否□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 是□           否□        不适用√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是□         否□        不适用√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否□        不适用√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1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博旭(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谭文鋕

                       签署日期: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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