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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深天:关于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4-06-25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ST 深天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关于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57 号),公
司组织相关各方对年报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1.关于审计意见。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
审会计师”)对你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形成
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主要有: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天地顺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
公司签订了水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2023 年 5 月 4 日,天地顺铭以预付
款形式将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户 1.37 亿元转入深圳市
乾闳贸易有限公司。以预付材料款的名义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37 亿元。截
至报告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仍未归还,我们无法判断实控人占用事项是否
能够解决,资金占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无法判断。
   (二)连续亏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1,950.36 万
元;涉及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如:(2023)深国仲受 7300 号等)已查到 144
起,涉及金额为 24,317.01 万元;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多个主体的银行账户被司法
查封冻结。因前述多重不确定性的影响,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以判断对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三)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321 号),因公司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止,由
于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程度。
    根据 2023 年 4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公告》显示,2021 年 4 月至 2023 年 3 月,你公司控股股东累计非经营
性占用你公司资金余额 1.37 亿元,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将上述 1.37 亿元全部
归还。
       请你公司:
    (1)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反复、长期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况,分析说明你公
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截至回函日对重大内部控制缺陷采取的实
质性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内部控制整改进展。
    (2)2024 年 5 月 10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深圳证
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你公司应当在 6 个月内清收 1.37 亿
元被占用资金。请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已采取的清收措施及实际效果。
    (3)请结合占用方的偿债能力、信用风险等变化情况,说明你公司对相关
占用款项历年来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过程、计提依据及其合理性。
    (4)详细说明你公司子公司天地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水
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基本信息及其关联
关系、交易背景及原因、履行的信息披露与审议程序情况(如适用)等,说明你
公司现任和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交易和资金占用事项的知情和
参与情况,以及你公司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情况。
    (5)自查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情
形。
    (6)详细说明你公司截至回函日所涉及的所有诉讼或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事由、案件类型、案件进展、涉案金额、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
是否涉及追偿及具体追偿对象(如有)等因素,说明你公司对相关案件历年来计
提预计负债的具体过程、计提依据及其合理性。
    (7)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第(3)至第(6)项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同时详细说明针对上市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
项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进一步说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
审计证据的具体原因,是否已采取替代程序。
    问题 1.(1)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反复、长期占用公司资金,暴露出公司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上存在缺陷,公司对此高度重视,接下来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定期组
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培
训,不断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遵纪守法,忠实勤勉,谨
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信息披露水平。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如下:
    1、认真梳理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漏洞,对重要的内部控制流程开展针对性
的检查,找到失控点,制定针对性方案,确保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提
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保护公司资产安全。
    2、组织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同时,增
强公司其他人员内部控制意识,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及职业
道德水平。
    3、监事会严格督促公司落实整改计划,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
面的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司风险防控能力,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同
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及时启动内部追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予
以严肃问责。

    问题 1.(2)回复:

    截至回函日,广东君浩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仍为 1.37 亿元。公
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2023 年 11 月 24 日、2023 年 12 月 26 日、2024
年 1 月 24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22 日、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24 日向控股股东发送了《关于要求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归还
非经营性资金的函》,要求:1、采取有效措施归还全部占用的资金,以消除对
公司的影响;2、提供明确、可执行的还款措施或具体的还款方案;3、提供截至
复函日的还款进展情况。在广东君浩复函后公司根据复函内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2023 年 11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2024 年 1 月 26 日、2024 年 2 月 27 日、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27 日分别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
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023-078、2023-087、2024-004、2024-006、2024-012、2024-017、2024-034)。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独立
董事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督促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4),公司收到了公司独立董事陈平、郑德珵、肖建生发来的《独立董事
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督促函》。在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情况以来,独立董事数次前往公司现场督促公司开展自查工作,敦促提醒公司应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标准做好内控工作,
重大事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提交相关会议审议,并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独立董事也高度关注公司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多次提
醒公司管理层依法依规追讨全部占用资金,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独立董事表明如下意见:敦促公司管理层依法依规及时追讨全部占用资金,
敦促广东君浩尽快归还占用的资金,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据企查查查询,深天地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及控股股东广东君浩已进入失信被
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股权出质、股权冻结情形,公司考虑到若对其提起诉讼很
大可能执行不到有价值的资产,反而浪费高昂诉讼成本,且实际控制人一直表示
将尽快筹措资金和资产归还占用的资金,从公司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公司暂未
对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提起诉讼。当然,如果实际控制人再三无法尽快筹措资
金和资源归还占用的资金的话,公司将会对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直
至向实际控制人追讨全部被占用的资金及利息为止。
    公司将持续向控股股东发送相关函件,督促其归还全部占用的资金;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归还全部占用的资金;若控股股东
持续无法归还或不能提供具体的还款方案,公司将基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基本原则,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的方式向资金占用方追讨全部被占用的资金
及利息。
    问题 1.(3)回复: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及其关联人于 2023 年 5 月 4 日以预付材料款的名
义形成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1.37 亿元。
    据企查查查询,深天地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已进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股权出质、股权冻结情形,客观上以现金归还占用款难度很大。鉴于资金占用是
发生于报告期内的 5 月份,占用时间短,且占用方一直表示在筹措资金和资产来
归还。公司未在报告期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将根据占用方归还资金情况进行账务
处理。
    【会计师回复】
    针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取得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关系清单,将其与财务系统中的关联方关系以
及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
    2、通过国家工商信息及企查查等公开渠道获取信息,核查企业关联方情况;
    3、对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涉及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调查;
    4、对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实施了询问、查阅有关资料、检查
会计凭证、核对账簿记录等程序,了解到企业在会计实务中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未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5、对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还款能力、控股股东承诺归还占用资金的相关措
施及可行性实施了询问、查阅有关资料等程序;
    6、实施函证程序、对大额现金流实施核查程序。
    结论:由于占用方出现反复占用现象,我们无法判断占用方是否真能实质返
还占用资金。

    问题 1.(4)回复: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由于自身资金紧张,于是安排公司业务、财务等部门,
通过子公司天地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水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
的形式,将资金 1.37 亿元以预付款的名义转账出去,归还林宏润的其他债务,
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购销合同》和资金往来没有商业实质。
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是林宏润债权人的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2 月,注册资
本 2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MR267T,注册地址:深
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新南社区深南东路 2011 号万科深南广场 T1 座,T2 座 509。
    为了完善账务处理,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安排公司相关部门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后补了以上资金转出的审批流程。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管理制度,
相关《购销合同》属于日常交易,未达披露标准,公司内部也是按一般日常交易
的合同流程审批。现任和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当时对上述资金占用事
项并不知情,也未参与。
    公司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情况:公司将根据实控人林宏润归还占用资金的进
度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会计师回复】
    针对天地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的交易,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与货币资金管理等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
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付款凭证及相关审批流程,了解到该笔支付已经过企业合同经办部、
法律部、财务部各级人员的审批;
    3、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等,了解到该购销合同已经过企业
合同经办部、法律部、财务部各级人员的审批;
    4、通过国家工商信息及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核查天地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
易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结论:结合企业回复,我们无法判断公司现任和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上述交易和资金占用事项的参与度。
    问题 1.(5)回复:

    经自查,截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
情形。

    【会计师回复】
    针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取得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关系清单,将其与财务系统中的关联方关系以
及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
    2、通过国家工商信息及企查查等公开渠道获取信息,核查企业关联方情况;
    3、对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涉及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调查;
    4、对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实施了询问、查阅有关资料、检查
会计凭证、核对账簿记录等程序,了解到企业在会计实务中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未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5、对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还款能力、控股股东承诺归还占用资金的相关措
施及可行性实施了询问、查阅有关资料等程序;
    6、实施函证程序、对大额现金流实施核查程序。
    结论:因于企业已存在通过非关联化占用资金的情况,我们不能足以判断企
业是否还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形。

    问题 1.(6)回复:

    相关案件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
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我司则确认为预计负
债。具体预计负债的计提主要依据法院文书和外部律师事务所专家意见,诉讼或
仲裁案件的情况详见附件。
    【会计师回复】
    针对公司预计负债的计提,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公司诉讼案件登记台账,检查是否存在重大遗漏的诉讼案件;
    (2)询问公司法务部,了解公司涉诉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诉讼事项是否完
整反映所有案件;
    (3)通过网站等公开渠道查询公司涉诉事项是否完整;
    (4)检查征信报告,以确认是否存在未披露的或有事项;
    (5)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重大案件代理律师寄发律师函证,拟检查律师
回函所阐述的案件进展、判决走向等信息是否与公司的判决存在重大一致,但对
方律师未回函;
    (6)结合案件判决情况,核对计提的预计负债;
    结论:由于公司未提供充分、适当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认对资产负债表日
是否发生损失而需计提预计负债的金额作出调整。
     问题 1.(7)回复:

    【会计师回复】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天地顺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
公司签订了水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2023 年 5 月 4 日,天地顺铭以预付
款形式将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户 1.37 亿元转入深圳市
乾闳贸易有限公司。以预付材料款的名义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37 亿元。截
至报告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仍未归还,我们无法判断实控人占用事项是否
能够解决,资金占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无法判断。
    针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取得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关系清单,将其与财务系统中的关联方关系以
及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
    2、通过国家工商信息及企查查等公开渠道获取信息,核查企业关联方情况;
    3、对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涉及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调查;
    4、对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实施了询问、查阅有关资料、检查
会计凭证、核对账簿记录等程序,了解到企业在会计实务中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未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5、对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还款能力、控股股东承诺归还占用资金的相关措
施及可行性实施了询问、查阅有关资料等程序;
    6、实施函证程序、对大额现金流实施核查程序。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已获得以下审计证据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往来情况表;
    2、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的回函;
    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的会计凭证、相关单据;
    4、深圳市天地顺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水
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
    结论:截至报告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仍未归还,我们无法判断实控人
占用事项是否能够解决,资金占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无法判断。
    (二)连续亏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1,950.36
万元;涉及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如:(2023)深国仲受 7300 号等)已查到 144
起,涉及金额为 24,317.01 万元;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多个主体的银行账户被司法
查封冻结。因前述多重不确定性的影响,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以判断对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针对连续亏损,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公司诉讼案件登记台账,检查是否存在重大遗漏的诉讼案件;
    (2)询问公司法务部,了解公司涉诉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诉讼事项是否完
整反应所有案件;
    (3)通过网站等公开渠道查询公司涉诉事项是否完整;
    (4)检查企业征信报告,以确认是否存在未披露的或有事项;
    (5)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重大案件代理律师寄发律师函证,拟检查律师
回函所阐述的案件进展、判决走向等信息是否与公司的判决存在重大一致,但对
方律师未回函;
    (6)结合案件判决情况,核对计提的预计负债;
    (7)结合已开立账户清单进行函证,以合理保证货币资金发函的完整性;
    (8)在综合分析公司拥有货币资金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银行对账单、公司
账面记录、检查大额货币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大额资金异常
收支。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已获得以下审计证据
    1、公司诉讼案件登记台账;
    2、企业征信报告、已开立账户清单、银行回函、银行流水。
    结论:因多重不确定性的影响,如:二家企业无法获取银行开户清单,银行
函证期末应发函证 247 份、实际发出 242 份,其中 5 份函证因章问题无法有效发
出,共涉及金额为 164,272.83 元,无法获取律师回函,无法获取部分银行企业
征信、开立账户清单及流水,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对
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三)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321 号),因公
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止,
由于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
响程度。
    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仍处于未结案状态,无法判断影响程度,也无法执行
其他替代程序。
    问题 2.关于公司业绩。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8 亿元,
同比下降-51.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 亿元,同比上升 41.07%。
     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业务模式、成本费用、同行业其他可比上市公司
的经营状况等因素,说明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营业收入与
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 2 回复:

    1、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混凝土行业,2023 年混凝土行业受地产行业下滑的冲击影响,经
济面临持续下行压力。根据百年建筑网统计,截至 2023 年全国 C30 混凝土均
价为 366 元/方,同比 2022 年下跌 51 元/方,跌幅为 12.23%。中国混凝土与
水泥制品协会报告指出,2023 年商品混凝土累计产量同比下降 5.5%,规模以上
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降低 11.2%,利润总额比上年同
期下降 9.29%。商品混凝土行业低迷贯穿全年。
    资金方面:混凝土企业主要原材料水泥、砂石等现金结算模式陆续形成;
一方面企业要面对原材料现金支付,另一方面企业需要垫资工程款,后期的收款
难度和收款预期不断在变化,付款方式多种多样,承兑、商票、供应链金融、抵
房越来越恶化。外部受房地产行业低迷,及内部上述自身原因,企业处于“老项
目回款难、企业融资难、原材料支付难”的循环模式。再者,混凝土行业应收账
款垫资比例高、回款难是行业长期积留问题。对比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
逾期情形普遍存在。由于行业运营模式存在缺陷,加上市场竞争加剧,使得企业
长期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周转风险和坏账损失风险。
    2、业务模式
     由于预拌混凝土产品的质量特性导致产品不能库存,行业普遍采取“生产+
销售”的经营模式,即以销定产。
     3、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共五家混凝土业务销售占比高的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对
象。具体如下:


                                      2023 年同行业产业结构情况

                             商品混凝土收入总额 2023年商   商品混凝土毛利率                          净利润
           产品项                                                             2023年成本
  单位            所属区域                      品混凝土
             目                                                               费用利润率
                             2023年    2022年 收入占比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商品混                      343.2135
天山股份             全国    277.3668             25.83%   13.24%   13.98%     2.959%      19.6514亿     45.4224亿
             凝土                          亿
                                 亿
         商品混               228.633 242.7085
西部建设              全国                        96.97%   11.26%   10.36%     4.2574%     6.4491亿       5.5543亿
           凝土                 亿元     亿元
         商品混                         15.5778
四方新材              重庆   18.599亿             93.59%   14.10%   14.35%     90.23%       0.1296亿      -0.9749亿
           凝土                            亿
         商品混               12.6518 11.2938
海南瑞泽              海南                        73.85%   18.83%   16.70%    -28.0777%    -5.0684亿     -4.9323亿
           凝土                 亿元     亿元
         商品混                9.079亿 9.856亿
重庆三圣              重庆                        44.72%   8.73%    10.40%    -15.598%     -4.5205亿     -3.1788亿
           凝土                  元        元
         商品混     深圳市、   1.6232 3.3459亿
  深天地                                          91.36%   -1.71%   -11.98%   -68.1876%    -1.5955亿    -2.7072亿
           凝土       株洲市    亿元       元

     对比发现,深天地公司 2023 年在经营环境、竞争力及经营成果方面,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无论营收规模、毛利率都处于末位。
     深天地公司 2023 年度产量 34 万方,较上年同期下降 51.43%,主营业收入
17,766.02 万 元 , 较 上 年 度 下 滑 51.06%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5,954.54 万元,较上年同比减亏 41.07%。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主要为公司商品混凝土销量和价格同比下降,
而房地产业未有新的收入。主要受以下方面影响:
     (1)公司混凝土业继续受房地产市场需求下滑影响,竞争进一步加剧,产
量和售价持续下滑,混凝土业亏损依然严重;
     (2)公司地产项目深圳市深秦城市更新项目目前完成了基坑土石方开挖与
支护工程,其他地产项目尚未达到开工条件。地产的合并收入和利润占比极小。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因存在较多的经济纠纷诉讼、仲裁事项,
导致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多个主体的银行账户被司法查封冻结,给公司生产和经营
造成了严重影响。下属公司停产辞退员工的补偿支出也增加亏损总额。
    2023 年公司净利润-15,954.54 万元,同比减亏 41.07%,减亏总额 11,117.53
万元,减亏原因及合理性:
    (1)营业毛利综合减少亏损 3,195.51 万元,主要因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
限公司停产,导致减少亏损 3,569.99 万元;
    (2)销售费用减少亏损 464.42 万元,主要因员工离职及收入下降。
    (3)管理费用减少亏损 4,062.83 万元,主要因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减少了 390 万元支出、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因员工离职减少了
1,269.97 万元、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员工离职减少了 898.36 万
元、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员工离职减少了 219.03 万元、株洲天地混
凝土有限公司因员工离职减少了 688.14 万元;
    (4)财务费用减少亏损 794.41 万元,主要因利息费用等原因。
    (5)营业外支出减少亏损 1,074.33 万元,主要因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减少了 384.63 万元、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减少了 917.86
万元;
    (6)所得税费用减少亏损 1,997.86 万元,主要因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
公司减少了 1,797.98 万元;
    (7)税金及附加增加亏损 1,639.94 万元,主要因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增值税增加了 1,741.23 万元;
    (8)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亏损 3,099.91 万元,主要因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
限公司增加了 3,831.52 万元;
    (9)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亏损 3,447.72 万元,主要因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
限公司减少了 2,066.04 万元,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减少了 1,475.23 万元。
    综上,主要原因归于停止上年同期亏损企业生产(从四家关停混凝土站报
表对比看,2023 年比上年同期减亏 9,652.57 万元,占减亏总额的 86.82%)、大
部分员工离职等原因导致净亏损减少,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针对公司营业收入,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
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季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
在重大或异 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报告交付
记录、客户签收记录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结论:截至报告日,对于企业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现基于 2023
年度与 2022 度年对比,其中:
    (1)营业毛利综合减少亏损 3,195.51 万元,主要因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
公司停产,导致减少亏损 3,569.99 万元;
    (2)销售费用减少亏损 464.42 万元,主要因员工离职及收入下降。
    (3)管理费用减少亏损 4,062.83 万元,主要因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减少了 390 万元支出、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因员工离职减少了
1,269.97 万元、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员工离职减少了 898.36 万
元元、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员工离职减少了 219.03 万元、株洲天地
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员工离职减少了 688.14 万元;
    (4)财务费用减少亏损 794.41 万元,主要因利息费用等原因。
    (5)营业外支出减少亏损 1,074.33 万元,主要因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减少了 384.63 万元、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减少了 917.86 万
元;
    (6)所得税费用减少亏损 1,997.86 万元,主要因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
司减少了 1,797.98 万元;
    (7)税金及附加增加亏损 1,639.94 万元,主要因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的土地增值税增加了 1,741.23 万元;
    (8)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亏损 3,099.91 万元,主要因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
限公司增加了 3,831.52 万元;
    (9)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亏损 3,447.72 万元,主要因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
公司减少了 2,066.04 万元,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减少了 1,475.23 万元。
    综上,主要原因归于停止上年同期亏损企业生产、大部分员工离职等原因导
致净亏损减少。
    问题 3.关于业务集中度。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对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
金额 1.05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59.24%,占比比去年同期增加 26.06%;向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 0.56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40.84%,占比比去
年同期增加 7.66%。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
关主体的名称,交易内容、交易背景、交易时间及回款情况等,并核查说明相关
主体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
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2)说明你公司前五名客户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及其原因,进一步分析说明
你公司客户集中度逐年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是否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
依赖。
    (3)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 3.(1)回复:

    报告期前五名客户分别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二冶集团有限
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
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子公司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合
作项目主要是深圳地铁 13 号线土建七工区项目。2018 年 9 月起,子公司开始为
该项目供货,累计交易 111,090,477.96 元,累计回款 73,198,014.80 元。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与子公司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合作项目主
要是恒大誉景花园项目。2019 年 4 月起,子公司开始为该项目供货,累计交易
50,090,816.57 元,累计回款 33,438,456.00 元。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与子公司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
限公司合作项目主要是北大资源项目、悦东方府项目和天玺湾 15 栋。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开始为北大资源项目供货,于 2021 年 5 月开始为悦东方府项目供货,
于 2023 年 8 月开始为天玺湾 15 栋供货,累计交易 160,541,849.59 元,累计回
款 118,619,087.00 元。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子公司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合作项目
主要是深圳轨道 13 号线 PPP 项目轨道工程。2022 年 5 月起,子公司开始为该项
目供货,累计交易 20,246,965.46 元,累计回款 14,900,000.00 元。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子公司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合
作项目主要是蓝天锦园住宅小区项目。2021 年 7 月起,子公司开始为该项目供
货,累计交易 19,459,481.00 元,累计回款 19,408,024.00 元。
    经核查前五名客户与我司合作已久,且回款正常,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
利益倾斜的关系。
    报告期前五名供应商分别为英德市佳祥投资有限公司、中添泓旺(深圳)实
业有限公司、天元区文武建材经营部、深圳市鑫恩科贸易有限公司和江西合力源
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英德市佳祥投资有限公司系我司集中采购项目原材料供应商,自 2018 年 4
月 起 开 始 为 我 司 供 货 , 我 司 累 计 采 购 159,040,048.06 元 , 累 计 打 款
136,689,218.58 元。
    中添泓旺(深圳)实业有限公司系子公司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原
材料供应商,自 2023 年 6 月起为子公司供货,子公司累计采购 6,632,228.26
元,累计打款 1,124,758.12 元。
    天元区文武建材经营部系子公司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原材料供应
商,自 2022 年 4 月起开始为我司供货,子公司累计采购 11,985,682.87 元,累
计打款 8,065,957.00 元。
    深圳市鑫恩科贸易有限公司系子公司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原材
料供应商,自 2023 年 11 月起为子公司供货,子公司累计采购 5,497,306.33 元,
累计打款 0.00 元。
    江西合力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系子公司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原
材料供应商,自 2022 年 7 月起为子公司供货,子公司累计采购 8,554,485.60
元,累计打款 1,124,758.12 元。
    经核查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
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向前五名
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比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采购大幅度减少,其他
供应商减少甚至停止合作所致。
      【会计师回复】
      针对公司本期销售和采购业务,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并测试与公司销售、采购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
      (2)采用抽样的方法,检查对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
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验收单、回款单等,核查销售业务的真实性;
      (3)采用抽样的方法,检查采购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合同、采购
发票、入库单、付款单等,核查采购业务的真实性;
      (4)采用抽样的方法,对往来余额、销售额、购额执行函证程序。
结论:截至审计报告日,存在部分大额应发函而无法发函、应收到回函而未回函
的情况,结合应收账款对营业收入进行函证,如前五大客户发函回函情况:第一
名客户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收入金额(含税)62,597,240.08,截止报
告出具日未收到回函;第二名客户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收入金额(含税)
15,443,007.55,截止报告出具日未收到回函;第三名客户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
司收入金额(含税)15,264,304.17,截止报告出具日收到回函,但未对收入做
出回复;第四名客户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收入金额(含税)
8,797,555. 95 ,截止报告出具日未收到回函;第五名客户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收入发函金额(含税)6,441,699.50 ,截止报告出具日未收到回函。
我们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足以判断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
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问题 3.(2)回复:

2021 年前五大客户:

序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号
  1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88,898,569.66                 6.01%
  2    深圳市建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9,853,680.68                 4.04%
  3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4,524,980.30                 3.68%
  4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51,770,277.67                 3.50%
  5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44,766,585.45                 3.03%
                       合计                     299,814,093.76                20.26%

2022 年前五大客户:

序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号
  1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31,466,009.90                 8.67%
  2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9,849,591.55                 8.22%
  3    鑫蜀建筑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24,579,487.34                 6.77%
  4    深圳市建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993,244.92                 4.96%
  5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6,538,178.22                 4.56%
                     合计                       120,426,511.93                33.18%

2023 年前五大客户:

序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号
  1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60,774,019.50                34.21%
  2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14,852,405.14                 8.36%
  3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4,819,712.79                 8.34%
  4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8,544,854.80                 4.81%
  5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254,077.18                 3.52%
                     合计                       105,245,069.41                59.24%

      如上表所示,近三年我司前五大客户中并无长期销售占比过高的客户,近三
年销售额占比超过 10%的客户仅有 2023 年的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销
售额为 60,774,019.50 元,占当年销售总额 34.21%。比 2021-2023 年,公司合
并销售收入分别比同期减少 17.01%、75.47%、51.06%,公司收缩销售规模,销
售收入逐年大幅度递减,前五名客户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增加主要系减少新签合
同,继续执行已签合同所致。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依赖。

      【会计师回复】

      结论:基于对公司本期销售和采购业务程序、我们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
足以判断公司客户集中度逐年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问题 4.关于短期偿债能力。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 94.51%,
流动负债 106,722.63 万元,占总负债比例为 91.92%,货币资金为 14,538.42 万
元(其中受限资金 4,569.62 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截至回函日公司兑付相关负债的情况,并结合有息负债及到
期情况、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预计经营性现金流、资产变现能力、融资能力和
计划等因素,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是,请及时、充分提示风险。

       问题 4 回复:

    公司截至 3 月底,流动负债约 104,466.24 万元,较年初减少 2,256.39 万元;
货币资金为 15,174.50 万元(其中受限资金 4,386.29 万元);一季度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05 万元。公司负债主要为供应商货款和银行贷款(有
息负债),对于已经起诉的供应商,公司积极与其协调、和解,用应收账款来抵
供应商货款。

    银行贷款目前有四家,因公司经营情况的下滑,银行已经全部贷款到期后不
再续贷,并且已经全部起诉或申请执行。被抵押的物业可能会被申请强制执行拍
卖。

    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融资能力相当弱,几乎已不能从金融机构融资;
公司营收连年下滑,主要银行被冻结,经营性现金流入降低,公司存在较大的流
动性风险。按照公司现状,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以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受
到相当大的限制。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归还全部占用的资金,
并通过继续积极经营公司业务解决诉讼、仲裁事项、银行账户被司法查封冻结等
问题,积极寻找合作方,增加经营项目,增加企业经营现金流,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化解流动性风险。

       问题 5.关于应收款项。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69,743.16 万元,其中,你公司报告期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
余额 10,235.10 万元,占比 14.68%,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比例 100%;按账龄划
分,账龄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 60,618.14 万元,占比 86.92%。报
告期末坏账准备余额 25,523.44 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6,763.09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应收账款按账龄划分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并结合应收账款历史坏账损失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同行业公司计提比例等,说
明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合理。
    (2)说明报告期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欠款方与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
易背景和原因、交易发生时间、账龄结构、交易总金额及历史回款情况、款项未
能收回的原因等。
    (3)说明你公司对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具
体原因、依据及其合理合规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4)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因素,说明你
公司一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相应计提的坏账准
备比例、依据及其合理合规性。
    (5)说明你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构成,
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及其关联关系、相关交易背景和原因、交易发生时间、账龄
结构、交易总金额及历史回款情况、款项未能收回的原因等,你公司对相关应收
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原因、依据及其合理合规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有关规定。
    (6)在对上述问题回复的基础上,核查说明你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所涉及的
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通过虚构交易进而虚增收入、利润的情形。 请
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重点说明对公司相关应收账
款涉及的交易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相关交易是否真实、
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问题 5.(1)回复: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
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
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账龄划分,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按 5%计提、1-2 年按
10%计提、2-3 年按 30%计提、3-4 年以上按 50%计提、4-5 年以上按 80%计提、5
年以上按 100%计提。公司的主要客户项目为建筑工地,公司销售政策、信用政
策、结算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应收账款计提政策始终保持了一贯性。
    公司历史的坏账计提比例如下所示:
应收账款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02,351,002.62          104,820,891.15        70,359,849.70

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102,351,002.62           93,036,762.28        59,986,965.20
计提比例                                 100.00%                  88.70%               85.2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95,080,562.28          566,047,786.18       835,104,179.57

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152,883,416.72           76,749,615.17        75,135,349.40
计提比例                                    25.69%                13.56%                9.00%
应收账款合计金额                697,431,564.90          670,868,677.33       905,464,029.27
坏账准备合计金额                255,234,419.34          169,786,377.45       135,122,314.60
应收账款净额                    442,197,145.56          501,082,299.88       770,341,714.67
综合比例                                    36.60%                25.31%               14.92%
    从近三年历史数据来看,公司按照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比例在 9%-25.69%之
间,而 2023 年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2,351,002.62 元(实际坏账损失),
占 2023 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697,431,564.90 元的比例为 14.68%,实际损失的
比例在公司按账龄计提的比例区间。报告期内,受建筑市场的影响,主要客户回
款困难,相应的账龄有所增加,按照账龄划分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金额也同比增
加,属于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司将尚未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的款项按照账龄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而将明确无法收回的款项按照单项计提全额的坏账准备,公司坏账
准备计提是合理且充分的。

    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所示: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177,660,223.63             363,037,617.97    1,479,874,574.51
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684,150,121.11             788,166,353.30        966,247,169.60
应收账款周转率                       0.26                       0.46                   1.53
    受建筑市场的影响,近三年主要客户回款困难,公司业务收入不断收缩,同
时大量诉讼导致公司主要账户冻结,应收账款周转率急剧减少,应收账款预期信
用风险不断增加,对应的三年按照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比例从 9%增加至 25.69%,
我司判断这是合理且充分的。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所示:
                                        2023 年账龄及计提比例
可比公司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天山股份        0.51%      2.49%         7.15%           15.14%        31.72%          100.00%
西部建设     3.48%       7.98%     18.53%      37.02%   57.97%     100.00%
四方新材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海南瑞泽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重庆三圣     3.61%       15.53%    38.67%      64.12%   89.15%     100.00%
行业平均     3.77%       9.33%     22.39%      44.38%   69.81%     100.00%
本公司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公司应收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略高于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这
与公司经营环境略差于部分同比公司相对应,我司认为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充分、
合理的。
    【会计师回复】
    针对公司应收账款,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对控制运
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2、采用抽样的方法,检查与应收账款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
同、 销售发票、出库单、验收单、回款单等,核查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3、以抽样方式对公司主要开户银行的资金流水与银行日记账进行双向核查;
    4、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5、通过国家工商信息及企查查等网络查询大额应收账款客户的工商登记等
公开信息资料,分析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6、获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明细表,复核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7、对于按照单项金额评估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基于客户的财务状况、
历史还款记录和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因素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依据;
    8、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划
分的组合及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
估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9、比较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与实际发生坏账金额,评价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0、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对比其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
策,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结论:未发现重大异常。

    问题 5.(2)回复:
                             应收账款单项组合明细表

客户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
                     35,621,655.96      35,621,655.96      100%
有限公司①
深圳市东部工程有限
                     11,096,515.29      11,096,515.29      100%
公司①
广州越秀住宅建设有
                     20,242,255.00      20,242,255.00      100%
限公司②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
                     14,730,161.09      14,730,161.09      100%
公司③
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
                     8,180,899.75       8,180,899.75       100%
份有限公司④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
                     7,556,587.17       7,556,587.17       100%
股份有限公司⑤
湖南长城建设有限公
                     3,394,670.00       3,394,670.00       100%
司⑥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
                     1,009,251.77       1,009,251.77       100%
任公司⑦
深圳市宏大源建筑工
                     519,006.59         519,006.59         100%
程有限公司⑧
合计                 102,351,002.62     102,351,002.62     100%

①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工程有限公司与集团下属混凝土
公司有大额的混凝土购销交易往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集团应收深圳市
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35,621,655.96 元,其中账龄五年以上 35,621,655.96
元;应收深圳市东部工程有限公司 11,096,515.29 元,其中账龄 4 至 5 年
3,826,688.28 元,账龄五年以上 7,269,827.01 元。经查实,两家公司系前任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与我司同一控制人
期间,有频繁的混凝土业务往来,回款正常,在以往披露信息也如实披露。截止
2023 年底两客户存在大量诉讼案件,并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对该
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按 100%计提减值准备。公司
已就相关应收款项对其提起诉讼并胜诉,目前在强制执行阶段;
② 广州越秀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与集团下属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就房地产
项目有大额的混凝土购销交易往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集团应收广州越
秀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20,242,255.00 元,其中账龄 2-3 年 20,242,255.00 元。经
查实,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自 2018 年 9 月起,子公司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就恒
大悦珑台二期项目,开始为广州越秀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供货,累计交易金额
41,058,375.00 元,累计回款 20,816,120.00 元。截止 2023 年底,客户公司经
营不佳,并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 2023 年末计
提该应收账款 100%减值准备;
③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集团下属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
土分公司就房地产项目有大额的混凝土购销交易往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我 司 应 收 江 苏 省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4,730,161.09 元 , 其 中 账 龄 2-3 年
14,730,161.09 元。经查实,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自 2020 年 4 月起,下属分公司就
新霖荟璟花园项目,开始为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供货,累计交易金额
25,930,161.09 元,累计回款 11,200,000.00 元。该客户公司经营不佳,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已申请破产重整,本公司于 2023 年度末对其欠款按 100%
计提坏账准备;
④ 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集团下属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
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就华艾信息产业园工程有大额的混凝土购销交易往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80,899.75 元,
其中账龄 2 至 3 年 981,773.99 元,3 至 4 年 7,199,125.76 元。经查实,该公
司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自 2019 年 7 月起,下属分公司就华艾信息产业园工程,开始为深圳
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货,累计交易金额 26,873,880.94 元,累计回款
18,692,981.19 元。公司在过去对部分款项提起了诉讼且胜诉,但该公司已被列
入失信人名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8,180,899.75 元合同应收款项预期信
用损失为 100%;
⑤ 子公司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应收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
凝土款 7,556,587.17 元,其中账龄 3 至 4 年 7,556,587.17 元。经查实,该公司
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自 2019 年 7 月起,子公司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就恒大华府六期项
目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货,累计交易金额 25,698,158.65 元,
累计回款 18,191,571.48 元。该公司所处地产行业市场低迷,公司经营不佳,并
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基于谨慎性原则,截止 2023 年度末本公司对其欠
款按 100%计提坏账准备;
⑥ 湖南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客户,其中
2,503,363.94 元为其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该票据 2022 年已按 100%
计提坏账准备金。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于 2023 年度末对其欠款按 100%计提
坏账准备。经查实,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⑦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集团下属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
凝土分公司有大额的混凝土购销交易往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
应 收 广 厦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9,251.77 元 , 其 中 账 龄 5 年 以 上
1,009,251.77 元。经查实,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自 2013 年 12 月起,子公司就春天
大厦项目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货,累计交易金额 2,509,251.77 元,
累计回款 1,500,000.00 元。该公司所处地产行业市场低迷,公司经营不佳,并
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基于谨慎性原则,截止 2023 年度末本公司对其欠
款按 100%计提坏账准备;
⑧   深圳市宏大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集团下属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横
岗分公司有混凝土购销交易往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应收深圳
市宏大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9,006.59 元,其中账龄 5 年以上 519,006.59 元。
经查实,该公司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自 2015 年 8 月起,子公司就深圳中显微科技大楼项目
为深圳市宏大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货,累计交易金额 719,251.79 元,累计回
款 200,245.20 元。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横岗分公司已通过法院胜诉并在
强制执行过程中。该公司经营不佳已申请破产,已被注销。截止 2023 年度末本
公司对其欠款按 100%计提坏账准备。
     【会计师回复】
     结论:基于应收账款执行程序及企业资金占用非关联化的实质,我们无法进
行明确判断。
    问题 5.(3)回复: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将全部客户纳入信用管理,定期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对出现信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统一单项认定进行单独测试并单独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该单项认定的预期信用损失为整个续存期内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
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单独测试发现客观证据不足的,纳入账龄组合计
提预期信用损失。根据(2)说明的情况,本公司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都存在账
龄较长,客户公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甚至注销破产的情形,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
定对逾期客户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在综合考虑债务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催
收情况等因素,预计无法偿还欠款可能性极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因此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截至本回函日,回复(2)逾期客户应收款项仍未回款,基于前述理
由及其判断,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会计师回复】
    结论:基于应收账款执行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

    问题 5.(4)回复:

               报告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按照账龄列示如下:
      公司                               应收账款占比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天山股份         50.30%    22.18%   8.97%    4.03%    4.77%     9.75%
    西部建设         64.45%    22.89%   10.04%   2.09%    0.37%     0.16%
    四方新材         50.81%    26.12%   13.02%   5.14%    2.35%     2.56%
    海南瑞泽         41.35%    16.72%   12.68%   5.64%    3.18%    20.43%
    重庆三圣         56.10%    17.91%   10.78%   6.81%    2.41%     5.99%
    行业平均         46.02%    21.37%   16.71%   5.81%    2.43%     7.66%
     本公司          13.09%    22.41%   44.77%   11.13%   1.51%     7.09%


    上图与主要的混凝土业务上市公司做对比,我司一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占比
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因为:公司报告期内销售额大幅下降,
较上年度下滑 51.06%,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总额降低,相应一年以上账龄应收
账款占比会增高;2022 年关停了四家混凝土站,混凝土尚未恢复生产和销售,
相应的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我司计提的坏账准备比例具有合理
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会计师回复】
    结论:基于应收账款执行程序,以及截至审计报告日,存在部分大额应发函
而无法发函、应收到回函而未回函的情况,结合应收账款对营业收入进行函证,
如 应收账款期末,计划发函金额为 542,717,741.45 元,实际无法发函金额为
142,865,710.08 元,截止报告出具日收到回函金额为 37,320,655.52 元; 应收
账 款 期 初 , 计 划 发 函 金 额 为 589,016,787.58 元 , 实 际 无 法 发 函 金 额 为
148,093,832.85 元, 截止报告出具日收到回函金额为 2,704,039.02 元。我们无
法明确判断合理性。

    问题 5.(5)回复:

我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单位全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额合计数的比例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47,193,061.36               6.77%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37,901,173.07               5.43%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34,762,601.16               4.98%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30,960,354.86               4.44%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29,426,974.02               4.22%

    客户 1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经查实,与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应收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47,193,061.36 元 , 其 中 账 龄 1 年 以 内 7,863,493.52 元 , 账 龄 1-2 年
16,544,513.99 元,账龄 2-3 年 1,806,504.74 元,账龄 3-4 年 17,791,772.86
元,账龄 4-5 年 3,140,305.25 元,账龄 5 年以上 46,471.00 元。
自 2018 年 7 月起,子公司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始为五矿二十三冶建
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供货,主要工地项目包括北大资源株洲航空未名项目、
北大资源四期项目、悦东方府项目等,累计交易金额 562,351,424.98 元,累计
回款 515,158,363.62 元。
    客户 2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系前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东
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与我司同一控制人期间,有频繁的混凝土业务
往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应收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37,901,173.07 元,其中账龄 5 年以内 37,901,173.07 元。自 2005 起,子公司
开始为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供货,主要工地项目包括坪山区飞西学校项
目、科信科技大厦、南山智园等。截止 2023 年底该客户存在大量诉讼案件,并
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对该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已按 100%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已就相关应收款项对其提起诉讼并胜诉,目
前在强制执行阶段。基于前述理由及其判断,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客户 3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经查实,与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应收该公司 34,762,601.16 元,其中账龄 1 年以
内 34,762,601.16 元。自 2018 年 9 月起,子公司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
司开始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供货,主要工地项目深圳地铁
13 号线土建七工区,累计交易金额 111,090,477.96 元,累计回款 73,198,014.80
元。
    客户 4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经查实,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应收该公司 30,960,354.86 元,其中账龄 1-2 年 44,399.79 元,
2-3 年 28,100,858.94 元,3-4 年 2,815,096.13 元。自 2019 年 11 月起,子公
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开始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
限公司供货,主要工地项目科高拜仁足球学校项目、民丰学校施工总承包工程、
安居尚龙苑等,累计交易金额 113,065,917.93 元,累计回款 82,105,563.07
元。
    客户 5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经查实,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应收该公司 29,426,974.02 元,其中账龄 1-2 年
7,146,206.34 元,2-3 年 22,280,767.68 元。自 2020 年 6 月起,子公司深圳市
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开始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
公司供货,主要工地项目深圳地铁 12 号线工程,累计交易金额 277,690,103.53
元,累计回款 22,280,767.68 元。
    【会计师回复】
    结论:基于应收账款执行程序,以及截至审计报告日,前五大客户发函回函
情况:第一名客户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收入金额(含税)62,597,240.08
元,截止报告出具日未收到回函;第二名客户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收入金额(含
税)15,443,007.55 元,截止报告出具日未收到回函;第三名客户中铁三局集团
有限公司收入金额(含税)15,264,304.17 元,截止报告出具日收到回函,但未
对收入做出回复;第四名客户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收入金额
(含税)8, 797, 555. 95 元,截止报告出具日未收到回函;第五名客户中国新
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入金额(含税)6,441,699.50 元,截止报告出具日
未收到回函。我们无法明确判断合理合规性。

    问题 5.(6)回复:

     经我司核查,关联方交易已做如实披露,非关联方交易符合收入确认准则,
上述相关应收账款所涉及的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通过虚构交易进而虚增收
入、利润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结论:基于应收账款执行程序,以及截至审计报告日,存在部分大额应发函
而无法发函、应收回的函证而未收回函的情况,我们已获得的证据无法判断商业
实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24 日
附件:诉讼或仲裁案件情况
      原
      告
      (
      上
                                                                                                 判决
      诉   被告(被
                                                                                                 (裁
序    人   上诉人)                                                                                       案件
                      案由   诉讼(或仲裁)请求及审理结果(如有)                                决)书
号   )/   /仲裁被                                                                                        状态
                                                                                                 落款
      仲   申请人
                                                                                                 时间
      裁
      申
      请
      人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设备款 779,835 元及利息;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安装费 933,470 元及违约金;
                             3、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因工期产生的窝工及看管费 127,848 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连
                             判决结果:
      云
                             1、原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告开具等额(设备费 779,835 元,
      港
                             安装施工费用 284,150 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拓
           连云港            2、被告在原告履行上述第一项开票义务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设备费
      联
           天地经     建设   779,835 元及利息(以 779,835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起按
      机                                                                                         2022
           纬房地     工程   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                     已结
1    1电                                                                                         年6月
           产开发     施工   止);                                                                        案
      工                                                                                          8日
           有限公     合同   3、被告在原告履行第一项开票义务后十日内支付元安装费 645,006
      程
             司              元及利息(以 645,006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起按照银行
      有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止);
      限
                             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公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乙方《中华人
      司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1,065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26,605 元。由原告
                             负担 6,605 元,被告负担 20,000 元(原告已预付,待被告支付上述
                             款项时一并付给原告)。
      深                     仲裁请求:
      圳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运费 1508583.19 元;
      市   深圳市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11575.52 元;
      长   天地砼     运输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出的律师费 18000 元、保全费 5000         2021
                                                                                                          已结
2    2青   剂开发     合同   元、担保费 1543 元;                                                年7月
                                                                                                           案
      货   有限公     纠纷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15 日
      物     司              裁决结果:
      运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1054468.92 元(2021 年 7 月 31 日前付
      输                     500000 元,2021 年 8 月 15 日前支付 500000 元,2021 年 8 月 31 日
        有                     前支付 54468.92 元);
        限                     2、本案仲裁费 22797 元,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预交 45498
        公                     元,剩余部分退回申请人 22701 元,被申请人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司                     前向申请人支付 22797 元。
        深                     仲裁请求:
        圳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货款 4,169,557.25 元;
        市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33,997.58 元;
        扬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律师费 30,000 元、
        程   深圳市            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3,391 元;
        国   天地砼     买卖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2021
                                                                                                            已结
3   3际      剂开发     合同   裁决结果:                                                           年7月
                                                                                                             案
        经   有限公     纠纷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3,281,603.67 元(2021 年 7 月 31 日前付      15 日
        贸     司              1,000,000 元,2021 年 8 月 15 日前付 1,000,000 元,2021 年 8 月
        有                     31 日前付 1,281,603.67 元);
        限                     2、仲裁费 36,112.5 元,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预交 72,225 元,剩
        公                     余部分退回申请人 36,112.5 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
        司                     36,112.5 元。



             株洲天
             地中亿
        湖   混凝土
        南   有限公
        嘉   司、湖南
        宇   长株潭            诉讼请求:
                        买卖
        建   国际物            请求依法撤销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湘 02 民终 675 号                已结
4   4                   合同
        设   流有限            民事判决,依法驳回被申请人中亿公司对申请人嘉宇公司的诉讼请                    案
                        纠纷
        有   公司、株          求。
        限   洲和鑫
        公   房地产
        司   开发有
             限责任
              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支付货款本金 9,013,231.42 元,暂计至 2021 年 7 月 5 日利
             深圳市
                               息 37,400.94 元,并支付从 2021 年 7 月 5 日起未还本金 9,013,231.42
             天地新
                               元为基数,按 LPR 计至实际清偿之日起的利息;
             材料有     买卖                                                                        2021    被强
        杜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910,000 元;
5   5        限公司     合同                                                                        年 10   制执
        *                      3、请求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执行费、
             远东混     纠纷                                                                        月1日    行
                               法院保全费);
             凝土分
                               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确认欠货款本金 8,013,231.42 元;被申请人分
              公司
                               四期还清全部欠款本金人民币 8,013,231.42 元。
                               和解结果:
                           一、甲乙方确认:截止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止,乙方尚欠甲方材料款
                           本金人民币 8013.231.42 元,利息应从 2021 年 6 月 1 日起以
                           8013.231.42 元为基数按照 1LPR(即 LPR-仲裁庭注)计算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止,为 90.838.88 元。
                           二、乙方同意:分五期还清全部欠款本金人民币 8,013,231.42 元,
                           具体如下:
                           1、第一期:乙方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材料款本金人民
                           币 20 万元(壹佰捌拾万元整);
                           2、第二期:乙方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材料款本金人民
                           币 200 万元(壹佰捌拾万元整);
                           3、第三期:乙方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材料款本金人民
                           币 200 万元(壹佰捌拾万元整);
                           4、第四期:乙方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材料款本金人民
                           币 2013231.42 元(贰佰零壹万叁仟贰佰叁拾壹元肆角贰分);
                           三、如乙方按上述第二条约定如期足额付清全部欠款本金,则乙方
                           不用再另行承担因逾期付款而产生的利息,双方的纠纷就此了结。
                           本案仲裁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因维权应支付的律师费 91 万元全部
                           由甲方自行承担。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534,246.67 元;
                           2、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 2019 年年终奖金差额 156,728 元;
                           3、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 5,000 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深圳市
                           (以上金额不含诉讼费合计为 695,874.67 元)                         2021
    陈   天地(集   劳动                                                                              被强
                           判决结果:                                                         年 10
6   6*   团)股份   合同                                                                              制执
                           1、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2019 年税前年终        月 27
    莉   有限公     纠纷                                                                               行
                           奖 82,180 元;                                                      日
           司
                           2、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的赔偿金 475,720 元;
                           3、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4,845 元;
                           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5 元,原告已预交,原告自愿承担。
                           仲裁申请: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 6,053,407.15 元和暂
                           计至 2021 年 7 月 5 日利息 23,305.62 元,并支付从 2021 年 7 月 5
                           日起按未还本金 6,053,407.15 元为基数,按 LPR 计至实际清偿之日
         深圳市
                           止的利息;
    李   天地良     买卖                                                                      2021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其聘请律师维护自身权利支付的律师                调解
7   7*   材混凝     合同                                                                      年 10
                           费 610,000 元;                                                            结案
    隆   土有限     纠纷                                                                      月1日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保
          公司
                           全费、法院执行费等)
                           达成调解协议:分两期还清对方本金 5,053,407.15 元;承担仲裁费
                           47,365.50 元。
                           裁决结果:
                          一、甲乙方确认:截止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止,乙方尚欠甲方材料款
                          本金人民币 5053,407.15 元,利息应从 2021 年 6 月 1 日起以
                          5,053,407.15 元为基数按照 LPR 计算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止,为
                          40,905.99 元。
                          二、乙方同意:分两期还清全部欠款本金人民币 5,053,407.15 元,
                          具体如下:
                          1、第一期:乙方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欠款本金人民币
                          2053,407.15 元(贰佰零伍万叁仟肆佰零柒元壹角伍分);
                          2、第三期(笔误,应为第二期--仲裁庭注):乙方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剩余欠款本金人民币 300 万元(叁佰万元整)。
                          三、如乙方按上述第二条约定如期足额付清全部欠款本金,则乙方
                          不用再另行承担因逾期付款而产生的利息,双方的纠纷就此了结。
                          本案仲裁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因维权应支付的律师费 61 万元全部
                          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如第二条所列款项乙方有任何一期未如期足额付清逾期超过 15
                          天的,则乙方需立即支付全部剩余欠款本金给甲方并从逾期之日
                          2021 年 6 月 1 日起开始按 2LPR(即 2 倍 LPR--仲裁庭注)支付逾期付
                          款利息给甲方。本案仲裁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因维权应支付的律
                          师费 61 万元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承担的仲裁费用和甲方因维权支付的律师费,乙方应在 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最后一期款项时一并支付给甲方。
                          仲裁申请:
                          1、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 13,033.23 元;
                          2、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 16,000 元,2021 年 3 月 18 日至
          深圳市
                          2021 年 7 月 9 日。
     侯   天地良                                                                              2021
                   劳动   达成调解协议:支付申请人调解款 22,692.72 元人民币。                         调解
8   8*    材混凝                                                                              年 10
                   争议   调解结果:                                                                  结案
     如   土有限                                                                              月1日
                          1、被申请人同意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
          公司
                          支付申请人调解款合计人民币 22692.72 元(转账至申请人工资卡账
                          号);
                          2、申请人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本案劳动争议就此了结。
                          仲裁申请:
     深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运输费本金人民币 2,281,955.5 元和
     圳                   暂计至 2021 年 7 月 5 日利息 8,785.53 元,并支付从 2021 年 7 月 5
     市                   日起按未还本金 2,281,955.5 元为基数按 LPR 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源   深圳市          的利息;
     佳   天地良   运输   2、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其聘请律师维护自身权利支付的律师         2021    已裁
9   9物   材混凝   合同   费 230,000 元;                                                     年 12   定撤
     流   土有限   纠纷   3、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保         月2日    案
     有   公司            全费、法院执行费等)。
     限                   撤案裁定:
     公                   依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仲
     司                   裁院决定撤销本案。
                          鉴于申请人在仲裁庭组成前谁让你去撤回仲裁请求,申请人应承担
                                的仲裁费为 14,552 元。申请人已预交 55,258 元,冲抵上述申请人
                                应承担的仲裁费后,剩余部分 40,706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请人。
                                诉讼请求:
         深                     1、判令二被告连带清偿到期拒付的承兑汇票本金 1,840,573.54 元
         圳   深圳市            及利息(自 2021 年 8 月 15 日起至二被告还清款项之日止);
         市   天地良            2、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
         家   材混凝            以上费用暂合计:人民币 1,846,872.39 元
                         票据
         兴   土有限            撤销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维兴建业建材商行提出的诉讼请求。       2022    被强
10   1                   追索
      伟      公司、深          追加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和荣辉建材商行为被告。                   年3月   制执
     0                   权纠
      业      圳市龙            判决结果:                                                       16 日    行
                          纷
         有   岗区和            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和荣辉建材商
         限   荣辉建            行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家兴伟业有限公司
         公   材商行            票据金额 1840573.54 元及利息(以 1840573.54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
         司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为标准,自 2021 年 8
                                月 15 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并互负连带责任。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拖欠原告的购车款 1,300,000 元及利息元。合
                                计 1,420,000 元整。
         深
                                2、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圳
                                3、被告二与被告一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市   深圳市
                                调解结果:
         凌   天地良
                                1、原告、被告确认,被告天地良材公司因本案纠纷应支付原告货款
         宇   材混凝
                                本金 1,300,000 元、案件受理费 8,790 元、保全费 5,000 元、律师    2021
         商   土有限     买卖
11   1                          费 30,000 元,合计 1,343,790 元;其中,700,000 元已于 2021 年    年 11   调解
      贸      公司、深   合同
     1                          11 月 10 日前支付,原告确认已收款,剩余 643,790 元应于 2021 年   月 15   结案
      发      圳市天     纠纷
                                12 月 15 日前付清;如被告良材公司未按时足额付款,原告有权要求     日
         展   地混凝
                                其支付违约金 30,000 元;
         有   土有限
                                2、被告天地混凝土公司对被告良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限   公司
                                任;
         公
                                3、原告收到上述全部款项后,双方就本案涉及的所有权利义务终结;
         司
                                4、原告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因调解减半收取为 4,395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
                                负担。
                              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 39,324,747.42 元;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19,069.56 元;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调解结果:
         深
                              1、关于和解协议:本案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而自愿
         圳
                              达成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
         市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损害其他安外第三方合作权益的前提下,
         林   深圳市
                              和解协议的内容属于双方依法有权可以自由处分的民事权利义务范
         强   天地良   买卖                                                                  2021    被强
12   1                        畴,仲裁庭对该和解协议的效力依法予以确认。
      投      材混凝   合同                                                                  年 12   制执
     2                        2、关于本案仲裁费用的承担:本案仲裁费 173,717.50 元,依据和
      资      土有限   纠纷                                                                  月9日    行
                              解协议的约定及《仲裁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用由被
         有   公司
                              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347,435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后,剩余
         限
                              部分 173,717.50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申请人,被申请人按和解协议约
         公
                              定直接向申请人支付 173,717.50 元。
         司
                              执行裁定:
                              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天地良材混
                              凝土有限公司的财产(以 32,623,127.30 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

                              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货款 3,867,534.59 元;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9,262.18 元;
                              4、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调解结果:
                              1、关于和解协议:本案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而自愿
                              达成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
              深圳市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损害其他安外第三方合作权益的前提下,
              天地良   买卖   和解协议的内容属于双方依法有权可以自由处分的民事权利义务范     2021    被裁
13   1严
              材混凝   合同   畴,仲裁庭对该和解协议的效力依法予以确认。                     年 12   定执
     3*
              土有限   纠纷   2、关于本案仲裁费用的承兑:本案仲裁费 34,617.50 元。依据和解   月9日    行
              公司            协议的约定及《仲裁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
                              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69,235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后,剩余部分
                              34,617.50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请人,被申请人按和解协议的约定
                              直接向申请人支付 34,617.50 元。
                              执行裁定:
                              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天地良材混
                              凝土有限公司的财产(以人民币 43,270.17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
                                                                                                          已调
                                                                                                          解,待
                                仲裁请求:                                                                履行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货款 11,152,468.66 元;                                分期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26,803.8 元;                          付款。
                                5、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原告
                                调解结果:                                                                申请
                                1、关于和解协议:本案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               保全
                                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损害其他安外第三                措施,
              深圳市            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和解协议的内容属于双方依法有权可以自由                平安
         严   天地良     买卖   处分的民事权利义务范畴,仲裁庭对该和解协议的效力依法予以确        2021    银行
14   1
       *      材混凝     合同   认。                                                              年 12   深圳
     4
      红      土有限     纠纷   2、关于本案仲裁费用的承担:本案仲裁费 68,992 元。依据和解协       月9日   总行
              公司              议及《仲裁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营业
                                申请人已预交 137,984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后,剩余部分 68,992 元             部银
                                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请人,被申请人按和解协议约定直接向申请人                行账
                                支付 68,992 元。                                                          户被
                                执行裁定:                                                                冻结,
                                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天地良材混                期限
                                凝土有限公司的财产(以人民币 4,691,580.69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              一年。
                                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                      被裁
                                                                                                          定执
                                                                                                           行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
                                司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5,183,888.87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
                                司支付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上述货款 5,183,888.87 元为基数,以
              深圳市            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延迟履
              天地新            行利息;
              材料有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维权律师费 50,000 元;
              限公司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
                                                                                                  2021
              东建混     买卖   三项请求与被申请人一承担共同支付的民事责任;                              被强
15   1刘                                                                                          年 11
              凝土分     合同   5、本案仲裁费由两被申请人承担。                                           制执
     5*                                                                                           月 15
              公司、深   纠纷   调解结果:                                                                 行
                                                                                                   日
              圳市天            1、本案和解协议是各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而自愿达成的,是各方
              地新材            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料有限            定以及不损害其他安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和解协议的内容
              公司              属于各方依法有权可以自由处分的民事权利义务范畴,仲裁庭对该
                                和解协议的效力依法予以确认。
                                2、本案仲裁费 40,635.50 元。依据和解协议约定及《仲裁规则》第
                                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已预交 81,271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用后,剩余部分 40,635.50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请人,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按和解
                                协议约定直接向申请人支付 40,635.50 元。
         深
                                仲裁请求:
         圳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 267,843 元;
         市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等维权费用。
         豹   深圳市
                                撤诉裁定:                                                        2021
         鸣   天地砼     买卖
16   1                          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仲        年 12   撤诉
      建      剂开发     合同
     6                          裁庭决定撤销本案。                                                月 13   结案
      材      有限公     纠纷
                                鉴于申请人在仲裁庭组成后、首次开庭前申请撤回仲裁请求,申请         日
         有   司
                                人应承担的仲裁费为 9,132 元。申请人已预交 18,264 元,冲抵上述
         限
                                申请人应承担的仲裁费后,剩余部分 9,132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
         公
                                请人。
         司

         深
         圳   深圳市
         市   天地新
         凌   材料有            诉讼请求:
         宇   限公司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拖欠原告的购车款 175,000 元及利息 4,375 元。
                                                                                                  2021
         商   远东混     买卖   2、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17   1                                                                                            年 11   撤诉
      贸      凝土分     合同   3、被告二与被告一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7                                                                                            月 23   结案
      发      公司、深   纠纷   撤诉裁定:
                                                                                                   日
         展   圳市天            1、准许原告深圳市凌宇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有   地新材            2、案件受理费 1,944 元,由原告深圳市凌宇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限   料有限
         公   公司
         司

                                仲裁请求:
                                1、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18,131,678.05 元及逾期
                                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货款本金 18,131,678.05 元为基数,按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自
         东
                                2021 年 5 月 16 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1 年 9 月
         莞
                                30 日止,该违约金为 1,062,617.08 元)。
         市
                                2、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产生的律师代理费
         恒
              深圳市            291,000 元。
         益                                                                                       2021
              天地砼     买卖   3、本案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费用均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强
18   1达                                                                                          年 12
              剂开发     合同   调解结果:                                                                制执
     8建                                                                                          月 29
              有限公     纠纷   仲裁庭对和解内容的调整:前款所述的剩余未支付货款本金的计算                 行
         材                                                                                        日
                   司           方式:应付货款本金款总额 17,631,678.05 元-已支付货款本金。仲
         有
                                裁庭对《和解协议》的其余内容予以确认。
         限
                                关于本案仲裁费用的承担:本案仲裁费 100,216 元。依据和解协议
         公
                                的约定及《仲裁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
         司
                                承担。被申请人按《和解协议》的约定支付。申请人已预交 200,432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后,剩余部分 100,216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
                                请人。
                                执行裁定结果:
                                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天地砼剂开
                                发有限公司的财产(以人民币 17945634.33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


                                仲裁申请: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运输费本金人民币 2,397,293.80 元
         深                     和暂计至 2021 年 7 月 5 日利息 9,889.58 元,并支付从 2021 年 7 月
         圳                     5 日起按未还本金 2,397,293.80 元为基数按 LPR 计至实际清偿之日
         市   深圳市            止的利息;
         源   天地新            2、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其聘请律师维护自身权利支付的律师
         佳   材料有     运输   费 240,000 元;                                                     2021    已裁
19   1
      物      限公司     合同   3、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保         年 12   定撤
     9
      流      远东混     纠纷   全费、法院执行费等)。                                              月2日    案
         有   凝土分            撤案裁定:
         限    公司             依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仲
         公                     裁院决定撤销本案。
         司                     鉴于申请人在仲裁庭组成前谁让你去撤回仲裁请求,申请人应承担
                                的仲裁费为 14,868 元。申请人已预交 56,522 元,冲抵上述申请人
                                应承担的仲裁费后,剩余部分 41,654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请人。
                                诉讼请求:
                                1、判令三名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 2,000,000 元及利息(计
                                算方式:以未付的票据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 2021 年 9 月 19
                                日起计至款项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为
         广                     6,203 元);
         东   深圳市            2、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含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科   天地砼            保全保险费)。
         隆   剂开发            (以上 1-2 项合计:2,006,203 元)
         智   有限公            调解协议:
         谷   司、深圳          1、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深
                         票据                                                                       2021
         新   市天地            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原告广东科隆智谷新材料股份
20   2                   追索                                                                       年 12
      材      (集团)          有限公司支付(2021)粤 0305 民初 22711 号案涉案票据金额                     结案
     0                   权纠                                                                       月 21
      料      股份有            2,000,000 元,该笔款项 2,000,000 元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
                          纷                                                                         日
         股   限公司、          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前
         份   株洲天            支付给原告广东科隆智谷新材料有限公司;
         有   地混凝            2、本案受理费 11,424.81 元、保全费 5,000 元、保全保险费 3,450
         限   土有限            元,合计 19,874.81 元,由原告承担;
         公    公司             3、如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
         司                     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本调解书将约定的任意款项,则原告有
                                权要求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从逾期之日起支付全部款项。原告并有权要求被告深圳
                                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以第一项欠付款(不含第二项的受理费、保全费、
                                保全保险费)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从逾期之日起至及
                             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支付违约金给原告广东科隆智谷新材料有限
                             公司。
                             本案受理费 11,424.81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广东科隆智谷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中
           卿*、中
      国
           国太平
      人
           洋财产
      民
           保险股
      财
           份有限            诉讼请求:
      产
           公司深            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款项 18,220 元及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
      保
           圳市分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计算
      险
           公司、深   保险   至付清之日止);
      股                                                                                    2021
           圳市天     人代   2、由报告一、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1   2份                                                                                    年 11   撤诉
           地良材     位求   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申请人特根据《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
     1有                                                                                    月 26   结案
           混凝土     偿权   等的相关规定,请求追加被申请人一与被申请人二为本案被告。
      限                                                                                     日
           有限公     纠纷   裁定结果:
      公
           司、深圳          准许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撤回起诉。
      司
           市天地            本案受理费 128 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深
           良材混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担。
      圳
           凝土有
      市
           限公司
      分
           横岗分
      公
            公司
      司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2,361,565.52 元及资金占用利
                              息 222,985.53 元,共计为 2,584,551.05 元;2、裁令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70,000 元;
                              3、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以上第 1、2 项仲裁请求合计为 2,654,551.05 元)
                              调解结果:
                              1、关于和解协议:本案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调而自愿
                              达成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损害其他安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和解协议的内容属于双方依法有权可以自由处分的民事权利义务范
              深圳市          畴,仲裁庭对该和解协议的效力依法予以确认。
              天地新          2、仲裁庭对和解内容的调整:仲裁庭注意到,双方当事人在和解协
         巫   材料有   买卖   议约定“若乙方有任何一期未足额支付,甲方有权就所有尚欠款项        2021
22   2                                                                                                  已结
         *    限公司   合同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有权要求乙方以尚欠款项为本金,        年9月
     2                                                                                                   案
      文      东建混   纠纷   从乙方逾期支付之日起开始按月息 2%支付利息,直至起付清之日         13 日
              凝土分          止”。
              公司            由于被申请人逾期付款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主要是资金占用损失,
                              月息 2%超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规定(2020 第二次修正)》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仲裁庭对此无法确认。参照上述规定,仲裁庭决定将前述约定调整
                              为“若乙方有任何一期未足额支付,甲方有权就所欠款项向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有权要求乙方以尚欠款项为本金,从乙方逾
                              期支付之日起开始按年息 15.4%支付利息,直至其付清之日止”。
                              3、关于本案仲裁费用的承担:本案仲裁费 28,298 元,依据和解协
                              议的约定及《仲裁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
                              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56,596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后,剩余部分 28,298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请人,被申请人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前直接
                              向申请人支付 28,198 元。
                              仲裁请求:
                              1、裁令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碎石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STDXDJ2021CG005);
                              2、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564,578.09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29,833.3 元共计为 594,441.39 元
                              3、裁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20,000 元
                              4、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以上第 2、3 想仲裁请求合计为 614,411.39 元)
                              调解结果:
                              1、关于和解协议:本案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调而自愿
                              达成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损害其他安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深圳市          和解协议的内容属于双方依法有权可以自由处分的民事权利义务范
              天地新          畴,仲裁庭对该和解协议的效力依法予以确认。
         巫   材料有   买卖   2、仲裁庭对和解内容的调整:仲裁庭注意到,双方当事人在和解协       2021
23   2                                                                                                  已结
         *    限公司   合同   议约定“若乙方有任何一期未足额支付,甲方有权就所有尚欠款项        年9月
     3                                                                                                   案
      武      东建混   纠纷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有权要求乙方以尚欠款项为本金,        13 日
              凝土分          从乙方逾期支付之日起开始按月息 2%支付利息,直至起付清之日
              公司            止”。
                              由于被申请人逾期付款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主要是资金占用损失,
                              月息 2%超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规定(2020 第二次修正)》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仲裁庭对此无法确认。参照上述规定,仲裁庭决定将前述约定调整
                              为“若乙方有任何一期未足额支付,甲方有权就所欠款项向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有权要求乙方以尚欠款项为本金,从乙方逾
                              期支付之日起开始按年息 15.4%支付利息,直至其付清之日止”。
                              3、关于本案仲裁费用的承担:本案仲裁费 15,205 元,依据和解协
                              议的约定及《仲裁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
                              承担,申请人已预交,30,410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后,剩余部分 15,205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请人,被申请人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前直接
                              向申请人支付 15,205 元。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6,799,461.96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123,581.03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00,000 元;
              深圳市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顾   天地良   买卖   以上标的暂计 7,123,042.99 元                                      2022    已被
24   2
       *      材混凝   合同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年3月   强制
     4
      刚      土有限   纠纷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6,399,461.96 元;              1日    执行
              公司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71,477.14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341,717.05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7,123.04 元。
                              以上共计 6,924,779.19 元。
                              和解结果:
                              甲方同意乙方分六期向甲方支付和解款项 5,399,461.96 元(人民币,
                              下同--仲裁庭注),其中: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和
                              解款项 393.200.67 元于南山法院解除在本案中对其采取的财产保全
                              措施之日起二日内支付和解款项 1966003.33 元,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1572.802.67 元,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支付和
                              解款项 489151.76 元,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489151.76
                              元,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489,151.76 元。甲方在收
                              到乙方支付的上述全部和解款项后。自愿放弃本案的其他仲裁请求
                              和相关费用,双方债权债务全部结清。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4,167,212.59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63,283.75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50,000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以上标的暂计 4,380,496.34 元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为: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4,167,212.59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63,283.75 元
              深圳市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98,330.38 元;
         刘   天地良   买卖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2022
25   2                                                                                                     已结
         *    材混凝   合同   4,380.5 元。                                                         年3月
     5                                                                                                      案
      英      土有限   纠纷   以上标的暂计 4,438,207.22 元。                                        1日
              公司            调解结果:
                              甲方同意乙方分六期向甲方支付和解款项 4167212.59 元(人民币,
                              下同--仲裁庭注),其中: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和
                              解款项 30346556 元于南山法院解除在本案中对其采取的财产保全
                              措施之日起二日内支付和解款项 1517327.82 元,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1213862.26 元,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
                              款项 377518.98 元,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377518.98
                              元,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377518.98 元。甲方在收
                              到乙方支付的上述全部和解款项后,自愿放弃本案的其他仲裁请求
                              和相关费用,双方债权债务全部结清。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11,945,497.12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181,405.65 元;
              深圳市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350,000 元;
              天地良   买卖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2022
26   2聂                                                                                                   已结
              材混凝   合同   以上标的暂计 12,476,902.77 元                                        年3月
     6*                                                                                                     案
              土有限   纠纷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为:                                                  1日
              公司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11,945,497.12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181,405.65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568,522.71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12,476.9 元。
                              以上标的暂计 12,712,902.37 元。
                              调解结果:
                              甲方同意乙方分六期向甲方支付和解款项 11,945,497.12 元(人民
                              币,下同---仲裁庭注)。其中: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
                              付和解款项 869,897.31 元。于南山法院解除在本案中对其采取的
                              财产保全措施之日起一日内支付和解款项 4,349,486.55 元,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3479589.24 元,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
                              前支付和解款项 1082174.68 元,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
                              项 1082174.68 元,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1082174.68
                              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全部和解款项后,自愿放弃本案的
                              其他仲裁请求和相关费用,双方债权债务全部结清。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4,998,803.72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75,912.39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60,000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以上标的暂计 5,234,716.11 元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4,541,052.74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0,675.29 元;
              深圳市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36,979.75 元;
         陶   天地良   买卖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2022
27   2                                                                                                     已结
         *    材混凝   合同   5,234.72 元                                                          年3月
     7                                                                                                      案
      宝      土有限   纠纷   以上共计 4,898,942.5 元                                               1日
              公司            调解结果:
                              甲方同意乙方分六期向甲方支付和解款项 4,541,052.74 元(人民币,
                              下同--仲裁庭注),其中: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和
                              解款项 330,689.42 元,于南山法院解除在本案中对其采取的财产保
                              全措施之日起二日内支付和解款项 1653,447.12 元,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1322757.70 元,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支付和
                              解款项 411386.17 元,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411386.17
                              元,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411,386.17 元。甲方在收
                              到乙方支付的上述全部和解款项后。自愿放弃本案的其他仲裁请求
                              和相关费用,双方债权债务全部结清。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1,410,930.25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1,426.54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50,000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以上标的暂计 1,482,356.79 元。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1,410,930.25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21,426.54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67,150.48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深圳市
                              1,482.36 元。
         黄   天地良   买卖                                                                       2022
28   2                        以上标的暂计 1,505,989.64 元。                                              已结
         *    材混凝   合同                                                                       年3月
     8                        调解结果:                                                                   案
      颖      土有限   纠纷                                                                        1日
                              甲方同意乙方分六期向甲方支付和解款项 1410930.25 元(人民币,
              公司
                              下同--仲裁庭注),其中: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和
                              解款项 102747.04 元。于南山法院解除在本案中对其采取的财产保
                              全措施之日起二日内支付和解款项 513.735.18 元千 2022 年 3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41098815 元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127819.96 元,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127,819.96 元,
                              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前支付和解款项 127819.96 元。甲方在收到乙
                              方支付的上述全部和解款项后,自愿放弃本案的其他仲裁请求和相
                              关费用,双方债权债务全部结清。
                              二、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笔和解款项后三日内,向南山
                              法院提交解除保全申请书,申请解除乙方因本案被查封、冻结的全
                              部财产。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24,592,078.58 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逾期利息 195,398.2 元;
              深圳市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广
              天地砼            以上 1-2 项合计为 24,787,476.78 元。
         东
              剂开发            裁定结果:
         科
              有限公            查封冻结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
         隆
              司、深圳          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所有的价值 24,787,476.78 元的财产。
         智
              市天地            调解结果:                                                                  被强
         谷
              (集团)          原告广东科隆智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                  制执
         新              买卖                                                                       2022
29   2        股份有            有限公司双方确认,截至 2022 年 5 月 5 日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              行,限
      材                 合同                                                                       年5月
     9        限公司、          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广东科隆智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期执
      料                 纠纷                                                                       30 日
              深圳市            司货款 26100000 元:该款项分+四期支付,第一期应于 2022 年 6 月               行房
         股
              天地新            15 日以银行转帐付款方式支付 1864285.71 元,第二期至第十四期应                产
         份
              材料有            于 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每月的 15 日前以转帐、银行承兑汇票
         有
              限公司            方式支付 1864285.71 元。上述款项支付至原告广东科隆智谷新材料
         限
              宝创混            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科隆智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
              凝土分            开户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三和支行,帐
         司
              公司              号:44050171714500000746):如上述款项连续两期未按时足额支付,
                                原告广东科隆智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及其利息
                                (利息以未付款为基数,按照 LPR 的 4 倍,自起诉之日起 2022 年 1
                                月 6 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            请求事项:
              天地(集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0           已和
30   3焦                 劳动
              团)股份          日期间的年终奖差额 10,593.1 元;                                            解撤
     0*                  争议
              有限公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诉
              司                合计金额:15,593.1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混凝土外加剂货款 679,288.00 元;
         深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的逾期付款
         圳
                                损失 26,683.30 元,并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市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标准支付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旌
                                日起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的逾期损失;
         泓   深圳市                                                                                        已和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实现本案债权支付的律师费
         建   天地砼     买卖                                                                       2022    解,未
31   3                          40,000.00 元。
      材      剂开发     合同                                                                       年5月   履行
     1                          (上述 1-3 项暂合计 745,971.30 元)
      技      有限公     纠纷                                                                       18 日   和解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案件仲裁费、保全费及担保费。
         术   司                                                                                             款
                                调解结果:
         有
                                一、甲、乙双方确认: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合同编号为
         限
                                STDTJ2020CG019《混凝土外加剂购销合同》乙方尚欠甲方货款人民
         公
                                币 679288.68 元。现因双方和解,甲方仅要求乙方承担货款人民币
         司
                                679288.68 元、案件仲裁费人民币
                                16,850 元(由于双方和解到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案件实际费用为
                              33,700 元的一半,即 16850 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750 元(未实际
                              发生--仲裁庭注),合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696,138.68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期
                              间的工资 5,402.49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58,794.66 元;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深圳市
                              以上金额总计:69,197.15 元
              天地新
                              判决结果:                                                          2022
         田   材料有   劳动                                                                               被强
32   3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年 10
       *      限公司   合同                                                                               制执
     2                        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本案六被告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具           月 24
      鹏      东建混   纠纷                                                                                行
                              体金额详见附表);                                                     日
              凝土分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公司
                              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案六被告出具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
                              同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内容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本案六被告律师费(具体金额详见附表);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全部诉
                              讼请求。
                              经济补偿金:49748.4 律师费:4230.69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期
                              间的工资 5,484.27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40,283.4 元;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深圳市
                              以上金额总计:50,767.67 元
              天地新
                              判决结果:                                                          2022
         任   材料有   劳动                                                                               被强
33   3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年 10
       *      限公司   合同                                                                               制执
     3                        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本案六被告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具           月 24
      勇      东建混   纠纷                                                                                行
                              体金额详见附表);                                                     日
              凝土分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公司
                              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案六被告出具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
                              同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内容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本案六被告律师费(具体金额详见附表);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全部诉
                              讼请求。
                              经济补偿金:40283.4 律师费:5000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期
                              间的工资 5,840.52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40,248.22 元;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深圳市
                              以上金额总计:51,088.74 元
              天地新
                              判决结果:                                                          2022
         张   材料有   劳动                                                                               被强
34   3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年 10
         *    限公司   合同                                                                               制执
     4                        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本案六被告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具           月 24
      福      东建混   纠纷                                                                                行
                              体金额详见附表);                                                     日
              凝土分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公司
                              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案六被告出具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
                              同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内容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本案六被告律师费(具体金额详见附表);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全部诉
                              讼请求。
                              经济补偿金:35770.95 律师费:4443.79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期
                              间的工资 5,583.71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40,450.75 元;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深圳市
                              以上金额总计:51,034.46 元
              天地新
                              判决结果:                                                          2022
         周   材料有   劳动                                                                               被强
35   3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年 10
       *      限公司   合同                                                                               制执
     5                        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本案六被告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具           月 24
      东      东建混   纠纷                                                                                行
                              体金额详见附表);                                                     日
              凝土分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公司
                              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案六被告出具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
                              同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内容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本案六被告律师费(具体金额详见附表);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全部诉
                              讼请求。
                              经济补偿金:34707.7 律师费:4290.12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期
                              间的工资 4,844.8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50,822.7 元;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深圳市          的相关证明。
              天地新          以上金额总计:60,667.5 元
                                                                                                  2022
         张   材料有   劳动   判决结果:                                                                  被强
36   3                                                                                            年 10
       *      限公司   合同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制执
     6                                                                                            月 24
      发      东建混   纠纷   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本案六被告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具                    行
                                                                                                   日
              凝土分          体金额详见附表);
              公司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案六被告出具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
                              同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内容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本案六被告律师费(具体金额详见附表);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全部诉
                              讼请求。
                              经济补偿金:45219 律师费:4448.7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期
                              间的工资 5,284.79 元;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32,278.73 元;
                              36 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深圳市          的相关证明。
              天地新          以上金额总计:42,563.52 元
                                                                                                  2022
         杨   材料有   劳动   判决结果:                                                                  被强
37   3                                                                                            年 10
       *      限公司   合同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制执
     7                                                                                            月 24
      志      东建混   纠纷   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本案六被告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具                    行
                                                                                                   日
              凝土分          体金额详见附表);
              公司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案六被告出具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
                              同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内容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本案六被告律师费(具体金额详见附表);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全部诉
                              讼请求。
                              经济补偿金:27455.4 律师费:4252.86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广州四极
                           固砼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 330,271.33 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
                           【以实际拖欠的合同款为计算基数,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
                           偿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暂计算至 2022 年 1 月 31
      广                   日为 118,822.43 元,详见附件《被申请人欠付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
      州                   金计算表》】。
      四                   2、裁决被申请人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广州四极
      极                   固砼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19,986 元和保险费 1,500 元。
      固                   3、裁决本案仲裁费用和保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深圳市
      砼                   (本案仲裁标的额暂计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 470,579.76 元)
           天地良   买卖                                                                     2022    被强
38   3建                   判决结果:
           材混凝   合同                                                                     年8月   制执
     8材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款人民币 330271.33 元和逾期付款
           土有限   纠纷                                                                     22 日    行
      科                   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分两部分计至实际清偿日止,
           公司
      技                   其中第一部分以人民币 206,640.13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8 月 1 日
      有                   起算;第二部分以人民币 123631.20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7 月 1 日
      限                   起算)。
      公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律师费人民币 19,986 元、保险费人民币
      司                   1500 元、保全费人民币 2865.39 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26,374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26,374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26,374 元。
                           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
                           内支付完毕。
      广
      东
                           诉讼请求:
      粤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 331,711.5 元,并支付资金占
      盛
           深圳市          用损失暂计 8,016.36 元(计算方法:自 2021 年 6 月 26 日至实际支付
      特
           天地砼          之日以 331,711.5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5%计算,暂计算至 2021 年      2022    原告
39   3种            合同
           剂开发          12 月 20 日,金额为 8,016.36 元),合计 339,727.86 元,并要求      年5月   已撤
     9建            纠纷
           有限公          支付至实际支付之日。                                               6日     诉
      材
           司              2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有
                           结果:
      限
                           原告已撤诉
      公
      司
      东
           深圳市
      莞                     诉讼请求:
           天地新
      市                     1、请依法判令三被告向原告连带支付票据款人民币 4,328,000 元及
           材料有
      恒                     利息【利息以本金 4,328,000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限公司
      溢              票据   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 50%计算,              已撤
           宝创混                                                                               2022
40   4达              追索   自 2021 年 8 月 14 日起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1 年 12           诉,案
           凝土分                                                                               年5月
     0建              权纠   月 31 日该利息为 96,406.19 元】                                            件已
           公司、深                                                                             10 日
      材               纷    以上款项合计为:4,424,406.19 元                                              结
           圳市天
      有                     2、本案诉讼费(含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地新材
      限                     结果:
           料有限
      公                     原告已撤诉
           公司
      司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款 520,540.00 元和赔偿逾期付
                             款损失。
      广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7,898 元和保险费 1,800 元。
      州
                             3、裁决本案仲裁费用和保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四
                             (本案仲裁标的额暂计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 636,342.26 元)
      极
           深圳市            裁决结果:
      固
           天地新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款人民币 520540 元和逾期付款违约
      砼
           材料有     买卖   金(含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 82480.90 元     2022    被强
41   4建
           限公司     合同   和以人民币 520540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       年8月   制执
     1材
           东建混     纠纷   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标准、自 2022       22 日    行
      科
           凝土分            年 2 月 1 日计至实际清偿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技
           公司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27898 元、保全费人民币
      有
                             3.692.71 元、保险费人民币 1.800 元。
      限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0.958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公
                             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30958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
      司
                             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30.958 元。
                             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
                             内支付完毕。
      何                     诉讼请求:
           深圳市
      *                      1、判令二被告支付七原告货款 16,559,364.41 元,利息暂计为
           天地新
      欣                     294,000 元,本息合计 16,853,364 元。
           材料有
      、                     2、判令二被告支付七原告律师费 200,000 元。
           限公司     分期
      何                     3、判令二被告支付七原告因本案诉讼保全而支出保险费 21,000 元                已判
           东建混     付款                                                                      2022
42   4*                      (以实际缴费金额为准)。                                                   决,被
           凝土分     买卖                                                                      年9月
     2云                     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强制
           公司、深   合同                                                                      30 日
      、                     以上一至三项合计 17,074,364 元。                                           执行
           圳市天     纠纷
      林                     裁决结果:
           地新材
      *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发
           料有限
      玲                     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何嘉欣、何秀云、林华玲、王
           公司
      、                     命才、林茂忠、何嘉莹、何成章货款人民币 1655936441 元及逾期付
         王                   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按月利率 1.2%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其中,100
         *                    万、500 万元、500 万元、200 万元、3559364.41 元的利息分别从 2021
         才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 月 27 日、20223 月 1 日、
         、                   2022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计算);
         林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发
         *                    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何嘉欣、何秀云、林华玲、王
         忠                   命才、林茂忠、何嘉莹、何成章律师费 20 万元;
         、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发
         何                   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何嘉欣、何秀云、林华玲、王
         *                    命才、林茂忠、何嘉莹、何成章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险费 21074.36
         莹                   元;
         、                   四、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管理财产不
         何                   足以清偿上述债务部分,由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担;
         *                    五、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章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到期应付货款 6,038,147.96 元
                              及利息 290,586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聘请律师费暂计 63,287 元。
              深圳市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担保费、保全费。
              天地新          4、合计金额:6,392,020.96 元。
         李   材料有   买卖   裁决结果:                                                              2022    被强
43   4
       *      限公司   合同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6038147.96 元及其利息(利             年5月   制执
     3
      城      东建混   纠纷   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23 日   行。
              凝土分          三倍,自 2021 年 8 月 1 日开始起算,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公司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律师费用人民币 42191 元、担保费人民
                              币 3835.21 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92078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92,078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
                              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92,078 元。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到期应付货款 7,701,768.02 元
                              及利息 370,648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聘请律师费暂计 80,724 元。
              深圳市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担保费、保全费。
              天地新
                              4、合计金额:8,153,140.02 元。
         李   材料有   买卖                                                                           2022    被强
44   4                        裁决结果:
       *      限公司   合同                                                                           年5月   制执
     4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7701768.02 元及其利息(利
      华      东建混   纠纷                                                                           23 日   行。
                              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凝土分
                              三倍,自 2021 年 8 月 1 日开始起算,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公司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律师费人民币 53816 元、担保费人民币
                              4891.88 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107,929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107929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107929 元。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到期应付货款 3,001,263.32 元
                              及利息 144,436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聘请律师费用暂计 31,457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担保费、保全费。
              深圳市          合计金额:3,177,156.32 元。
              天地新          裁决结果:
         李   材料有   买卖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921263.32 元及其利息(利    2022    被强
45   4
       *      限公司   合同   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年5月   制执
     5
      诚      东建混   纠纷   三倍,自 2021 年 8 月 1 日开始起算,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23 日   行。
              凝土分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律师费人民币 20,971 元、担保费人民币
              公司            2541.73 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61,733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
                              交人民币 61,733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
                              请人支付人民币 61,733 元。
                              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
                              支付完毕。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到期应付货款 7,267,343.75 元
                              及利息 349,741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聘请律师费用暂计 76,170 元。
              深圳市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担保费、保全费。
              天地新          4、合计金额:7,693,254.75 元。
         魏   材料有   买卖   裁决结果:                                                     2022    被强
46   4
       *      限公司   合同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7267343.75 元及其利息(利    年5月   制执
     6
      瀚      东建混   纠纷   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23 日   行。
              凝土分          三倍,自 2021 年 8 月 1 日开始起算,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公司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律师费人民币 50780 元、担保费人民币
                              4615.95 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103789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103789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103789 元。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 397,923.42 元及逾期利息。
              深圳市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原告所支出的律师费 30,000 元。
              天地新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
         刘   材料有   买卖   以上暂计 427,923.42 元                                         2022    被强
47   4
       *      限公司   合同   判决结果:                                                     年5月   制执
     7
      龙      东建混   纠纷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     20 日    行
              凝土分          生效之日起 5 日内向原告刘仕龙支付货款 397923.42 元,并按同期
              公司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支
                              付从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付清前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
                              之日起 5 日内向原告刘仕龙支付律师费 1 万元:
                              三、驳回原告刘仕龙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 797,738.58 元及逾期利息。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原告所支出的律师费 30,000 元。
              深圳市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
              天地新          以上暂计 827,738.58 元。
         张   材料有   买卖   判决结果:                                                       2022    被强
48   4
       *      限公司   合同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共计人民币 797738.58 元及逾期利      年5月   制执
     8
      岳      东建混   纠纷   息(利息以 797738.58 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20 日    行
              凝土分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 3.7%计算,自 2021 年 12 月
              公司            17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原告所支出的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3 万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
                              以上暂计人民币 827738.58 元。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 2,687,326.92 元及逾期利息。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原告所支出的律师费估计 30,000 元。
              深圳市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
              天地新          以上暂计 2,717,326.92 元。
         周   材料有   买卖   判决结果:                                                       2022    被强
49   4
       *      限公司   合同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共计人民币 2687326.92 元及逾期利     年5月   制执
     9
      鑫      东建混   纠纷   息(利息以 2687326.92 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 日    行
              凝土分          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 37%计算,自 2022 年 1 月
              公司            20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原告所支出的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3 万元;3.判决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
                              以上暂计人民币 2717326.92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763,691.84 元,及利息 7,128.15
                              元。
              深圳市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天地新
                              裁决结果:
         文   材料有   买卖                                                                    2022    被强
50   5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763691.84 元和截至 2022 年
         *    限公司   合同                                                                    年7月   制执
     0                        6 月 25 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9160.94 元以及之后的逾期付款利
      辉      东建混   纠纷                                                                    22 日    行
                              息(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 763,691.84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
              凝土分
                              率 3.70%的标准,从 2022 年 6 月 26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公司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4.320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预交人民币 34320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34320 元。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4,197,286.67 元。
                              2、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14,839.26 元。
                              3、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00,000 元。
              深圳市          (以上三项暂合计:4,512,125.93 元)
              天地新          4、本案案件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强
         周   材料有   买卖   裁决请求:                                                       2022
51   5                                                                                                 制执
         *    限公司   合同   一、甲、乙双方确认: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合同编号为           年3月
     1                                                                                                 行,已
      勇      东建混   纠纷   STDXDJ2021CG018《机制砂、碎石、石粉买卖合同》乙方尚欠甲方货       4日
                                                                                                       结案
              凝土分          款人民币 4197286.67 元、逾期付款利息 114839.26 元(截至 2021
              公司            年 12 月 3 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200000 元。现因双
                              方和解,甲方仅要求乙方承担货款人民币 4197286.67 元、逾期付
                              款利息人民币 100000 元、案件仲裁费人民币 37208 元(以仲裁院调
                              解书最终确定的仲裁费为准)、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保全担
                              保费人民币 4512 元,合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4344006.67 元
                              仲裁申请: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2,253,763.44 元。
                              2、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利息 63,937.18 元。
                              3、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00,000 元。
              深圳市          (以上三项合计:2,417,700.62 元)
              天地新          4、本案案件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材料有   买卖   裁决结果:                                                       2022    已执
52   5郑
              限公司   合同   一、甲、乙双方确认: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合同编号为           年2月   行完
     2*
              东建混   纠纷   STDXDJ2021CG027《碎石买卖合同》乙方尚欠甲方货款人民币            25 日    毕
              凝土分          2253,763.44 元 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63,937.18 元(截至 2021 年 12
              公司            月 3 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100000 元。现因双方和
                              解,甲方仅要求乙方承担货款人民币 2253.763.44 元、案件仲裁费
                              人民币 27114 元(以仲裁院调解书最终确定的仲裁费为准) 财产保全
                              费人民币 5000 元、保全担保费人民币 2,418 元,合计总金额为人民
                              币 2,288,295.44 元。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2,015,878.2 元;
         广                   2、裁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暂计算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州                   其金额为 15,737 元。
         聪                   3、本案仲裁费及财产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深圳市
         盈                   裁决结果:
              天地宝   买卖                                                                    2022    被强
53   5贸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015,878.20 元。
              创新材   合同                                                                    年 12   制执
     3易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迟延支付货款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按
              料有限   纠纷                                                                    月1日    行
         有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公司
         限                   价利率标准,以人民币 1336721.4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2 月 1 日
         公                   起计算至该人民币 1336721.40 元全部清偿之日止;以人民币
         司                   679,156.8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计算至该人民币
                              679156.80 元全部清偿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财产保全费用人民币 5,000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45329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仲
                              裁费,仲裁院不予退还,由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3,426,460.5 元;
                              2、裁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暂计算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广                   起金额为 26,750 元;
         州                   3、本案仲裁费及财产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深圳市
         聪                   裁决结果:
              天地新
         盈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3,426,460.50 元。
              材料有   买卖                                                                    2022    被强
54   5贸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迟延支付货款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按
              限公司   合同                                                                    年 12   制执
     4易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
              宝创混   纠纷                                                                    月1日    行
         有                   报价利率标准,以人民币 2797,232.7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2 月 1
              凝土分
         限                   日起计算至该人民币 2,797,232.70 元全部清偿之日止;以人民币
              公司
         公                   629227.8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计算至该人民币
         司                   629227.80 元全部清偿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财产保全费用人民币 5000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57920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仲裁费,仲裁院不予退还,由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尚欠的材料货款 1,001,
                              620,49.17 元;
         上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23,061 元;
         饶
                              3、本案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县
                              裁决结果:
         鑫
              深圳市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尚欠的材料货款人民币 10,016,049.17
         源
              天地良   买卖   元。                                                             2022    被强
55   5进
              材混凝   合同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计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的逾期付款违约    年 11   制执
     5出
              土有限   纠纷   金人民币 316,888.85 元(自 2022 年 5 月 25 日起,违约金以人民币   月7日    行
         口
               公司           10,016,049.17 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
         有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限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财产保全保
         公
                              险费人民币 14,239.11 元。
         司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113817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113,817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
                              请人支付人民币 113817 元。
                              仲裁请求:
                              1、请求贵院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 13,281,363.7 元
              深圳市          及利息 1,367,282.8 元;
                                                                                               2022
         王   天地良   买卖   2、请求贵院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30 万元;
56   5                                                                                         年 11   已结
         *    材混凝   合同   3、请求贵院裁决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6                                                                                         月 21    案
      晖      土有限   纠纷   以上暂合计人民币 14,948,646.5 元。
                                                                                                日
               公司           裁决结果: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0831363.70 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计至 2022 年 3 月 3 日的利息人民币
                                72126.85 元(后续利息以人民币 10831363.70 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标准,自
                                2022 年 3 月 4 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200000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162179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164139 元,其中人民币 162179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
                                剩余人民币 1.960 元由仲裁院退还申请人。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
                                支付人民币 162179 元。

                                诉讼请求:
              深圳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运费人民币 2,211,865.75 元及逾期
              天地新            利息;
         深
              材料有            2、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圳
              限公司            3、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
         市
              东建混            判决结果:
         森
              凝土分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泥土分公司、深圳市天
         茂
              公司、深          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森茂
         汽              运输                                                                    2022
57   5        圳市天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运费 2131865.75 元以及逾期利息,逾             已和
      车                 合同                                                                    年6月
     7        地新材            期利息以 2131865.75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解
      服                 纠纷                                                                     7日
              料有限            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2 年 4 月 13 日起算直至被告深圳市
         务
              公司、深          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泥土分公司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
         有
              圳市天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
         限
              地(集            任。
         公
              团)股份          上述付款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
         司
              有限公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
                司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深
         圳   深圳市
         市   天地新
         宝   材料有            诉讼请求:
         安   限公司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二原告支付汇票金额人民币
         区   远东混            1,400,000 元;
         新   凝土分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二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安   公司、深   票据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二原告支付律师费 100,000 元;
                                                                                                 2022    原告
58   5宏      圳市天     追索   (上述 1-3 项暂计 1,653,066 元)
                                                                                                 年9月   已撤
     8源      地新材     权纠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二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28 日    诉
         兴   料有限      纷    任。
         业   公司、深          5、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全部诉
         贸   圳市天            讼费用。
         易   地(集            结果:
         商   团)股份          原告已撤诉
         行   有限公
         、     司
         谢
         景
         龙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1,382,196.35 元,及利息
                              25,361.03 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深圳市
                              裁决如下:
              天地新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382196.35 元和逾期付款利
         文   材料有   买卖                                                                     2022    被强
59   5                        息(逾期付款利息计算如下:以人民币 820,957.96 元为基数,按照年
       *      限公司   合同                                                                     年8月   制执
     9                        利率 3.85%标准,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人
      云      东建混   纠纷                                                                     11 日    行
                              民币 8359.85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3.85%标准,从 2021 年 9 月 1
              凝土分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人民币 552878.54 元为基数,按照年
              公司
                              利率 3.7%标准,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44126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预交人民币 44126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44126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1,363,476.37 元,及利息
                              131,256.85 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裁决如下:
              深圳市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163476.37 元和截止至 2022
              天地新
                              年 4 月 5 日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15032.93 元以及之后的逾期
              材料有   买卖                                                                     2022    被强
60   6文                      付款利息(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
              限公司   合同                                                                     年8月   制执
     0*                       计算如下:以人民币 320000 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 3.85%标准,
              东建混   纠纷                                                                     11 日    行
                              从 2022 年 4 月 6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人民币 350.000 元
              凝土分
                              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 3.8%标准,从 2022 年 4 月 6 日起计算至实
              公司
                              际清偿之日止;以人民币 493476.37 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 3.7%
                              标准,从 2022 年 4 月 6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44998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预交人民币 44998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44998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1,596,241.59 元,及利息
                              105,847.55 元;
              深圳市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天地新
                              裁决结果:
         文   材料有   买卖                                                                     2022    被强
61   6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596241.59 元和支付截止至
       *      限公司   合同                                                                     年8月   制执
     1                        2021 年 9 月 26 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484.15 元以及之后的逾期
      良      东建混   纠纷                                                                     11 日    行
                              付款利息(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计算如下:以人民币 270000 元为基
              凝土分
                              数,按照年利率 3.85%标准,从 2021 年 10 月 31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
              公司
                              偿之日止;以人民币 45000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3.85%标准,从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人民币 450000 元为基
                              数,按照年利率 3.8%标准,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
                              之日止:以人民币 426241.59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3.7%标准,从
                              2022 年 1 月 31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47070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预交人民币 47070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47070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898,303.29 元,及利息 5,162.40
                              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裁决结果: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 898,303.29 元及逾期支付货款
                              的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深圳市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以人民币 241,468.46 元为
              天地新
                              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计算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以人民币
         刘   材料有   买卖                                                                       2022    被强
62   6                        402,447.44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      限公司   合同                                                                       年 11   制执
     2                        以人民币 196,315.14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起计算至 2022
      煌      东建混   纠纷                                                                       月9日    行
                              年 6 月 26 日、以人民币 327,191.9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6 月 27 日
              凝土分
                              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人民币 101,175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4
              公司
                              月 14 日起计算至 2022 年 10 月 13 日、以人民币 168,625 元为基数
                              自 2022 年 10 月 14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7,637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37,637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37,637 元。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
                              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
                              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263,187.2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 15,693.34 元;
         深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 10,000 元;
         圳                   (上述 1-3 项暂合计 288,880.54 元)
         市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及保全费及财产保全担保费。
         旌   深圳市          裁决结果;
         泓   天地新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确认: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同编号为
         建   材料有   买卖   STDXDJ2020CG016《混凝土外加剂买卖合同》被申请人尚欠申请人货         2022    被强
63   6
      材      限公司   合同   款 263,187.20 元。现因双方和解,申请人仅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货款        年6月   制执
     3
      技      东建混   纠纷   263,187.20 元、案件仲裁费 8597.50 元(案                             17 日    行
         术   凝土分          件受理费为 17195 元,到仲裁院调解,仅收取受理费的一半即
         有   公司            8,597.50 元),合计总金额为 271,784.70 元。
         限                   2.被申请人按照下列时间、方式向申请人支付上述款项 271,784.70
         公                   元;
         司                   ①2022 年 5 月 15 日前付款 33,973.10 元;②2022 年 5 月 31 日前
                              付款 33,973.10 元;③2022 年 6 月 30 日前付款 33,973.10 元;④2022
                              年 7 月 31 日前付款 33,973.10 元;⑤2022 年 8 月 31 日前付款
                              33973.10 元;⑥2022 年 9 月 30 日前付款 33973.10 元⑦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付款 33973.10 元;⑧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付款 33973 元申请
                              人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户名:深圳市旌泓建材技术有限公司账
                              号:755937221910802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以上付款为银行转账,付款时间以银行实际到帐为准。
                              3.如被申请人未按时足额履行和解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付款义务,则
                              申请人除有权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履行和解协议第二条的付款义务
                              外,还有权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和解放弃的逾期付款利息、
                              应向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并以欠付的货款为基数按合同约定支付
                              后续利息。
                              4.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就本案涉债权债务
                              结清,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2,053,124.95 元,利息 44,119.49
                              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裁决结果: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 2053,124.95 元及逾期支付货
                              款的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深圳市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以人民币 928,076.77 元为基数,             已执
         刘            买卖                                                                      2022
64   6        良材混          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起计算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人民币                行完
         *             合同                                                                      年 11
     4        凝土有          1546,794.62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             毕,结
      煌               纠纷                                                                      月9日
              限公司          日止;以人民币 303,797.40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起计算             案
                              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止,以人民币 506,329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6
                              月 28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本案律师费人民币 20,000 元、保全费人民
                              币 5000 元、保险费人民币 3500 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51308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51,308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51,308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资 7,000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37,895 元;                                                               裁决
              深圳市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8,000 元。               已出。
         齐   天地良                                                                             2022
65   6                 劳动   上述金额合计为 152,895 元。                                                错过
         *    材混凝                                                                             年7月
     5                 争议   裁决结果:                                                                 起诉
      林      土有限                                                                             20 日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人民币 137895 元;              期,待
              公司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5000 元;                            履行
                              三、准予申请人撤回关于要求被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25 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人民币 7000 元的仲裁请求:
                              四、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3,315,892.33 元及利息暂计为
                                  368,518.45 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代理费 37,000 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判决结果:
         胡
              深圳市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
              天地良     买卖     内向原告胡双伟、原告周方支付货款 335892.33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        2022    被强
66   6伟
              材混凝     合同     金(计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的违约金为 276388.84 元,此后的违约金    年7月   制执
     6、
              土有限     纠纷     以 3315,892.33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8日     行
         周
               公司               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向原告胡双伟、原告周方支付律师费 37000 元;
                                  三、驳回原告胡双伟、原告周方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仲裁请求:
              限公司              1、请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13,420 元;
                         劳动                                                                                驳回
         邱   宝创混              2、请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4 月 6 日期   2022
67   6                   (人                                                                                原告
         *    凝土分              间工资差额 4,727 元;                                              年7月
     7                   事)争                                                                              仲裁
      进      公司、深            3、第二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                                      11 日
                          议                                                                                 请求
              圳市天              裁决结果:
              地新材              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料有限
               公司


                                  仲裁请求:
              深圳市                                                                                         驳回
                         劳动     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44,000 元;
         王   天地良                                                                                 2022    原告
68   6                   (人     2、要求被申请人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201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2
       *      材混凝                                                                                 年8月   全部
     9                   事)争   年 5 月 14 日)
      谷      土有限                                                                                 16 日   仲裁
                          议      裁决结果:
              公司                                                                                           请求
                                  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深   深圳市
         圳   天地良              诉讼请求:
         市   材混凝              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728,076.98 元;
         鸿   土有限              2、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原告第一次供货次月 25 日起至
         生   公司横     买卖     2022 年 5 月 12 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162,811.72 元,
69   7                                                                                                        已和
      建      岗分公     合同     并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
     0                                                                                                         解
      材      司、深圳   纠纷     场利率 1.5 倍的标准支付自 2022 年 5 月 13 日起至货款全部付清之
         有   市天地              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利息;
         限   良材混              (上述 1-2 项暂计 890,888.7 元)
         公   凝土有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木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财产全担保费。
         司   限公司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要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金 16000 元
              天地新              2.要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3 月 26 日至 6 月 9 日工资 9000 元
              材料有              3.要求第二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
              限公司     劳动     裁决结果:
         郑                                                                                           2022
70   7        远东混     (人     一、第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已结
         *                                                                                            年8月
     1        凝土分     事)争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9 日期间工资 2316.74 元;                   案
      委                                                                                              11 日
              公司、深    议      二、第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
              圳市新              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7668.38 元;
              材料有              三、第二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裁决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
              限公司              任;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1、要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3000 元
                                  2、要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3 月 26 日至 6 月 9 日工资 9900
                                  元
              深圳市
                                  3、要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 2020 年 3 月 4 日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工
              天地新
                                  资差额 15400 元
              材料有
                                  4、要求第二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
              限公司     劳动
         冯                       裁决结果:                                                          2022
71   7        远东混     (人                                                                                 已结
         *                        一、准许申请人撤回关于“请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 2020 年 3 月 4 日      年8月
     2        凝土分     事)争                                                                                案
      勇                          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期间工资差额 15400 元”的仲裁请求;             11 日
              公司、深    议
                                  二、第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圳市新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9 日期间工资 154174 元;
              材料有
                                  三、第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
              限公司
                                  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7481.33 元;
                                  四、第二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裁决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1. 要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3560 元
                                  2.要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3 月 26 日到 6 月 9 日工资 8870 元,
              深圳市              要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 2020 年 6 月 16 日到 2021 年 4 月 25 日底薪
              天地新              12100 元
              材料有              3.要求第二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
              限公司     劳动     裁决结果:
         梁                                                                                             2022
72   7        远东混     (人     一、准许申请人撤回关于“请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 2020 年 6 月 16                  已结
         *                                                                                              年8月
     3        凝土分     事)争   日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底薪 12100 元”的仲裁请求:                              案
      林                                                                                                11 日
              公司、深    议      二、第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串请人
              圳市新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9 日期间工资 1886.74 元;
              材料有              三、第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
              限公司              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1993.78 元;
                                  四、第二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裁决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1、要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6000 元
                                  (贰万陆仟元)
                                  2、要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3 月 26 日至 6 月 9 日的实际工资
              深圳市              9000 元(玖仟元)
              天地新              3、要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
              材料有              工资差额 34400 元(叁万肆仟肆佰元)
              限公司     劳动     4、要求第二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
         冯                                                                                             2022
73   7        远东混     (人     裁决结果:                                                                    已结
         *                                                                                              年8月
     4        凝土分     事)争   一、准许申请人撤回关于“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案
      利                                                                                                11 日
              公司、深    议      2021 年 4 月 25 日工资差额 34400 元”的仲裁请求;
              圳市新              二、第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材料有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9 日期间工资 1330.74 元;
              限公司              三、第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
                                  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0077.47 元;
                                  四、第二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裁决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付的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工资 905.62 元;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付的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工资 8.12 元;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的工资 3230 元。
              深圳市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24
              天地新
                                  日的工资 2524.6 元。
              材料有
                                  5.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限公司     劳动
                                  偿金 70909.47 元。                                                2022
74   7郭      远东混     (人                                                                               已和
                                  6.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5000 元。                年8月
     5*       凝土分     事)争                                                                              解
                                  以上各项金额合计 82577.81 元。                                    11 日
              公司、深    议
                                  裁决结果:
              圳市新
                                  一、准许申请人撤回关于“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材料有
                                  2021 年 4 月 25 日工资差额 34400 元”的仲裁请求;
              限公司
                                  二、第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9 日期间工资 1330.74 元;
                                  三、第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
                                  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0077.47 元;
                                  四、第二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裁决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江                       诉讼请求:
         苏                       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4312381.44 元;
         奥                       2.判令被告以 4312381.44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全额给
         莱   深圳市              付之日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标准支付原告利息;
         特   天地砼     买卖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    被强
75   7
      股      剂开发     合同     判决结果:                                                        年5月   制执
     6
      份      有限公     纠纷     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奥        26 日    行
         有   司                  莱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4312381.44 元及逾期利息(以
         限                       4312381.44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
         公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
         司                       算);
                                  诉讼请求:
              深圳市
                                  1、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承包款 500743.8 元;
         深   天地新
                                  2、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材料款 58542.3 元;
         圳   材料有
                                  3、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 49038 元;
         市   限公司
                                  4、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8773.14 元;
         劦   远东混
                                  (其中劳务承包款、材料款以 559286.1 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
         力   凝土分
                                  场报价利率上浮 50%的标准,                                                  已履
         劳   公司、深   承揽                                                                         2022
76   7                            自 2021 年 12 月 26 日起,暂计至 2022 年 3 月 26 日工程款以 49038           行和
      务      圳市新     合同                                                                         年8月
     7                            元为基数,                                                                  解协
      派      材料有     纠纷                                                                         23 日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的标准,自 2021 年 11 月 12 日               议
         遣   限公司、
                                  起,暂计至 2022 年 3 月 26 日,
         有   深圳市
                                  嗣后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至实际付清全部款之日止)
         限   天地(集
                                  5、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   团)股份
                                  以上共计:617097.24 元
         司   有限公
                                  结果;
              司
                                  撤诉




              深圳市
                                  请求事项:
              天地良
                                  1、请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2 月 26 日至
              材混凝
                                  2021 年 4 月 25 日工资差额 12642 元(8209 元/月*2 个月-1888*2
              土有限
                         劳动     个月):
         范   公司横                                                                                  2022    被强
77   7                   (人     2、请求被申请人二对第 1 项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      岗分公                                                                                  年7月   制执
     8                   事)争   裁决结果;
      发      司、深圳                                                                                22 日    行
                          议      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2 月 26 日至 2022 年 4 月 25
              市天地
                                  日期间的工资差额 10849 元;
              良材混
                                  二、第二被申请人对本仲裁结果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凝土有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限公司


              深圳市
                                  请求事项:
              天地良
                                  1、请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2 月 26 日至
              材混凝
                                  2021 年 4 月 25 日工资差额 11224 元(7500 元/月*2 个月-1888*2
              土有限
                         劳动     个月):
         罗   公司横                                                                                  2022    被强
78   7                   (人     2、请求被申请人二对第 1 项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      岗分公                                                                                  年7月   制执
     9                   事)争   裁决结果;
      平      司、深圳                                                                                22 日    行
                          议      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2 月 26 日至 2022 年 4 月 25
              市天地
                                  日期间的工资差额 11224 元;
              良材混
                                  二、第二被申请人对本仲裁结果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凝土有
              限公司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碎石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STDXYD2021CG011)项下货款人民币 4,093,245.18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人民币 94,660.79 元
                                (该违约金以被申请人到期未支付的货款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授
                                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计算利率,从被申请人逾期付款之日起计算,暂计至 2022 年 5
              深圳市            月 20 日,应计至欠款付清之日止)【详见《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表》】
              天地新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70,000.00 元;
         王   材料有   买卖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2023
79   8                                                                                                     已裁
         *    限公司   合同     标的暂计人民币 4,257,905.97 元                                     年3月
     0                                                                                                      决
      宇      远东混   纠纷     裁决结果:                                                          1日
              凝土分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4093245.18 元。
              公司              (二)被申请人自 2022 年 6 月 20 日起以人民币 830271.45 元为基数,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的 15 倍,向申请人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担保费人民币 4258 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律师费人民币 70000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64801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64801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64,801 元。
                                仲裁请求:
                                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5000.0 元。合计金额:
                                25000.00 元
              深圳市            裁决结果:
                       劳动
              天地良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工   2022
80   8叶               (人                                                                                已和
              材混凝            资人民币 1140.97 元;                                               年9月
     1*                事)争                                                                               解
              土有限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人民币 77550 元;        5日
                        议
              公司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5000 元;
                                四、准予申请人撤回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助金人民币 24816 元的请求;
                                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深圳市            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劳动
         卢   天地良            2021 年 12 月 12 日)25000.0 元。合计金额:25000.00 元             2022
81   8                 (人                                                                                已结
         *    材混凝            裁决结果:                                                         年8月
     2                 事)争                                                                               案
      云      土有限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   15 日
                        议
              公司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差额人民币 24654.4 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深圳市
                       劳动     仲裁请求:
         田   天地良                                                                               2022    已裁
82   8                 (人     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45000 元
       *      材混凝                                                                               年9月   决,未
     3                 事)争   裁决结果;
      荣      土有限                                                                                8日    付款
                        议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 45000 元。
              公司
                               诉讼请求:
                               一、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粉煤灰买卖合同》;
                               二、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315411.20 元(大写:人民币
                               参拾壹万伍仟肆佰壹拾壹元贰角);
                               三、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人民币 243.13 元(以
                               315411.20 元为基数,按 5.55%的年利率,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开始
         深                    暂计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以后损失继续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止);
         圳                    四、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深圳市
         市                    五、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天地良
         华                    以上金额共计人民币 315654.33 元。
              材混凝
         天                    判决结果:
              土有限    买卖                                                                       2022    已调
83   8盟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深圳市华天盟实
              公司/深   合同                                                                       年8月   解付
     4实                       业有限公司支付欠款 315411.20 元以了结本案纠纷,以上款项由被
              圳市天    纠纷                                                                       22 日    款
         业                    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分四期支付:第一期于 2022 年 9
              地混凝
         有                    月 30 日前支付 78000 元,第二期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 78000
              土有限
         限                    元,第三期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 78000 元,第四期于 2022
              公司
         公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81411.20 元(款项付至以下账户--户名:深圳市
         司                    华天盟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湾支行;
                               账号:765363208217),如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时足
                               额支付上述任一期款项,则原告深圳市华天盟实业有限公司有权就
                               全部剩余未付款项及利息(利息以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自逾期之日
                               起按照一年期 LPR 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原告深圳市华天盟实业有限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双方就涉案
                               合同权利义务终结。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合共¥2117978.88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暂计至仲裁申请日 2022 年 5
                               月 13 日,为 24162.61 元
                               (货款利息计算方式:以货款 2117978.88 元为基数,
              深圳市
                               从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
              天地新
                               率上浮 50%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刘   材料有    买卖                                                                       2022    被强
84   8                         3、本案的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限公司    合同                                                                       年 12   制执
     5                         裁决结果:
      鹏      东建混    纠纷                                                                       月6日    行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117978.88 元。
              凝土分
                               (二)被申请人以货款人民币 2117978.88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公司
                               14 日起,按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上
                               浮 50%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46325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仲裁费,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
                               民币 46325 元。
                                请求事项:
                                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30000.0 元;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500*9=130500 元.
                                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500*2=29000 元.
              深圳市
                       劳动     4.要求被申请人支付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01 月 25 日,2 个
         卢   天地良                                                                                    2022
85   8                 (人     月的病假工资实际:18000 元.                                                     已结
         *    材混凝                                                                                    年9月
     6                 事)争   合计金额:407500 元.                                                             案
      云      土有限                                                                                    23 日
                        议      裁决结果:
              公司
                                一、被申请人补足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人民币 73522.8 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2 年 01 月 25 日
                                的病假工资人民币 18000 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799,011.10 元(大写:
                                人民币贰佰染拾玖万玖仟零壹拾壹元壹角);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人民币 79457.07 元(以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 50%浮动(即 5.775%)计算。
                                其中 412266 元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暂计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
                                1243418.9 元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暂计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734187.6
                                元自 2021 年 12 月 14 日暂计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409058.6 元自申
                                请仲裁之日起计算。上述款项以后损失继续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清
         深
                                偿完毕止);
         圳
                                三、裁决仲裁申请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市
                                裁决结果:
         华
              深圳市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798931.10 元。
         天                                                                                             2022
              天地良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                       被强
86   8盟               买卖                                                                             年 11
              材混凝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                       制执
     7实               合同                                                                             月 21
              土有限            浮 50%的标准(不超过申请人主张的年利率 5.775%),以人民币                          行
         业                                                                                              日
              公司              412266.40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8 月 31 日计至 2022 年 5 月 5 日;以人
         有
                                民币 212186.4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限
                                以人民币 520069.20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1 月 3 日起计算至清偿之
         公
                                日止;以人民币 221453.10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1 月 27 日起计算至
         司
                                清偿之日止;以人民币 556169.60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起
                                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以人民币 29582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27 日
                                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以人民币 442867.6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2 月
                                27 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以人民币 550365.2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6 月 15 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52951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52951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该笔费用。
                              仲裁请求:(暂合计 742085.80 元)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678095.85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
                              金(以 678095.85 元为基数,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的标准计算直至实际
                              履行完毕为止,暂合计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为 2508.95 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次仲裁而支出的律师费 60000
                              元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1481 元。
              深圳市
                              三、裁决被申请人负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
         欧   天地良                                                                                2023
87   8                 买卖   裁决结果:                                                                    已结
       *      材混凝                                                                                年1月
     8                 合同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67895.85 元及利息(利息以                    案
      军      土有限                                                                                13 日
                              人民币 678095.85 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
              公司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标准,从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计
                              算,计至货款清偿之日止)。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28000 元、保全费人民币
                              4230.42 元、保险费人民币 1481 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0242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30.242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30242 元。
                              仲裁请求:(暂合计 2563010.99 元)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2345423.49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
                              金(以 951796.44 元为基数,从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计算;以 1393627.05
                              元为基数,从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以上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东                   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的标准计算直至实际履行完
         莞                   毕为止,暂合计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为 12472.50 元)。
         市   深圳市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次仲裁而支出的律师费 200000
         润   天地新          元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5115 元。
                                                                                                            申请
         和   材料有          三、裁决被申请人负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                              2023
88   8                 买卖                                                                                 撤销
      建      限公司          裁决结果:                                                            年1月
     9                 合同                                                                                 仲裁
      材      远东混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323710.37 元及违约金(违           31 日
                                                                                                             中
         有   凝土分          约金以人民币 944196.85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限   公司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的标准,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
         公                   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司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29000 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保险费人民币 5115 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50112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50112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50112 元。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人民币 127,632.43 元;
              深圳市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人民币 48,078.75
              天地新
                              元(该违约金以被申请人到期未支付的货款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          暂未    申请
         李   材料有
89   9                 买卖   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有判    撤销
         *    限公司
     0                 合同   50%计算利率,从被申请人逾期付款之日起计算,暂计至 2022 年 5          决时    仲裁
      华      远东混
                              月 20 日,应计至欠款付清之日止)【详见《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表》】       间      中
              凝土分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0,000.00 元;
              公司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以上标的暂计人民币 185,711.18 元
                              仲裁请求:(暂合计 1196551.51 元)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1087824.21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
                              金(以 761476.95 元为基数,从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计算;以 326347.26
                              元为基数,从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以上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的标准计算直至实际履行完
                              毕为止,暂合计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为 6339.30 元)。
              深圳市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次仲裁而支出的律师费 100000
              天地新          元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2388 元。
                                                                                                           申请
              材料有          三、裁决被申请人负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                             2023
90   9杨               买卖                                                                                撤销
              限公司          裁决结果:                                                           年1月
     1*                合同                                                                                仲裁
              远东混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087824.21 元及违约金(违          31 日
                                                                                                            中
              凝土分          约金以人民币 761,476.95 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公司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标准,从 2022 年 4 月 1 日
                              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30000 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保险费人民币 2388 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7814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37814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37814 元。
                              仲裁请求:(暂合计 3924253.45 元)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3598521.5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
                              金(以 2150144.71 元为基数,从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计算;以
                              1448376.79 元为基数,从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以上均按全国银行
              深圳市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的标准计算直至
              天地新          实际履行完毕为止,暂合计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为 17899.95 元)。
                                                                                                           申请
              材料有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次仲裁而支出的律师费 300000          2023
91   9杨               买卖                                                                                撤销
              限公司          元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7832 元。                                 年4月
     2*                合同                                                                                仲裁
              远东混          三、裁决被申请人负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                              7日
                                                                                                            中
              凝土分          裁决结果:
              公司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3598521.50 元,并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以人民币 2150144.71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 倍,向申请人支
                              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保全保险费人民币 7832 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100000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61,947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61947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
                                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61,947 元。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分期车款人民币 900,
                                000.00 元,以及延付的利息人民币 13770,32 元(暂计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75%计
                                算),并请求计付至清偿之日,暂计人民币 913,770.32 元。
                                二、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二、三对被告一的偿还责任承担连带责
              深圳市            任。
         深
              天地良            三、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担保费等由被告一、二、三共同
         圳
              材混凝            承担。
         市
              土有限            判决结果:
         凌
              公司/深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宇              分期
              圳市天            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凌宇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390 万元及逾期
         商              付款                                                                      2022    已二
92   9        地混凝            付款利息(以 390 万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9 月 16 日起按照同期全国
      贸                 买卖                                                                      年 12   审判
     3        土有限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的标准
      发                 合同                                                                      月1日    决
              公司/深           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展              纠纷
              圳市天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混凝士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
         有
              地(集            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限
              团)股份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凌宇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
              有限公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司
              司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8400 元、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43400 元,原告已预交,
                                由被告天地良材公司,天地涅凝土公司共同负担。原告已预交的
                                43400 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天地良材公司、天地混凝士公司应
                                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日内向本院缴纳上述费用共计 43400 元,拒
                                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仲裁申请: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849960.72 元及利息(以
                                货款本金 1849960.72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
              深圳市            布的一年期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
              天地新            算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
                                                                                                   2022    申请
              材料有     买卖   2、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93   9何                                                                                           年 12   撤销
              限公司     合同   裁决结果:
     4*                                                                                            月 26   仲裁
              远东混     纠纷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649960.72 元及利息【利息
                                                                                                    日      中
              凝土分            以人民币 1649960.72 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
              公司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计至货款本金清偿之日止】。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43695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43695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
                              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43,695 元。

                              仲裁申请: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783218.13 元及利息(以
                              货款本金 1783218.13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
              深圳市
                              算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
              天地新
                              2、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2022    申请
         何   材料有   买卖
94   9                        裁决结果:                                                          年 12   撤销
         *    限公司   合同
     5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783218.13 元及利息【利息        月 26   仲裁
      贵      远东混   纠纷
                              以人民币 1783218.13 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         日      中
              凝土分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从 2022
              公司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计至货款本金清偿之日止】。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43094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43094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43094 元。
                              仲裁申请: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918664.41 元及利息(以
                              货款本金 1918664.41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
              深圳市
                              算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
              天地新
                              2、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2022    申请
         钟   材料有   买卖
95   9                        裁决结果:                                                          年 12   撤销
         *    限公司   合同
     6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918664.41 元及利息【利息        月 26   仲裁
      华      远东混   纠纷
                              以人民币 1918664.41 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         日      中
              凝土分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从 2022
              公司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计至货款本金清偿之日止】。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44312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44312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44312 元。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3082022.20 元。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利息按照
                              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自 2021 年 7 月 25 日起至全部债
              深圳市          务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人民币 57242.3 元(具
              天地新          体计算方式详见附件一)。
                                                                                                          申请
         伍   材料有   买卖   三、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20000 元。
96   9                                                                                            2023/   撤销
         *    限公司   合同   以上三项仲裁请求金额暂计人民币 3159264.5 元。
     7                                                                                            2/29    仲裁
      芬      远东混   纠纷   四、本案仲裁费用、保全费等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中
              凝土分          裁决结果:
              公司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3082022.20 元。
                              (二)被申请人自 2022 年 7 月 20 日起以人民币 1849213.32 元为基数,
                              自 2022 年 12 月 25 日起以人民币 1232808.88 元为基数,按同期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申
                              请人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20000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55407 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407 元,由
                              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55000 元。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55407 元,抵
                              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55000
                              元。
                              (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泵车租赁费 135296.60 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滞纳金 40588.98 元(以以 135296.60
         深                   元为基数,从 2021 年 4 月 1 日起算,按每日 1%为标准,计至实际清
         圳                   偿之日,现暂计至 2021 年 5 月 1 日止为 40588.98 元);以上共计
         市                   175885.58 元。
         健                   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力                   和解结果:
         工   深圳市   建筑   一、被告确认分两期向原告支付款项 135296.6 元,分两期支付:第
         程   天地良   设备   一期被告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支付 67648.3 元;第二期被告于 2022    2022
97   9                                                                                                   已和
      机      材混凝   租赁   年 11 月 30 日支付 67648.3 元;                                     年9月
     8                                                                                                    解
      械      土有限   合同   二、若被告按上述期限足额付款,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若被告有        26 日
         设   公司     纠纷   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
         备                   强制执行,且被告应以 135296.6 元扣除已付款后的剩余未付款项为
         有                   基数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年利率 12%
         限                   为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公                   三、被告履行上述债务后,双方就本案所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项下
         司                   的债权债务履行完毕;
                              四、本案受理费 1502 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向原告支付。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到期应付货款人民币 2228934.28
              深圳市
                              元及利息 34325.59 元(其中以 1337360.57 元为本金,利率按照全国
              天地新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申请
              材料有   买卖
98   9陈                      3.85%,暂计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实际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以                 撤销
              限公司   合同
     9*                       891573.71 元为本金,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               仲裁
              东建混   纠纷
                              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自立案之日开始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中
              凝土分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聘请律师费用暂计 22632 元。
              公司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担保费、保全费。
                              4、合计金额:2285891.87 元。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STDXLC2021CG016)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解除。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欠款 36557061.26 元,税费
                             1338808.53 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逾期付款利息(利息分段计算以
                             36349378.46 元为基数,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础利率(LPR)上
                             浮 50%,即年利率 5.55%,从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连带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损失 450000 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连带向申请人支付保全保险费损失 28000 元。
      深
                             六、案件仲裁费用、保全费由被申请人负担。
      圳
                             (以上请求标的暂共计 38373869.79 元)
      市
                             调解协议:
      础
                             1.甲方向法院申请解封乙方宁波银行账户,解封当日,向甲方支付
      润   深圳市
                             8000000 元,乙方不得转移该账户内款项。甲方于收到前述款项 2 个
99   1环   天地良     买卖                                                                       2022    已被
                             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解封乙方其他银行账户。
     0保   材混凝     合同                                                                       年 10   强制
                             2.乙方应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 1000000 元;2022 年 10
     0科   土有限     纠纷                                                                       月9日   执行
                             月 31 日前向甲方支付 1500000 元;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
      技   公司
                             1500000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甲方支付 1500000 元;2023 年 1
      有
                             月 31 日前向甲方支付 1,500,000 元;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向甲方支付
      限
                             1500000 元;2023 年 4 月 15 日前向甲方支付 1500000 元。以上分期
      公
                             回款数额不包含双方另行签订的《和解协议》约定的其他回款方式
      司
                             所回数额。
                             3.乙方承诺剩余全部款项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一次性付清。
                             4.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款项前,开具足额发票。
                             二、如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履行以上义务,则甲方可以就全部到期和
                             未到期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除偿还剩余和解款项外,还
                             应以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按照年利率 6%
                             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清偿之日止,同时乙方还需承担甲方律师费损
                             失 450,000 元。
                             三、本案仲裁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于 2023 年 1 月 21 日前向甲方支
                             付。
      兴
      义
      市                     诉讼请求:
      远   深圳市            (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本金人民币:捌拾伍万伍仟
                                                                                                 2022
100 1湖    天地(集   买卖   肆佰贰拾叁元整(¥855423),并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同期人民银
                                                                                                 年 11   已撤
     0贸   团)股份   合同   行贷款利率的 4 倍支付资金占用费至付清该款之日止。
                                                                                                 月 18    诉
     1易   有限公     纠纷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日
      有     司              结果:
      限                     撤诉
      公
      司
                             仲裁请求
                             一、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289,995.71 元;并
                             以 1,289,995.71 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自 2022 年 7 月 1 日
        深                   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支付利息(暂计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 9029.97 元);
        圳                   二、裁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费 50000 元。合计 1,349025.68
        市                   元)
        龙                   三、 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保全费用。
             深圳市
        华                   裁决结果:
             天地新
        区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289,995.71 元和逾期付款
101 1        材料有   买卖                                                                       2023    已裁
     观                      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 1089397.89 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同期
    0        限公司   合同                                                                       年2月   决,待
     湖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
    2        宝创混   纠纷                                                                       20 日   撤销
     凌                      报价利率(LPR)标准加计 30%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
             凝土分
        钊                   止]。
             公司
        材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50000 元、财产保全费人民
        料                   币 5000 元。
        商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9186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行                   预交人民币 39186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39186 元。
                             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二十日
                             内支付完毕。
                             仲裁请求
                             一、 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334,174.83 元;并以
                             334,174.83 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
                             实际支付日止支付利息(暂计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 15372.04 元);并
                             以 10054.9 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深
                             年 4 月 13 日支付利息 6733.83 元。
        圳
                             二、裁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费 20,000 元。(合计 376,280.70
        市
                             元)
        龙
             深圳市          三、 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保全费用。
        华
             天地新          裁决结果:
        区
102 1        材料有   买卖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334174.83 元和截止至 2022        2023    已裁
     观
    0        限公司   合同   年 4 月 13 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1796.08 元以及自 2022 年 7 月 1   年2月   决,待
     湖
    3        宝创混   纠纷   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           20 日   撤销
     凌
             凝土分          246332.13 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
        钊
             公司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加计 30%,从
        材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料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20000 元、财产保全费人民
        商
                             币 2410 元。
        行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20342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预交人民币 20342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20342 元。
                             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 20 日内
                             支付完毕。
                             仲裁请求
                             一、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3344,114.10 元;并以
                             3344114.10 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自 2022 年 4 月 14 日起至
        深
                             实际支付日止支付利息。(暂计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 153,829.25
        圳
                             元);并以 2,006468.46 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自 2022 年 3
        市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支付利息 43,139.07 元;
        龙
                             二、裁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费 110000 元。 (合计
        华
             深圳市          3,651082.42 元)
        区
             天地新          三、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保全费用。
        观
103 1        材料有   买卖   裁决结果:                                                        2023    已裁
     湖
    0        限公司   合同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3344114.10 元和截止至 2022     年3月   决,待
     君
    4        宝创混   纠纷   年 7 月 31 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40455.35 元以及之后的逾期付     17 日   撤销
     子
             凝土分          款利息[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 3344114.10 元为计算基数,
        建
             公司            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筑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加计 30%,从 2022 年 8 月 1 日起计至实
        材
                             际清偿之日止]。
        料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110000 元,财产保全费人民
        商
                             币 5000 元。
        行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59612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预交人民币 59612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59612 元。
                             仲裁请求
                             一、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931,766.43 元;并以
                             931766.43 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自 2022 年 4 月 14 日起至实
        深
                             际支付日止支付利息(暂计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 42,861.26 元);并
        圳
                             以 397006.84 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自 2022 年 2 月 1 日起至
        市
                             2022 年 4 月 13 日止支付利息 14093.74 元。
        龙
                             二、裁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费 40,000 元。 (合计
        华
             深圳市          1,028,721.43 元)
        区
             天地新          三、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保全费用
        观
104 1        材料有   买卖   裁决结果:                                                        2023    已裁
     湖
    0        限公司   合同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931766.43 元和截止至 2022      年3月   决,待
     宗
    5        宝创混   纠纷   年 6 月 30 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7847.68 元以及之后的逾期付款     2日    撤销
     荣
             凝土分          利息[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 931766.43 元为计算基数,按照
        建
             公司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筑
                             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加计 30%,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至实际清
        材
                             偿之日止了。
        料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4000 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商
                             5000 元。
        行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6304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预交人民币 36304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36304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2120762.07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的逾期付款违
                             约金
                             156848.02 元,并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 7.5%的标准支付自 2022
                             年
                             6 月 11 日起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违约金;
                             (以上第 1-2 项仲裁请求金额暂合计为 2277610.09 元)
             深圳市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仲裁费、保全费、
105 1宋      天地良   买卖                                                                     2023    已裁
                             担保费。
    0*       材混凝   合同                                                                     年2月   决,待
                             裁决结果:
    6嘉      土有限   纠纷                                                                     15 日   撤销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120762.07 元和违约金(违
             公司
                             约金以人民币 2120762.07 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 50%为标准,从 2021 年 6 月 21 日
                             起算,计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保险费人民币 1822
                             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47543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47543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47543 元。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人民币 392,598.48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人民币 15,121.05
                             元(该违约金以被申请人到期未支付的货款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
                             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计算利率,从被申请人逾期付款之日起计算,暂计至 2022 年 7
        龙
                             月 5 日,应计至欠款付清之日止)【详见《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表》】
        门
             深圳市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2,231.59 元;
        县
             天地新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鹏
106 1        材料有   买卖   以上标的暂计人民币 419,951.12 元                                 2023    已裁
     业
    0        限公司   合同   裁决结果:                                                        年2月   决,待
     建
    7        远东混   纠纷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 392598.48 元。                    1日    撤销
     材
             凝土分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暂计至 2022 年 7
        经
             公司            月 5 日为人民币 45070 元,之后以人民币 392598.48 元为基数,以
        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
        部
                             为标准,计至付清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律师费人民币 10000 元。保全费人民币
                             2620 元、保险费人民币 1.000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21913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21913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21913 元。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运费 127456.39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10000 元;
                               3.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深圳市
                               合计金额:137456.39 元
107 1刘      天地良                                                                              2023
                      合同     裁决结果:                                                                已裁
    0*       材混凝                                                                              年2月
                      纠纷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运费人民币 123991.39 元;                       决
    8龄      土有限                                                                              14 日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10000 元;
             公司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12307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仲裁费,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该
                               笔费用。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申请。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合同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解除;
                      劳动
108 1赵      天地宝            2.请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9000 元。                            2023
                      (人                                                                               已裁
    0*       创新材            合计金额:9000 元。                                               年1月
                      事)争                                                                              决
    9贵      料有限            裁决结果:                                                        16 日
                       议
             公司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解除。
                               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4317.08 元;并以
        深                     143817.08 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自 2022 年 4 月 14 日起至实
        圳                     际支付日止支付利息。(暂计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 66155.82 元;并以
        市                     862902.06 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自 2022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2
        龙                     年 4 月 13 日止支付利息 30,633.02 元;裁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
        华                     律师费 60,000 元。(合计元)
        区                     2.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保全费用。
        观   深圳市            合计金额:159958.2 元
109 1                                                                                            2023    已裁
     湖      天地宝   合同     裁决结果:
    1                                                                                            年2月   决,待
     君      创新材   纠纷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438170.08 元和截止至 2022
    0                                                                                            28 日   撤销
     子      料公司            年 5 月 31 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9665.69 元以及之后的逾期付款
        建                     利息(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 1,438,170.08 元为计算基数,
        筑                     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材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加计 30%,从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计至实际
        料                     清偿之日止)。
        商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60000 元、财产保全费人民
        行                     币 5000 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41400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预交人民币 41400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41400 元。
                        请求
             株洲天
110 1孟                 变更                                                                         2023
             地混凝                                                                                          已撤
    1*                  公司     已撤诉                                                              年1月
             土有限                                                                                           诉
    1峰                 登记                                                                          3日
              公司
                        纠纷

             深圳市
             天地(集
             团)股份
             有限公     请求     诉讼请求:
111 1孟      司株洲     变更     1.判决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解除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已撤
    1*       分公司,   公司     株洲分公司负责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年1月
                                                                                                              诉
    2峰      深圳市     登记     2.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10 日
             天地(集   纠纷     结果:
             团)股份            已撤诉
             有限公
               司

                                 仲裁请求为:
             深圳市              1、第一被申请人支付停工工资(从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天地良              12 月 12 日),小计金额:2082.21 元;
             材混凝              2、第一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小计金
             土有限              额:114635.65 元;
                        劳动                                                                                 已裁
112 1范      公司、深            3、第二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3
                        (人                                                                                 决,待
    1*       圳市天              裁决结果:                                                          年2月
                        事)争                                                                               撤销
    3发      地良材              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2   27 日
                         议                                                                                  仲裁
             混凝土              日期间停工工资 2082.21 元;
             有限公              二、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司横岗              78053.5 元;
             分公司              三、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深                       仲裁请求:
        圳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679, 990. 81 元;
        市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止 2022 年 8 月 1 日的逾期付款利
        宏                       息 63, 239. 15 元并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深圳市
        长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标准,计算至清偿本息之
             天地新
        昌                       日。                                                                        已裁
113 1        材料有
     环                 合同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 70, 000. 00       2023.   决,待
    1        限公司
     保                 纠纷     元;                                                                3.30    撤销
    4        宝创混
     建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诉讼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                 仲裁
             凝土分
        材                       费等。
              公司
        有                       合计金额:813,229.96 元。
        限                       裁决结果:
        公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622,379.89 元。
        司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
                          622,379.89 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加计 30%,
                          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30000 元、财产保全费人民
                          币 4586 元、保全担保费人民币 814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1842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预交人民币 31842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31842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第一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碎石购货款 565689.94 元;
                          2、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金额人民币
                          6976.84 元【以 565689.94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算至实
                          际支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 3.70%计算的利息,暂计至 2022 年 7 月 1 日,计算公式:利
                          息=565689.94 元×3.70%×(4 个月÷12 个月)=6976.84 元】,具体
                          金额以实际支付日为准;
          深圳市
                          3、裁决第一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暂计金额人民币 9069.89 元【以
          天地新
                          565689.94 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
          材料有
                          场报价利率 3.70%为基础加计 30%计算违约金,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
          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 日起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7 月 1 日,           已裁
114 1翟   远东混   买卖                                                                       2023
                          计算公式:违约金=565689.94 元×3.70%×(4 个月÷12 个月)×                   决,待
    1*    凝土分   合同                                                                       年3月
                          (1+30%)=9069.89 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日为准;                            撤销
    5华   公司/    纠纷                                                                       29 日
                          4、裁决第二被申请人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
          深圳市
                          5、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天地新
                          以上各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581736.67 元(不含仲裁费用)。
          材料有
                          裁决结果:
          限公司
                          (一)第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碎石购货款人民币 565,689.94 元和
                          逾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以人民币 565689.94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算,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 50%为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26634 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
                          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26634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
                          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26634 元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1262346.29 元。
          天地新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利息按照同
                                                                                                      已裁
115 1廖   材料有          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自 2021 年 9 月 25 日起至全部债务       2023
                   合同                                                                               决,待
    1*    限公司          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为人民币 45760.05 元(具    年4月
                   纠纷                                                                               撤销
    6娣   东建混          体计算方式详见附件一)。                                              3日
                                                                                                      仲裁
          凝土分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20000 元。
          公司            合计金额:1328106.34 元。
                          裁决结果: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 1262,346.29 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货款人民币
                             1262346.29 元为基数,按 3.85%年利率,自 2023 年 1 月 25 日计算
                             至货款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人民币 15,000 元。
                             (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因本案发生的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保
                             全责任保险费人民币 1262.35 元。
                             (五)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8999 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3899.90 元,
                             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35099.10 元。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38999 元,
                             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35099.10 元。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 4,976,247.34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止的逾期
                             付款损失 400,365.73 元,
                             并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深
                             价利率(LPR)4 倍的标准支付
        圳
                             自 2022 年 3 月 23 日起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损失;
        市
             深圳市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40,000.00 元;
        龙
             天地新          (上述 1-3 项合计 5,516,613.07 元)
        岗                                                                                             已裁
116 1        材料有   买卖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案件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           2023
     区                                                                                                决,待
    1        限公司   合同   裁决结果:                                                        年4月
     诚                                                                                                撤销
    7        东建混   纠纷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人民币 4,976,247.34 元。           3日
     鑫                                                                                                仲裁
             凝土分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人民币 60581.22
        建
             公司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5.55%的标准,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计至货款全
        材
                             部付清之日止。
        商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人民币 100000 元、
        行
                             保全费人民币 3750 元 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2,482.97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75562 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18890.50 元,
                             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56,671.50 元。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75562 元,
                             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56,671.50 元。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990,554.75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年终奖差额 100,800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仲裁裁决: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19 年年度年终奖差额 100,800 元;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461.81 元;
                            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一审诉讼请求:
          深圳市
                            1、请求判令撤销深劳人仲案【2020】10050 号仲裁裁决书第一项,
117 1     天地(集   劳动                                                                     2022    被强
     李                     改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 2019 年度年终奖差额 100,800 元。
    1     团)股份   合同                                                                     年9月   制执
      *                     2、请求判令撤销深劳人仲案【2020】10050 号仲裁裁决书第二项,
    8     有限公     纠纷                                                                      8日     行
                            改判:请求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律师费 461.81 元。
            司
                            3、维持深劳人仲案【2020】10050 号仲裁裁决书第三项。
                            4、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判决:
                            1、被告(互诉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互诉被告)李*支付 2019 年度年终奖金
                            差额 100,800 元及律师费 461.81 元;
                            2、驳回原告(互诉被告)李*的其他诉讼请求。
                            3、驳回被告(互诉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
                            诉讼请求。
                            本案互诉双方提起的诉讼案件受理费各 5 元,已各自预交,由各自
                            负担。
                            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退回原告已支付的 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2 月期间的
                            物业管理费 4,620 元、退回水电费 3,022 元;
                            2、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因二被告拒不开通水电气导致原告无法使用
          深圳市
                            房屋的损失 6,600 元(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至被告为房屋开通水
          天地物
                            电气之日即 2021 年 3 月 3 日止,参照同地段的房屋的租金标准每月
          业管理
                            2,000 元计算,损失为:6,600 元)
          有限公
                     物业   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2021
118 1贺   司惠州
                     服务   起诉金额合计:12,242 元。                                         年 12   已判
    1*    分公司、
                     合同   判决结果:                                                        月 27    决
    9军   深圳市
                     纠纷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         日
          天地物
                            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贺远军支付租金损失 3600 元。
          业管理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的款项承担补
          有限公
                            充赔偿责任。
            司
                            三、驳回原告贺远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78.03 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贺远军负担 58.03
                            元,被告深圳市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深圳市天地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20 元;被告深圳市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
                            州分公司、深圳市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迳付原告预交的受理费 20 元。


     深
          深圳市            诉讼请求:
     圳
          天地物            1、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电梯维护服务费 91,800 元;
     市
          业管理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天
          有限公            判决结果:
     立                                                                                                二审
          司龙福            一、天地物业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日内向天立公司支付保养
119 1机              服务                                                                      2023    已判
          苑小区            费 91800 元;
    2电              合同                                                                      年3月   决,申
          管理处、          二、驳回天立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
    0设              纠纷                                                                      30 日   请再
          深圳市            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备                                                                                                 审
          天地物            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
     有
          业管理            审案件受理费 2095 元,由天地物业公司负担。天立公司已缴纳的案
     限
          有限公            件受理费 2095 元,天地物业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天立
     公
            司              公司支付。
     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票据款 435 万元,并以 435 万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7 月 23 日起至付清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以上共计 4,402894.58 元
                            2、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
     深                     费、法院执行费等)
     圳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深圳市
     市                     裁定结果:
          天地新
     宝                     准许原告自愿撤回对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起诉。
          材料有
     安                     判决结果:
          限公司
     区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截止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止,被告尚欠原
          远东混     票据                                                                      2021
120 1福                     告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本金人民币 435 万元,利息应从 2021 年 7 月             被强
          凝土分     追索                                                                      年 12
    2海                     23 日起以 435 元为基数按照 1LPR 计算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止,为           制执
          公司、深   权纠                                                                      月 17
    1浪                     54894.58 元。                                                               行
          圳市天      纷                                                                        日
     淘                     二、被告分两期还清全部欠款本金人民币 435 万元:
          地(集
     沙                     (1)被告应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第一期 135 万元
          团)股份
     建                     (2)被告应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第二期 300 万元;
          有限公
     材                     三、如被告按上述约定如期足额付清全部款项的,被告拖欠电子商
            司
     商                     业承兑汇票款所产生的纠纷就此了结。如被告有任何一期未如期足
     行                     额还款逾期超过 15 天的,则被告需立即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本
                            金人民币 435 万元的全部剩余本金给原告以全部剩余本金为基数从
                            逾期之日 2021 年 7 月 23 日起开始按 4 倍 LPR 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给
                            原告,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 42039 元、保全费 5000 元、
                            诉讼保全保险费 4400 元)和原告因维权支付的律师费 20 万元人民
                            币,且原告有权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原告及被告同意签字或盖章后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660,009.60 元及逾期付款
                               违约金合计 1,682,378.23 元;
                               2、本案的受理费(含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惠
                               判决结果:
        州
                               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
        鸿
             深圳市            告惠州鸿创贸易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 1660009.60 元,并支付该款
        创
121 1        天地砼     买卖   项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 2021 年 9 月全国银行间    2022    二审
     贸
    2        剂开发     合同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 30%计算的利息。 年 8 月       已判
     易
    2        有限公     纠纷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         15 日    决
     有
               司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
        限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
                               案件受理费 9970.70 元,保全费 5000 元,均由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
        司
                               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负担的
                               9970.70 元案件受理费和 5000 元保全费,由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
                               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惠州鸿创贸
                               易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本金 6,152,964.31 元及违约金
                               1,007,013.78 元,本案诉讼标的合计 7,159,978.09 元。
                               2、请求判决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广
                               和解协议:
        东   深圳市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确认欠原告广东红墙新材料
        红   天地良
                               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6152964.31 元、仲裁费用 116021.54 元(具体以
        墙   材混凝
                               实际产生为准),共计 6268989.85 元。
        新   土有限
                               二 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前原
122 1材      公司、深   买卖                                                                      2022    被强
                               告支付 1316021.54 万元,3 月 30 日前向原告支付 2052964.31 元,4
    2料      圳市天     合同                                                                      年3月   制执
                               月 30 日前向原告支付 190 万元,5 月 30 日向原告支付 100 万元,付
    3股      地良材     纠纷                                                                       3日     行
                               款方式为:支付到原告名下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工博罗县石湾支行,
        份   混凝土
                               账号:200802501920 0022502)。
        有   有限公
                               三、如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第二条约定支付货款,
        限   司横岗
                               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自愿支付原告违约金 1730664.42
        公   分公司
                               元。如有一期未支付,原告有权向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
        司
                               司申请强制执行。
                               四、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
                               凝土有限公司横岗分公司作为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的
                               连带保证人,自愿对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支付   仲裁请求:
             株洲天
123 1汤                 经济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6,578 元;              2022
             地混凝                                                                                       已裁
    2*                  赔偿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经济赔偿金:26,310 元; 年 2 月
             土有限                                                                                        决
    4芳                 等争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失业保险损失:12,240 元。             24 日
              公司
                         议    裁决结果:
                              一、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汤兰芳支付 2021 年
                              8 月份、9 月份工资共计 6578 元。
                              二、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赔偿申请人汤兰芳失业保险
                              待遇损失 9180 元。
                              三、驳回申请人汤兰芳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5,607,588.24 元及利息
          深圳市              53,731.34 元。
          天地新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124 1戴   材料有     买卖     裁决结果:                                                            2022    被强
    2*    限公司     合同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5407588.24 元及利息[按照           年8月   制执
    5芳   东建混     纠纷     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            26 日    行
          凝土分              (LPR),自 2022 年 3 月 22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公司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85333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仲裁费,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
                              民币 85333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一和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8,
                              442.94 元(2022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25 日期间:2,112.94 元;2022
                              年 3 月 26 日至 4 月 25 日期间:3,140 元,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17 日期间:3,190 元)。
                              2、裁决被申请人一和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支付安全奖金 2,290 元
                              (202111 月 26 日至 12 月 25 日 1,030 元;2021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2
          深圳市
                              年 1 月 25 日 960 元,2022 年 3 月 26 日至 4 月 25 日 160 元,2022
          天地新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17 日 140 元)。
          材料有
                              3、裁决被申请人一和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限公司     劳动                                                                           2022
125 1郑                       经济补偿金 15,536 元(2 个月*月平均工资 7,768 元=15,536 元)。               已终
          远东混     (人                                                                           年 11
    2*                        4、裁决被申请人一和被申请人二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                   审判
          凝土分     事)争                                                                         月 17
    6虎                       律师费 8,000 元。                                                             决
          公司、深    议                                                                             日
                              上述金额合计为 34,269 元。
          圳市新
                              判决结果:
          材料有
                              一、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
          限公司
                              日起十日内支付郑昌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15536 元:
                              二、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支付郑昌虎律师费 5000 元;
                              三、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
                              混凝土分公司判项一、二所负郑昌虎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四、驳回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一分公司、深圳市天
                              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深圳市
                           1、判决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3171433.01 元及利息(以货款
          天地新
                           本金 3171433.01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
          材料有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
          限公司/
                           全部债务清偿之日);
126 1     深圳市    买卖                                                                     2023    被强
     何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2     天地新    合同                                                                     年3月   制执
      *                    判决结果:一、天地远东混凝一分公司、天地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
    7     材料有    纠纷                                                                     20 日    行
                           日起十日内向何聃支付货款 3171433.01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限公司
                           (以 3171433.01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远东混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付清之日止);
          凝土分
                           二、天地集团公司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何聃承担连带清偿责
          公司
                           任。

                           诉讼请求:
                           1、判决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2172520.35 元及利息(以货款
          深圳市
                           本金 2172520.35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
          天地新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
          材料有
                           全部债务清偿之日);
          限公司/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127 1杨   深圳市    买卖                                                                     2023    被强
                           判决结果:
    2*    天地新    合同                                                                     年3月   制执
                           一、天地远东混凝土分公司、天地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8平   材料有    纠纷                                                                     20 日    行
                           向杨美平支付货款 2172520.35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以
          限公司
                           2172520.35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远东混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付
          凝土分
                           清之日止);
          公司
                           二、天地集团公司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杨美平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诉讼请求:
                           1、判决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4740327.8 元及利息(以货款
          深圳市
                           本金 4740327.8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
          天地新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
          材料有
                           全部债务清偿之日);
          限公司/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128 1何   深圳市    买卖                                                                     2023    被强
                           判决结果:
    2*    天地新    合同                                                                     年3月   制执
                           一、天地远东混凝二分公司、天地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9琴   材料有    纠纷                                                                     20 日    行
                           向何雅琴支付货款 4740327.8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以
          限公司
                           4740327.8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远东混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付清
          凝土分
                           之日止);
          公司
                           二、天地集团公司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何雅琴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诉讼请求:
          深圳市           1、判决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3799310.85 元及利息(以货款
          天地新           本金 3799310.85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
          材料有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
          限公司/          全部债务清偿之日);
129 1张   深圳市    买卖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2023    被强
    3*    天地新    合同   判决结果:                                                        年3月   制执
    0燕   材料有    纠纷   一、天地远东混凝土分公司、天地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20 日    行
          限公司           向张秀燕支付货款 3799310.85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以
          远东混           3799310.85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凝土分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付
          公司             清之日止):
                           二、天地集团公司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张秀燕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诉讼请求:
                           1、判决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2219394.7 元及利息(以货款
          深圳市
                           本金 2219394.7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
          天地新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
          材料有
                           全部债务清偿之日);
          限公司/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130 1陈   深圳市    买卖                                                                     2023    被强
                           判决结果:
    3*    天地新    合同                                                                     年3月   制执
                           一、天地远东混凝土分公司、天地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1风   材料有    纠纷                                                                     20 日    行
                           向陈友风支付货款 2219394.7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以
          限公司
                           2219394.7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
          远东混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付清之
          凝土分
                           日止);
          公司
                           二、天地集团公司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陈友风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诉讼请求:
          深圳市           1、判决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1474036.88 元及利息(以货款
          天地新           本金 1474036.88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
          材料有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
          限公司/          全部债务清偿之日);
131 1林   深圳市    买卖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2023    被强
    3*    天地新    合同   判决结果:                                                        年3月   制执
    2英   材料有    纠纷   一、天地远东混凝土分公司、天地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20 日    行
          限公司           向林炎英支付货款 1474036.88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以
          远东混           1474036.88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凝土分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付清之日止):
          公司             二、天地集团公司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林炎英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诉讼请求:
          深圳市           1、判决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860003.42 元及利息(以货款
          天地新           本金 860003.42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
          材料有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
          限公司/          全部债务清偿之日);
132 1何   深圳市    买卖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2023    被强
    3*    天地新    合同   判决结果:                                                        年3月   制执
    3芳   材料有    纠纷   一、天地远东混凝土分公司、天地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20 日    行
          限公司           向何文芳支付货款 860003.42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以
          远东混           860003.42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凝土分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付清之日止);
          公司             二、天地集团公司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何文芳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诉讼请求:
          深圳市           1、判决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2961809.82 元及利息(以货款
          天地新           本金 2961809.82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
          材料有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
          限公司/          全部债务清偿之日);
133 1钟   深圳市    买卖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2023    被强
    3*    天地新    合同   判决结果:                                                        年3月   制执
    4坤   材料有    纠纷   一、天地远东混凝土分公司、天地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20 日    行
          限公司           向钟志坤支付货款 2961809.82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以
          远东混           2961809.82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凝土分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付清之日止);
          公司             二、天地集团公司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钟志坤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诉讼请求:
          深圳市           1、判决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3999974.01 元及利息(以货款
          天地新           本金 3999974.01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
          材料有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
          限公司/          全部债务清偿之日);
134 1钟   深圳市    买卖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2023    被强
    3*    天地新    合同   判决结果:                                                        年3月   制执
    5英   材料有    纠纷   一、天地远东混凝土分公司、天地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20 日    行
          限公司           向钟玉英支付货款 3999974.01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以
          远东混           3999974.01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凝土分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付清之日止):
          公司             二、天地集团公司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钟玉英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仲裁请求:
                             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年休假工资(2022 年度)3131 元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13620 元。
                             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3620 元。
          深圳市
                    劳动     合计金额 30371 元。
135 1傅   天地良                                                                                2022
                    (人     裁决结果:                                                                 已结
    3*    材混凝                                                                                年9月
                    事)争   一、准许申请人撤回第二项要求被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案
    6丽   土有限                                                                                 5日
                     议      2022 年 7 月 25 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 13620 元的仲裁请求;
           公司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人民币 10299.62
                             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人民币 631.39
                             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深圳市
          天地良             请求事项:
          材混凝             1、请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土有限             月 25 日工资差额 12642 元(8209 元/月*2 个月-1888*2 个月);
                    劳动                                                                        2022
136 1范   公司横             2、请求被申请人二对第 1 项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被强
                    (人                                                                        年 10
    3*    岗分公             裁决结果:                                                                 制执
                    事)争                                                                      月 31
    7发   司/深圳            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25             行
                     议                                                                          日
          市天地             日期间的工资差额 12642 元;
          良材混             二、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凝土有
          限公司

                             请求事项:
          深圳市             1、请求被申请人一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天地良             月 25 日工资差额 11224 元(7500 元/月*2 个月-1888*2 个月);
          材混凝             2、请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2021 年未休年休假的工资
          土有限             5113.63 元(7500 元/月/22 天*5 天*300%)
                    劳动                                                                        2022
137 1罗   公司横             3、请求被申请人二对第 1 项、第 2 项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被强
                    (人                                                                        年 10
    3*    岗分公             判决结果:                                                                 制执
                    事)争                                                                      月 31
    8平   司/深圳            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25             行
                     议                                                                          日
          市天地             日期间的工资差额 11224 元;
          良材混             二、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凝土有             日期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3448.28 元;
          限公司             三、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四、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何   株洲天    请求     诉讼请求:
                                                                                                2021
138 1*、 地中亿     公司     1、判令被告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陆*容、何*共计
                                                                                                年 12   已结
    3陆   混凝土    收购     人民币 800 万元以收购原告陆*容、何*合计持有的被告株洲天地中
                                                                                                月 21    案
    9*    有限公    股份     亿混凝土有限公司 20%的股权;
                                                                                                 日
     容   司        纠纷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判决结果:
                            一、上诉人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和被上诉人陆春容、何文
                            同意由上诉人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 700 万元收购被上
                            诉人陆春容、何文 20%股份;
                            二、上诉人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承诺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
                            之前支付 1061738 元(含一审诉讼费 61738 元),在 2022 年 3 月 30
                            日之前支付 370 万元,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支付剩余的 230 万元。
                            以上款项均由上诉人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至被上诉人
                            陆春容、何文指定账户
                            诉讼请求:
     株                     1、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支付欠款 352,610 元,;
     洲                     2、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支付自 2021 年 6 月 23 日起至清偿
     九                     完毕之日止,以欠款本金 352,61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7.7%计算所
          株洲中
     骏                     得的逾期利息(暂计算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为 12,869 元);
          亿混凝     建筑
     设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承担。
139 1     土有限     设备                                                                      2022
     备                     判决结果:                                                                 已结
    4     公司、中   租赁                                                                      年2月
     租                     甲方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之前且于收到乙方开具的足额增值税发票               案
    0     国二冶     合同                                                                      28 日
     赁                     后,一次性支付乙方(2021)湘 0211 民初 6800 号民事判决确定的泵
          集团有     纠纷
     有                     车租赁款 352610 元;同时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一审法院开具的相
          限公司
     限                     应案件受理费票据后,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之前支付 3255 元诉讼
     公                     费给乙方。甲方原已收取的株洲九骏物流有限公司开具的 240820 元
     司                     增值税发票于本协议签订 2 日内归还给乙方。双方对所交接票据签
                            收确认。
                            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所欠货款 500,000 元及利息
          深圳市            21,441 元(暂计至提起仲裁之日,利息以 500,000 元为基数,按同
          天地新            期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计至还清时止);
140 1苏   材料有     买卖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律师费 25,000 元;              2022
                                                                                                       已判
    4*    限公司     合同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年 11
                                                                                                        决
    1富   远东混     纠纷   一审三项合计人民币 546,441 元。                                    月9日
          凝土分            裁决结果:
           公司             (一)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28711 元,由申请人承担。电请人已预交人
                            民币 28711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 6,576,010.36 元;
          天地新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986,401.55 元;
141 1谢   材料有     买卖                                                                      2022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300,000 元;                         已撤
    4*    限公司     合同                                                                      年9月
                            (上述 1-3 项暂计 7,862,411.91 元)                                         诉
    2龙   远东混     纠纷                                                                      28 日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案件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
          凝土分
                            结果:
           公司
                            已撤诉
                               仲裁请求:                                                        已裁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终奖差额 1,905,311.65 元;             决。集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2020 年及 2021 年年终奖 635,595.30 元;       团不
                               3、请求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 55,000 元。                       服仲
                               合计金额:2,595,906.95 元。                                       裁裁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决,提
     徐
                               1、将 15082 号案中申请人徐*请求的 2019 奖金差额变更为             起一
     *、
                               121,929.17 元;                                                   审。胡
     苏
                               2、将 15083 号案中申请人苏*蓉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蜜湘、
      *
                               101,352.78 元、2020 年及 2021 年奖金数额变更为 110,000 元;       彭阳、
     蓉
                               3、将 15084 号案中申请人李*请求的 2019 奖金差额变更为             苏慕
     、
                               234,301.79 元;                                                   容一
     李
                               4、将 15085 号案中申请人胡*湘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审胜
     *、
                               109,118.19 元、2020 年全年奖金 219,718.94 元、2021 年 1 月 1 号   诉,集
     胡
                               至 5 月 8 日奖金 73,239.64 元;                                   团上
      *
                               5、将 15086 号案中申请人卢*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诉。李
     湘
                               109,452.11 元;                                                   佳杏、
     、
                               6、将 15087 号案中申请人李*杏请求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卢杰、
     卢
                               111,640.97 元;                                                   李静、
     *、
                               7、将 15088 号案中申请人彭*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徐炼
     李    深圳市
                      劳动     44,505.75 元、2020 年奖金数额为 20 万元;                         一审
142 1 *    天地(集
                      (人     8、将 15089 号案中申请人王*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胜诉,
    4杏    团)股份
                      事)争   127,487.15 元;                                                   集团
    3、    有限公
                      议       9、将 15090 号案中申请人姚*莉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已上
     彭    司
                               126,000 元;                                                      诉。石
     *、
                               10、将 15091 号案中申请人石*铭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柱铭、
     王
                               1,881,206.17 元;                                                 刘新
     *、
                               11、将 15092 号案中申请人刘*春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春、姚
     姚
                               158,777.46 元。                                                   燕莉、
      *
                               裁决结果:                                                        王琳
     莉
                               1、被申请人支付徐炼等 11 名申请人 2019 年度奖税前差额估计         一审
     、
                               3,125,751.54 元(各申请人的具体裁决金额详见附表,被申请人在       胜诉,
     石
                               支付年终奖时应依法为申请人代缴个人所得税);                      集团
      *
                               2、被申请人支付徐炼等 11 名申请人律师费估计 44644.72 元(各申     已上
     铭
                               请人的具体裁决金额详见附表)                                      诉。石
     、
                               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柱铭
     刘
                               集团一审(对徐*7 人的)诉讼请求:                                 案因
      *
                               1、判令原告无须支付被告仲裁认定的年终奖及律师费。                 律师
     春
                               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通知
                               李*杏二审判决如下:                                                集团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缴费
                               内支付被告李*杏 2019 年年终奖差额(税前)111640.97 元;              当天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已错
                               内支付被告李*杏律师费 5000 元;                                    过上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诉期
卢*二审判决如下:                                             限,法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院裁
内支付被告卢*2019 年年终奖差额(税前)109452.11 元;            定按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撤回
内支付被告卢*律师费 5000 元;                                 上诉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处理。
李*二审判决如下: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李*2019 年年终奖差额(税前)23430179 元;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李*律师费 5000 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徐*二审判决如下: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徐*2019 年年终奖差额(税前)121929.17 元;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徐*律师费 5000 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石*铭一审判决如下: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石*铭 2019 年年终奖差额(税前)1881186.17 元;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石*铭律师费 4999.95 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一审判决如下: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王*2019 年年终奖差额(税前)127487.15 元;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王*律师费 5000 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姚*莉一审判决如下: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姚*莉 2019 年年终奖差额(税前)126000 元;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姚*莉律师费 5000 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苏*容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原告 2019 年度年终奖差额人民币 101352.78 元。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原告苏*蓉 2020 年度年终奖人民币 74585.13 元。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原告苏*蓉律师费人民币 2397.72 元。
                          四、驳回原告苏*蓉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彭*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原告彭*2019 年度年终奖差额人民币 44505.75 元。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原告彭*2020 年度年终奖人民币 55674.17 元。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原告彭*律师费人民币 910.12 元。
                          四、驳回原告彭*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胡*湘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原告 2019 年度年终奖差额人民币 109118.19 元。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原告胡*湘 2020 年度年终奖人民币 8026333 元。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原告胡*湘律师费人民币 1356.93 元。
                          四、驳回原告胡*湘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647,135.00 元;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止的逾期付款
     深                   损失 65,786.17 元,并以欠付的货款 647,135.00 为基数,按全国
     圳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
     市                   标准支付自 2022 年 7 月 26 日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
     旌                   款损失;
     泓   深圳市          (上述 1-2 项暂计 712,921.17 元。)
143 1建   天地良   买卖   3. 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           2023
                                                                                                    已裁
    4材   材混凝   合同   裁决结果:                                                        年5月
                                                                                                     决
    4技   土有限   纠纷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647135 元和逾期付款损失人      26 日
     术   公司            民币 65.786.17 元(后续逾期付款损失以人民币 647.135 元为基数,
     有                   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 50%为标准,自 2022 年 7 月 26 日起
     限                   计至清偿之日止)。
     公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4084.60 元、财产保全
     司                   担保人民币 712.92 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29586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29586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29586 元。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STDXLC2021CG026)项下货款人民币 16,004,188.59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人民币 53,329.64
                             元(该违约金以被申请人到期未支付的货款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
                             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计算利率,从被申请人逾期付款之日起计算,暂计至 2022 年 8
                             月 5 日,应计至欠款付清之日止)【详见《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表》】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506,790.48 元;
             深圳市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欧
144 1        天地良   买卖   以上标的暂计人民币 16,564,308.71 元                               2023
     阳                                                                                                  已裁
    4        材混凝   合同   裁决结果:(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5946298.59 元。 年 4 月
      *                                                                                                   决
    5        土有限   纠纷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 401272.94 元,         23 日
     平
             公司            并应以人民币 15946298.59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标准,支
                             付自 2023 年 1 月 11 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律师费人民币 100000 元。
                             (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和担保费人民
                             币 13252 元。
                             (五)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159490 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490 元,被
                             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159000 元。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160079 元,冲
                             抵本案仲裁费后,剩余部分人民币 589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请人,
                             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159,000 元。
        希
        顿
        科
        技
                             诉讼请求:                                                                  已裁
        实
             深圳市          一、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款项人民币 2173470.94 元。                      定,驳
        业
145 1        天地良   买卖   二、请求判决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2    回原
     (
    4        材混凝   合同   三、请求判决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以缴          年 12   告请
     深
    6        土有限   纠纷   费单据为准)。                                                      月2日   求,原
     圳
             公司            合计金额:2173470.94 元                                                     告上
        )
                             判决结果:                                                                   诉
        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限
        公
        司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粉煤灰货款 934005.2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株洲天
146 1                 买卖   17518.76 元(已算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应继续计算至付清日为止)。
     黄      地混凝                                                                                      已结
    4                 合同   合计 951523.77 元;
      *      土有限                                                                                       案
    7                 纠纷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保险费和原告律师代
             公司
                             理费。
                             判决结果: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告黄映支付货款 9340052 元,并以实际未支付货款为基数自 2022 年
                                 12 月 12 日起按年利率 475%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
                                 止;
                                 二、驳回原告黄映其他诉讼请求。

                                 仲裁请求: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7882.45 元
             株洲天     劳动
147 1王                          (3576.49 元/月 X5 个月)                                               2023
             地混凝     (人                                                                                   已裁
    4*                           裁决结果:                                                            年5月
             土有限     事)争                                                                                  决
    8忠                          裁决如下:                                                            15 日
              公司       议
                                 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向申请人王建忠支付解除劳动合
                                 同经济补偿金 16094.2 元。
                                 诉讼请求:
        株                       1.判令被告立即向被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1278097.7 元
        洲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未付货款为基数,
        景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株洲天
        悟                       1.5 倍,自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
148 1        地中亿     买卖
     商                          2023 年 4 月 11 日止,被告应当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 104992.01                已和
    4        混凝土     合同
     贸                          元,详见附表)。                                                                解
    9        有限公     纠纷
     有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为收回货款而产生的实际损失(截至起
               司
        限                       诉之日,原告已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2 万元)。
        公                       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次全部诉讼费用。
        司                       结果:
                                 和解撤诉
        湖
        南
        凡                       诉讼请求:
        益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012240.84 元;
             深圳市
        湘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逾期付款产生的违约金 353778 元(违
             天地(集
149 1钢                 买卖     约金以 1012240.84 元为基数,按万分之五/天计算(699 天),自 2021
             团)股份                                                                                          已撤
    5新                 合同     年 6 月 1 日起暂计算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2023 年 4 月 30 日之后的
             有限公                                                                                             诉
    0材                 纠纷     违约金按万分之五/天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
             司株洲
        料                       (以上 2 项合计:1366018.8 元)
             分公司
        有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限                       结果:
        公                       已撤诉
        司
                              诉讼请求:(暂合计 5162668.31 元)
                              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 4807891.32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深圳市
                              4807891.32 元为基数,从 2022 年 3 月 26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天地良                                                                                            二审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的标准计算直至实际履行
          材混凝                                                                                            维持
                              完毕为止,暂合计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为 44472.99 元)。                2022
150 1杨   土有限     买卖                                                                                   原判、
                              二、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因本次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 300000 元和          年 11
    5*    公司/深    合同                                                                                   驳回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10304 元。                                     月 21
    1顺   圳市天     纠纷                                                                                   原告
                              三、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日
          地混凝                                                                                            全部
                              责任。
          土有限                                                                                            诉求
                              四、判令两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公司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杨昌顺的全部诉讼请求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诉讼请求:
          限公司              1、请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13,420 元;
                     劳动                                                                                   已终
151 1邱   宝创混              2、请求第一被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4 月 6 日期      2022
                     (人                                                                                   审裁
    5*    凝土分              间工资差额 4,727 元;                                                 年7月
                     事)争                                                                                 决,胜
    2进   公司、深            3、第二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                                         11 日
                      议                                                                                     诉
          圳市天              判决结果:
          地新材              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料有限
           公司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 4,706,236.55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止的逾期
                              付款损失 382,076.98 元,
                              并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4 倍的标准支付
          深圳市              自 2022 年 3 月 26 日起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损失;
          天地新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40,000.00 元;
152 1黄   材料有     买卖     (上述 1-3 项合计 5,228,313.53 元)                                    2023
                                                                                                            已裁
    5*    限公司     合同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案件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               年4月
                                                                                                             决
    3金   东建混     纠纷     裁决结果:                                                            13 日
          凝土分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人民币 4,706,236.55 元。
          公司                (二)被申请人就已开具发票的货款人民币 4146268.32 元向申请人支
                              付逾期付款损失,其中人民币 2487.761 元自 2021 年 11 月 14 日起
                              计、人民币 1658507.32 元自 2022 年 12 月 26 日起计,按年利率 5.475%
                              的标准计算至该部分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律师费人民币 100000 元、保全费人民币
                              3750 元、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人民币 2351.99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73097 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18,274.25
                             元,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54822.75 元。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73097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54822.75 元。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 4,555,457.25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损失 310,406.94 元;
        深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40,000.00 元;
        圳                   (上述 1-3 项合计 5,005,864.19 元)
        市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案件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
             深圳市
        龙                   裁决结果:
             天地新
        岗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人民币 4,555,457.25 元。
153 1        材料有   买卖                                                                    2023
     区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以人民币 70,477 元基数,以年利率                 已裁
    5        限公司   合同                                                                    年4月
     鑫                      4.745%为标准,自 2022 年 12 月 2 日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逾期             决
    4        东建混   纠纷                                                                    20 日
     阅                      付款违约金。
             凝土分
        建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律师费人民币 80000 元。
             公司
        材                   (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担保费人民币
        商                   3003.52 元。
        行                   (五)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71195 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7119.50 元,
                             被申请人承担人民 64075.50 元。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71195 元,抵
                             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64075.50 元。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 7,456,643.85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损失 664,894.28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90,000.00 元
             深圳市          (上述 1-3 项合计 8,311,538.13 元)
             天地新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案件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
154 1周      材料有   买卖   裁决结果:                                                       2023
                                                                                                      已裁
    5*       限公司   合同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人民币 7456643.85 元。           年4月
                                                                                                       决
    5春      东建混   纠纷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100000 元、本案保全费人民     17 日
             凝土分          币 5000 元、担保费人民币 4986.92 元。
             公司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98419 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9841.90 元,
                             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88577.10 元。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98419 元,
                             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88577.10 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 5,272,904.81 元;
             天地新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损失 366,718.08 元;
155 1王      材料有   买卖                                                                    2023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60,000.00 元;                    已裁
    5*       限公司   合同                                                                    年4月
                             (上述 1-3 项合计 5,799,622.89 元)                                       决
    6福      东建混   纠纷                                                                    20 日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承担本案案件仲裁费、保全费、担保
             凝土分
                             费。
             公司
                             裁决结果: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人民币 5272904.81 元。
                            (二)被申请人向中请人支付以人民币 167115.21 元基数,以年利率
                            4.81%为标准,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计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
                            违约金。
                            (三)被申请人向中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90000 元。(四)被申请人
                            向申请人支付本案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担保费人民币 3479.77 元。
                            (五)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77981 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7798.10 元,
                            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70182.90 元。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77981 元,
                            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70182.90 元。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支付劳务报酬年终奖 215,480 元(税后)
                            2、判决被告赔偿律师费 5,000 元
                            3、判决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深圳市            合计:200,480 元
156 1黄   天地(集   劳务   判决结果:                                                        2023    二审
    5*    团)股份   合同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年5月   维持
    7仲   有限公     纠纷   内支付原告黄孝仲劳务报酬 215480 元;                               17 日   原判
          司                二、驳回原告黄孝仲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
                            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 2303.6 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迳付原告。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终奖差额 144,000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变更仲裁请求:
                            1、将案号深劳人仲案【2021】15427 号申请人贾*军原第一项请求变
                            更为支付 2019 年终奖差额 234,301.79 元。
                            裁决结果:
          深圳市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19 年度年终奖差额税前 234,301.79 元(被
157 1贾   天地(集          申请人在支付年终奖时应依法为申请人代缴个人所得税);              2023    二审
                     劳动
    5*    团)股份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年5月   维持
                     争议
    8军   有限公            集团一审诉讼请求:                                                31 日   原判
               司           1、判令原告无徐支付被告仲裁认定的年终奖及律师费。
                            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判决结果: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贾建军 2019 年年终奖差额(税前)234301.79 元;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被告贾建军律师费 5000 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19,177 元(含平时加班,周末加班,
                          法定节日加班三部分);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2 年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期
                          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12,133 元(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满一年起
                          算);
          深圳市                                                                                       二审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死亡赔偿金 20,0000 元;
158 1张   天地物                                                                               2022    维持
                   劳动   4、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21 年 4 月 28 日止的工资 3,500 元;
    5*    业管理                                                                               年7月   原判,
                   争议   5、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截留捐款 39,000 元(申请人亲属张*富死亡时,
    9新   有限公                                                                               11 日   驳回
                          其单位同事亲友发起捐款,被申请人截留);
            司                                                                                         请求
                          6、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正常医疗期间 2014 年 9 月 1 日至 2014
                          年 9 月 31 日就医被克扣工资 5,400 元;
                          7、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维权的律师费 5,000 元。
                          仲裁决定:
                          中止深劳人仲案【2021】15245 号案件的审理。
                          判决结果:
                          判决驳回张崇新的诉讼请求
                          (张*亮)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7,204 元、自 2013 年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12,615.9 元、赔偿申请人自
                          2012 年 7 月入职至 2013 年 1 月期间共 6 个月未缴纳社保费的经济损
     张
                          失 5,136 元、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58,112 元、少发申请
     *
                          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工资 1,050 元、裁决被
     亮
                          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向申请人支付维权律师费
     、
                          5,000 元。共计 109,117.9 元。
     何
                          (何*辉)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8,883 元、支付拖欠申请人
     辉
                          自 2005 年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29,967.7
     、   深圳市
                          元、赔偿申请人自 2004 年 2 月入职至 2009 年 3 月期间共 60 个月未
159 1彭   天地物                                                                               2023    二审
                   劳动   缴纳社保费的经济损失 52,440 元、支付少发申请人 2021 年 10 月 1
    6*    业管理                                                                               年8月   维持
                   争议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工资差额 450 元、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
    0寿   有限公                                                                               7日     原判
                          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1,2374 元、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     司
                          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共计 229,114.7 元。
     张
                          (彭*寿)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2 年至 2021
     *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7,204 元、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05 年
     良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12,133.10 元、赔偿
     、
                          申请人自 2011 年 12 月入职至 2013 年 1 月期间共 13 个月未缴社保
     赵
                          费的经济损失 11,128 元、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金 61,170 元、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当享有的丧假工资 1,000 元、支付
     明
                          少发申请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工资 750 元、
                          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共
                          计 118,385 元。
                          (张*良)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7,204 元、支付拖欠申请人
自 2013 年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9,996 元、
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48,936 元、支付少发申
请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工资 750 元、向申请
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共计 91,886
元。
(赵*明)5、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7,204 元、支付拖欠申请人
自 2013 年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26,150.6
元、赔偿申请人自 2012 年 12 月入职至 2013 年 1 月期间共 4 个月未
缴社保费 4,396 元。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97,872 元、支付少发申请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的工资 1,250 元、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支付申请人律
师费 5,000 元。共计 161,872.6 元。
裁决结果:
(张*亮)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德亮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民币
6000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德亮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881.03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
请人张德亮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人民币 2764.37 元;被
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德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 47539.13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德亮律师费人民币 329537 元;被申请人向
申请人张德亮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驳回申请人张德亮
的其他仲裁请求。
(何*辉)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何元辉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民币
11759.36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何元辉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431.03 元;被申请人
支付申请人何元辉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人民币 5741.38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何元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
79667.65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何元辉律师费人民币 2612.93 元;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何元辉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驳回申
请人何元辉的其他仲裁请求。
(彭*涛)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彭长寿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民币
16828.59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彭长寿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472.38 元:被申请人
支付申请人彭长寿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人民币 3123 元;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彭长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 53847.23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彭长寿律师费人民币 3930.21 元;被申请人
向申请人彭长寿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驳回申请人彭长
寿的其他仲裁请求。
(张*良)4、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德良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民币
5469.54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德良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466.67 元;被申请人支付
申请人张德良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人民币 2764.37 元;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德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 42443.41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德良律师费人民币 3531.8 元;被申请人向
申请人张德良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驳回申请人张德良
的其他仲裁请求。
(赵*明)5、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光明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民币
6470.69 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光明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821.26 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光明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
人民币 5741.38 元;
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光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
85628.35 元;
五、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光明律师费人民币 377357 元;
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赵光明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合同期限、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七、驳回申请人赵光明的其他仲裁请求。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无须支付被告仲裁认定的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
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加班工资差额 6000 元;
2、判令原告无须支付被告仲裁认定的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
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 88103 元;
3、判令原告无须支付被告仲裁认定的 2019 至 2021 年未休年休
假工资 2764.37 元;
4、判令原告无须支付被告仲裁认定的经济补偿金 47539.13 元
及律师费 3295.37 元;
5、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60479.90 元
        江   深圳市            诉讼请求:
        苏   前海青            1、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000 万元;
        省   森熠源            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833,575.34 元(2019 年
        江   投资管            7 月 3 日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2021 年 8 月 1 日之后利息以 1,000
        天   理有限     金融   万元为基数;3、请求被告二对被告一应还原告所有款项承担连带责
160 1建      公司、连   借款   任;                                                                  2022
                                                                                                             已判
    6设      云港天     合同   4、请求被告三对被告一应还原告所有款项在被告三未履行出资义务           年5月
                                                                                                              决
    1工      地经纬     纠纷   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日
        程   房地产      案    5、请求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应还原告所有款项在被告四未履行
        有   开发有            出资义务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限   限公司、          6.五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公   鞠*慧、           判决结果:
        司   鞠*平、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臧*香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砂石买卖合同》(合同
                               编号:STDXLC2021CG025)已依法解除,被告一应向原告一次性支付
                               全部欠付货款;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5635249.56 元
                               及利息(利息以每月应结算未结算的货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的标准,自每月
                               结算日起计至被告付清全部货款之日止);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费
                               13000 元;
        深   深圳市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圳   天地良
                               费、保全费、执行费等);
        建   材混凝
                               5、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向原告负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利   土有限
161 1                   买卖   以上第 2、3 项暂计人民币【5648249.56】元                              2023
     源      公司/深                                                                                         强制
    6                   合同   判决结果:                                                            年3月
     建      圳市天                                                                                          执行
    2                   纠纷   一、确认原告深圳建利源建材经销部与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            15 日
     材      地(集
                               有限公司签订的《砂石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STDXLC2021CG025)于
        经   团)股份
                               2022 年 9 月 29 日除
        销   有限公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部     司
                               内向原告深圳建利源建材经销部支付货款 5635249.56 元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温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向原告深圳建利源建材经销部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自 2022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以 3051843.66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以 3197806.61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以 3318948.11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以 3574532.66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以 4489473.41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以 529546266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 5635249.56 元为基数:
                            以上利息均按年利率 5.5%计算);
                            四、驳回原告深圳建利源建材经销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STDXLC2022CG004)《碎石买卖合同》(合同编号:STDXLC2022CG002)
                            已依法解除,被告一应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全部欠付货款;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812934.05 元及
                            利息(利息以每月应结算未结算的货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问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的标准,自每月结
                            算日起计至被告付清全部货款之日止);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费
                            13000 元;
          深圳市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天地良
                            费、保全费、执行费等);
          材混凝
                            5、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向原告负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土有限
162 1                买卖   以上第 2、3 项暂计人民币【825934.05】元                            2023
     郭   公司/深                                                                                      已结
    6                合同   判决结果:                                                         年5月
      *   圳市天                                                                                        案
    3                纠纷   一、原告郭鸽与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的《材料         16 日
          地(集
                            买卖合同》(合同编号:STDXLC222CG004)于 2022 年 8 月 2 日解除;
          团)股份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有限公
                            内向原告郭鸽支付货 768678.5 元;
            司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向原告郭鸽支付逾期付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
                            分逾期付款利息以 538074.95 元为基数,按照 2022 年 3 月 1 日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的
                            标准,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开始计算至该部分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第二部分逾期付款利息以 230603.55 元为基数,按照 2022 年 8 月 2
                            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的标准,自 2022 年 8 月 2 日起开始计算至该部分货款实际付清
                            之日止;
                            四、驳回原告郭鸽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一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653,336 元,并向原
          深圳市
                            告支付利息人民币 26,248 元【以拖欠货款的实际金额为基数按全国
          天地宝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自实际拖欠
          创新材
                            之日起支付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暂计至具状日,详见后附利息计
          料有限
                            算清单)】
          公司、深
                            二、请求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前述第一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圳市天
163 1胡              买卖   三、请求判决被告三对被告二前述第一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已强
          地新材                                                                              2023
    6*               合同   四、请求判决全体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                     制执
          料有限                                                                             年8月
    4才              纠纷   以上第一、二项暂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679,584 元。                             行
          公司、深
                            判决结果:
          圳市天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地(集
                            日内向原告胡书才支付货 653336 元及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团)股份
                            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计息,自 2022 年 11 月
          有限公
                            17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司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
                            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湖                     仲裁请求:
     南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货款 1356949 元
     加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66267 元(违
     美                     约金暂计算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实际请按照年利率 5.475%的标准
     乐                     计算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
     素   深圳市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164 1新   天地砼     买卖   裁决结果:                                                       2023    已强
    6材   剂开发     合同   (一)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356,949 元                 年7月   制执
    5料   有限公     纠纷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止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逾期付款违    12 日    行
     股     司              约金人民币 7088.57 元以及之后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之后的逾期付款
     份                     违约金以人民币 1.356.949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5.11%,从 2021
     有                     年 7 月 1 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限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9,854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公                     预交人民币 39,854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司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39,854 元。
             深圳市
             天地新
        深
             材料有
        圳
             限公司            诉讼清求:
        市
             宝创混            一、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分期车款人民币 300,
        凌
             凝土分            000.00 元,以及延付的利息人民币 3871.23 元(暂计至 2022 年 5 月
        宇              分期
             公司/深           31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75%计算),
165 1商                 付款                                                                    已强
             圳市天            并请求计付至清偿之日,暂计人民币 303,871.23。
    6贸                 买卖                                                                    制执
             地新材            二、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二、三对被告一的偿还责任承担连带责
    6发                 合同                                                                     行
             料有限            任。
        展              纠纷
             公司/深           三、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由被告一、二、三
        有
             圳市天            共
        限
             地(集            同承担。
        公
             团)股份
        司
             有限公
             司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砂石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STDXLC2021CG024)已依法解除,被告一应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全部欠
                               付货款;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3053872.19 元
                               及利息(利息以每月应结算未结算的货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的标准,自每月
                               结算日起计至被告付清全部货款之日止);
        深   深圳市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费
        圳   天地良            13000 元;
        佳   材混凝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庆   土有限            费、保全费、执行费等);
166 1                   买卖
     业      公司/深           5、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向原告负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强制
    6                   合同
     建      圳市天            以上第 2、3 项暂计人民币【3066872.19】元                         执行
    7                   纠纷
     材      地(集            判决结果:
        经   团)股份          一、原告深圳佳庆业建材经销部与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
        销   有限公            公司签订的《砂石买卖合同》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解除;
        部        司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向原告深圳佳庆业建材经销部支付货款 3053872.19 元;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向原告深圳佳庆业建材经销部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
                               分为两部分计算,其中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为
                               9694.78 元,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 3053872.19 元为基数按照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的
                               标准,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计算至该部分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四、驳回原告深圳佳庆业建材经销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深圳市
          天地宝
                            诉讼请求:
          创新材
                            1.判决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 318457.54 元;
          料有限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不仅限于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
          公司混
                            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凝土分
                            合计金额:318457.54 元
          公司/深
167 1胡                     判决结果:
          圳市天     合同                                                                   2023    强制
    6*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深圳市天
          地新材     纠纷                                                                   年8月   执行
    8路                     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胡新路支付货
          料有限
                            款 318457.54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318457.54 元为数,按同期全国
          公司/深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自
          圳市天
                            2021 年 12 月 2 日起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地(集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被告天地新材料公司
          团)股份
                            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公
                            三、驳回原告胡新路的其他诉讼请求。
            司


                            诉讼申请: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人民币 2,078,139.89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79,341 元(以 2,078,139.89
                            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
     深
                            率计算,自被告收到中铁物贸(深圳)有限公司货款次日开始计算,
     圳
                            直至被告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
     市
                            以上合计人民币 2,157,480.89 元
     国
          深圳市            判决结果:
168 1富              买卖
          天地混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 2,075,861.41 元            已判
    6建              合同
          凝土有            及逾期付款利息。                                                         决
    9筑              纠纷
          限公司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
     有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限
                            案件受理费 12,029.92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承担。
     公
                            上诉请求:
     司
                            1、撤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1)粤 0305 民初 17898 号《民
                            事判决书》,应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为:驳回深圳市国富建筑有
                            限公司对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一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公司向原告支
                            付货款 926,757.55 元;
                            2、请求远东混凝土分公司支付 2021 年 9 月 14 日以 926,757.55 元
                            为基数的利息;
                            3、请求远东混凝土分公司支付原告支付律师费 10,000 元;
                            4、请求判令被告二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远东混凝土分公司
          深圳市
                            共同承担责任;
          天地新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材料有
                            调解结果:
          限公司、
                            一、原告、两被告三方共同确认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两被告尚欠
169 1     深圳市     买卖                                                                        2021
     刘                     原告货款本金 743611.07 元。                                                  强制
    7     天地新     合同                                                                        年 11
      *                     二、上述确认款项 743611.07 元,由被告分 3 期支付给原告:2021 年                执行
    0     材料有     纠纷                                                                        月8日
                            11 月 30 日前支付 250000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250000 元、
          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 243611.07 元。
          远东混
                            三、若被告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若
          凝土分
                            两被告任一期未按上述约定付款,则原告可就 743611.07 元的全部
           公司
                            未支付部分及逾期还款利息(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
                            以货款本金 743611.07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2021 年 11 月 9 日计至清偿之日止,
                            以货款本金 743611.07 元的未支付部分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案件受理费 6584 元、保全费 5000 元,原告已预交,由两被告
                            负担,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给原告。
                            仲裁请求:
                            1、要求被申请人补回病假期间工资从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深圳市            03 月 05 日共 8,400 元;
170 1卢   天地良            2、要求被申请人补回病假期间工资从 2021 年 05 月 05 日至 2021 年
                     劳动                                                                                强制
    7*    材混凝            11 月 05 日共 48,000 元。
                     争议                                                                                执行
    1云   土有限            判决结果:
          公司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1 年 5 月 5 日至 2021 年 9 月 3 日期间病
                            假工资差额 26,622.64 元;
                            2、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诉讼请求:
                               1、三被告赔偿原告 1106195 元(其中:生活费及护理费 20000 元、营
                               养费 2000 元、交通费 11630 元、残疾赔偿金 387636 及被扶养人生
                               活费 237229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4 万元、后续治疗费 20 万元、财
                               物损失 1200 元、残疾辅助器具费 1500 元、误工费 14.5 万元、就诊
             陈孝根、          期问住宿费 6 万元);
             深圳市            2、以上损失由被告二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后再
             天地混            赔偿其余损失,不足部分由承保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被告二根据保
             凝土有     机动   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赔偿责任;
             限公司、   车交   3、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171 1
     廖      中国太     通事   判决如下:                                                                  已判
    7
      *      平洋财     故责   1、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                 决
    2
             产保险     任纠   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向原告廖梅赔
             股份有      纷    偿 42641699 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优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
             限公司            2、驳回原告廖梅的其他诉讼请求。
             深圳分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
             公司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603097 元,由原告负担 370615 元(予以免交),由
                               被告太平洋财险负担 2324.82 元。原告已预交的 301549 元,本院予
                               以退回。被告太平洋财险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案件受理费 232482 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仲裁请求: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19 年度功薪酬剩余的 40%,对
                               应金额为 50,636.02 元。
             深圳市            判决结果:
                                                                                                  2021
172 1        天地(集   劳动   判决如下:                                                                  被强
     李                                                                                           年 10
    7        团)股份   合同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制执
      *                                                                                           月 18
    3        有限公     纠纷   日内支付被告李钦 2019 年度税后剩余 40%的年功薪酬 50,636.02 元;              行
                                                                                                   日
             司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文                     日期间年终奖金差额人民币 111,425 元;
        *    深圳市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173 1仙      天地(集          日期间年终奖金人民币 136,117 元;                                           已二
                        劳动
    7、      团)股份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5,000 元。                               审判
                        争议
    4胡      有限公            以上金额共计 252,542 元                                                     决
        *    司                仲裁请求:
        红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奖差额人民币 122,743.75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7 月 31 日期人
                               民币 131,115.10 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5,000 元。
                               以上金额共计 258,858.85 元
                               胡*红一审判决如下: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被告胡*红 2019 年度年终奖金税后差额 79200 元;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被告胡*红律师代理费 1560 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文*仙一审判决如下: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被告文*仙 2019 年度年终奖金税后差额 72000 元;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被告文*仙律师代理费 1454 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深圳建
             业工程            诉讼请求:
        东   集团股            1、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向原告连带支付票据款人民币 1,593,147.13
        莞   份有限            元及利息。暂计算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利息为 45,198.92 元。
        市   公司、深          以上款项合计为:1,638,346.05 元。
        恒   圳市天            2、本案诉讼费(含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溢   地新材     票据   判决结果:
174 1                                                                                            2023
     达      料有限     追索   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2)粤 0307 民初 6493                 已结
    7                                                                                            年6月
     建      公司东     权纠   号民事判决:                                                                案
    5                                                                                            26 日
     材      建混凝      纷    二、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
        有   土分公            东建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东莞市恒溢
        限   司、深圳          达建材有限公司票据款 1593747.13 元及利息(以 1593747.13 元为
        公   市天地            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司   新材料            率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有限公            三、驳回东莞市恒溢达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司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三被告偿还原告货款 1,069,410.13 元及利息 40,714.82
                            元。
                            以上暂计为:1,110,124.95 元;
                            2、判令三被告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深圳市
                            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天地(集
                            判决结果:
          团)股份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十分公司、深圳市天
          有限公
                            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罗永梅支付
          司、深圳
                            货款 1069410.13 元以及逾期付款的利息(以未付款项 1069410.13 元
          市天地
                            为本金,从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175 1罗   新材料     买卖                                                                     2023    已二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7*    有限公     合同                                                                     年8月   审判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
    6梅   司、深圳   纠纷                                                                      3日     决
                            务向原告罗永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
          市天地
                            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
          新材料
                            一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有限公
                            本案案件受理费 7396 元、保全费 1070.62 元、管辖异议不成立费 100
          司远东
                            元,均由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
          混凝土
                            有限公司远东混凝一分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分公司
                            原告罗永梅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7396 元、保全费 1070.62 元,本院
                            予以退回。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
                            有限公司远东混凝一分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在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诉讼费 8566.62 元,逾期不缴纳的,
                            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三被告偿还原告货款 774,050.4 元及利息 28,321.64 元。
                            以上暂计为:802,372.04 元;
          深圳市
                            2、判令三被告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天地(集
                            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团)股份
                            判决结果: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十分公司、
          有限公
                            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田
          司、深圳
                            家旺支付货款 774050.40 元以及逾期付款的利息(以未付款项
          市天地
                            774050.40 元为本金,从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
176 1田   新材料     买卖                                                                     2023    已二
                            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7*    有限公     合同                                                                     年8月   审判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
    7旺   司、深圳   纠纷                                                                      3日     决
                            务向原告田家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
          市天地
                            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
          新材料
                            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有限公
                            本案案件受理费 5912 元、保全费 4531.86 元、管辖异议不成立费 100
          司远东
                            元,均由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
          混凝土
                            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分公司
                            原告田家旺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5912 元、保全费 4531.86 元,本院
                            予以退回。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
                            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在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诉讼费 10543.86 元,逾期不缴纳
                              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深圳市
          天地(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深圳
                              诉讼请求:
          市天地
                              1、依法判令三被告偿还原告货款 2,879,703.54 元及利息 109,636.71
177 1罗   新材料     买卖                                                                      2023    已二
                              元。
    7*    有限公     合同                                                                      年8月   审判
                              以上暂计为:2,989,340.25 元;
    8红   司、深圳   纠纷                                                                       3日     决
                              2、判令三被告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市天地
                              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新材料
          有限公
          司远东
          混凝土
          分公司




          深圳市
          天地(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深圳
                              诉讼请求:
          市天地
                              1、依法判令三被告偿还原告货款 2,848,058.91 元及利息 108,431.94
178 1李   新材料     买卖                                                                      2023    已二
                              元。
    7*    有限公     合同                                                                      年8月   审判
                              以上暂计为:2,956,490.85 元;
    9运   司、深圳   纠纷                                                                       3日     决
                              2、判令三被告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市天地
                              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新材料
          有限公
          司远东
          混凝土
          分公司




179 1殷   深圳市     劳动     殷道猛仲裁请求:                                                 2023
                                                                                                       强制
    8*    天地良     (人     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99000.0 元;      年 12
                                                                                                       执行
    0猛   材混凝     事)争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022-05-26 至 2022-05-31) 月 15
、   土有限   议   7500.0 元;                                                        日
刘   公司          合计金额:106500.00 元.
*                  刘殊才仲裁请求:
才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                 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6297 元(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25 日
邓                 期间:4650 元,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1647 元);
*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军                 31 日综合服务费 6225 元(1245 车×5 元=6225 元);
、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罗                 50924 元(8 个月×6365.5 元=50924 元);
*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8000 元。
龙                 上述金额合计为 71446 元。
、                 邓成军仲裁请求:
袁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                  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7387 元(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25 日
洪                 期间:5580 元,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1807 元);
、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叶                 31 日综合服务费 6480 元(1296 车×5 元=6480 元);
*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清                 128247 元(21 个月×6107 元=128247 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8000 元。
                   上述金额合计为 150114 元。
                   罗应龙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8622 元(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25 日
                   期间:6815 元,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1807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综合服务费 8700 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76690 元(10 个月×7669 元=76690 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8000 元。
                   上述金额合计为 102012 元。
                   袁邦洪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6139 元(月平均工资 4811.6 元+4811.6
                   元+21.75×6 个工作日=6139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72174 元(15 个月×4811.6 元=72174 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8000 元。
                   上述金额合计为 86313 元。
                   叶阳清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9613 元(月平均工资 7534.5 元+7534.5
                   元÷21.75×6 个工作日=9613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82879.5 元(11 个月×7534.5 元=82879.5 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8000 元。
                              上述金额合计为 100492.5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一和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12,157 元
                              (2022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25 日期间:,4,090 元,2022 年 3 月 26 日
                              至 4 月 25 日
          深圳市              期间:4,490 元,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17 日期间:3,577 元)。
          天地新              2 裁决被申请人一和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支付安全奖金,2,330 元
          材料有              (2021 年
          限公司     劳动     11 月 26 日至 12 月 25 日 890 元,2021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23
180 1朱                                                                                                       已二
          远东混     (人     25 日 670                                                               年 12
    8*                                                                                                        审判
          凝土分     事)争   元 2022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25 日 240 元,2022 年 3 月 26 日至 4 月    月 15
    1夫                                                                                                        决
          公司、深    议      25 日 330                                                                日
          圳市新              元,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17 日 200 元)。
          材料有              3 裁决被申请人一和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限公司              经济补
                              偿金 62,904 元(8 个月*月平均工资,7,863 元=62,904 元)。
                              4、裁决被申请人一和被申请人二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
                              律师费
                              8,000 元。
                              上述金额合计为 85,391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一和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11,437 元(2022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25 日期间:4,200 元,2022 年
          深圳市
                              3 月 26 日至 4 月 25 日期间:4,570 元,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16
          天地新
                              日期间:2,667 元)。
          材料有
                              2、裁决被申请人一和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支付安全奖金 2,715 元
          限公司     劳动                                                                             2023
181 1                         (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12 月 25 日 930 元,2021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2           已二
     刘   远东混     (人                                                                             年 12
    8                         年 1 月 25 日 520                                                               审判
      *   凝土分     事)争                                                                           月 15
    2                         元 2022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25 日 355 元。2022 年 3 月 26 日至 4 月             决
          公司、深    议                                                                               日
                              25 日 630,元,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17 日 280 元)。
          圳市新
                              3、裁决被申请人一和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材料有
                              经济补偿金 62,370 元(7.5 个月*月平均工资 8316 元=,62,370 元)。
          限公司
                              4、裁决被申请人一和被申请人二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
                              律师费 8,000 元。
                              上述金额合计为 84,522 元。
          深圳市              一、请求事项(请逐项列明):
                     劳动
182 1周   天地(集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19 年年度                               2023
                     (人                                                                                     已判
    8*    团)股份            (2019.1.1-2019.12.31)的年终奖差额 43228 元;                            年6月
                     事)争                                                                                    决
    3群   有限公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14 日
                      议
          司                  合计金额:48228 元
                            判决如下: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被告周锡群支付 2019 年度年终奖差额 43228 元;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被告周锡群支付律师费 5000 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深圳市
                            仲裁请求
          天地新
                   劳动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023
183 1罗   材料有                                                                                  已二
                   (人     49488.75 元;                                                 年 12
    8*    限公司                                                                                  审判
                   事)争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月 15
    4林   东建混                                                                                   决
                    议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日
          凝土分
                            以上金额总计:54488.75 元
          公司


          深圳市
                            仲裁请求
          天地新
                   劳动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023
184 1李   材料有                                                                                  已二
                   (人     77416.56 元;                                                 年 12
    8*    限公司                                                                                  审判
                   事)争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月 15
    5华   东建混                                                                                   决
                    议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日
          凝土分
                            以上金额总计:82416.56 元
          公司


          深圳市
                            仲裁请求
          天地新
                   劳动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023
185 1龚   材料有                                                                                  已二
                   (人     50417.1 元;                                                  年 12
    8*    限公司                                                                                  审判
                   事)争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月 15
    6伍   东建混                                                                                   决
                    议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日
          凝土分
                            以上金额总计:55417.1 元
          公司

          深圳市
                            仲裁请求
          天地新
                   劳动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023
186 1曾   材料有                                                                                  已二
                   (人     53348.12 元;                                                 年 12
    8*    限公司                                                                                  审判
                   事)争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月 15
    7波   东建混                                                                                   决
                    议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日
          凝土分
                            以上金额总计:58348.12 元
          公司

          深圳市
                            仲裁请求
          天地新
                   劳动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023
187 1     材料有                                                                                  已二
     罗            (人     34756.4 元;                                                  年 12
    8     限公司                                                                                  审判
      *            事)争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月 15
    8     东建混                                                                                   决
                    议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日
          凝土分
                            以上金额总计:39756.4 元
          公司
          深圳市
                            仲裁请求
          天地新
                   劳动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023
188 1黄   材料有                                                                                   已二
                   (人     31190.44 元;                                                  年 12
    8*    限公司                                                                                   审判
                   事)争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月 15
    9学   东建混                                                                                    决
                    议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日
          凝土分
                            以上金额总计:36190.44 元
          公司


          深圳市
                            仲裁请求
          天地新
                   劳动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023
189 1     材料有                                                                                   已二
     岑            (人     32904.09 元;                                                  年 12
    9     限公司                                                                                   审判
      *            事)争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月 15
    0     东建混                                                                                    决
                    议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日
          凝土分
                            以上金额总计:37904.09 元
          公司


          深圳市
                            仲裁请求
          天地新
                   劳动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023
190 1华   材料有                                                                                   已二
                   (人     36098.2 元;                                                   年 12
    9*    限公司                                                                                   审判
                   事)争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月 15
    1艺   东建混                                                                                    决
                    议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日
          凝土分
                            以上金额总计:41098.2 元
          公司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77135.28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
                            以上金额总计:82135.28 元
          深圳市
                            判决如下:
          天地新
                   劳动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被告深圳     2023
191 1古   材料有                                                                                   已二
                   (人     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古*    年 12
    9*    限公司                                                                                   审判
                   事)争   鑫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77018.52 元。                       月 15
    2鑫   东建混                                                                                    决
                    议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限于本判决      日
          凝土分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古*鑫出具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
          公司
                            合同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内容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被告深圳
                            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律师
                            代理费 4992.43 元。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的全部
                            诉讼请求。
             连云港
             天地经     劳动     申请请求:
192 1                                                                                                 未收    已二
     付      纬房地     (人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0 年度奖金人民币 413000
    9                                                                                                 到判    审判
      *      产开发     事)争   元、利息(413000 元为基数,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付清之日,按
    3                                                                                                 决书     决
             有限公      议      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司

                                 申请请求:
             连云港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0 年度奖金人民币 300000
             天地经     劳动
193 1伍                          元、利息(300000 元为基数,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付清之日,按       未收    已二
             纬房地     (人
    9*                           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被申          到判    审判
             产开发     事)争
    4平                          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1 年度奖金人民币 15117.05 元、利息               决书     决
             有限公      议
                                 (15117.05 元为基数,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付清之日,按同期全
             司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分期车款人民币 450000.00
                                 元,以及延付的利息人民币 17378.05 元(暂计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深圳市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75%计算),并请
             天地新              求计付至判决之日,暂计人民币 467378.05。
        深
             材料有              二、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二、三对被告一的偿还责任承担连带责
        圳
             限公司              任。
        市
             东建混              三、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一、二、三共同承担。
        凌
             凝土分              判决结果:
        宇
             公司/深             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2)粤 0307 民初 15911 号
194 1商                 买卖                                                                          2024
             圳市天              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已结
    9贸                 合同                                                                          年3月
             地新材              二、变更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2)粤 0307 民初 15911 号                 案
    5发                 纠纷                                                                          20 日
             料有限              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
        展
             公司/深             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上诉人深圳市凌宇商贸发
        有
             圳市天              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3150000 元,并以 3150000 元为基数,自 2022
        限
             地(集              年 3 月 16 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
        公
             团)股份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计付逾
        司
             有限公              期付款违约金(前述利率标准以年利率 5.55%为上限);
             司                  三、上诉人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的财产不
                                 足以承担上述付款责任的,由原审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
                                 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四、驳回被上诉人深圳市凌宇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广
                                 仲裁请求:
        东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 544434 元及利息
        浪   深圳市
                                 人民币 6570 元(以人民币 212660 元为基数,按 LPR 的 1.5 倍自 2021
195 1淘      天地砼                                                                                   未收    已二
                        购销     年 8 月 1 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1 年 10 月 1 日为 1967
    9砂      剂开发                                                                                   到判    审判
                        合同     元;以人民币 331774 元为基数,按 LPR 的 1.5 倍自 2022 年 2 月 1
    6新      有限公                                                                                   决书     决
                                 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2 年 5 月 1 日为 4603 元)。
        型        司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担保费 700 元、律师费 15800 元。
        材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保全费。
        料
        有
        限
        公
        司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8102 元(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25 日
                               期间:6695 元,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1407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综合服务费 6270 元(1254 车×5 元=6270 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77550 元(12.5 个月×6204 元=77550 元);
             深圳市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4816 元(4 个
                      劳动
196 1        天地良            月×月平均工资 6204 元=24816 元);                                 2022
     叶               (人                                                                                已结
    9        材混凝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8000 元。        年8月
      *               事)争                                                                               案
    7        土有限            上述金额合计为 124738 元。                                         17 日
                       议
             公司              仲裁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工
                               资人民币 1140.97 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人民币 77550 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5000 元;
                               四、准予申请人撤回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助金人民币 24816 元的请求;
                               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诉讼请求:
                            1、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全部未付货款人民币 2059944.28 元;
                            2、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人民币 32,261.15 元(该
                            违约金以被告到期未支付款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
          深圳市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计算利率,
          天地新            从被告一逾期付款之日起计算,暂计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应计至
          材料有            欠款付清之日止)《详见《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表》】
          限公司            3、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20,000.00 元;
          远东混            4、请求判决被告二、三对上述 1、2、3 项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凝土分            5、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担保费用。
          公司/深           以上标的暂计人民币 2112205.43 元。
197 1彭                                                                                               已二
          圳市天     买卖   判决如下:                                                         2023
    9*                                                                                                审判
          地新材     合同   一、被告(反诉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十分公司、 年 8 月
    8连                                                                                                决
          料有限            被告(反诉第三人)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
          公司/深           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彭秋连支付货款 2059944.28 元及逾期
          圳市天            付款违约金(违约金均以逾期当月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地(集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标准,以货款 167624.77 元
          团)股份          为基数自 2021 年 11 月 20 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货款
          有限公            875186.16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
          司                日止:以货款 93155.64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计算至款项
                            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彭秋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上分
                            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分期车款人民币 375,
                            000.00 元,以及延付的利息人民币 6489.03 元(暂计至 2022 年 5 月
          深圳市
                            31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75%计算),
     深   天地新
                            并请求计付至清偿之日,暂计人民币 381489.03。
     圳   材料有
                            二、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二、三对被告一的偿还责任承担连带责
     市   限公司
                            任。
     凌   远东混
                            三、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被告一、二、三共同承
     宇   凝土分     分期
                            担。
198 1商   公司/深    付款                                                                     2023
                            判决结果:                                                                已结
    9贸   圳市新     买卖                                                                     年9月
                            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2)粤 0309 民初 9771 号               案
    9发   材料有     合同                                                                     21 日
                            民事判决;
     展   限公司/    纠纷
                            二、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
     有   深圳市
                            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市凌宇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货款 1275000 元及
     限   天地(集
                            利息(以 12750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6 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
     公   团)股份
                            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货款付清时
     司   有限公
                            止);
          司
                            三、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
                            混凝土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四、驳回深圳市凌宇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深   深圳市
        圳   天地新
        市   材料有
        龙   限公司            诉讼请求:
        华   宝创混            一、 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1,025,528.40 元;并以
        区   凝土分            1,025,528.40 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自 2022 年 4 月 14 日起
        观    公司/            至实际支付日止向原告赔偿利息损失。(暂计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计    未收
199 2                   买卖
     湖      深圳市            47,174.31 元);并以 215317.04 元为基数,按万分之五,自 2022 年    到二    已判
    0                   合同
     志      天地新            3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支付利息 26,129.32 元;          审判     决
    0                   纠纷
     文      材料有            二、 判令被告二对诉讼请求第一、第二项承担清偿责任:               决书
        建   限公司/           三、 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计 1,098,
        筑   深圳市            832.03 元)
        材   天地(集          四、 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料   团)股份
        商   有限公
        行     司



                               诉讼请求:
                               1、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到期货款人民币 1,885,901.86 元;
                               2、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人民币 69,821.66 元(该
                               违约金以被告到期未支付的货款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计算
             深圳市
                               利率,从被告一逾期付款之日起计算,暂计至 2022 年 7 月 5 日,应
             天地新
        龙                     计至欠款付清之日止)【详见《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表》】
             材料有
        门                     3、请求判决被告二、三对上述 1、2 项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限公司
        县                     4、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担保费用。
             远东混
        龙                     以上标的暂计人民币 1,955,723.52 元
             凝土分
        江                     一审判决如下:
              公司/                                                                              2023
200 2镇                 买卖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深圳市天                已二
             深圳市                                                                              年 12
    0盛                 合同   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日内向原告龙门县龙江                审判
             天地新                                                                              月 12
    1康                 纠纷   镇盛康环保建材厂支付货款人民币 1885901.86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               决
             材料有                                                                               日
        环                     的利息 69821.66 元(利息已计至 2022 年 7 月 5 日,之后的利息应以
             限公司/
        保                     1388721.49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
             深圳市
        建                     场报价利率 15 倍的标准,自 2022 年 7 月 6 日计至付清之日止);
             天地(集
        材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
             团)股份
        厂                     务向原告龙门县龙江镇盛康环保建材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公
                               二审判决;
               司
                               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2)粤 0309 民初 11943
                               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上诉人龙门县龙江镇盛康环保建材厂支付
                               货款 1885901.86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69821.66 元(利息已
                               计至 2022 年 7 月 5 日,之后的利息应以 1388721.49 元为基数,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的标
                               准,自 2022 年 7 月 6 日计至付清之日止);
                               三、上诉人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诉人深圳市天地新材料
                               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承担的上述债务的不足部分承担补充责
                               任;
                               四、驳回被上诉人龙门县龙江镇盛康环保建材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运输服务费人民币
        惠                     479248.3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 479248.3 元为基数,按全
        州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为基
        联                     础,加计 50%计算,自 2020 年 11 月 24 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深圳市
        溢                     暂计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该违约金为 28060.96 元】。
201 2        天地(集   买卖                                                                      2022
     建                        以上货款及运输服务费本金、违约金合计:507309.26 元。                       已判
    0        团)股份   合同                                                                      年6月
     材                        2、本案的受理费(含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决
    2        有限公     纠纷                                                                      28 日
     有                        判决如下:
               司
        限                     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公                     向原告惠州联溢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运输服务费 479248.3 元及
        司                     逾期付款利息,逾期利息以 479248.3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1 月 24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限公司
             东建混            诉讼请求:
             凝土分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227,805.54 元;
             公司/深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止 2022 年 8 月 1 日的逾期付款      暂未
202 2                   买卖
     杨      圳市天            利息 5,781.82 元并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出二    已判
    0                   合同
      *      地新材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计算至清偿本息之日。             审结     决
    3                   纠纷
             料有限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40,000.00 元;                  果
             公司/深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圳市天            上述 1-3 项合计 273,587.36 元。
             地(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


        深   深圳市            仲裁请求:
203 2                   买卖                                                                      2023
     圳      天地新            一、请求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于裁定书生                 强制
    0                   合同                                                                      年6月
     市      材料有            效之日起 7 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材料欠付余额 5,379,116.16 元;                 执行
    4                   纠纷                                                                       1日
     宝      限公司            二、请求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金
     安   宝创混              计算方式:以前述材料欠付余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区   凝土分              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计算,计算期间自应付之日起(即 2022
     航    公司               年 7 月 1 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暂计至 2022 年 8 月 10 日)止,按日向
     城                       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21,811 元;
     街                       三、请求裁定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
     道                       理费、案件处理费、法院保全费及申请人为实现债权而承担的其他
     贵                       合理费用。
     发                       裁决如下:
     建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5,379,116.16 元。
     材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同
     店                       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LPR)为标
                              准,以人民币 2,971,500 元为计算基数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至
                              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人民币 2,407,616.16 元为计算基数从 2022 年
                              12 月 3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74,573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预交人民币 74,573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74,573 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税后年终奖差额 104441.37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税后年终奖 181961.03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税后年终奖 172608.23 元:
          深圳市
                     劳动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未收
204 2冯   天地(集                                                                                      已二
                     (人     合计金额:464010.63 元                                             到二
    0*    团)股份                                                                                      审判
                     事)争   判决如下:                                                          审判
    5兴   有限公                                                                                         决
                      议      一、被告(互诉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         决书
            司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互诉被告)冯双兴支付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年终奖差额 104441.37 元;
                              二、被告(互诉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互诉被告)冯双兴支付律师费 1365.22 元;
                              三、驳回原告(互诉被告)冯双兴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互诉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诉讼
                              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天地商砼支付货款 3074920. 96 元;
                               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天地商砼以 3074920. 96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 1. 5 倍的标准支付利息直至全
                               额给付之日;(暂定 5000)
        江
                               3、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天地集团对被告天地商砼支付货款及利息承担
        苏
                               连带责任;
        奥
             深圳市            4、请求依法判决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莱
             天地(集          合计金额:3079920.96 元
        特
             团)股份          一审判决结果:
        新
205 2        有限公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2023
     材                 合同                                                                            强制
    0        司/深圳           向原告江苏奥莱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3074920.96 元及逾     年8月
     料                 纠纷                                                                            执行
    6        市天地            期利息(以 307492096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清    8日
     股
             砼剂开            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份
             发有限            率标准计算);
        有
              公司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夭地砼剂开
        限
                               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
                               三、驳回原告江苏奥莱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司
                               二审判决:
                               一、维持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2022)苏 0192 民初 12478 号
                               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撒销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2022)苏 0192 民初 12478 号
                               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三、驳回江苏奥莱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3,336,314.48 元;
             天地新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止 2022 年 8 月 2 日的逾期付款利
206 2陈      材料有            息 241,177.14 元并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未收
                        合同                                                                            已裁
    0*       限公司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计算至清偿本息之日。           到裁
                        纠纷                                                                             决
    7武      东建混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 240,000.00     决书
             凝土分            元;
              公司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诉讼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
                               费等。
                               合计金额:3,817,491.62 元。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5,129,534.24 元;
          天地新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止 2022 年 8 月 2 日的逾期付款利
207 2蔡   材料有          息 528,627.99 元并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未收
                   合同                                                                          已裁
    0*    限公司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计算至清偿本息之日。          到裁
                   纠纷                                                                           决
    8兴   东建混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 280,000.00    决书
          凝土分          元;
          公司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诉讼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
                          费等。
                          合计金额:5,938,162.23 元。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794222.40 元;
          天地新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止 2022 年 8 月 2 日的逾期付款利
208 2林   材料有          息 70544.40 元并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未收
                   合同                                                                          已裁
    0*    限公司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计算至清偿本息之日。            到裁
                   纠纷                                                                           决
    9明   东建混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 60000.00      决书
          凝土分          元;
          公司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诉讼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
                          费等。
                          合计金额:924766.80 元。


                          诉讼请求:
          深圳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5,331,788.81 元:
          天地新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止 2022 年 8 月 2 日的逾期付款利
209 2     材料有          息 490,778.94 元并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未收
     杨            合同                                                                          已裁
    1     限公司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计算至清偿本息之日。          到裁
      *            纠纷                                                                           决
    0     东建混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 240,000.00    决书
          凝土分          元;
          公司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诉讼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
                          费等。
                          合计金额:6,062,567.75 元。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于裁定书生效
                          之日起 7 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材料欠付余额 3,469,197.33 元;
                          2.请求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计算方式:
                          以前述材料欠付余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
                          年期贷款报价利率,计算期间自应付之日起(即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实际支付之日(暂计至 2022 年 8 月 10 日)止,按日向申请人支付逾
                          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37,628.91 元;
          深圳市          3.请求裁定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
          天地新          费、案件处理费、法院保全费及申请人为实现债权而承担的其他合
210 2     材料有          理费用。                                                          2023
     石            合同                                                                             强制
    1     限公司          合计金额:3506826.24 元                                           年7月
      *            纠纷                                                                             执行
    1     宝创混          裁决如下:                                                         10 日
          凝土分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3,445,259.58 元。
          公司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同
                          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LPR),以人
                          民币 2,780,200 元为计算基数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以人民币 662,928 元为计算基数从 2023 年 1 月 3 日起计至实
                          际清偿之日止]。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58,379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预交人民币 58,379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58,379 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于裁定书生效
                          之日起 7 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材料欠付余额 2,607,610.45 元;
                          2.请求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计算方式:
                          以前述材料欠付余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
                          年期贷款报价利率,计算期间自应付之日起(即 2021 年 7 月 1 日)
                          至实际支付之日(暂计至 2022 年 8 月 10 日)止,按日向申请人支
          深圳市          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107,054.91 元;
          天地新          3.请求裁定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
211 2     材料有          费、案件处理费、法院保全费及申请人为实现债权而承担的其他合        2023    已强
     张            合同
    1     限公司          理费用。                                                          年5月   制执
      *            纠纷
    2     宝创混          合计金额:2715115.36 元                                           10 日    行
          凝土分          裁决如下:
          公司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607,610.45 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同
                          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LPR)为标
                          准,以人民币 2,444,039.42 元为基数从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计至实
                          际清偿之日止,以人民币 163,571.03 元为基数从 2022 年 11 月 23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51,476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预交人民币 51,476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51,476 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808,884.4 元,并向原告
                              支付利息人民币 3035.03 元【以拖欠货款的实际金额为基数按全国
          深圳市
     深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自实际拖欠
          天地宝
     圳                       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暂计至申请日,详见后附利息计算清
          创新材
     市                       单)】;
          料有限
     衡                       2、请求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前述第一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深
     峰                       3、请求判决被告三对被告二前述第一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圳市天
212 2建                       4、请求判决全体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               2023
          地新材     合同                                                                               强制
    1材                       以上变更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 811,919.43 元。                        年7月
          料有限     纠纷                                                                               执行
    3贸                       判决结果:                                                        10 日
          公司/深
     易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圳市天
     有                       日内向原告深圳市衡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880239.15 元及
          地(集
     限                       逾期付款利息(以 880239.15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团)股份
     公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计至款项
          有限公
     司                       实际清偿之日止):
            司
                              二、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有
                              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衡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深圳市
          天地新
     深
          材料有
     圳
          限公司
     市
          宝创混
     衡
          凝土分              诉讼请求:
     峰
          公司/深             1.判决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 133054.9 元,并以 133054.9 元      未收
213 2建                                                                                                 已强
          圳市天     合同     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 2022       到判
    1材                                                                                                 制执
          地新材     纠纷     年 11 月 1 日开始支付利息;                                       决结
    4贸                                                                                                  行
          料有限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不仅限于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         果
     易
          公司/深             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有
          圳市天              合计金额:133054.9 元
     限
          地(集
     公
          团)股份
     司
          有限公
            司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4557.2*2=29114.4 元;
                     劳动                                                                       未收
214 2卢   天地良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八月份、九月份基本工资:2360*2=4720 元
                     (人                                                                       到裁    强制
    1*    材混凝              (2022.7.25-2022.9.25)
                     事)争                                                                     决结    执行
    5云   土有限              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557.2*8=116457.6 元
                      议                                                                         果
           公司               合计金额:150292 元
                              仲裁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 116457.6 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STDXDJ2021CG032
                           的《碎石买卖合同》;
                           2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2558835.55 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
                           35377.64 元(其中以 347447.7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暂计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实际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以 319829.1 元
          深圳市           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天地新           50%,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暂计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实际计算至
                                                                                               未收
215 2朱   材料有           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以 167047.93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
                    合同                                                                       到判   已裁
    1*    限公司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暂
                    纠纷                                                                       决结    决
    6淡   东建混           计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实际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以
                                                                                               果
          凝土分           615396.79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公司            价利率上浮 50%,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暂计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实际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以 236179.8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
                           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自 2022 年 2
                           月 1 日起暂计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实际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
                           止);
                           3、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律师费 30000 元。
                           以上 2-3 项仲裁请求合计 2624213.19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和保全担保费。
                           合计金额:2624213.19 元

     深
     圳   深圳市
     市   天地新
     金   材料有
                           诉讼请求:
     衡   限公司
                           1.判决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运输款 39274.2 元,并以 39274.2 元        未收
216 2货   宝创混
                    合同   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        到判   已上
    1物   凝土分
                    纠纷   从 2022 年 11 月 1 日开始支付利息:                                  决结    诉
    7运   公司/深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不仅限于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由          果
     输   圳市天
                           两被告共同承担。
     有   地新材
                           合计金额:39274.2 元
     限   料有限
     公    公司
     司
     深
     圳
     市   深圳市
     衡   天地宝            诉讼请求:
     峰   创新材            1.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 2931955.65 元,并以 2931955.65 元
                                                                                              未收
217 2建   料有限            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 2022
                     合同                                                                     到判    强制
    1材   公司/深           年 11 月 1 日开始支付利息;
                     纠纷                                                                     决结    执行
    8贸   圳市天            2.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果
     易   地新材            3.判决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不仅限于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由
     有   料有限            两被告共同承担。
     限    公司             合计金额:2931955.65 元
     公
     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612079.28 元;
          深圳市
     深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货款的利息(以货款 612079.28 元为
          天地新
     圳                     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率的
          材料有
     市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各期货款应付之日开始计至各期款项还清之日
          限公司
     宝                     止);
          宝创混
     安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612079.28 元
          凝土分
     区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深                                                                            2023
218 2松              买卖   4、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圳市天                                                                              年 12   强制
    1岗              合同   5、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地新材                                                                              月 26   执行
    9大              纠纷   判决如下:
          料有限                                                                               日
     鑫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深圳市天
          公司、深
     建                     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宝安
          圳市天
     材                     区松岗大鑫建材经营部支付货款 612079.28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地(集
     经                     612079.28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团)股份
     营                     价利率的 1.5 倍,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有限公
     部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
            司
                            料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深圳市
             天地新
        深   材料有
        圳   限公司
                               诉讼请求:
        市   宝创混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664923.75 元;
        宝   凝土分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货款的利息(以货款 664923.75 元为
        安   公司、深                                                                           未收
219 2                   买卖   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率的
     区      圳市天                                                                             到判   强制
    2                   合同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各期货款应付之日开始计至各期款项还清之日
     成      地新材                                                                             决结   执行
    0                   纠纷   止);
     宏      料有限                                                                             果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664923.75 元
        建   公司、深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材   圳市天
                               4、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商   地(集
                               5、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行   团)股份
             有限公
               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1572466.67 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货款的利息(以货款 1572466.67 元为
                               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率的
             深圳市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各期货款应付之日开始计至各期款项还清之
             天地新
                               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21352.79 元);
             材料有
        深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1593819.46 元
             限公司
        圳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宝创混
        市                     4、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凝土分
        宝                     5、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公司、深
220 2安                 买卖   判决如下:                                                        未收
             圳市天                                                                                    强制
    2区                 合同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       到判
             地新材                                                                                    执行
    1龙                 纠纷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宝安区龙飞建材店货款人民币         决书
             料有限
        飞                     1572,466.67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 1572466.67 元为计算基
             公司、深
        建                     数,从 2022 年 9 月 1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
             圳市天
        材                     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地(集
        店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
             团)股份
                               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判项所确定的债务向原告深
             有限公
                               圳市宝安区龙飞建材店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司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
                               料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二项判项所确定的债务向原告深圳市宝安区龙
                               飞建材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宝安区龙飞建材店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深圳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346020.01 元:
     深
          天地新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货款的利息(以货款 346020.01 元为
     圳
          材料有            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率的
     市
          限公司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开始计至各期款项还清之日
     宝
          宝创混            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1473.46 元);
     安
          凝土分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347493.47 元
     区
          公司、深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21 2松              买卖                                                                     未收
          圳市天            4、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强制
    2岗              合同                                                                     到裁
          地新材            5、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执行
    2大              纠纷                                                                     决书
          料有限            判决如下:
     兴
          公司、深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深圳市天
     建
          圳市天            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宝安
     材
          地(集            区松岗大兴建材经营部支付货款 346020.01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经
          团)股份          346020.01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营
          有限公            价利率的 15 倍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部
            司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
                            料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醴                     诉讼请求:
     陵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8269525.85 元;
     市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 59817.31 元(中国人
     高                     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暂计算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实际数额以被告
     磊                     清偿全部货款之日时止);
          株洲天
222 2建              买卖   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23
          地混凝                                                                                      强制
    2材              合同   合计金额为 8329343.16 元                                          年5月
          土有限                                                                                      执行
    3贸              纠纷   判决如下:                                                         10 日
           公司
     易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醴
     有                     陵市高磊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5735006.67 元,并以 3241004
     限                     元货款为基数,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按年利率 365%的标准支付逾
     公                     期付款利息至该部分款项付清之日止:
     司                     二、驳回原告醴陵市高磊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深
     圳                     仲裁请求:
     市   深圳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197,602.08 元,并以拖欠货款
     宝   天地新            的实际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223 2安   材料有     买卖   利率支付利息人民币 4.417.37 元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暂计至仲       未收    已强
    2区   限公司     合同   裁申请日,详见后附利息计算清单):                                  到裁    制执
    4西   宝创混     纠纷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 8,000       决书     行
     乡   凝土分            元;
     富    公司             3、裁决本案仲裁费用(包括不仅限于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担
     顺                     保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建                     以上第 1、2 项暂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10,019.45 元。
        材
        商
        行




        深
        圳
        市
                             仲裁请求:
        宝
             深圳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757,875.70 元,并以
        安
             天地新          拖欠货款的实际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区
224 2        材料有   买卖   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人民币 43,974.35 元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    未收   已强
     西
    2        限公司   合同   (暂计至仲裁申请日,详见后附利息计算清单);                      到裁   制执
     乡
    5        宝创混   纠纷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          决书    行
     富
             凝土分          45046.26 元;
        顺
             公司            3、裁决本案仲裁费用(包括不仅限于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担
        建
                             保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材
                             以上第 1、2 项暂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846896.31 元。
        商
        行
        深
        圳
        市
                             仲裁请求
        宝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84,903.52 元,并以拖欠货款的
        安
             深圳市          实际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
        区
225 2        天地宝   买卖   率支付利息人民币 1898.02 元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暂计至仲裁     未收   已强
     西
    2        创新材   合同   申请日,详见后附利息计算清单)                                  到裁   制执
     乡
    6        料有限   纠纷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 8,000    决书    行
     富
             公司            元;
        顺
                             3、裁决本案仲裁费用(包括不仅限于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担
        建
                             保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材
                             以上第 1、2 项暂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94,801.54 元。
        商
        行
        深
                             仲裁请求:
        圳
             深圳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122,953.05 元,并以拖欠货款
        衡
             天地新          的实际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进
226 2        材料有   买卖   利率支付利息人民币 31,284.82 元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暂计至     未收
     建                                                                                            已裁
    2        限公司   合同   仲裁申请日,详见后附利息计算清单)                              到裁
     材                                                                                             决
    7        宝创混   纠纷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 8,000    决书
     销
             凝土分          元;
        售
             公司            三、裁决本案仲裁费用(包括不仅限于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担
        中
                             保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心
                             以上第 1、2 项暂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62,237.87 元。

        深
                             仲裁请求:
        圳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1356578.18 元,并以拖欠货款
        衡
             深圳市          的实际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进
227 2        天地宝   买卖   利率支付利息人民币 56,170.82 元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暂计至     未收
     建                                                                                            已裁
    2        创新材   合同   仲裁申请日,详见后附利息计算清单):                             到裁
     材                                                                                             决
    8        料有限   纠纷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         决书
     销
             公司            35,000 元;
        售
                             三、裁决本案仲裁费用(包括不仅限于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担
        中
                             保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心
                             以上第一、二项暂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447,749 元。
        深
        圳
        市
        宝                   仲裁请求:
        安   深圳市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639,993.18 元,并以拖欠货
        区   天地新          款的实际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228 2福      材料有   买卖   价利率支付利息(利息自仲裁申请日起计算,计算至实际付清货款之    未收
                                                                                                   已裁
    2海      限公司   合同   日止;                                                          到裁
                                                                                                    决
    9街      宝创混   纠纷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 16,    决书
        道   凝土分          000 元;
        宏   公司            三、裁决本案仲裁费用(包括不仅限于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担
        途                   保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建                   以上第一、二项暂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655,993.18 元。
        材
        店

        深
        圳   深圳市          仲裁请求
229 2市      天地宝   买卖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778,757.06 元,并以拖   未收
                                                                                                   已裁
    3宝      创新材   合同   欠货款的实际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     到裁
                                                                                                    决
    0安      料有限   纠纷   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人民币 12,086.18 元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      决书
        区   公司            (暂计至仲裁申请日,详见后附利息计算清单);
        福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
        海                     20,000 元;
        街                     三、裁决本案仲裁费用(包括不仅限于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担
        道                     保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宏                     以上第一、二项暂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810,843.24 元。
        途
        建
        材
        店

        湖
        南
             深圳市
        省
             天地(集
        泥                     诉讼请求:
             团)股份
        溪                     一、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签订《海螺
             有限公
        停                     水泥采购合同》;
230 2        司株洲     买卖
     车                        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 6632442.20 元;                          2023    强制
    3        分公司、   合同
     场                        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延期付款利息(自 2022 年 10 月 27 日开        年6月   执行
    1        深圳市     纠纷
     管                        始以 6632442.20 元为基数,依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的浮动利率为
             天地(集
        理                     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
             团)股份
        有                     四、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诉讼担保保险费
             有限公
        限                     等一切诉讼费用。
               司
        公
        司

        湘
        潭
        县   株洲天            诉讼请求:
        朝   地混凝            1、请求判令被告一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偿还欠款人
        辉   土有限            民币 15359982.65 元。
231 2硅      公司、深   买卖   2、请求判令被告二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一欠付原          2023
                                                                                                            强制
    3砂      圳市天     合同   告的款项人民币 15359982.65 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年6月
                                                                                                            执行
    2有      地(集     纠纷   3、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扣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5日
        限   团)股份          判决如下:
        责   有限公            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湘
        任     司              潭县朝辉硅砂有限责任公司支付 15359982.65 元。
        公
        司
        株
        洲                     诉讼请求:
        展   株洲天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400825.8 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
232 2                   买卖                                                                        2023
     达      地混凝            13203 元(违约金以欠付应付货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6%的标准,从                 强制
    3                   合同                                                                        年6月
     建      土有限            2021 年 9 月 1 日暂计算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2 日以           执行
    3                   纠纷                                                                         5日
     筑       公司             后的违约金按照上述标准计算止货款付清之日止);
        材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
        料                     保费等费用。
        有                     判决如下:
        限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公                     告株洲展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400,825.8 元,并以实际未
        司                     支付货款为基数自 2022 年 12 月 6 日起按年利率 475%支付逾期付款
                               损失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株洲展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所欠货款本金7116103.17 元;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16437.24 元(利息以欠付的货款
                               7116103.17 为基数,暂自 2022 年 7 月计算至 2022 年 11 月
                               止,剩余利息继续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
             株洲天
233 2凌                 买卖   场报价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                                   2023
             地混凝                                                                                     强制
    3*                  合同   3、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年6月
             土有限                                                                                     执行
    4滨                 纠纷   判决如下:                                                         5日
              公司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告凌湘滨支付货款 7116103.17 元,并以实际未支付货款为基数自
                               2022 年 12 月 19 日起按年利率 3.65%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全部款项
                               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凌湘滨其他诉讼请求。
        株                     诉讼请求:
        洲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租赁费(租金)109874.39 元,并赔偿逾期付款
        合                     损失(以 109874.39 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源                     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年利率
        机   株洲天            3.65%,计算至租赁费付清之日止)。
234 2                   租赁                                                                    2023
     械      地混凝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及诉讼保全保险费用。             强制
    3                   合同                                                                    年6月
     租      土有限            判决如下:                                                                执行
    5                   纠纷                                                                    26 日
     赁       公司             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株洲合
        有                     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赁款 10987439 元,并以实际未支付租赁
        限                     款为基数,自 2022 年 12 月 19 日起按年利率 3.65%的标准,向原告
        公                     株洲合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
        司                     止;
                               诉讼请求:
        广                     1、请求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 24840484.45 元,并向原告
        州                     支
        建                     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
             深圳市
        龙                     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具体详见违约金计算表,暂计
235 2        天地(集   买卖                                                                    2023
     贸                        算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为 5529309.59 元)                                 强制
    3        团)股份   合同                                                                    年 10
     易                        2、请求被告补偿原告为了追讨欠款而支出的律师费 450000 元;                 执行
    6        有限公     纠纷                                                                     月
     有                        3、本案诉讼费用、财产保全保险费用、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司
        限                     判决如下:
        公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司                     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建龙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23640484.45
                               元;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建龙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具
                            体计算方式详见附表);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建龙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450000 元;
                            四、驳回原告广州市建龙贸易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仲裁请求:
                            1、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
                            2、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37258 元(7414.33 元*16
                            年*2 倍);
                            3、补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 74996 元(340.89 元*2 倍*5 天*10 年
                            +340.89 元*2 倍*10 天*6 年);
                            4、赔偿养老保险费损失 144793 元=(7414.33 元-3604 元)*20%*190
          株洲天   劳动     月;
236 2郭                                                                                       2023
          地混凝   (人     5、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3088 元=1930 元*80%*2 月;                           强制
    3*                                                                                        年6月
          土有限   事)争   6、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               执行
    7国                                                                                       15 日
          公司      议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并案被告)郭*国与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
                            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二、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向原告(并案被告)郭*国支付经济补偿金 88,611.88 元;
                            三、驳回原告(并案被告)郭*国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仲裁请求:
                            1、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
                            2、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28466 元(3892.92 元
                            *16.5 年*2 倍);
                            3、补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 41165 元(178.98 元*2 倍*5 天*10 年
                            +178.98 元*2 倍*10 天*6.5 年);
                            4、赔偿养老保险费损失 11326 元=(3892.92 元-3604 元)*20%*196 月;
          株洲天   劳动
237 2                       5、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3088 元=1930 元*80%*2 月;                   2023
     张   地混凝   (人                                                                               强制
    3                       6、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       年6月
      *   土有限   事)争                                                                             执行
    8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5 日
          公司      议
                            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并案被告)张*与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
                            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二、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向原告(并案被告)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49,906.78 元;
                            三、驳回原告(并案被告)张*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仲裁请求:
                            1、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
                            2、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46232 元(4717.17 元
                            *15.5 年*2 倍);
                            3、补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 45545 元(216.88 元*2 倍*5 天*10 年
                            +216.88 元*2 倍*10 天*5.5 年);
                            4、赔偿养老保险费损失 41410 元=(4717.17 元-3604 元)*20%*186 月;
          株洲天   劳动
238 2何                     5、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3088 元=1930 元*80%*2 月;                   2023
          地混凝   (人                                                                               强制
    3*                      6、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       年6月
          土有限   事)争                                                                             执行
    9成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5 日
          公司      议
                            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并案被告)何*成与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
                            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二、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向原告(并案被告)何*成支付经济补偿金 58,836.96 元;
                            三、驳回原告(并案被告)何*成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仲裁请求:
                            1、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
                            2、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16076 元(3869.21 元*15
                            年*2 倍);
                            3、补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 35578 元(177.89 元*2 倍*5 天*10 年
                            +177.89 元*2 倍*10 天*5 年);
          株洲天   劳动     4、赔偿养老保险费损失 9441 元=(3869.21 元-3604 元)*20%*178 月;
239 2刘                                                                                       2023
          地混凝   (人     5、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6176 元=1930 元*80%*4 月;                           强制
    4*                                                                                        年6月
          土有限   事)争   6、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               执行
    0衡                                                                                       15 日
          公司      议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裁决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刘*衡与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关系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二、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应当向申请人刘*衡支付解除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9906.78 元。
                            三、驳回申请人刘*衡的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1、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
                            2、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33045 元(5543.53 元*12
                            年*2 倍);
          株洲天   劳动
240 2冯                     3、补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 35682 元(254.87 元*2 倍*5 天*10 年      2023
          地混凝   (人                                                                               强制
    4*                      +254.87 元*2 倍*10 天*2 年);                                      年6月
          土有限   事)争                                                                             执行
    1海                     4、赔偿养老保险费损失 53919 元=(5543.53 元-3604 元)*20%*139 月;   15 日
          公司      议
                            5、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3088 元=1930 元*80%*2 月;
                            6、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裁决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冯*海与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关系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二、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冯*海支付解除劳动
                               合同经济补偿金 54231.47 元。
                               三、驳回申请人冯*海的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1、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
                               2、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07469 元(6483.42 元*16
                               年*2 倍);
                               3、补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 65560 元(298 元*2 倍*5 天*10 年+298
                               元*2 倍*10 天*6 年);
                               4、赔偿养老保险费损失 108842 元=(6483.42 元-3604 元)*20%*189
             株洲天   劳动
241 2赵                        月;                                                              2023
             地混凝   (人                                                                              强制
    4*                         5、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3088 元=1930 元*80%*2 月:                  年6月
             土有限   事)争                                                                            执行
    2立                        6、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      15 日
             公司      议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裁决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赵*立与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关系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二、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向申请人赵*立支付解除劳动
                               合同经济补偿金 84857.36 元。
                               三、驳回申请人赵*立的其他仲裁请求。
        醴
                               诉讼请求:
        陵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4,146,017.06 元;
        市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70.576.04 元(按照中国人民
        盛
                               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暂计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实际数额以被告
        洪
             株洲天            清偿全部货款之日时止)。
242 2建               买卖                                                                      2023
             地混凝            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强制
    4材               合同                                                                      年6月
             土有限            判决结果:                                                               执行
    3贸               纠纷                                                                       6日
             公司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易
                               告醴陵市盛洪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4142,660.85 元,并以实
        有
                               际未支付货款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6 日起按年利率 3.65%支付逾期
        限
                               付款损失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公
                               二、驳回原告醴陵市盛洪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司
                               诉讼请求:
             株洲天
243 2                 买卖     1.判决被告支付货款 183725 元;                                    2023
     凌      地混凝                                                                                     强制
    4                 合同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年6年
      *      土有限                                                                                     执行
    4                 纠纷     判决结果:                                                        15 日
             公司
                               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
                             凌玲支付货款 183725 元。




        株
        洲
        市                   诉讼请求:
        仁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2,002,849.42 元;
        利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 1058.3 元(中国人民
             株洲天
244 2建               买卖   银行后期存款利率暂计算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实际数额以被告清    2023
             地混凝                                                                                    强制
    4材               合同   偿全部货款之日时止);                                              年6年
             土有限                                                                                    执行
    5商               纠纷   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15 日
             公司
        贸                   判决结果:
        有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限                   告株洲市仁利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2002849.42 元;
        公                   二、驳回原告株洲市仁利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司
                             诉讼请求:
        江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 1556961.72 元
        西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 24120.22 元(按照中
        石                   国人民
        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暂计算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实际数额以被告清
        建   株洲天          偿全部货款
245 2                 买卖                                                                     2023
     筑      地混凝          之日时止);                                                                强制
    4                 合同                                                                     年6年
     材      土有限          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执行
    6                 纠纷                                                                     15 日
     料      公司            判决结果:
        有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限                   告江西石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1530,768.8 元及逾期付款
        公                   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1530,768.8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1 月
        司                   1 日起,至款项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4.75%的标准计付);
                             二、驳回原告江西石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萍                   诉讼请求:
        乡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2992464.85 元;
        市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56041.24 元(按照中
        禄                   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暂计算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实际数
        源   株洲天          额以被告清偿全部货款之日时止);
246 2                 买卖                                                                     2023
     建      地混凝          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扣。                                         强制
    4                 合同                                                                     年6月
     筑      土有限          判决结果:                                                                执行
    7                 纠纷                                                                      6日
     材      公司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料                   告萍乡市禄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2992464.85 元,并以实际
        有                   未支付货款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6 日起按年利率 365%支付逾期付款
        限                   损失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公                   二、驳回原告萍乡市禄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司




                             诉讼请求:
                             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砂石货款 14297770.73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300000 元(暂计算至 2022 年 12 月起诉时,要求按 2 倍 LPR 计付利
             株洲天          息至债务全部清偿止。)
247 2张               买卖                                                                     2023
             地混凝          判决结果:                                                                强制
    4*                合同                                                                     年6月
             土有限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执行
    8卫               纠纷                                                                      5日
             公司            告张东卫支付货款 1497770.73 元,并以实际未支付货款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4 日起按年利率 475%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全部款项付清
                             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张东卫其他诉讼请求。
        株
        洲
        晋                   诉讼请求:
        康   株洲天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给原告设备租赁费 39946.55 元;
248 2                 租赁
     物      地混凝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23    强制
    4                 合同
     流      土有限          判决结果:                                                        年8月   执行
    9                 纠纷
     有      公司            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株
        限                   洲晋康物流有限公司支付租赁款 3605155 元。
        公
        司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止 2022 年 12 月 15 日的租金 234094.03
        株                   元及截止 2022 年 12 月 15 日的违约金 21635.2 元(后续违约金以
        洲                   234094.03 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国                   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 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安   株洲天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用 20000 元;
249 2                 租赁                                                                     2023
     物      地混凝          (以上合计 275729.23 元)                                                   强制
    5                 合同                                                                     年6月
     流      土有限          三、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执行
    0                 纠纷                                                                     15 日
     有      公司            判决结果:
        限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公                   告株洲国安物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 234094.03 元,并以实际未支付
        司                   租金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16 日起按年利率 4.75%支付逾期付款损失
                             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株洲国安物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深圳市
                     劳动     仲裁请求:                                                        暂未
250 2梁   天地良
                     (人     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022 年 4 月 15 日至 2022 年    收到    强制
    5*    材混凝
                     事)争   11 月 28 日)60200 元;                                           判决    执行
    1智   土有限
                      议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未安排工作工资(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2 年   结果
           公司
                              12 月 28 日)8600 元。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415850 元;
     湖
                              2、判决被告以未支付货款为 415850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4 月 1 日
     南
                              起按 LPR 即年利率 3.85%的 15 倍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至被告支付完
     银
                              毕之日止(暂算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为 40693 元)。
     力
          株洲天              判决结果:
251 2混              买卖                                                                       2023
          地混凝              一、撤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2023)湘 0204 民初 90 号民              强制
    5凝              合同                                                                       年7月
          土有限              事判决;                                                                   执行
    2土              纠纷                                                                       27 日
           公司               二、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湖南银力混
     有
                              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415,850 元,并以 415,850 元为本金,按中
     限
                              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公
                              价利率的 1.3 倍,从 2011 年 6 月 12 日起向湖南银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司
                              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湖南银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深圳市
          宝创天
     深
          地新材
     圳
          料有限              诉讼请求:
     市
          公司、深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2696643.63 元;
     宝
          圳市天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货款的利息(以货款 2696643.63 元为
252 2安              买卖                                                                       2023    已二
          地新材              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率的
    5区              合同                                                                       年5月   审判
          料有限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各期货款应付之日开始计至各期款项还清之
    3鸿              纠纷                                                                       25 日    决
          公司、深            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16351.89 元);
     辉
          圳市天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2712995.52 元
     建
          地(集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材
          团)股份            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店
          有限公
            司
          深圳市
                             诉讼请求:
          天地良
                             1.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人民币 529775.6 元、资金占
          材混凝     (202
                             用利息损失 6345 元(以 529775.6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暂未
253 2郭   土有限     3)粤                                                                            已被
                             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年利率 4.2%自 2022 年 8 月 12 日起计算至    收到
    5*    公司、深   0305                                                                             强制
                             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 536120.6 元;              判决
    4玉   圳天地     民初                                                                             执行
                             2.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前述未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连带        书
          混凝土     79 号
                             责任。
          有限公
                             3.判决被告一、被告二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
            司
                             等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 1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向原告支付材料欠款
                             余额 973,252.46 元;
                             二、依法判令被告 1 向原告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计算方式:以
                             前述材料欠付余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问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
          深圳市
                             期贷款报价利率,计算期间自应付之日起(即 2021 年 7 月 1 日)至实
          天地新
                             际支付之日止,按日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39,957 元;
          材料有
                             三、依法判令被告 1 承担本案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受理
          限公司、
                             费、出庭差旅费、误工费等)。                                       暂未
254 2陈   深圳市     买卖
                             判决如下:                                                         收到   已判
    5*    天地新     合同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        判决    决
    5香   材料有     纠纷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香支付货款 973252.46 元及逾期利息        书
          限公司
                             (以 973252.46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宝创混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计算,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至实际清
          凝土分
                             偿之日止);
           公司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
                             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
                             料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陈*香其他诉讼请求。


     兴
     义
                             诉讼请求:
     市
                             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本金人民币 855,423
     远   深圳市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855,423 元为基数,       暂未
255 2湖   天地(集   买卖
                             从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按照当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收到   已判
    5贸   团)股份   合同
                             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 倍(即               判决    决
    6易   有限公     纠纷
                             3.85%x1.5)计至货款本金付清之日止。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 2022       书
     有     司
                             年 11 月 22 日,暂计人民 89,327.25 元。
     限
                             上述货款本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944,750.25 元。
     公
                             二、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负担。
     司
          深圳市            仲裁请求:
          天地新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868940 元,并按照同期
                                                                                              暂未
256 2郑   材料有   买卖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的标准向
                                                                                              收到    已裁
    5*    限公司   合同     申请人支付所有逾期支付货款的利息,利息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判决     决
    7花   远东混   纠纷     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暂计至仲裁申请之日止约为人民币
                                                                                               书
          凝土分            22033.2 元(详见附件《利息计算表》);
          公司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本案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9000 元;
                            三、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仲裁请求: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
                            解除;
          株洲天   劳动
257 2马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2023    被强
          地混凝   (人
    5*                      月 20 日期间的工资 6832.8 元;                                     年 10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8凤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月      行
          公司      议
                            237472.78 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代通知金 6755.16 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3308.57
                            元。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
                            2、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33045 元(5543.53 元*12
          株洲天   劳动
258 2冯                     年*2 倍);                                                         2023    被强
          地混凝   (人
    5*                      3、补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 35682 元(254.87 元*2 倍*5 天*10 年      年 10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9海                     +254.87 元*2 倍*10 天*2 年);                                       月      行
          公司      议
                            4、赔偿养老保险费损失 53919 元=(5543.53 元-3604 元)*20%*139 月;
                            5、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3088 元=1930 元*80%*2 月;
                            6、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
                            2、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37258 元(7414.33 元*16
          株洲天   劳动     年*2 倍);
259 2郭                                                                                       2023    被强
          地混凝   (人     3、补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 74996 元(340.89 元*2 倍*5 天*10 年
    6*                                                                                        年 10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340.89 元*2 倍*10 天*6 年);
    0国                                                                                        月      行
          公司      议      4、赔偿养老保险费损失 144793 元=(7414.33 元-3604 元)*20%*190
                            月;
                            5、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3088 元=1930 元*80%*2 月;
                            6、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
                            2、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46232 元(4717.17 元
          株洲天   劳动
260 2何                     *15.5 年*2 倍);                                                   2023    被强
          地混凝   (人
    6*                      3、补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 45545 元(216.88 元*2 倍*5 天*10 年      年 10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1成                     +216.88 元*2 倍*10 天*5.5 年);                                     月      行
          公司      议
                            4、赔偿养老保险费损失 41410 元=(4717.17 元-3604 元)*20%*186 月;
                            5、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3088 元=1930 元*80%*2 月;
                            6、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
                            2、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16076 元(3869.21 元*15
          株洲天   劳动
261 2刘                     年*2 倍);                                                         2023    被强
          地混凝   (人
    6*                      3、补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 35578 元(177.89 元*2 倍*5 天*10 年      年 10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2衡                     +177.89 元*2 倍*10 天*5 年);                                       月      行
          公司      议
                            4、赔偿养老保险费损失 9441 元=(3869.21 元-3604 元)*20%*178 月;
                            5、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6176 元=1930 元*80%*4 月;
                            6、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
                            2、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28466 元(3892.92 元
                            *16.5 年*2 倍);
                            3、补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 41165 元(178.98 元*2 倍*5 天*10 年
                            +178.98 元*2 倍*10 天*6.5 年);
                            4、赔偿养老保险费损失 11326 元=(3892.92 元-3604 元)*20%*196 月;
          株洲天   劳动     5、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3088 元=1930 元*80%*2 月;
262 2                                                                                         2023    被强
     张   地混凝   (人     6、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
    6                                                                                         年 10   制执
      *   土有限   事)争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                                                                                          月      行
          公司      议      判决结果:
                            一、确认原告(并案被告)张*与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
                            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二、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向原告(并案被告)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49906.78 元;
                            三、驳回原告(并案被告)张*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
                                 2、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07469 元(6483.42 元*16
                                 年*2 倍);
                                 3、补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 65560 元(298 元*2 倍*5 天*10 年+298
                                 元*2 倍*10 天*6 年);
                                 4、赔偿养老保险费损失 108842 元=(6483.42 元-3604 元)*20%*189
             株洲天     劳动     月;
263 2赵                                                                                               2023    被强
             地混凝     (人     5、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3088 元=1930 元*80%*2 月:
    6*                                                                                                年 10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6、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
    4立                                                                                                月      行
              公司       议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判决结果:
                                 一、确认原告(并案被告)赵*立与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
                                 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二、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向原告(并案被告)赵*立支付经济补偿金 84,857.36 元;
                                 三、驳回原告(并案被告)赵*立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并案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株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774231.7 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
        洲                       17966 元(违约金以欠付应付货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6%的标准,从
        展                       2021 年 9 月 1 日暂计算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2 日以
        达                       后的违约金按照上述标准计算止货款付清之日止);
             株洲天
        建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
264 2        地中亿     买卖                                                                                  被强
     筑                          保费等费用。                                                         2023
    6        混凝土     合同                                                                                  制执
     材                          判决结果:                                                           年6月
    5        有限公     纠纷                                                                                   行
     料                          一、被告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司
        有                       向原告株洲展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774231.7 元和逾期付款
        限                       违约金(从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以 464539.07 元
        公                       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4.75%的标准计算;2023 年 1 月 5 日以后的违约金
        司                       以 774,2317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4.75%的标准计算至货款付清之
                                 日止);
                                 二、驳回原告株洲展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深   深圳市
        圳   天地新              诉讼请求:
        市   材料有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4 商丘世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商
        万   限公司     票据     业承兑汇票(票据号码为 210450601801420200930740347407)金额 50                 已判
265 2                                                                                                 2023
     艺      远东混     追索     万元及利息 30416.6 元(利息以 50 万元为基数,按 LPR 标准自 2021               决,远
    6                                                                                                 年4月
     建      凝土分     权纠     年 3 月 31 日起计至还清时止,暂计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                     东无
    6                                                                                                 28 日
     材      公司、中    纷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1、被告 2、被告 3 对被告 4 商丘世龙房地产                责任
        有   建四局              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限   第六建              3、请求法院判令诉讼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公   设有限              以上费用合计 530416.6 元。
        司   公司、中          判决如下:
             国建筑            一、被告商丘世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第四工            内向原告深圳市万艺建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 500000 元及逾期利
             程局有            息(以 500000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限公司、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 2021 年 3 月 31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
             商丘世            之日止)
             龙房地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万艺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产开发
             有限公
               司


             深圳市            诉讼请求:
             天地新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 152315.75 元;
        博
             材料有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分两
        罗
             限公司            笔,第一笔以 90000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暂未
        县
266 2        东建混     买卖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计至 2020 年 12   出二
     雄                                                                                                  已上
    6        凝土分     合同   月 30 日为 939.82 元,第二笔以 152315.75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0   审判
     旺                                                                                                   诉
    7        公司、深   纠纷   月 26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决结
     建
             圳市天            1.5 倍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为 17460.39     果
        材
             地新材            元;)
        厂
             料有限            3.判令被告三对上述被告一、被告二应向原告支付的货款及承担的
              公司             逾期付款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深
        圳   深圳市            诉讼请求:
        市   稳和岩            1.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未付货款人民币 997,975.15 元。
        信   土工程            2.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暂计人民币 25,929.17 元(自
        太   有限公            被告违约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2 月
                                                                                                  未收
267 2基      司、郑运   买卖   为人民币 25,929.17 元,计算方式详见附件:《逾期违约金计算表》);
                                                                                                  到判   已判
    6础      秋、谢和   合同   3.判决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应当向原告给付的上述逾期未付货
                                                                                                  决结    决
    8材      钻、深圳   纠纷   款及逾期违约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果
        料   市天地            4.判决由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承担原告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
        有   良材混            人民币 50,000 元;
        限   凝土有            5.判决由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
        公   限公司            担保费等全部合理费用。
        司                     以上 1、2、4 项暂计为人民币 1,073,904.32 元。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800000 元。
             深圳市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800000 元为
             天地新
                             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未收
268 2肖      材料有   买卖
                             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2 月 24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之    到裁   已裁
    6*       限公司   合同
                             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30349.99 元);                决结    决
    9梅      宝创混   纠纷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果
             凝土分
                             30571 元;
             公司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860920.99 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及担保费。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629863.36 元;
             深圳市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1629863.36
             天地新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未收
269 2        材料有   买卖
     成                      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2 月 24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    到裁   已裁
    7        限公司   合同
      *                      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61832.94 元);            决结    决
    0        宝创混   纠纷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果
             凝土分
                             52601 元;
             公司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1744297.3 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及担保费。
        深
        圳
        市
        宝                   仲裁请求:
        安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054501.5 元;
             深圳市
        区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2054501.5
             天地新
        航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未收
270 2        材料有   买卖
     城                      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8 月 9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   到裁   已裁
    7        限公司   合同
     街                      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25364.53 元);              决结    决
    1        宝创混   纠纷
     道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果
             凝土分
        嘉                   61917 元;
             公司
        奥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2141783.03 元。
        贸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易                   及担保费。
        商
        行
        深
        圳
                                 仲裁请求:
        市   深圳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997181.26 元;
        宝   天地新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997181.26         未收
271 2安      材料有     买卖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到裁    已裁
    7区      限公司     合同
                                 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     决结     决
    2鸿      宝创混     纠纷
                                 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37984.3 元);                   果
        辉   凝土分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建    公司
                                 36844 元;
        材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1072009.56 元。
        店
        深
        圳
        市
        宝
                                 仲裁请求:
        安   深圳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24464.24 元;
        区   天地新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本金人民币               未收
272 2松      材料有     买卖
                                 24464.24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到裁    已裁
    7岗      限公司     合同
                                 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9 月 30 日之日开始     决结     决
    3大      宝创混     纠纷
                                 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107.9 元);         果
        琪   凝土分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建    公司
                                 1000 元;
        材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25572.14 元。
        经
        营
        部
                                 仲裁请求:
                                 一、裁决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深圳市
                                 31 日停工停产期间员工工资4720 元;
             天地新
                                 二、裁决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材料有
                                 共计6783.78 元;(工作年限:1 年 4 个月,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限公司
                        劳动     4522.52 元,计算方式:4522.52 元 x1.5 个月)
273 2        远东混                                                                                 2023
     余                 (人     三、裁决二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委托律师的代理费用,共计1000 元。              已裁
    7        凝土分                                                                                 年5月
      *                 事)争   (以上六项款项共计12503.78 元)                                               决
    4        公司、深                                                                                4日
                         议      裁决结果:
             圳市天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2022 年 9 月 1 日解除劳动关系;
             地新材
                                 二、被申请人于 2023 年 6 月 3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相关款项共
             料有限
                                 计 5000 元;此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申请人的银行卡
              公司
                                 三、三、申请人放弃本案事由中的其他权利义务,并不得就本案专
                                 用纸张事由另行提起投诉、仲裁或诉讼。
        深
        圳
        市
        宝
        安                     仲裁请求:
        区   深圳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2166856.35 元;
                                                                                                   未收
274 2松      天地宝     买卖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2166856.35
                                                                                                   到裁   已裁
    7岗      创新材     合同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决结    决
    5大      料有限     纠纷   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7 月 18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
                                                                                                   果
        琪    公司             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33793.93 元);
        建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材                     64816 元;
        经
        营
        部
        深
        圳
        市                     仲裁请求:
        宝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93149.52 元;
             深圳市
        安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293149.52          未收
275 2        天地宝     买卖
     区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到裁   已裁
    7        创新材     合同
     成                        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      决结    决
    6        料有限     纠纷
     宏                        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11166.55 元);                  果
              公司
        建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材                     12173 元;
        商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316489.07 元。
        行
        深
        圳   深圳市
                               诉讼请求:
        市   天地宝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1,897,738.65 元;
        宇   创新材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货款的利息(以货款 1,897,738.65 元        未收
276 2成      料有限     买卖
                               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率          到裁   已裁
    7石      公司、深   合同
                               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9 月 1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决结    决
    7化      圳市天     纠纷
                               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16739.64 元):                        果
        有   地新材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1,914,478.29 元
        限   料有限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    公司
                               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司
        深
        圳                   仲裁请求:
        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11647.65 元;
        宝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111647.65
             深圳市
        安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未收
277 2        天地宝   买卖
     区                      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5 月 17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   到裁   已裁
    7        创新材   合同
     亚                      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2824.22 元);                决结    决
    8        料有限   纠纷
     清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果
             公司
        建                   4579 元;
        材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119050.87 元。
        商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行                   及担保费。
        深
        圳
        市
        宝                   仲裁请求:
        安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028629.49 元;
        区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2028629.49
             深圳市
        航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未收
278 2        天地宝   买卖
     成                      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5 月 17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     到裁   已裁
    7        创新材   合同
     街                      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51315.87 元);             决结    决
    9        料有限   纠纷
     道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果
             公司
        益                   61918 元;
        华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2141863.36 元。
        建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材                   及担保费。
        商
        行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800000 元;
             深圳市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800000 元为
             天地新
                             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79 2黄      材料有   买卖
                             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之日          已裁
    8*       限公司   合同
                             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30596.66 元);                           决
    0川      宝创混   纠纷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凝土分
                             30579 元;
             公司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861175.86 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及担保费。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砂石买卖合同》(编
                               号:SJD-2022032)、及《补充协议》(编号:SJD-2022032-补)、《补
                               充协议》(编号:SJD-2022032-补 2);
                               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4004441.76】元:
                               3、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率按
        广                     照日万分之六计算,自逾期之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东                     1 月 31 日,逾期付款违约金为人民币 4.004,441.76,以未付本金为
        广                     限,即合计【148965.23】);
        物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
        金                     上述第 2 项至第 4 项暂合计:人民币【4153406.99】元。
             深圳市
        属                     判决如下:
280 2        天地(集   买卖                                                                         2023
     产                        一、原告广东广物金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                    申请
    8        团)股份   合同                                                                         年 10
     业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砂石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STD-2022032)、                   再审
    1        有限公     纠纷                                                                          月
     集                        《补充协议》(编号:STD-2022032-补)、《补充协议》(编
               司
        团                     号:STD-2022032-补 2)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解除;
        有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限                     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广物金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公                     3904441.76 元;
        司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广物金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
                               4004441.76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止,
                               以 3904441.76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21 日起至货款清偿之日止,
                               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
                               倍计算);
                               四、驳回原告广东广物金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5282547.17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5282547.17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3 月 8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之
                               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189885.56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深圳市
                               139559 元;                                                            2023
281 2贵      天地宝     买卖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5611991.73 元。                                年 10   已裁
    8*       创新材     合同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月 20    决
    2鹏      料有限     纠纷
                               及担保费。                                                             日
              公司
                               裁决结果: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5,282,547.17 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3 倍的标准计算,其中人
                               民币 3,169,528.30 元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人民
                               币 2,113,018.87 元自 2023 年 4 月 26 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139,559 元、
                          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担保费人民币 3,367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76,378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仲裁费,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该
                          笔费用。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7084488.77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本金人民币
                          7084488.77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5 月 15 日之日开
                          始计
                          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180388.8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168238 元;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7433115.57 元。
          深圳市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2023
282 2贵   天地宝   买卖   及担保费
                                                                                           年 10   已裁
    8*    创新材   合同   裁决结果:
                                                                                           月 20    决
    3鹏   料有限   纠纷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7,084,488.77 元。
                                                                                            日
          公司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3 倍的标准计算,其中人
                          民币 4,250,693.26 元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人民
                          币 2,833,795.51 元自 2023 年 4 月 26 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168,238 元、
                          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担保费人民币 4,460 元(四)本案仲裁费人
                          民币 91,303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仲裁费,抵作本案
                          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该笔费用。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76,378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仲裁费,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该
                          笔费用。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173014.8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本金人民币
                              173014.8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3 月 15 日之日开始
                              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6032.45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7162 元;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186209.25 元。
          深圳市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2023
283 2贵   天地宝     买卖
                              及担保费。                                                       年 10   已裁
    8*    创新材     合同
                              裁决结果:                                                        月 20    决
    4鹏   料有限     纠纷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73,014.80 元。(二)被申请      日
           公司
                              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173,014.8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3 月 15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的 1.3 倍的标准计至付清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7,162 元,保
                              全费人民币 1,451 元,担保费人民币 1,000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13,622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已预交仲裁费,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该笔费用。




     广                       请求事项:
     东                       1、请求依法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减水剂购销合同》
     弘   深圳市              [合同编号:STDTJ2021CG002]
     洲   天地砼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6740248.8 元
     新   剂开发              及利息 351010.95 元【注:利息暂计 2022 年 11 月 15 日止,以逾期   暂未
284 2材   有限公     买卖     支付货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收到
                                                                                                       已判
    8料   司,深圳   合同     场报价利率(LPR)1.5 倍计算;自 2022 年 11 月 16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   二审
                                                                                                        决
    5科   市天地     纠纷     止,以货款人民币 6740248.8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判决
     技   (集团)            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 倍另行计算利息】。         书
     有   股份有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限   限公司              人民币 195000 元。
     公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二对前述 1 2 3 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司                       5、请求依法裁决本案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由二被申请人
                              承担。

          深圳市
                     劳动                                                                      暂未
285 2卢   天地良
                     (人                                                                      收到    已裁
    8*    材混凝              仲裁请求:
                     事)争                                                                    裁决     决
    6云   土有限              1.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小计金额:13558.40 元。
                      议                                                                        书
           公司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1938824.18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本金人民币
                          1938824.18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6 月 9 日之日开始
                          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41894.76 元);
                          3 求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59537
          深圳市          元;
          天地新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2040255.94 元。
                                                                                               2023
286 2陈   材料有   买卖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年 12   已裁
    8*    限公司   合同   及担保费。
                                                                                               月 18    决
    7芬   宝创混   纠纷   裁决如下:
                                                                                                日
          凝土分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1,938,824.18 元。
          公司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3 倍的标准计算,其中人
                          民币 1,163,294.51 元自 2022 年 6 月 10 日起计算,人民币 775,529.67
                          元自 2023 年 1 月 26 日起计算,均计至付清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本案所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59,537 元、
                          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担保费人民币 1,632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45,407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45,407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45,407 元。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374270.06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本金人民币
                          374270.06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2 月 20 日之日开始计
                          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14376.65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深圳市          15546 元;
          天地新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404192.71 元。
                                                                                               2023
287 2林   材料有   买卖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年 12   已裁
    8*    限公司   合同   及担保费。
                                                                                               月 21    决
    8伟   宝创混   纠纷   裁决如下:
                                                                                                日
          凝土分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374,270.06 元。
          公司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3 倍的标准计算,其中人
                          民币 224,562.04 元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计算,人民币 149,708.02
                          元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均计至付清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本案所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15,546 元、
                          保全费人民币 2,541 元、担保费人民币 1,000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21,346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21,346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21,346 元。




                          仲裁请求:
                          1、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
                          2、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72305.86 元(3286.63 元/
                          月*11 年*2 倍);
                          3、补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差额 18133.2 元(15111 元/日*2 倍*5 天
                          *10 年+151.11 元/日*2 倍*10 天*1 年);
                          4、赔偿养老保险费损失 17341.2 元=(<4072.55 元/月-3350 元/
                          月>*20%*120 月);
                          5、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3088 元=(1930 元/月*80%*2 月);
                          6、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支付   7、支付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 40913.4 元(4091.34 元/月*10 月);
          株洲天
288 2许            经济   8、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 22500 元(150 元/日*150 日);        2023    被强
          地混凝
    8*             赔偿   9、补发工伤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差额 9162.75 元(<4418.45 元/月      年 10   制执
          土有限
    9辉            等争   -2585.9 元/月>÷30 日*150 日);                                    月      行
          公司
                    议    10、支付工伤交通费 2000 元;
                          11、协助申请人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
                          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等。
                          判决结果:
                          一、原告许艳辉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
                          付原告许艳辉 89,379.08 元;
                          三、原告许艳辉提供齐全申报工伤保险基金待遇资料后 30 日内,被
                          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协助原告许艳辉向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部
                          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四、驳回原告许艳辉的其他诉讼请求。
     深
                          仲裁请求:
     圳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669778.41 元;
     市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1669778.41
     宝   深圳市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暂未
289 2安   天地宝   买卖
                          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    收到    已裁
    9区   创新材   合同
                          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63862.06 元);                裁决     决
    0鸿   料有限   纠纷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书
     辉   公司
                          53607 元;
     建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1787247.47 元。
     材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店
                          及担保费。
     深
     圳
                          仲裁请求:
     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1285069.35 元;
     福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1285069.35
     田   深圳市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暂未
290 2区   天地宝   买卖
                          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2 月 20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之   收到    已裁
    9大   创新材   合同
                          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49362.73 元);                  裁决     决
    1川   料有限   纠纷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书
     建   公司
                          44026 元;
     材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1378458.08 元。
     贸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易
                          及担保费。
     部

     深
                          仲裁请求:
     圳
                          1、请求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 4573207.00
     恒
                          元
     胤   深圳市
                          2、请求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为           暂未
291 2源   天地砼   买卖
                          12567.39 元(以每期应付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收到    已裁
    9建   剂开发   合同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从应付款之日开始暂时计算至 2022      裁决     决
    2材   有限公   纠纷
                          年 11 月 16 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书
     有     司
                          3、请求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因维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暂
     限
                          计 20 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和证人
     公
                          作证费用等);(以上三项请求共计人民币 4785774.39 元)
     司
                          4、请求判令本案的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仲裁请求:
                   支付   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3893.84 元,一次性伤残
          株洲天
292 2何            工伤   就业补助金 33893.84 元。                                          2023
          地混凝                                                                                    已结
    9*             待遇   总计 67787.68 元。                                                年5月
          土有限                                                                                     案
    3成            等争   裁决如下:                                                         8日
          公司
                    议    一、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配合申请人何仕成向工伤保
                          险机构办理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手续。
                               二、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何仕成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27115 元。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共同偿付原告货款人民币 748740 元及违约金人民
                               币 27835.39 元共 776575.39 元(违约金计算方式具体详见附件 1,计
                               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为 27835.39 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判决结果: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
        东                     日内向原告东方雨虹建材(广东)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748740 元(利息
        方                     分段计算:以 48315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
        雨                     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虹                     价利率的标准计算;以 21824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起至
        建                     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
        材   株洲天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以 14443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4 月       暂未
293 2                   买卖
     (      地混凝            22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          出二   已上
    9                   合同
     广      土有限            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以 72050 元为基数,自 2022       审判    诉
    4                   纠纷
     东       公司             年 5 月 1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决
        )                     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以 82335 元为基数,
        有                     自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限                     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以 62260 元
        公                     为基数,自 2022 年 8 月 2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
        司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
                               以 6006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1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的标准计算;以 61050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2 月 23 日起至实际清偿
                               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
                               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判项中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东方雨虹建材(广东)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深   深圳市
        圳   天地新            诉讼请求:
        市   材料有            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 81693.8 元和逾期付款
                                                                                                   暂未
294 2祥      限公司     买卖   利息 3880.4555 元(自 2022 年 7 月 1 日暂计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
                                                                                                   收到   已判
    9兴      远东混     合同   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一与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
                                                                                                   二审    决
    5机      凝土分     纠纷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判决
        械   公司、深          判决结果:
        建   圳市天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
        筑   地新材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祥兴机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运
        材   料有限            费 81693.8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81693.8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
        料   公司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自 2022 年
        有                     7 月 1 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限                     二、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
        公                     任;
        司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深
        圳                     仲裁请求:
        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付货款共计 2577528.07 元
             深圳市
        宝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 23781.28 元,计
             天地新
        安                     算方法为:以欠付货款 2577528.07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1 月 25 日
295 2        材料有   买卖                                                                       2023
     区                        起暂计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强制
    9        限公司   合同                                                                       年9月
     易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实际金额计算至被申请人付清全                执行
    6        宝创混   纠纷                                                                       22 日
     见                        部应付未付货款之日止;
             凝土分
        达                     3、以上暂计共 2601309.35 元;
             公司
        建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申请费、受理费、法院保全费及
        材                     其他申请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店
                               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补助金 31924 元。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就业补助金 31924 元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 55866 元
                               4、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伙食费 9000 元。
                               5、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 9000 元
                               6、请求被申请人配合申请人办理失业保险领取手续
             株洲天
                      劳动     裁决结果:
296 2张      地中亿                                                                              2023
                      (人     一、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配合申请人张育明向工伤保                已裁
    9*       混凝土                                                                              年5月
                      事)争   险机构办理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手续。                                   决
    7明      有限公                                                                              12 日
                       议      二、被申请人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张育明支付一
               司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5548.8 元。
                               三、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配合申请人张育明向工伤保
                               险机构办理申领伙食补助费手续。
                               四、被申请人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张育明支付护
                               理费 5520 元。
                               五、被申请人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配合申请人张育明办理
                               失业保险领取手续。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921202.84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921202.84
          深圳市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暂未
297 2林   天地宝    买卖
                           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之    收到    已裁
    9*    创新材    合同
                           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22319.98 元);                   裁决     决
    8伟   料有限    纠纷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书
           公司
                           34193 元;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977715.82 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及担保费。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1036207.08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本金人民币
                           1036207.08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之日开始
                           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25106.43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37472 元;
          深圳市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1098785.51 元。
          天地新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2023
298 2林   材料有    买卖
                           及担保费。                                                         年 12   已裁
    9*    限公司    合同
                           判决结果:                                                         月 19    决
    9珍   宝创混    纠纷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1036207.08 元。              日
          凝土分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司
                           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3 倍的标准计算,其中人
                           民币 621724.25 元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计算,人民币 414,482.83
                           元自 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计算,均计至付清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本案所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37,472 元、
                           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担保费人民币 1,099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6,934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36,934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
                           支付人民币 36,934 元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2 栋
                           403 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
          深圳市                                                                                      已判
     谭             房屋   下;
299 3    天地(集                                                                             2023    决,驳
     *、            买卖   2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违约金 24962.13
    0    团)股份                                                                             年7月   回原
      黄            合同   元(以 216187.40 元为基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
    0    有限公                                                                                4日    告诉
      *             纠纷   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计算至不动产证办结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3
             司                                                                                        求
                           月 3 日);
                           3 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诉求




                               诉讼请求:
        江                     判决两被告连责支付原告票据款 100 万元及 5000 元利息(暂计算至
        西                     起诉时,要求计付利息至债务全部清偿止)。
        石   株洲天            判决结果:
        磊   地混凝            被告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判
        建   土有限     票据   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向原告江西石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支付票据记
300 3                                                                                              2023
     筑      公司、中   追索   载金额 1000000 元及利息(以 100000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3.65%               已判
    0                                                                                              年6月
     材      建五局     权纠   的标准,自 2023 年 3 月 23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决
    1                                                                                               1日
     料      第三建      纷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
        有   设有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
        限    公司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                     案件受理费 13846 元,减半收取 6923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1923
        司                     元,由被告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
                               共同负担。
                               诉讼请求:
                               判决两被告连责支付原告票据款 100 万元及 5000 元利息(暂计算至
        株                     起诉时,要求计付利息至债务全部清偿止)。
        洲   株洲天            判决如下:
        佳   地混凝            被告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判
        润   土有限     票据   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向原告株洲佳润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票据记载金
301 3                                                                                              2023
     租      公司、中   追索   额 1000000 元及利息(以 100000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3.65%的标               已判
    0                                                                                              年6月
     赁      建五局     权纠   准,自 2023 年 3 月 23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决
    2                                                                                               1日
     有      第三建      纷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
        限   设有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
        公    公司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司                     案件受理费 13846 元,减半收取 6923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1923
                               元,由被告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
                               共同负担。
        湘                     诉讼请求:
        潭                     判决两被告连责支付原告票据款 100 万元及 5000 元利息(暂计算至
        县                     起诉时,要求计付利息至债务全部清偿止)。
             株洲天
        朝                     判决如下:
             地混凝
        辉                     被告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判
             土有限     票据
302 3硅                        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向原告湘潭县朝辉硅砂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票据          2023
             公司、中   追索                                                                               已判
    0砂                        金额 100 万元及利息【从 2023 年 3 月 24 日至本金清偿之日止按照      年6月
             建五局     权纠                                                                                决
    3有                        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            1日
             第三建      纷
        限                     利率 3.65%)计算]。
             设有限
        责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
              公司
        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
        公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司                     案件受理费 13846 元,减半收取 6923 元,诉讼保全申请费 5000 元,
                               合计 11923 元,由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株洲天地混凝土有
                               限公司连带负担。




                               诉讼请求:
                               一、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 327579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10000 元(暂计至起诉时,要求继续计付资金占用损失至本案债务全
        湖
                               部清偿止);
        南
                               二、判决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湘
             株洲天            判决结果:
303 3江               服务                                                                         2023    被强
             地混凝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0律               合同                                                                         年9月   制执
             土有限            原告湖南湘江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代理费 327,148.32 元及资金占用
    4师               纠纷                                                                         28 日    行
             公司              利息(自 2023 年 5 月 25 日起以 327,148.32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
        事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65%计算至实际清
        务
                               偿之日止);
        所
                               二、驳回原告湖南湘江律师事务所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
                               费 6,362 元,减半收取 3,181 元,保全费 2,220 元,合计 5,401 元,
                               由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仲裁请求:
                               1、请求确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已解除。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45635.34
             株洲天   劳动     3、请求仲裁该单位依法支付本人工伤一次性补偿:5332.34
304 3叶                                                                                            2023    已强
             地混凝   (人     以上金额合计:50967.66
    0*                                                                                             年8月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一、确认申请人叶国梁与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
    5梁                                                                                            22 日    行
             公司      议      司劳动关系解除。
                               二、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叶国梁支付解除劳
                               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37843.54 元。三、被申请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
                               公司向申请人叶国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332.32 元。
        株                     诉讼请求:
        洲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并判令被告在合
        循                     同解除后十日内将株洲市石峰区砂石码头土地(位于株洲市石峰区
        环                     疏港大道旁,东部邻响田西路,铜霞路从项目北侧经过,南邻湘江
        经   株洲天   土地     河岸,面积约 18781 平方米)恢复原状并交还给原告;                     2023
305 3
     济      地混凝   租赁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被告实际搬离租赁       年 11   强制
    0
     投      土有限   合同     场地之日止的租金(租金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期间    月 22   执行
    6
     资      公司     纠纷     按照 475000 元/季度支付:2022 年 9 月 28 日至 20279 月 27 日期间按    日
        发                     照 498750 元/季度支付。扣除被告已支付的租金,暂计至 2023 年 4
        展                     月 27 日,被告拖欠原告租金人民币 287.3261 万元,详见附表一);
        集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欠付租金之日起至清偿全部欠付租金之日
        团                     止的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租赁合同》签订时
     有                     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即年利率 4.35%计算,暂计至 2023
     限                     年 4 月 30 日,逾期支付租金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17.2962 万元,详
     公                     见附表二);
     司                     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
                            一、解除原告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株洲天地
                            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8 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及 2019
                            年 5 月 9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
                            四、驳回原告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结果:
                            一、维持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2023)湘 0204 民初 1373 号
                            民事判决第一项、第四项;
                            二、变更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2023)湘 0204 民初 1373 号
                            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五日内支付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租金 2088750 元,并
                            自 2023 年 5 月起按 498,750 元/季度的标准支付至实际搬离之日止
                            的占用费:
                            三、变更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2023)0204 民初 1373 号民事
                            判决第三项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
                            内支付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逾期利息 82505 元,并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以实际欠付租金(不含占用费)为基数,按 4.35%
                            的年利率标准支付至全部租金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深
     圳
     市
     森
     特
     捷
                            诉讼请求:
     科   深圳市
                            1、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一、原告二与被告一签订的《转单情况说
     技   灿坤环
                            明》。
     有   保科技                                                                                     已判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一返还债权 437257.65 元,被告一向
306 3限   有限公     债权                                                                    2023    决,驳
                            原告二返还债权 761651.5 元。
    0公   司、深圳   转让                                                                    年7月   回原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向原告一支付货款 437257.65 元。
    7司   市天地     纠纷                                                                    14 日   告诉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向原告二支付货款 761651.5 元。
     、   良材混                                                                                      求
                            5、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深   凝土有
                            以上合计 1198909.15 元。
     圳   限公司
                            判决结果:
     市
                            驳回原告诉求
     信
     太
     基
     础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深圳市
                                 月 31 日的税后年终奖差额 79228 元[181225 元-101997 元];
        唐   天地(集
                                 2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二共同支付申请人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    团)股份                                                                                         已判
                        劳动     年 7 月 31 日的工资差额(外驻津贴)59640 元[852 天*70 元/天];
307 3妮      有限公                                                                                   2023    决,驳
                        (人     3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二共同支付申请人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0、      司、西安                                                                                 年9月   回原
                        事)争   年 7 月 31 日的工资差额(岗位工资差额)20020 元[(8809 元-8094
    8邓      千禧国                                                                                    5日    告诉
                         议      元)*28 月];
        *    际置业                                                                                            求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二共同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勇   有限公
                                 合计金额:163888 元
               司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唐春妮、邓如勇的诉讼请求。
                                 仲裁请求:
                                 一、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933869.80 元和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逾期付款利息 5937.48 元(以 260321.88 元为基数,按
        深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报价利率(LPR)标准的 150%
        圳                       计算逾期付款损失,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以及 2022 年 6
        市                       月 1 日起逾期付款利息(以 933869.80 元为基数,按 LPR 的 150%,从
        龙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华                       38623.83 元);
        区                       二、裁令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的律师费 40000 元。(合计 1018431.11
             深圳市
        观                       元)                                                                  2023
308 3        天地宝     买卖
     湖                          三、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年 10   已裁
    0        创新材     合同
     宗                          裁决结果:                                                           月 30    决
    9        料有限     纠纷
     荣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933869.80 元和截至 2022        日
              公司
        建                       年 5 月 31 日逾期付款利息 5937.48 元(以 260321.88 元为基数,按
        筑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报价利率(LPR)标准的 150%
        材                       计算逾期付款损失,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以及 2022 年 6
        料                       月 1 日起逾期付款利息(以 933869.80 元为基数,按 LPR 的 150%,从
        商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行                       38623.83 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的律师费 40000 元。(合计 1018431.11
                                 元)
                                 三、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深圳市              仲裁请求为:
                        劳动                                                                          2023
309 3吴      天地良              1、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横岗分公司支付 2023 年 04 月 26
                         (人                                                                          年 11   已调
    1*       材混凝              日至 2023 年 07 月 20 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小计金额:16555.12 元;
                        事)争                                                                         月 23    解
    0玲      土有限              2、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横岗分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
                         议                                                                            日
             公司、深            同的经济补偿,小计金额:33385.39 元;
          圳市天              3、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对第 12 项承担连带责任。
          地良材              裁决结果:
          混凝土              一、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
          有限公              解除;
          司横岗              二、两被申请人同意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前(含当日)以银行转账方
          分公司              式(收款账号:6217 8520 0001 9982456,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西丽
                              支行,户名:吴浩玲)一次性共同支付申请人调解款项合计人民币
                              22000 元(大写:贰万贰仟圆整);
                              三、两被申请人履行上述义务后,申请人自愿放弃向两被申请人主
                              张其他权利,三方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不存在任何
                              纠纷。
     深
     圳
     新
     利
     皮                       诉讼请求:
     毛   深圳市      商品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罗湖区宝安路松园南九巷 10 栋 1 单元 301
310 3土   天地(集   房销     房不动产权为原告所有,判决被告协助办理罗湖区宝安路松园南九            2023
                                                                                                            已撤
    1产   团)股份    售合     巷 10 栋 1 单元 301 房不动产产权证书至原告名下(目前市场估值约         年 12
                                                                                                             诉
    1有   有限公     同纠     2000000 元);                                                          月6日
     限     司        纷      2.被告承担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
     公                       结果:
     司                       撤诉
     清
     算
     组
                              仲裁请求:
                              1、支付 2023 年 06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8 月 11 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深圳市              小计金额:10000.00 元;
                     劳动                                                                           2023
311 3姜   天地良              2、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小计金额:48000.00 元;
                     (人                                                                           年 10   已裁
    1*    材混凝              3、支付报销款(修车费用),小计金额:4500.00 元。
                     事)争                                                                         月 17    决
    2波   土有限              仲裁裁决:
                      议                                                                             日
           公司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7 日期间
                              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 1504.93 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深   深圳市              诉讼请求:
     圳   天地砼              1、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
     市   剂开发              4680459.21 元
312 3科   有限公     买卖     2、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以            2023
                                                                                                            强制
    1能   司、深圳   合同     货款 4680459.21 为基数,按年利率 14.6%的标准自 2021 年 12 月 15       年 10
                                                                                                            执行
    3发   市天地     纠纷     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2 月 5 日的逾期利息          月
     展   (集团)            为 683347 元);
     实   股份有              3、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10000 元;
     业   限公司              4、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
     有                     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限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以上 1-3 项费用合
     公                     计:5373806.21 元
     司                     判决结果: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
                            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科能发展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尚
                            欠货款 4180459.21 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尚欠货款 4180459.21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 1.5 倍的标准,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科能发展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1 万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科能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开庭
                                                                                              后案
          连云港
                                                                                              件中
          天地经
                                                                                              止审
          纬房地
                                                                                              理,等
          产开发     建设
313 3李                                                                                       待我
          有限公     工程   1、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工程款 5,866,775.18 元;
    1*                                                                                        公司
          司、江苏   施工   2、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明                                                                                       与江
          省江天     合同
                                                                                              天案
          建设工
                                                                                              结果
          程有限
                                                                                              后恢
           公司
                                                                                              复开
                                                                                               庭

          何*安、
          连云港
                     建设   诉讼请求:
314 3李   天地经                                                                              已开
                     工程   1、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工程施工款 95,000 元,返还保证金 5 万元;
    1*    纬房地                                                                              庭未
                     施工   2、被告二对被告一的责任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根   产开发                                                                              判决
                     合同   3、二被告承担本案涉诉费用。
          有限公
            司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终奖差额(税后)144,225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20 年年度年终奖(税后)192,208.33
                               元。
                               合计金额 341,433.33 元。
                               裁决结果: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19 年度年终奖税后差额 144,225 元。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2,143.44 元。
                               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诉讼请求:                                                                 仲裁
             深圳市
                               1、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仲裁认定的年终奖 144,225 元及律师费                 结果
315 3路      天地(集                                                                             2023
                        劳动   2,143.44 元。                                                              已出,
    1*       团)股份                                                                             年 12
                        纠纷   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集团
    6歌      有限公                                                                               月4日
                               以上合计:146,368.44 元。                                                  不服
               司
                               判决结果:                                                                  上诉
                               一、维持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2)粤 0305 民初 4207 号
                               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2)粤 0305 民初 4207 号
                               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
                               三、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路童歌支付 2020 年度年终奖 70200.7 元;
                               四、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路童歌支付律师费 3186.75 元;
                               五、驳回路童歌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支持
                               1、判决被告一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广州四极固砼建                原告
        广                     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 40,69100.00 元和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              部分
        州                     实际拖欠的合同款为计算基数,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             请求。
        四                     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                 集团
             深圳市
        极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 倍标准计算,暂计算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            不承
             天地砼
        固                     133,019.32 元,详见附件《被告欠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计算表》】。            担责
             剂开发
        砼                     2、判决被告二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一深圳市天地        暂未    任。砼
316 3        有限公     买卖
     建                        砼剂开发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出二    剂支
    1        司、深圳   合同
     材                        3、判决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                            审判    付货
    7        市天地     纠纷
     科                        (本案诉讼标的额暂计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 4,202,119.32 元)         决     款及
             (集团)
        技                     判决结果:                                                                 逾期
             股份有
        有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付款
             限公司
        限                     内向原告广州四极固砼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4069100.00 元;                损失,
        公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财产
        司                     内向原告广州四极固砼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暂计                  保全,
                               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 1327944 元,后续以 3741948.00 元为基数,           已上
                               自 2022 年 2 月 1 日起计算,以 327152.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4             诉
                              月 14 日计算,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 LPR 加计 50%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广州四极固砼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40416.96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45416.96 元,由被
                              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广州四极古砼建材科技
                              有限公司已预交的 45416.96 元,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深圳市天地砼
                              剂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诉讼费
                              45416.96 元(案件受理费 40416.96 元,保全费 5000 元),拒不交纳
                              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年终奖差额 100,800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年终奖 270,124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深圳市
                              日的年终奖 85,074.14 元;                                             暂未
317 3     天地(集
     付              劳动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出二    已上
    1     团)股份
      *              争议     合计金额:460,998.14 元                                               审判     诉
    8     有限公
                              判决结果:                                                            决
          司
                              一、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被告付琨支付 2019 年税后年终奖差额 100800 元;
                              二、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被告付琨支付律师代理费 1329 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付琨的其他诉讼请求。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工
                              资 22238.24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1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违
                              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140075.47 元。
          深圳市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度未休年假工资 3788.38 元。
                     劳动
318 3邓   天地宝              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离职证明。                                            已判
                     (人                                                                          2023
    1*    创新材              (合计 166102.09 元)                                                          决,已
                     事)争                                                                        年9月
    9梅   料有限              裁决如下:                                                                    上诉
                      议
           公司               一、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如下款项:
                              1、2022 年 7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 2864.06 元;
                              2、2022 年度未休带薪年休假待遇 3743.08 元;
                              3、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138400.74 元;
                              二、为申请人开具书面《离职证明》。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03099.8 元【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 6651.60×15.5(工作年限:2007 年 3 月 26 日-2022
                            年 8 月 1 日)=
                            103099.8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6 月 26 日-8 月 1 日期间正常
          深圳市            工作期间工资
                   劳动
319 3陈   天地良            7569.06 元【2022 年 6 月 26 日-7 月 25 日期间工资 6651.6 元;7 月
                   (人                                                                         2023    已起
    2*    材混凝            26 日-8 月 1 日期间工资:6651.6+21.75×3=917.46 元】
                   事)争                                                                       年9月    诉
    0兴   土有限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8000 元。
                   议
          公司              上述金额合计为 118668.86 元。
                            仲裁裁决如下:
                            一、准予申请人撤回要求被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6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1 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仲裁请求;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人民币 103099.8
                            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5000 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茶枝润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7592.22 元【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 7883.49×3.5(工作年限:2019
                               年 4 月 18 日-2022 年 8 月 1 日)=27592.22】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6 月 26 日-8 月 1 日期间正常
                               工作期间工资 8970.87 元【2022 年 6 月 26 日-7 月 25 日期间工资
                               7883.49;2022 年 7 月 26 日-8 月 1 日工资:7883.49+21.75×
                               3=1087.38】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8000 元。
                               上述金额合计为 44563.09 元。
                               郭建国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63172.68 元【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 7432.08×8.5(工作年限:2014
                               年 4 月 15 日-2022 年 8 月 2 日)=63172.68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6 月 26 日-8 月 2 日期间正常
        茶                                                                                                 茶枝
                               工作期间工资 9824.01 元【2022 年 6 月 26 日-7 月 25 日期间工资
        *    深圳市                                                                                        润已
                      劳动     7432.08 元; 月 26 日-8 月 2 日期间工资:7432.08+21.75×7=2391.93
320 3润      天地良                                                                                2023    一裁
                      (人     元】
    2、      材混凝                                                                                年9月   终局,
                      事)争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8000 元。
    1郭      土有限                                                                                20 日   郭建
                       议      上述金额合计为 80996.69 元。
        *    公司                                                                                          国已
                               茶枝润仲裁裁决如下:
        国                                                                                                 上诉
                               一、准予申请人茶枝润撤回第二项要求被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6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1 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 8970.87 元的仲裁请
                               求;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茶枝润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人民币
                               27592.22 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茶枝润律师费人民币 5000 元;
                               四、驳回申请人茶枝润的其他仲裁请求。
                               郭建国仲裁裁决如下:
                               一、准许申请人郭建国撤回第二项要求被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6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 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 9824.01 元的仲裁请
                               求;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郭建国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人民币
                               63172.68 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郭建国律师费人民币 5000 元;
                               四、驳回申请人郭建国的其他仲裁请求。
        深   深圳市            诉讼请求:
        圳   天地新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366501.7 元及利息(以
                                                                                                   暂未
        市   材料有            366501.7 为本金,从起诉之日起按 LPR 计算利率,计至实际清偿完
321 3                 买卖                                                                         出二
     宝      限公司            毕之日止)。                                                                 已上
    2                 合同                                                                         审判
     运      宝创混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诉
    2                 纠纷                                                                         决结
     汽      凝土分            判决结果:
                                                                                                    果
        车   公司/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于本判决生
        配   深圳市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宝运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
     件   天地新            3665017 元及迟延利息(以 3665017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
     有   材料有            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2 年 9 月 19 日计
     限   限公司            算至付清之日止):
     责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
     任                     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公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
     司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399 元,保全费 2353 元,由二被告负担。原告已预缴
                            的案件受理费 3399 元,保全费 2353 元,本院均予以退回。二被告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 3399 元,保全
                            费 2353 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诉讼请求:
                            1.判决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 779041.8 元,并以 779041. 8 元
          深圳市
                            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 5
          天地新
     深                     倍从 2022 年 11 月 1 日开始支付利息;
          材料有
     圳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不仅限于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
          限公司
     市                     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宝创混
     衡                     合计金额:779041.8 元
          凝土分
     峰                     判决如下:                                                         暂未
          公司/深
322 3建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        出二
          圳市天     合同                                                                            已上
    2材                     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圳市衡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        审判
          地新材     纠纷                                                                             诉
    3贸                     779041.8 元及逾期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决结
          料有限
     易                     款市场报价利率 150%的标准计,其中,货款 494094.9 元自 2022 年     果
          公司/深
     有                     9 月 1 日起计,183313.95 元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计,101632.95
          圳市天
     限                     元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计,均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地(集
     公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
          团)股份
     司                     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前述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有限公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
            司
                            有限公司前述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衡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深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款 147291 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以
     圳
                            147291 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市
                            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自 2021 年 2 月 21 日起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
     佳   深圳市                                                                              暂未
                            止)。
323 3合   天地良                                                                              出二
                     合同   2、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已上
    2贸   材混凝                                                                              审判
                     纠纷   合计金额:147291 元                                                       诉
    4易   土有限                                                                              决结
                            判决结果:
     有    公司                                                                               果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限
                            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佳合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147291 元,并支付逾
     公
                            期付款利息(利息以 147291 元为基数,以 2021 年 2 月全国银行间同
     司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 2021 年 2 月
                            21 日起计付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佳合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创混
                            凝土分公司签订的《场地使用协议书》已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终止;
                            (合同总标的金额为 15693840 元。)
                            2.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
                            分公司签订的《场地使用协议书》已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终止;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
          深圳市            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立即向原告返
          天地(集          还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杨贝吉祥工业区恒昌荣工业园北
          团)股份          区(原名:杨贝吉祥(土名)场地 14200 平方米,清空场地上所有物品,
          有限公            并恢复原状(包含拆除、清理地基和基础);
          司/深圳           4.请求依法判令四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其非法侵占案涉场地的损失
          市天地            人民币 2755368 元(损失暂计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2022 年 8 月 1 日
          (集团)          起每月按照 393624 元标准计算至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            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
          限公司            司实际向原告返还案涉场地之日止);
          宝创混            5.请求依法判令由四被告共同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 10 万           暂未
                     土地
324 3     凝土分            元。                                                                 出二
     黄              租赁                                                                               已上
    2     公司/深           6.本案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审判
      *              合同                                                                                诉
    5     圳市天            合计金额:2855368 元                                                 决结
                     纠纷
          地新材            判决结果:                                                           果
          料有限            一、确认原告黄孟与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创混凝
          公司/深           土分公司签订的《场地使用协议书》已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终止;
          圳市天            二、确认原告黄孟与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
          地新材            公司签订的《场地使用协议书》已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终止;
          料有限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深圳
          公司宝            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
          创混凝            日内向原告黄孟支付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期间
          土分公            场地被占用的损失 100000 元;
            司              四、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深圳
                            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
                            日内向原告黄孟支付律师费 20000 元;
                            五、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
                            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
                            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
                            补充清偿责任;
                            六、驳回原告黄孟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3571358.52 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货款的利息(以货款 3571358.52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各期货款应付之日开始计至各期款项还
                               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69017.35 元);
        深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3640375.87 元
        圳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市
             深圳市            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宝
             天地宝            合计金额:3640375.87 元
        安
             创新材            判决结果:
        区                                                                                       暂未
325 3        料有限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科                 合同                                                                     出二   已上
    2        公司/深           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宝安区科斌地材贸易商行支付货款 3571358.52
     斌                 纠纷                                                                     审判    诉
    6        圳市天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 3571358.52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地                                                                                          决
             地新材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材
             料有限            的 15 倍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贸
              公司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
        易
                               料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商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
        行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5923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40923 元。由两被告承
                               担,原告已预交受理费及全费共计 40923 元,本院予以退回,两被
                               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
                               40923 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深圳市
                               申请事项:                                                         暂未
326 3        天地(集
     李                 劳动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期   出二   已上
    2        团)股份
      *                 争议   间 年终奖(税前)56555.84 元;                                       审判    诉
    7        有限公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决
               司
                               合计金额为 61555.84 元

        深   深圳市
        圳   天地新            诉讼请求:
        市   材料有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869805.43 元;
        宝   限公司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货款的利息(以货款 869805.43 元为
        安   宝创混            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问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率的
                                                                                                 暂未
327 3区      凝土分     买卖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各期货款应付之日开始计至各期款项还清之日
                                                                                                 出二   已上
    2科      公司、深   合同   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9213.75 元);
                                                                                                 审判    诉
    8斌      圳市天     纠纷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879019.18 元
                                                                                                 决
        地   地新材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材   料有限            4、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贸   公司、深          5、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易   圳市天            判决结果:
        商   地(集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
        行   团)股份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宝安区科斌地材贸易商行支付货款
             有限公            869805.43 元;
               司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宝安区科斌地材贸易商行支付逾期
                               付款利息(以 265871.69 元为基数,2022 年 7 月 1 日起,以 385980.54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以 2179532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有
                               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的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四、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
                               料有限公司的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深圳市宝安区科斌地材贸易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1325995.55 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货款的利息(以货款 1325995.55 元为
                               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率的
        深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各期货款应付之日开始计至各期款项还清之日
        圳                     止);
             深圳市
        市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1325995.55 元
             天地宝
        宝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创新材
        安                     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暂未
328 3        料有限     买卖
     区                        判决结果:                                                           出二   已上
    2        公司、深   合同
     成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审判    诉
    9        圳市天     纠纷
     宏                        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宝安区成宏建材商行支付货款 1325995.55 元;           决
             地新材
        建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料有限
        材                     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宝安区成宏建材商行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
              公司
        商                     114417.55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以 211578 元为基数,
        行                     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
                               料有限公司的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宝安区成宏建材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承包款 14681.4 元;
          深圳市            2.请求判令被告二支付承包款 23731.80 元
          天地宝            3.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材料款 152360.05 元;
          创新材            4.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补方款 174717 元;
          料有限            5.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130111.41 元;
     深
          公司、深          6.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担连带责任;
     圳
          圳市天            9、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市
          地新材            上述金额总计 495601.66 元
     劦
          料有限            判决结果:
     力
          公司宝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暂未
329 3劳              承揽
          创混凝            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劦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支付承包款 14681.4 元;         出二   已上
    3务              合同
          土分公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         审判    诉
    0派              纠纷
          司、深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劦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支付承包款         决
     遣
          市天地            23731.8 元;
     有
          新材料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限
          有限公            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劦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支付补方款 174717 元;
     公
          司、深圳          四、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以上第一、三项债务承担连
     司
          市天地            带清偿责任;
          (集团)          五、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以上第二项债务承担补充清
          股份有            偿责任;
          限公司            六、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
                            有限公司的以上第五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驳回原告深圳市劦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深圳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1978716.06 元:
          天地新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货款的利息(以货款 1978716.06 元为
          材料有            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率的
     深
          限公司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各期货款应付之日开始计至各期款项还清之日
     圳
          宝创混            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13052.97 元);
     市
          凝土分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1991769.03 元
     宝
          公司、深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暂未
330 3安              买卖
          圳市天            4、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出二   已上
    3区              合同
          地新材            5、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审判    诉
    1鸿              纠纷
          料有限            判决结果:                                                          决
     辉
          公司、深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十分公司应于本判决
     建
          圳市天            生效之日起一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宝安区鸿辉建材店支付货款
     材
          地(集            1978716.06 元;
     店
          团)股份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
          有限公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宝安区鸿辉建材店支付逾期付款利
            司              息(以 1014123.46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以 9645926 元
                            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有
                               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的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四、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
                               料有限公司的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深圳市宝安区鸿辉建材店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2726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27726 元,由三被告承
                               担。三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
                               保全费合计 27726 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原告已预
                               缴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 27726 元,本院予以退回。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3336656.48 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货款的利息(以货款 3336656.48 元为
                               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各期货款应付之日开始计至各期款项还清之
        深
                               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84339.99 元);
        圳   深圳市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3420986.47 元
        市   天地宝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宝   创新材
                               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暂未
331 3安      料有限     买卖
                               判决如下:                                                        收到    已上
    3区      公司、深   合同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       判决     诉
    2龙      圳市天     纠纷
                               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宝安区龙飞建材店支付货款 3,336,656.48 元;         书
        飞   地新材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
        建   料有限
                               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宝安区龙飞建材店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至
        材    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75398.44 元自 2022 年 10 月 29 日始,以
        店
                               3.336.656.48 元为基数,按照 5.55%/年的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
                               之日止);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就被告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
                               料有限公司的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宝安区龙飞建材店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长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314250 元:
        沙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 969 元(以欠付货款 314250 元
        中
                               为基数自 2022 年 9 月 16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
        策   株洲天
332 3                   买卖   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 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2023
     轮      地混凝                                                                                     强制
    3                   合同   止,暂算至起诉之日为 969 元。)                                   年6月
     胎      土有限                                                                                     执行
    3                   纠纷   3、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及保全担保费用。                      15 日
     有       公司
                               判决结果:
        限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公
                               告长沙中策轮胎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314,25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
        司
                               期付款违约金以 314,25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款项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4.75%的标
                             准计付);二、驳回原告长沙中策轮胎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
                             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




                             诉讼请求:
                             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砂石货款 582283.14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20000
        株                   元(暂计算至 2022 年 12 月起诉时,要求按 2 倍 LPR 计付利息至债务
        洲                   全部清偿止。)
        市                   判决如下:
        润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玉                   告株洲市润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582,83.14 元,并以
             株洲天
333 3建               买卖   59517.27 元货款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4 日起按年利率 475%的标准    2023
             地混凝                                                                                    已上
    3筑               合同   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该部分款项付清之日止;                           年6月
             土有限                                                                                     诉
    4材               纠纷   二、驳回原告株洲市润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5日
             公司
        料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
        有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限                   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                   本案案件受理费 9822 元,减半收取 4911 元,诉前保全申请费 3520
        司                   元,共计 8431 元,由原告株洲市润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
                             理费 163 元 诉前保全申请费 117 元,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
                             负担案件受理费 4748 元,诉前保全申请费 3403 元。
        株
        洲
                             诉讼请求:
        三
                             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人民币 21628 元整;
        亿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化
                             判决结果:
        学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
        建   株洲天                                                                            暂未
334 3                 买卖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华联诚信汽配商行支付
     材      地混凝                                                                            收到    已上
    3                 合同   货款 143398 元及逾期利息(以 143398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
     科      土有限                                                                            二审     诉
    5                 纠纷   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计算,自 2023 年
     技      公司                                                                              判决
                             1 月 12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发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
        展
                             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有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
        限
                             料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华联诚信汽配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司
335 3深      深圳市   买卖                                                                     暂未    一审
    3圳      天地新   合同   诉讼请求:                                                        收到    已判
    6市   材料有     纠纷   1.判决被告偿还配件款 143398 元;                               二审    决,已
     宝   限公司            2.违约金 40803.678 元                                          判决    上诉
     安   宝创混            判决结果:判决结果:
     区   凝土分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
     西   公司、深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华联诚信汽配商行支付
     乡   圳市天            货款 143398 元及逾期利息(以 143398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
     华   地新材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计算,自 2023
     联   料有限            年 1 月 12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诚   公司、深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
     信   圳市天            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汽   地(集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
     配   团)股份          料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商   有限公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华联诚信汽配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行     司
     攸
     县
     恒
     固                     诉讼请求:
          株洲天                                                                           2023
336 3建              买卖   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人民币 88616 元整;                          二审
          地混凝                                                                           年 11
    3材              合同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已判
          土有限                                                                           月 13
    7商              纠纷   判决结果:                                                              决
           公司                                                                             日
     贸                     限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经                     原告攸县恒固建材商贸经营部货款 88616 元
     营
     部


          深圳市
     深
          天地宝
     圳
          创新材
     市
          料有限            诉讼请求:
     金
          公司、深          一、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 283,558.05 元,并向原告支付利息
     衡
          圳市天            人民币 1,162.43 元【以拖欠运费的实际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   暂未
337 3货              运输
          地新材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自实际拖欠之日起至    收到    已上
    3物              合同
          料有限            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暂计至申请日,详见后附利息计算清单)】       二审     诉
    8运              纠纷
          公司、深          二、请求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前述第一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
     输
          圳市天            三、请求判决被告三对被告二前述第一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有
          地(集            四、请求判决全体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以上金
     限
          团)股份          额暂合计为人民币 284,720.48 元。
     公
          有限公
     司
            司
          深圳市            诉讼请求:
          天地新            1、请求贵院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191013.46 元及利息
                                                                                              暂未
338 3王   材料有     买卖   23856 元(利息以 191013.46 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收到   已上
    3*    限公司     合同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计至被告一货款
                                                                                              二审    诉
    9晖   远东混     纠纷   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
                                                                                              判决
          凝土分            2、请求贵院判决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             3、请求贵院判决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
                            以上暂合计人民币 214869.46 元。

     广
     东   深圳市            诉讼请求:
     长   天地砼            1、请求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广东长源新材
     源   剂开发            料有限公司支付欠付货款 5584891.16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
                                                                                              暂未
339 3新   有限公     买卖   息的计算以 5584891.16 元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收到   已上
    4材   司,深圳   合同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清
                                                                                              二审    诉
    0料   市天地     纠纷   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为 110339.85 元);
                                                                                              判决
     有   (集团)          2、请求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被告深圳市天地
     限   股份有            砼剂开发有限公司对原告广东长源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有的全部债务
     公   限公司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司                     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等均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深圳市
             天地(集
        深   团)股份
        圳   有限公
        市   司、深圳
        前   市天地
                               诉讼请求:
        海   顺铭贸
                               1.判令被告一天地集团向第三人天地恒大赔偿损失【3250】万元。
        青   易有限
                               2.判令被告一天地集团向第三人天地恒大赔偿利息损失(以【3250】
        森   公司、连   损害
                               万元为基数,白【2022】年【9】月【23】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暂未
340 3熠      云港天     公司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被告一天地集团         收到   已上
    4源      地经纬     利益
                               向第三人天地恒大实际赔偿损失【3250】万元之日止,暂计至【2022】     二审    诉
    1投      房地产     责任
                               年【11】月【15】目为【175,500】元)。                               判决
        资   开发有     纠纷
                               3.被告二至十对上述第一项与第二项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管   限公司、
                               4.判今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含受理费、保全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理   黄振文、
                               保全担保费、律师费【70,000】元。
        有   黎丽莎、
                               以上金额暂合计【32,745,500】元。
        限   林剑锐、
        公   张丹丹、
        司   林思存、
             罗中伟、
             林宏润




        深
        圳
        市
             深圳市            诉讼请求:
        兴
             天地新            1.请依法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
        裕
             材料有            40465 元;
        丰                                                                                        暂未
341 3        限公司、   买卖   2.请依法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
     汽                                                                                           收到   已上
    4        深圳市     合同   违约金.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15 日为 848.42 元(逾期付款违约金按
     车                                                                                           二审    诉
    2        天地(集   纠纷   LPR 的 1.5 倍为标准,以 40465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计算
     修                                                                                           判决
             团)股份          至被告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
        配
             有限公            3.请依法判令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天
        有
               司              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第 1、2 项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限
                               4.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由二被告承担。
        公
        司
     深
     圳                       仲裁请求:
     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未付货款人民币 4,847,168.45
     信                       元。
     太   深圳市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违约金暂计人民币 435.601.53
                                                                                                  暂未
342 3基   天地良     买卖     元(自被申请人违约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已开
                                                                                                  收到
    4础   材混凝     合同     年 11 月为人民币 435.601.53 元,计算方式详见附件:逾期违约金计               庭,未
                                                                                                  二审
    3材   土有限     纠纷     算表》);                                                                   判决
                                                                                                  判决
     料    公司               3.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有                       200,000 元;
     限                       4. 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合
     公                       理费用。
     司                       以上 1 至 3 项暂计为人民币 5,482,769.98 元。


                              仲裁请求(金额合计 504341.71 元):
          深圳市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解除劳动关系,
          天地良              并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材混凝              2.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378990.43
                     劳动                                                                         暂未
343 3张   土有限              元;
                     (人                                                                         收到   已上
    4*    公司、深            3.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 10 月份拖欠工资 3297.72
                     事)争                                                                       二审    诉
    4国   圳天地              元;(2022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0 日 31 日)
                      议                                                                          判决
          混凝土              4、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有限公              期间的工作日加班工资 107717.25 元;
            司                5.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 2022 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 6336.31 元;
                              6.被申请人一承担申请人支出的律师费 8000 元;
                              7.被申请人二对被申请人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株
     洲
     市
     秦
     峰
          株洲天              诉讼请求:                                                          暂未
344 3汽              运输
          地混凝              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株洲市秦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付清所欠          收到   已上
    4车              合同
          土有限              运输款 55975.2 元,其间产生的律师及诉讼费用由株洲天地混凝土         二审    诉
    5运              纠纷
           公司               有限公司承担,请求法院冻结其账户,以便及时给予我公司的运费          判决
     输
                              支付。
     有
     限
     公
     司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限公司
             远东混
                               诉讼请求 :
             凝土分
                               一、依法判令三被告偿还原告李水林货款 433292.50 元及利息(以
             公司、深                                                                             暂未
345 3李                 买卖   433292.5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4 月 18 日开始按全国银行间同业
             圳市天                                                                               收到   已上
    4*                  合同   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清全部货款及利息
             地新材                                                                               二审    诉
    6林                 纠纷   之日止);截止 2022 年 10 月 10 日利息为 7687.93 元。。
             料有限                                                                               判决
                               以上暂计为:440980.43 元
             公司、深
                               二、判令三被告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圳市天
                               三、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地(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

        深   深圳市
        圳   天地新
        市   材料有
                               诉讼请求:
        鹏   限公司
                               1、判令立即解除被告一与原告签署的《砂石买卖合同》:                 暂未
346 3懿      东建混     买卖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1707187.04 元        收到   已上
    4实      凝土分     合同
                               及违约金(以 1707187.04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11 日起按照全    二审    诉
    7业      公司、深   纠纷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的         判决
        有   圳市天
                               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限   地新材
                               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   料有限
        司    公司


             深圳市
        汕
             天地新
        头
             材料有
        市                     诉讼请求:
             限公司
        龙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525000 元及利息 1996       暂未
347 3        远东混     买卖
     华                        元(利息以 525000 元为本金,自 2022 年 9 月 26 日起按 LPR1.5 倍暂   收到   已上
    4        凝土分     合同
     建                        计算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并主张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审    诉
    8        公司、深   纠纷
     筑                        2、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
             圳市天
        总                     3、请求判令被告一、二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
             地新材
        公                     用。
             料有限
        司
              公司
             株洲天     劳动                                                                     暂未
348 3王
             地混凝     (人     仲裁请求:                                                      收到   已起
    4*
             土有限     事)争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7882.45 元          二审    诉
    9忠
              公司       议      (3576.49 元/月 X5 个月)                                         判决


             株洲天     劳动                                                                     暂未
349 3罗
             地混凝     (人     仲裁请求:                                                       收到   已起
    5*
             土有限     事)争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30696 元(3069.6 元   二审    诉
    0军
              公司       议      /月*10 个月)                                                    判决



             株洲天
             地混凝
             土有限
                                                                                                 暂未
350 3孟      公司、深   支付     仲裁请求:
                                                                                                 收到   已起
    5*       圳市天     奖金     裁决两被申请人连带支付申请人 2019 年年终奖(税后)和 2019 年功
                                                                                                 二审    诉
    1峰      地(集     纠纷     薪酬(税后)合计 869600 元及迟延支付利息 104352 元(暂计算至
                                                                                                 判决
             团)股份            2023 年 2 月,要求计付息至债务全部清偿止)。
             有限公
               司


        深
        圳
        市
             深圳市
        龙
             天地新
        华
             材料有
        区
             限公司              诉讼请求:
        新                                                                                       暂未
351 3        远东混     买卖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 50070 元。
     劲                                                                                          收到   已上
    5        凝土分     合同     判决结果:
     昌                                                                                          二审    诉
    2        公司、深   纠纷     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深圳市天地新
     汽                                                                                          判决
             圳市天              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龙华区新劲
        车
             地新材              昌汽车冷气配件店支付欠款 50070 元。
        冷
             料有限
        气
              公司
        配
        件
        店
        深
             深圳市
        圳
             天地新
        市                       诉讼请求:
352 3        材料有     买卖                                                                     未收
     福                          1、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偿付原告货款人民币 98585 元整:及逾期付            未开
    5        限公司     合同                                                                     到判
     田                          款利息 5000 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计             庭
    3        远东混     纠纷                                                                     决书
     区                          算,从起诉日算起。)诉讼总标的 103585 元。
             凝土分
        德                       2、本案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公司
        胜
        汽
        车
        配
        件
        商
        行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1198981.37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1198981.37
             深圳市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353 3陈      天地宝   买卖   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2 月 20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    未收
                                                                                                       已上
    5*       创新材   合同   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46055.87 元);                到裁
                                                                                                        诉
    4芬      料有限   纠纷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决书
             公司            41881 元;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1286918.24 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及担保费。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合同款项人民币 236320.00 元;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逾期付款利息(自 2022 年 9 月 25 日起
                             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计算)直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
                             止,暂计至申请仲裁之日止为 3411 元;
        广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合计人民币
        州
             深圳市          20000 元;
        水
             天地新          4、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本案全部仲裁费用及保全费、担保费等因本案
        安
354 3        材料有   买卖   产生的费用。                                                      2023
     建                                                                                                已裁
    5        限公司   合同   裁决结果:                                                        年9月
     材                                                                                                 决
    5        远东混   纠纷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36,320 元,并自 2022 年 12    26 日
     有
             凝土分          月 25 日起,以人民币 236,320 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
        限
             公司            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 倍,向申请人
        公
                             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司
                             (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10,000 元。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保全费人民币 1,819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16,146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人民币 16,146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人支付人民币 16,146 元。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260055.61 元;
             深圳市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本金人民币              2023
355 3黄      天地宝   买卖
                             260055.61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年 10   已裁
    5*       创新材   合同
                             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2 月 20 日之日开    月 20    决
    6明      料有限   纠纷
                             始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9989.39 元);    日
             公司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10802 元;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280847 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及担保费。
                          裁决结果: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60,055.61 元。(二)被申请
                          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利息【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260,055.61 元为基数,
                          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3 倍的标准计至付清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10,802 元,保
                          全费人民币 1,924 元,担保费人民币 1,000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17,010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仲裁费,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该
                          笔费用。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32453.93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本金人民币
                          32453.93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3 月 15 日之日开始
                          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1131.56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1000 元;
          深圳市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34585.49 元。
                                                                                           2023
356 3陈   天地宝   买卖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年 10   强制
    5*    创新材   合同   及担保费。
                                                                                           月 20   执行
    7雄   料有限   纠纷   裁决结果:
                                                                                            日
          公司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32,453.93 元。(二)被申请
                          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32,453.93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3 月 26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的 1.3 倍的标准计至付清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1,000 元。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8,801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仲裁费,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该
                          笔费用。
                          (五)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株洲天
          地中亿
          混凝土
          有限公
          司、中国
                            诉讼请求:
          人民财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总计 1918873.8 元。
          产保险
                     机动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股份有
                     车交   和解协议:
357 3王   限公司                                                                               2024
                     通事   一、甲方同意在其垫付的医疗费 420987.25 元中扣除 20403.27 元,              已结
    5*    深圳市                                                                               年2月
                     故责   即乙方仅需理赔支付给甲方 400583.98 元(420987.25 元-20403.27                 案
    8飞   分公司                                                                               27 日
                     任纠   元),该款项自本协议各方盖章生效次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由乙方
          红岭支
                      纷    一次性支付至甲方的指定账户:
          公司、华
                            二、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后,就本次交通事故引起的乙方
          安财产
                            责任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消灭,甲方不得就本案再向乙方主
          保险股
                            张任何权利。
          份有限
          公司黄
          冈中心
          支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2 栋
     刘   深圳市                                                                                暂未
                     房屋   502 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
358 3*、 天地(集                                                                               出二
                     买卖   下;                                                                        已上
    5唐   团)股份                                                                              审判
                     合同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违约金 28672.43                诉
    9*    有限公                                                                                决结
                     纠纷   元(以 248320.80 元为基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
     静     司                                                                                   果
                            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计算至不动产证办结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3
                            月 3 日);
                            3、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深
        圳
        市                     诉讼请求:
        前   深圳市            1.请求确认天地恒大公司与天地集团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签署
        海   天地恒            的《借款协议书》无效。
        青   大房地            2.请求确认尊地公司与天地恒大公司 天地集团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森   产投资            25 日签署的《借款协议书》无效。                                    暂未
                        确认
359 3熠      管理有            3.请求确认青森公司与天地恒大公司、天地集团公司于 2015 年 12        出二
                        合同                                                                             已上
    6源      限公司、          月 29 日签署的《借款协议书》无效。                                 审判
                        无效                                                                              诉
    0投      深圳市            4.请求确认青森公司与天地集团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6 日签署的《股     决结
                        纠纷
        资   天地(集          权质押协议书》无效。                                               果
        管   团)股份          5.判决天地恒大公司、天地集团公司办理撤销青森公司向天地集团
        理   有限公            公司质押的青森公司持有天地恒大公司的 40%股权的质押登记。
        有     司              6.判决天地恒大公司、天地集团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限                     以上各项合同涉案金额均为同一笔借款 4000 万元,总计金额 4000
        公                     万元。
        司
                               诉讼请求:
                               一、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债权款 21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5152 元
                               (按一年期 LPR 利率标准,自 2022 年 7 月 1 日暂计付利息至 2023 年
                        票据   2 月共 242 天;要求继续计付利息至本案债务全部清偿止)。              暂未
             株洲天
360 3刘                 付款   二、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收到
             地混凝                                                                                      已上
    6*                  请求   判决结果:                                                         二审
             土有限                                                                                       诉
    1清                 权纠   一、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起十五日内向原         判决
              公司
                         纷    告刘桂清支付债权转让款 210000 元,并以未支付的款项为基数按年       结果
                               利率 365%从 2023 年 2 月 22 日起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款项清偿之日
                               止;
                               二、驳回原告刘桂清其他诉讼请求。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裁决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合同款项人民币 1256626.70 元:
             天地新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逾期付款利息(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     暂未
361 3        材料有     买卖                                                                             已开
     李                        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计算)直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          收到
    6        限公司     合同                                                                             庭、未
      *                        止,利息暂计至仲裁之日止为 48000 元;                               判决
    2        远东混     纠纷                                                                             判决
                               3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合计人民币           结果
             凝土分
                               100530 元;
              公司
                               4、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本案全部仲裁费用及保全费、担保费等因本案
                               产生的费用。
             深圳市
             天地新
        东   材料有
        莞   限公司
                               诉讼请求:
        加   宝创混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24510 元;
        劲   凝土分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货款的利息(以货款 24510 元为基数,
        环   公司、深                                                                             暂未
362 3                   买卖   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率的                      已开
     保      圳市天                                                                               收到
    6                   合同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11 月 18 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庭、未
     科      地新材                                                                               判决
    3                   纠纷   3、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1000 元;              判决
     技      料有限                                                                               结果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25510 元
        有   公司、深
                               4、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限   圳市天
                               5、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   地(集
                               6、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司   团)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
             天地新
        深
             材料有
        圳
             限公司
        市
             远东混
        美
             凝土分            诉讼请求:
        日                                                                                        暂未
             公司、深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229549.18 元
363 3鲜                 买卖                                                                      出二
             圳市天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货款                      已上
    6农                 合同                                                                      审判
             地新材            229549.18 元基数,按 1.5 倍 LPR 标准计算,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           诉
    4产                 纠纷                                                                      决结
             料有限            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品                                                                                        果
             公司、深          3 、判令被告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有
             圳市天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限
             地(集
        公
             团)股份
        司
             有限公
               司
        深
        圳
        市
        宝                   仲裁请求:
        安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88725.78 元;
             深圳市
        区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88725.78 元
             天地新
        航                   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
364 3        材料有   买卖                                                                     未收   已开
     城                      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9 月 7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之日
    6        限公司   合同                                                                     到判   庭、未
     街                      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701.67 元);
    5        宝创混   纠纷                                                                     决     裁决
     道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凝土分
        益                   3323 元;
             公司
        华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92750.45 元。
        建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材                   及担保费。
        商
        行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6926781.44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6926781.44
             深圳市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365 3林      天地宝   买卖                                                                     未收
                             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           未开
    6*       创新材   合同                                                                     到判
                             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167830.14 元);                       庭
    6珍      料有限   纠纷                                                                     决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公司
                             165514 元;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7260125.58 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及担保费。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310425.68 元;
             深圳市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310425.68
             天地新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366 3        材料有   买卖                                                                     未收   已开
     左                      利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
    6        限公司   合同                                                                     到判   庭、未
      *                      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11824.64 元);
    7        宝创混   纠纷                                                                     决     裁决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凝土分
                             12890 元;
             公司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335140.32 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及担保费。
                            诉讼请求:
                            一、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25921.8 元
                            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 6457.53x19.5(工作年限:2003 年 4 月 1 日
                            -2022 年 8 月 8 日)=125921.8 元】
          深圳市
                     经济   二、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8000 元。               2023
367 3     天地良
     喻              补偿   以上合计人民币:133921.8 元。                                        年 10   已上
    6     材混凝
      *              金纠   判决结果:                                                          月 20    诉
    8     土有限
                      纷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日
           公司
                            内支付原告喻峰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125921.8 元;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原告喻峰律师费 5000 元。
                            三、驳回原告喻峰的其他诉讼请求。

          深圳市
                            诉讼请求:
          虹华商
                            1、判令二被告一次性支付货款人民币 350000 元(大写:叁拾伍万元)
368 3何   贸有限     买卖                                                                        未收   已开
                            及利息 4316 元(以 350000 元为基数,按年化 14.8%计算,自 2022 年
    6*    公司、储   合同                                                                        到判   庭、未
                            10 月 20 日计至 2022 年 11 月 19 日计息 4316 元,实际利息至还清日
    9捷   继芳(良   纠纷                                                                         决    判决
                            为止);
          材为第
                            以上合计人民币 354316 元。
          三人)
                            2、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
                            诉讼请求:
                            一、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30784 元【离
                            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 879542x35(工作年限:2019 年 5 月 21 日-2022
                            年 8 月 3 日)=30784 元】;
          深圳市
                     经济   二、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8000 元。               2023
369 3刘   天地良
                     补偿   上述金额合计为 38784 元。                                           年 10   已上
    7*    材混凝
                     金纠   判决结果:                                                          月 20    诉
    0云   土有限
                      纷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日
           公司
                            内支付原告刘小云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30784 元;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原告刘小云律师费 5000 元;
                            三、驳回原告刘小云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一、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99540.07 元
                            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 642194x155(工作年限:2007 年 7 月 20 日
                            -2022 年 8 月 8 日)=99540.07 元】
          深圳市
                     经济   二、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因仲裁维权产生的律师费 8000 元。              2023
370 3代   天地良
                     补偿   上述金额合计为 107540.07 元。                                       年 10   已上
    7胜   材混凝
                     金纠   判决结果:                                                          月 20    诉
    1利   土有限
                      纷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日
           公司
                            内支付原告代胜利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99540.07 元;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支付原告代胜利律师费 5000 元。
                            三、驳回原告代胜利的其他诉讼请求。
        马
        鞍
        山
        富
                             仲裁请求:
        通
                             一、裁决被申请人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立
        冶   深圳市
                             即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99435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
        金   天地新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暂未
371 3机      材料有   买卖                                                                            已开
                             价利率(LPR)1.5 倍从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收到
    7械      限公司   合同                                                                            庭、未
                             暂计至申请仲裁之日为人民币 6619 元);                              判决
    2配      远东混   纠纷                                                                            判决
                             二、裁决被申请人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支        结果
        件   凝土分
                             付申请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人民币 7500 元:
        销   公司
                             以上一至二项合计为 113554 元。
        售
                             三、本案的案件仲裁费用、保全费、担保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被申
        有
                             请人承担。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仲裁请求:
        宝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671026.1 元;
        安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671026.1 元
             深圳市
        区                   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        暂未
372 3        天地宝   买卖                                                                            已开
     航                      率的 1.5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22 年 8 月 9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之日   收到
    7        创新材   合同                                                                            庭、未
     城                      止,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为 8284.38 元);                     判决
    3        料有限   纠纷                                                                            判决
     街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结果
             公司
        道                   25738 元;
        嘉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705048.48 元。
        奥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贸                   及担保费。
        易
        广
        州
             深圳市          诉讼请求:
        水
             天地新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合同款项人民币 279740.00 元;
        安
373 3        材料有   买卖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按照同期    未收   已开
     建
    7        限公司   合同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计算)直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到判   庭、未
     材
    4        东建混   纠纷   起诉之日止为 16155 元;                                            决书   判决
     有
             凝土分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支付的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合计人民币 22000 元;
        限
             公司            4、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保全费、担保费等因本案产生
        公
                             的费用。
        司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龙
             限公司
        门                       诉讼请求:
             东建混
        县                       1、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到期货款人民币 104706.72 元;
             凝土分
        鑫                       2、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人民币 1219.58 元(该违
             公司、深                                                                               暂未
374 3丰                 买卖     约金以被告到期未支付的货款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                已开
             圳市天                                                                                 出判
    7源                 合同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计算利                庭、未
             地新材                                                                                 决结
    5建                 纠纷     率,从被告一逾期付款之日起计算,暂计至 2023 年 4 月 15 日,应             判决
             料有限                                                                                 果
        材                       计至欠款付清之日止)【详见《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表》】
             公司、深
        经                       3、请求判决被告二、三对上述 12 项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圳市天
        营                       4、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地(集
        部                       以上标的暂计人民币 105926.30 元
             团)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              仲裁请求:
             天地新              一、依法裁决第一被申请人赔付申请人 2023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材料有              月 12 日(共 6 天)的生活护理费 1825.59 元。
             限公司              二、依法裁决第一被申请人赔付申请人 2021 年 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劳动                                                                        暂未
375 3罗      远东混              10 月 20 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 29125.55 元。                             已裁
                        (人                                                                        出判
    7*       凝土分              三、依法裁决第一被申请人赔付申请人工伤九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决、已
                        事)争                                                                      决结
    6平      公司、深            助金 62227.2 元。                                                         起诉
                         议                                                                         果
             圳市天              四、依法裁决第一被申请人赔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地新材              金 92256.71 元。
             料有限              五、依法裁决第二被申请人应对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付以上一
              公司               至四项损失总额 185435.05 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详见《罗新平赔偿
                                 项目清单》)。

        深
        圳   深圳市
                                 诉讼请求:
        市   天地物
                                 1、判令两被告连带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33600 元,并承担违约金
        顺   业管理
                                 23184.00 元,两项合计 56784.00 元;
        易   有限公
                                 2、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通   司、深圳                                                                               暂未
376 3                   买卖     判决结果:
     信      市天地                                                                                 出二   已上
    7                   合同     判决如下:
     息      物业管                                                                                 审结    诉
    7                   纠纷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福苑小区管理处应于本判
     科      理有限                                                                                 果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合同款项 33600 元、违约金 4800
        技   公司龙
                                 元;
        有   福苑小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
        限   区管理
                                 任;
        公     处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司
        广
        东                     请求事项:
        弘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341604.5 元及逾
        洲                     期付款利息 3013.24 元(前述逾期付款利息自 2022 年 10 月 11 日起
        新   深圳市            暂计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起止,以 341604.5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
377 3材      天地良     买卖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计算;自 2022               已开
    7料      材混凝     合同   年 12 月 8 日起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341604.5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              庭、未
    8科      土有限     纠纷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另行计算                判决
        技    公司             逾期付款利息)。
        有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本案维权支出的律师费人民
        限                     币 24500 元。
        公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
        司                     告承担。
        陕
        西
        华   深圳市
        王   大众物
        科   业管理
                               诉讼请求:                                                           暂未
        技   有限公     建设
378 3                          一、判令大众物业西安分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工程款 142429.31 元         出二
     发      司西安     工程                                                                              已上
    7                          及利息(以 142429.31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4 月 9 日起按照全国银      审判
     展      分公司、   施工                                                                               诉
    9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全额实际支付之          决结
     有      西安千     合同
                               日止);                                                              果
        限   禧国际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责   置业有
        任   限公司
        公
        司
                               诉讼请求:
        长                     1、请求判令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向原告长沙市龙创化工实
        沙                     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130400 元;
        市                     2、请求判令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原告长沙市龙创化工实业
        龙                     有限公司支付利息 1548.5 元(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创                     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 4.75%计算,)后段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        暂未
             株洲天
379 3化                 买卖   年利率 4.75%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出二
             地混凝                                                                                       已上
    8工                 合同   3、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审判
             土有限                                                                                        诉
    0实                 纠纷   判决结果:                                                          决结
              公司
        业                     一、限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果
        有                     原告长沙市龙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130400 元:
        限                     二、限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公                     原告长沙市龙创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欠付款项 130400 为
        司                     基数,按照年利率 4.75%标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至款项实
                               际支付之日止。
                               仲裁请求:
        深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256220 元;
        圳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货款人民币 153732 元为
             深圳市
        市                     基数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以货款人民币
             天地新                                                                               暂未
        富                     102488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3 月 1 日开始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照
380 3        材料有   买卖                                                                        出二
     仕                        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               已上
    8        限公司   合同                                                                        审判
     山                        计算标准,暂计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 19151.8 元);                         诉
    1        宝创混   纠纷                                                                        决结
     建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聘请律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凝土分                                                                               果
        材                     11014 元;
             公司
        贸                     以上款项暂合计为人民币 286385.8 元。
        易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费
                               及担保费。
             深圳市
             天地新
                      劳动                                                                        暂未
381 3吴      材料有
                      (人                                                                        出判   已起
    8*       限公司
                      事)争   1.自公司补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给其本人共计:28464 元.             决结    诉
    2静      东建混
                       议                                                                         果
             凝土分
             公司

             深圳市
             天地新
                      劳动                                                                        暂未
382 3王      材料有
                      (人                                                                        出判   已起
    8*       限公司            请求依法裁决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支付一
                      事)争                                                                      决结    诉
    3勇      东建混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1113.60 元(7778.40x4=31113.60 元)
                       议                                                                         果
             凝土分
             公司

        程
        *
        耀
        、
        谢
        *    深圳市            诉讼请求:
        峰   天地新            1、支付申请人 12 人 2023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25 日工资 65752.08
                      劳动                                                                        暂未
383 3、      材料有            元;
                      (人                                                                        出判   已起
    8王      限公司            2、支付申请人 12 人 2023 年 3 月 26 日至 4 月 25 日工资 65730.47
                      事)争                                                                      决结    诉
    4*       东建混            元;
                       议                                                                         果
        明   凝土分            3、支付申请人 12 人 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12 日工资 25394.53
        、   公司              元;
        蒲                     4、支付申请人 12 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1508284.0 元。
        *
        丽
        、
        何
    *、
        陶
        *
        学
        、
        王
        *
        勇
        、
        张
        *
        强
        、
        黄
        *
        鸣
        、
        易
        *
        兰
        、
        苏
        *
        凤
        、
        莫
        *
        德
        刘
        *                      刘金友请求事项:
        友                     1.因公司违法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要求公司赔偿申请人两倍
        、                     赔偿金 8000 元。
        党                     2.补交 2022 年 6-7 月医疗保险与养老。
        *                      党希勇请求事项:
        勇   西安千   劳动     1.因公司违法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要求公司赔偿申请人两倍       暂时
384 3                                                                                                  部分
     、      禧国际   (人     赔偿金 8300 元。                                                 未出
    8                                                                                                  已起
     李      置业有   事)争   2.补交 2022 年 6-7 月医疗保险与养老。                            裁决
    5                                                                                                   诉
      *      限公司    议      李宇鹏请求事项:                                                  结果
        鹏                     1.因公司违法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要求公司赔偿申请人两倍
        、                     赔偿金 9375.88 元。
        王                     2.补交 2022 年 6-7 月医疗保险与养老。
        *                      王会刚请求事项:
        刚                     1.合同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违法与本人劳动合同。现要求公司赔偿
        、                     本人两倍赔偿金 8129.74 元。
     冷                      2.补交 2023 年 4 月医疗保险与养老金。
      *                      3.对公司在未与本人沟通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宜,并以欲加之罪名义
     亭                      予以非法开除的情况,要求公司发布致歉信予以道歉,并予精神赔
     、                      偿金壹万元整。
     王                      冷俊亭请求事项:
      *                      1.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平                      7166 元(3583*2)
     、                      2.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交申请人 2022 年 9-10 月职工社保。
     张                      王江平请求事项:
      *                      1.因公司违法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要求公司赔偿申请人两倍
                             赔偿金 8100 元。
                             2.补交 2022 年 6-7 月医疗保险与养老。
                             张磊请求事项:
                             1.因公司违法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要求公司赔偿申请人两倍
                             赔偿金 8000 元。
                             2.补交 2022 年 6-7 月医疗保险与养老。
     沈
     *、                     仲裁请求:
     刘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株洲天   劳动                                                                        律师
385 3 *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偿金 154418.75 元;                     被强
           地混凝   (人                                                                        未给
    8兵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20692.4 元;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予判
    6、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行
           公司      议                                                                         决书
     侯                      26 日的工资 54180 元;
      *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6646.4
     亮                      元。
     吴
      *
     宝
     、
     石
                             仲裁请求:
      *
           株洲天   劳动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律师
386 3明                                                                                                被强
           地混凝   (人     2、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834679.92 元;                      未给
    8、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76593.3 元;          予判
    7吴                                                                                                 行
           公司      议      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的   决书
      *
                             工资 205984.83 元;
     业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失业保险损失 146880 元。
     、
     赵
      *
     军
     戴
     *
     明
     、
     言
     *
     俊
     、
     黄
     *
     峰
     、                     仲裁请求:
          株洲天   劳动                                                                        律师
387 3邹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被强
          地混凝   (人                                                                        未给
    8*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637867.2 元;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予判
    8睿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73489.5 元;                 行
          公司      议                                                                         决书
     、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莫                     26 日的工资 259761.52 元。
     *
     军
     、
     罗
     *
     勋
     、
     吴
     *
     航


                            仲裁请求: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
          株洲天   劳动     除;                                                                律师
388 3凌                                                                                               被强
          地混凝   (人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业务提               未给
    8*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成)226260 元;                                                      予判
    9明                                                                                                行
          公司      议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决书
                            82786.8 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2978.8 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代通知金 3599.4 元。
     湖
     南                     仲裁请求:
          株洲天                                                                               律师
389 3加            买卖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56300 元;                             被强
          地混凝                                                                               未给
    9美            合同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372.8 元(按年              制执
          土有限                                                                               予判
    0乐            纠纷     利率 3.65%的标准,暂计算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实际计算至货款付            行
          公司                                                                                 决书
     素                     清之日止);
     新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2693682.42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货款的违约金 124073 元(违约金
                            以 636009.4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计 50%计算,从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计算至
                            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为 33975 元;违约金
          深圳市            以 700000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天地新            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计 50%计算,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
          材料有            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为 34024 元;违约金以
          限公司            700000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远东混            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计 50%计算,从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
          凝土分            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为 30543 元:违约金以
          公司、深          657673.02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2023
390 3林              买卖
          圳市天            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计 50%计算,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       年 10   已裁
    9*               合同
          地新材            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为 25531 元)。            月 16    决
    1添              纠纷
          料有限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80000 元。                日
          公司、深          4、裁决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责任保险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圳市天            以上暂合计:2897755.42 元
          地(集            裁决结果:
          团)股份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693,682.42 元。
          有限公            (二)被申请人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以人民币 636,009.40 元为基数,
            司              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以人民币 7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以人民币 7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以人民币
                            657,673.02 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 倍,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60,000
                            元。(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53,125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
                            预交人民币 53,125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
                            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53,125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1113990.6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货款的违约金 85397 元(违约金
          深圳市              以 750000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天地新              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计 50%计算,从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
          材料有              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4 月 3 日为 58713 元;违约金以
          限公司              363990.6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远东混              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计 50%计算,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
          凝土分              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4 月 3 日为 26684 元)。
          公司、深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40000 元。               2023
391 3戴              买卖
          圳市天              4、裁决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责任保险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年 10   已裁
    9*               合同
          地新材              以上暂合计:1239387.6 元                                              月 16    决
    2忠              纠纷
          料有限              裁决结果:                                                            日
          公司、深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113,990.60 元。
          圳市天              (二)被申请人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以人民币 750,000 元为基数,
          地(集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以人民币 363,990.60 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
          团)股份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 倍,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实
          有限公              际清偿之日止。
            司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30.000 元。(四)本案仲裁费
                              人民币 38,200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 38,200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38,200 元。


                              请求事项:
          深圳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 2023 年 2 月 26 日至 5 月 11 日
          天地新              期间的工资人民币 28350.04 元;
          材料有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
          限公司              414152.77 元;
          远东混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未休年假工资 39396.22 元;
          凝土分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向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 5000 元;
          公司、深   劳动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债务承担          暂未
392 3
     陈   圳市天     (人     连带责任。                                                           出判    已起
    9
      *   地新材     事)争   裁决结果:                                                           决结     诉
    3
          料有限      议      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以下款            果
          公司、深            项:
          圳市天              1、2023 年 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工资 28350.04 元;2、解除
          地(集              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207076.39 元;
          团)股份            3、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 30203.77
          有限公              元;
            司                4、律师代理费 2756.08 元。二、第二被申请人及第三被申请人对本
                              案裁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请求事项:
          限公司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 2023 年 2 月 26 日至 5 月 11 日
          远东混
                              期间的工资人民币 23022.36 元;
          凝土分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
          公司、深   劳动                                                                        暂未
393 3陈                       214644.6 元;
          圳市天     (人                                                                        出判   已起
    9*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地新材     事)争                                                                      决结    诉
    4涛                       11 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 30166.05 元;
          料有限      议                                                                         果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未休年假工资 4934.36 元;
          公司、深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向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 5000 元;
          圳市天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债务承担
          地(集
                              连带责任。
          团)股份
                              以上合计 277767.37 元。
          有限公
            司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限公司
                              请求事项:
          远东混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 2023 年 2 月 26 日至 5 月 11 日
          凝土分
                              期间的工资人民币 19817.33 元;
          公司、深   劳动                                                                        暂未
394 3戴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
          圳市天     (人                                                                        出判   已起
    9*                        31470.8 元;
          地新材     事)争                                                                      决结    诉
    5献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未休年假工资 7234.6 元;
          料有限      议                                                                         果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向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 5000 元;
          公司、深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债务承担
          圳市天
                              连带责任。
          地(集
                              以上合计 63522.73 元。
          团)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限公司
                                 请求事项:
             远东混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 2023 年 2 月 26 日至 5 月 11 日
             凝土分
                                 期间的工资人民币 22265.6 元;
        欧   公司、深   劳动                                                                       暂未
395 3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
     阳      圳市天     (人                                                                       出判   已起
    9                            390710.04 元;
      *      地新材     事)争                                                                     决结    诉
    6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未休年假工资 33420.8 元;
     溢      料有限      议                                                                        果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向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 5000 元;
             公司、深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债务承担
             圳市天
                                 连带责任。
             地(集
                                 以上合计 451396.44 元。
             团)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限公司
                                 请求事项:
             远东混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 2023 年 2 月 26 日至 5 月 11 日
             凝土分
                                 期间的工资人民币 22679.95 元;
             公司、深   劳动                                                                       暂未
396 3胡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
             圳市天     (人                                                                       出判   已起
    9*                           329587.5 元;
             地新材     事)争                                                                     决结    诉
    7娇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未休年假工资 4591.95 元;
             料有限      议                                                                        果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向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 5000 元;
             公司、深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债务承担
             圳市天
                                 连带责任。
             地(集
                                 以上合计 361859.4 元。
             团)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限公司
                                 请求事项:
             远东混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 2023 年 2 月 26 日至 5 月 11 日
             凝土分
                                 期间的工资人民币 19650.08 元;
             公司、深   劳动                                                                       暂未
397 3潘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
             圳市天     (人                                                                       出判   已起
    9*                           67535.28 元;
             地新材     事)争                                                                     决结    诉
    8峰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未休年假工资 6900.16 元;
             料有限      议                                                                        果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向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 5000 元;
             公司、深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债务承担
             圳市天
                                 连带责任。
             地(集
                                 以上合计 99085.52 元。
             团)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限公司
             远东混              请求事项:
             凝土分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 2023 年 2 月 26 日至 5 月 11 日
             公司、深   劳动     期间的工资人民币 20007.66 元;                                     暂未
398 3
     袁      圳市天     (人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           出判   已起
    9
      *      地新材     事)争   182274.31 元;                                                     决结    诉
    9
             料有限      议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向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 5000 元;              果
             公司、深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债务承担
             圳市天              连带责任。
             地(集              以上合计 207281.97 元。
             团)股份
             有限公
               司




        姚
        *
        辉   株洲天     劳动     仲裁请求:
399 4                                                                                                     被强
     、      地混凝     (人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
    0                                                                                                     制执
     贺      土有限     事)争   除;
    0                                                                                                      行
     *、      公司       议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9310.3 元;
        汤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8872 元。
        *
     根




     深
     圳
     源
                            仲裁请求:
     永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902362.18 元;
     恒   深圳市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902362.18 元为        暂未
400 4环   天地良   买卖                                                                               已开
                            基数,从 2022 年 9 月 13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出判
    0保   材混凝   合同                                                                               庭、未
                            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 50%算至两被申请人实际还清之日止,暂计至         决结
    1科   土有限   纠纷                                                                               裁决
                            20233 年 4 月 6 日系 29597.48 元);                                 果
     技   公司
                            3、裁决被申请人共同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38400 元;
     有
                            4、裁决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限
                            以上金额暂合计为 970359.66 元
     公
     司

          深圳市
                   劳动
401 4梁   天地良                                                                                      被强
                   (人     仲裁请求:
    0*    材混凝                                                                                      制执
                   事)争   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小计
    2智   土有限                                                                                       行
                    议      金额:31112.00 元。
          公司


                            仲裁请求:
          深圳市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2952 元(8238 元
                   劳动                                                                        暂未
402 4张   天地良            x4 个月);
                   (人                                                                        出判   已起
    0*    材混凝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22 年 04 月 12 日至 2023 年 03 月 13 日
                   事)争                                                                      决结    诉
    3青   土有限            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91168 元(8238 元 x11 个月 2 天)
                    议                                                                         果
          公司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28833 元
                            (8238 元 x35 个月)。
                            以上合计:152953 元。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2953087.93 元;
                               2、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 2023 年 7 月 11 日的逾期付款损
        株                     失 233315.95 元及自 2022 年 7 月 12 日起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一年
        洲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 倍的标准计算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
        市   株洲天            逾期付款损失;
        茂   地中亿            3、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 147655
        奇   混凝土            元、保函费 3338 元;
                                                                                                   2023
403 4建      有限公     买卖   (以上 1-3 项金额暂合计 3337396.88 元)                                       被强
                                                                                                   年 11
    0材      司、深圳   合同   4、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制执
                                                                                                   月 28
    4贸      市天地     纠纷   判决结果:                                                                   行
                                                                                                    日
        易   (集团)          一、被告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
        有   股份有            内向原告株洲市茂奇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2453087.93 元;
        限   限公司            二、被告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
        公                     内向原告株洲市茂奇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 2023 年 6 月 6 日至 2023
        司                     年 7 月 30 日的逾期付款损失 23034.09 元,2023 年 7 月 27 日之后的
                               逾期付款损失以 2453087.93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5.475%的标准计算
                               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株洲市茂奇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仲裁请求:
        胡
             深圳市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8130.94 元,并按照同
        *
404 4        天地良     买卖   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的标准                 已强
     伟
    0        材混凝     合同   向申请人支付所有逾期支付货款的利息,利息要求自 2021 年 7 月 1               制划
     、
    5        土有限     纠纷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暂计至仲裁申请之日止约为人民币                     扣
     周
              公司             2994 元;
        *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本案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4500 元;
                               三、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2979850.44 元;
        株
                               2、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 2023 年 7 月 11 日的逾期付款损
        洲
                               失 6836.28 元及自 2022 年 7 月 12 日起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一年期
        市   株洲天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 倍的标准计算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
        石   地中亿
                               期付款损失;
        鑫   混凝土
                               3、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 148993
405 4建      有限公     买卖                                                                               被强
                               元、保函费 3139 元;                                                 2024
    0材      司、深圳   合同                                                                               制执
                               (以上 1-3 项金额暂合计 3138818.72 元)                               年3月
    6贸      市天地     纠纷                                                                                行
                               4、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易   (集团)
                               判决结果:
        有   股份有
                               一、限被告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
        限   限公司
                               向原告株洲市石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 2023 年 3 月 25 日前的货
        公
                               款 1,575,583.81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欠付的货款为基数,自 2023
        司
                               年 7 月 1 日起按年利率 5.325%的标准计算至货款结清之日止);
                               二、限被告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
                              向原告株洲市石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 2023 年 3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的货款 1,404,266.63 元;
                              三、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款确定的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株洲市石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限公司
          东建混
                              诉讼请求:
          凝土分
     兴                       1.被告东建混凝土分公司、天地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 429872 元      暂未
          公司、深
406 4旺              买卖     及利息,利息以本金 429872 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      出二
          圳市天                                                                                       已上
    0汽              合同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标准计算至款项还       审判
          地新材                                                                                        诉
    7配              纠纷     清之日止;                                                         决结
          料有限
     店                       2.被告天地集团公司对东建混凝土分公司、天地公司上述债务承担        果
          公司、深
                              连带责任;
          圳市天
                              3.案件受理费由三被告承担。
          地(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
          天地宝
                              仲裁请求:
          创新材
                              1、请求依法裁决各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料有限
                              12023*15.5=186356.5 元;
          公司、深   劳动                                                                       暂未
407 4廖                       2、请求依法裁决各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已开
          圳市天     (人                                                                       出判
    0*                        年年终奖 34920*3=104760 元;                                              庭、未
          地(集     事)争                                                                     决结
    8桃                       3、请求依法裁决各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5 月           裁决
          团)股份    议                                                                        果
                              18 日期间工资 35417 元(其中 2 月份工资差额 3376 元,3 月和 4 月
          有限公
                              工资分别为 12120 元,5 月 1 日至 5 月 18 日期间工资 7801 元)。
          司宝创
                              4、请求依法裁决各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0000 元。
          混凝土
                              以上合计 336533.5 元。
          分公司、
          深圳市
          天地(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深圳
          市天地
          新材料
          有限公
          司宝创
          混凝土
          分公司、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限公司、
          深圳市
          天地东
          建混凝
          土有限
          公司、深
          圳市天
          地(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东建
          混凝土
          分公司、
          深圳市
          天地混
          凝土有
          限公司
          横岗分
          公司、深
          圳市东
          部开发
          (集团)
          有限公
          司红花
          岭石场
          营销分
           公司
408 4上   深圳市     保证   诉讼请求:                                                   暂未   已开
    0饶   天地混     合同   一、请求判决被告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   出判   庭、未
    9市   凝土有     纠纷   股份有限公司、蔡华翀、肖明对第三人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   决结   判决
     金   限公司、           公司应付原告上饶市金宸贸易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 10016049.17 元         果
     宸   深圳市             的付款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贸   天地(集           二、请求判决被告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
     易   团)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蔡华翀、肖明对第三人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
     有   有限公             公司应付原告上饶市金宸贸易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
     限   司、蔡华           算方法:至 20225 月 24 日前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人民币 316888.85
     公   翀、肖明           元,自 2022 年 5 月 25 日,以 10016049.17 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
     司   (良材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为标准,
          为第三             计算至清偿之日止)的付款责任连带清偿责任。
           人)              暂计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人民币 817190.51 元。
                             三、请求判决被告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蔡华翀、肖明对第三人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
                             公司应付原告上饶市金宸贸易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
                             财产保全保险费人民币 14239.11 元、仲裁费 113817 元的付款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以上诉讼金额共计:10966295.79 元。
          深圳市
     广   天地新
     东   材料有
     科   限公司
                             诉讼请求:
     隆   宝创混
                             1、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被告一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与被告二订立《债
     智   凝土分
                             权转让协议》,将债权转让给被告二的行为;
     谷   公司、湖
                     债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 30000 元。
409 4新   南北斗                                                                                2024    二审
                     人撤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1材   辅成资                                                                                年5月   已判
                     销权    判决结果:
    0料   产管理                                                                                15 日    决
                     纠纷    一、撤销宝创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与北斗公司签订的《债权转
     股   有限公
                             让协议》;
     份   司、中建
                             二、宝创公司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科隆公司支付因本案支
     有   三局第
                             出的律师费 30000 元;
     限   一建设
                             三、驳回科隆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公   工程有
     司   限责任
           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年终奖合计 119618.5 元;
          株洲天     劳动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306253.6 元;                   2023
410 4石                                                                                                 被强
          地混凝      (人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28161.3 元;                年 12
    1*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失业保险损失 36720 元。                   月 26
    1明                                                                                                  行
           公司       议     判决结果:                                                          日
                             一、确认原告石光明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
                             同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石
                           光明支付欠发工资合计 23639.66 元;
                           三、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石
                           光明支付经济补偿金 306253.6 元;
                           四、驳回原告石光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
                           除;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2620.7 元;
          株洲天   劳动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5548.8        2023
411 4汤                                                                                               被强
          地混凝    (人    元。                                                               年 12
    1*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判决结果:                                                         月 28
    2根                                                                                                行
          公司      议     一、原告汤*根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 2022          日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
                           付原告汤*根 32889.6 元;
                           三、驳回原告汤*根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
                           的工资 14946.2 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45234.2 元;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5872.2 元;
                           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1097.6 元。
          株洲天   劳动
412 4刘                    判决结果:                                                                 被强
          地混凝    (人
    1*                     一、确认原告刘*兵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3兵                    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行
          公司      议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
                           刘*兵的欠发工资 6,145.97 元;
                           三、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
                           刘*兵经济补偿金 45,220 元;
                           四、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
                           刘*兵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4,048 元;
                           五、驳回原告刘*兵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2、请求判被告向原告支付 2023 年月 1 日至 20235 月 26 日的工资
                           17971.03 元;
          株洲天   劳动
413 4戴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56898.8 元;                    2023    被强
          地混凝    (人
    1*                     4、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5073.5 元。                    年 11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4明                    判决结果:                                                         月6日    行
          公司      议
                           一、确认原告戴*明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戴*
                           明支付欠发工资合计 7,716.46 元;
                           三、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戴*
                           明支付经济补偿金 56,892 元;
                           四、驳回原告戴*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
                           的工资 19839.3 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43315 元;
          株洲天   劳动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7966 元。
414 4莫                                                                                       2023    被强
          地混凝    (人    判决结果:
    1*                                                                                        年 11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一、确认原告莫*军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5军                                                                                       月6日    行
          公司      议     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莫*
                           军支付欠发工资合计 8,510.97 元;
                           三、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莫*
                           军支付经济补偿金 43,308 元;
                           四、驳回原告莫*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年终奖合计 71860.97 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153639 元;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13296.7 元。
          株洲天   劳动
415 4黄                    判决结果:                                                         2023    被强
          地混凝    (人
    1*                     一、确认原告黄*峰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年 11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6峰                    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月9日    行
          公司      议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黄*
                           峰支付欠发工资合计 24.911.75 元:
                           三、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黄*
                           峰支付经济补偿金 153,639 元;
                           四、驳回原告黄*峰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年终奖合计 115964.9 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234102.4 元;
          株洲天   劳动
416 4赵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21984.7 元;                2023    被强
          地混凝    (人
    1*                     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业保险损失 36720 元。                     年 11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7军                    判决结果:                                                         月9日    行
          公司      议
                           一、确认原告赵*军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赵*
                           军支付欠发工资合计 22,336.59 元;
                           三、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赵*
                           军支付经济补偿金 169,250.77 元;
                           四、驳回原告赵*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年终奖合计 115964.9 元;
                           3、请求被告向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241743.5 元;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20921.7 元;
          株洲天   劳动    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失业保险损失 36720 元。
417 4吴                                                                                       2023    被强
          地混凝    (人    判决结果:
    1*                                                                                        年 11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一、确认原告吴*业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8业                                                                                       月9日    行
          公司      议     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吴*
                           业支付欠发工资合计 10,864.14 元;
                           三、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吴*
                           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241,743.5 元;
                           四、驳回原告吴*业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年终奖合计 96098.9 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158141.06 元;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21151.6 元。
          株洲天   劳动                                                                       2023
418 4言                    判决结果:                                                                 被强
          地混凝    (人                                                                       年 10
    1*                     一、确认原告言*军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月 28
    9军                    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行
          公司      议                                                                         日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言*
                           军支付欠发工资合计 24,643.25 元;
                           三、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言*
                           军支付经济补偿金 158,141.06 元;
                           四、驳回原告言*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
                           的工资 24732.4 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27360 元;
          株洲天   劳动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5031.7 元。                2023
419 4罗                                                                                               被强
          地混凝    (人    判决结果:                                                         年 10
    2*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一、确认原告罗*勋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月 28
    0勋                                                                                                行
          公司      议     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日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罗*
                           勋支付欠发工资合计 10,945.97 元;
                           三、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罗*
                           勋支付经济补偿金 27,360 元;
                           四、驳回原告罗*勋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年终奖合计 58748.4 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80278.77 元;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10737.4 元。
          株洲天   劳动                                                                    2023
420 4邹                    判决结果:                                                              被强
          地混凝    (人                                                                    年 10
    2*                     一、确认原告邹*睿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月 28
    1睿                    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行
          公司      议                                                                      日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邹*
                           睿支付欠发工资合计 22131.97 元;
                           三、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邹*
                           睿支付经济补偿金 80278.77 元;
                           四、驳回原告邹*睿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业务提成)226260 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82786.8 元;
          株洲天   劳动
421 4凌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2978.8 元;              2023    被强
          地混凝    (人
    2*                     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通知金 3599.4 元。                   年 11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2明                    判决结果:                                                      月6日    行
          公司      议
                           一、原告凌*明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凌*
                           明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82,786.2 元;
                           三、驳回原告凌*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
                           除;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2675.9 元;
          株洲天   劳动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6661.6     2023
422 4                                                                                              被强
     贺   地混凝    (人    元。                                                            年 10
    2                                                                                              制执
      *   土有限   事)争   判决结果:                                                      月 30
    3                                                                                               行
          公司      议     一、原告贺*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 2022 年      日
                           11 月 25 日解除: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
                           付原告贺*26,418 元;
                           三、驳回原告贺*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株洲天   劳动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   2023
423 4姚                                                                                            被强
          地混凝    (人    除;                                                             年 10
    2*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4013.8 元;        月 31
    4辉                                                                                             行
          公司      议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6661.6      日
                           元。
                           判决结果:
                           一、原告姚*辉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
                           付原告姚*辉 25,002 元;
                           三、驳回原告姚*辉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
                           的工资 13839.3 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57750.4 元;
                           4、请求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7497 元;
          株洲天   劳动                                                                        2023
424 4                      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5548.8 元。                 被强
     沈   地混凝    (人                                                                       年 10
    2                      判决结果:                                                                 制执
      *   土有限   事)争                                                                      月 31
    5                      一、确认原告沈*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                 行
          公司      议                                                                          日
                           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沈*
                           支付欠发工资合计 9,935 元;
                           三、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沈*
                           支付经济补偿金 57,750.4 元;
                           四、驳回原告沈*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年终奖合计 75548.4 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52580.3 元;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5525.7 元;
          株洲天   劳动    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失业保险损失 36720 元。                   2023
425 4吴                                                                                               被强
          地混凝    (人    判决结果:                                                         年 12
    2*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一、确认原告吴*宝与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          月 26
    6宝                                                                                                行
          公司      议     同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日
                           二、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吴
                           *宝支付欠发工资合计 20290.65 元;
                           三、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吴*
                           宝支付经济补偿金 52580.29 元;
                           四、驳回原告吴*宝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
          株洲天   劳动                                                                       2023
426 4侯                    的工资 19394.5 元;                                                         被强
          地混凝    (人                                                                       年 12
    2*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51434.16 元;                           制执
          土有限   事)争                                                                      月 26
    7亮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7323.2 元;                          行
          公司      议                                                                        日
                           5、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5548.8 元。
                           判决结果:
                           一、确认候*亮与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二、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候*亮支付欠
                             发工资合计 8385.97 元;
                             三、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候*亮支付经
                             济补偿金 51434.16 元;
                             四、驳回候*亮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4578056.73 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支付货款利息 68670 元(以欠付货款
                             4578056.73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按年利率 6%标准计算至
        荷                   全部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暂算至起诉之日为 68670 元。)
        塘                   3、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区                   判决结果:
             株洲天
        澔                   一、限被告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判夫书生效之日起十
427 4        地中亿   买卖                                                                    2023    二审
     石                      日内向原告荷塘三澔石砂石经营部支付货款 4,578,056.73 元反逾期
    2        混凝土   合同                                                                    年9月   已判
     砂                      付款利息损失(以欠付货款为基数,自 2023 年 5 月 1 日按年利率
    8        有限公   纠纷                                                                    25 日    决
     石                      5.475%的标准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
               司
        经                   二、驳回原告荷塘区澔石砂石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营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
        部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43,974 元,减半收取 21,987 元,由被告株洲天地
                             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100000 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支付货款利息 4500 元(以欠付货款 100000
        长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按年利率 6%标准计算至全部货款实
        沙
                             际付清之日止,暂算至起诉之日为 4500 元。)
        中
             株洲天          3、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及保全担保费用。
        策                                                                                    2023
428 4        地中亿   买卖   判决结果:                                                               被强
     轮                                                                                       年 11
    2        混凝土   合同   一、限被告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制执
     胎                                                                                       月 29
    9        有限公   纠纷   内向原告长沙中策轮胎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100,000 元及逾期付款利               行
     有                                                                                        日
               司            息损失(以欠付货款为基数,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按年利率 5.475%
        限
                             的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公
                             二、驳回原告长沙中策轮胎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司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 2390 元,减半收取 1195 元,保全申请费 1070
                             元,共计 2265 元,由被告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2256
                             元,原告长沙中策轮胎有限公司负担 9 元。
          株洲天     劳动                                                                         暂未
429 4孟                                                                                                  已开
          地混凝      (人    仲裁请求:                                                            出判
    3*                                                                                                   庭、未
          土有限     事)争   裁决两被申请人连带支付申请人 2020 年年终奖 359160 及资金占用         决结
    0锋                                                                                                  判决
           公司       议     利息 5000 元(暂计算至 2023 年 2 月,要求计付息至债务全部清偿止)。    果



          株洲天     劳动    诉讼请求:                                                            暂未
430 4吴
          地混凝      (人    1 、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解除;           出判   已上
    3*
          土有限     事)争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年终奖合计 69538.8 元;          决结    诉
    1航
           公司       议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118234.5 元;                     果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10232.6 元。


                             仲裁请求:
                             1、深圳市天地顺铭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 05 月 24 日至 2022 年 08
                             月 01 日因其他原因确认劳动关系;
                             2、深圳市天地顺铭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
                             支付 2022 年 0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0 月 01 日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
          天地(集
                             资差额,小计金额:17224.00 元;
          团)股份
                     劳动    3、深圳市天地顺铭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暂未
431 4钟   有限公
                      (人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小计金额:13500.00 元;                  出判   已起
    3*    司、深圳
                     事)争   4、深圳市天地顺铭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结    诉
    2敏   市天地
                      议     支付 2022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2 年 0 月 01 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小    果
          顺铭贸
                             计金额:14466.00 元;
          易有限
                             5、深圳市天地顺铭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支付 2022 年 06 月 03 日至 2022 年 06 月 03 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小计金额:1862.07 元;
                             6、深圳市天地顺铭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 2022 年 06 月 25 日至 2022 年 07 月 24 日休息日加班工资,小
                             计金额:4965.52 元。
                                仲裁请求:
                                1、2023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8 月 31 日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未按时支付的工资小计金额:26000
                                2、2022 年 06 月 10 日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被克扣的工资小计金额:14950
                                3、2022 年 08 月 13 日至 2022 年 08 月 14 日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小
                                计金额:2390.8
             深圳市
                                4、2022 年 09 月 19 日至 2022 年 09 月 19 日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加班
             天地(集
                                工资小计金额:298.85
             团)股份
                        劳动    5、2023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9 月 01 日支休假工资 3 倍日工资   暂未
432 4        有限公
     侯                  (人    小计金额:4482.76                                                    出判   已起
    3        司、深圳
      *                 事)争   6、其他(列明争议事项)违法辞退精神损失赔偿小计金额:3000              决结    诉
    3        市天地
                         议     7、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小计金额:39000                       果
             顺铭贸
                                8、其他(列明争议事项)拖欠工资的赔偿金小计金额:6500
             易有限
                                9、其他(列明争议事项)由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共同承担上述支
              公司
                                付申请人 2023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8 月 31 日正常工作时间工
                                资未按时支付的工资 26000 元,2022 年 06 月 10 日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被克扣的工资 14950 元,2022 年 08 月 13 日
                                至 2022 年 08 年 14 日休息日加班工资 2390.8 元,2022 年 09 月 19
                                日至 2022 年 09 月 19 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 298.85 元,2023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309 月 01 日年休假工资 3 倍日工资 4482.76 元,违
                                法辞退精神损失赔偿 3000 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39000 元,
                                拖欠工资的赔偿金 6500 元的责任。
        广
        东
        蓝
             深圳市
        盾
             天地新                                                                                 暂未
        保                      诉讼请求:
433 4        材料有     保安                                                                        出二
     安                         一、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保安服务费 72700 元。                          已上
    3        限公司     服务                                                                        审判
     服                         二、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22200 元。                               诉
    4        远东混     合同                                                                        决结
     务                         三、请求判令被告二、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凝土分                                                                                 果
        有                      四、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三被告承担。(一至二项共计 94900 元)
              公司
        限
        公
        司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机制砂买卖合同》(合同编
        深   深圳市            号:STDXYD2021CG029)已依法解除,被告一应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全部
        圳   天地新            欠付货款;
        市   材料有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1589563.25 元
        欣   限公司            及利息(利息以每月应结算未结算的货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驳回
434 4茂      远东混     买卖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的标准,自每月       2023
                                                                                                          对方
    3源      凝土分     合同   结算日起计至被告付清全部货款之日止);                               年 12
                                                                                                          诉讼
    5建      公司、深   纠纷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费 13000 元;      月8日
                                                                                                          请求
        材   圳市天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经   地新材            费、保全费、执行费等);
        销   料有限            5、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向原告负担的全部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
        部    公司             任。
                               结果:
                               驳回对方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2 栋
             深圳市            204 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        暂未
                        房屋
435 4        天地(集          下。房产价值为 192649.60 元。                                       出二
     徐                 买卖                                                                              已上
    3        团)股份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违约金 22244.34        审判
      *                 合同                                                                               诉
    6        有限公            元(以 192649.60 元为基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      决结
                        纠纷
               司              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计算至不动产证办结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3     果
                               月 3 日);
                               上述两项合计:214893.94 元。
                               3、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杨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2 栋
        *    深圳市            301 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        暂未
                        房屋
436 4顺      天地(集          下;房产价值为 263348.80 元。                                        出二
                        买卖                                                                              已上
    3、      团)股份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违约金 30407.63        审判
                        合同                                                                               诉
    7陈      有限公            元(以 263348.80 元为基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      决结
                        纠纷
        *      司              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计算至不动产证办结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3     果
        贞                     月 3 日);
                               上述两项合计 293756.43 元。
                               3、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章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2 栋
        *    深圳市            402 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       暂未
                        房屋
437 4超      天地(集          下;房产价值为 260145.60 元。                                       出二
                        买卖                                                                             已上
    3、      团)股份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违约金 30037.70       审判
                        合同                                                                              诉
    8滕      有限公            元(以 260145.60 元为基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     决结
                        纠纷
        *      司              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计算至不动产证办结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3   果
        霞                     月 3 日);
                               上述两项合计 290183.30 元。
                               3、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唐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2 栋
        *    深圳市            401 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       暂未
                        房屋
438 4填      天地(集          下;房产价值为 263348.80 元。                                       出二
                        买卖                                                                             已上
    3、      团)股份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违约金 30407.63       审判
                        合同                                                                              诉
    9李      有限公            元(以 263348.80 元为基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               决结
                        纠纷
        *      司              率为标准,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计算至不动产证办结之日止,暂计     果
        君                     至 2023 年 3 月 3 日);
                               上述两项合计 293756.43 元.
                               3、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2 栋
        刘
             深圳市            205 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       暂未
        *               房屋
439 4        天地(集          下.房产价值为 127556.00 元.                                        出二
     丹                 买卖                                                                             已上
    4        团)股份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违约金 14728.27       审判
     、                 合同                                                                              诉
    0        有限公            元(以 127556.00 元为基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               决结
     刘                 纠纷
               司              率为标准,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计算至不动产证办结之日止,暂计     果
        *
                               至 2023 年 3 月 3 日);
                               上述两项合计 142284.27 元.
                               3、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董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2 栋
        *    深圳市            201 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       暂未
                        房屋
440 4平      天地(集          下。涉案房产价值为 263348.80 元.                                   出二
                        买卖                                                                             已上
    4、      团)股份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违约金 30407.63       审判
                        合同                                                                              诉
    1刘      有限公            元(以 263348.80 元为基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     决结
                        纠纷
        *      司              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计算至不动产证办结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3   果
        华                     月 3 日);
                               上述两项合计:293756.43 元.
                               3、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2 栋
        赵   深圳市            202 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       暂未
                        房屋
441 4*、 天地(集              下.房产价值为 260145.60 元。                                       出二
                        买卖                                                                             已上
    4周      团)股份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违约金 30037.70       审判
                        合同                                                                              诉
    2*       有限公            元(以 260145.60 元为基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     决结
                        纠纷
        娜     司              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计算至不动产证办结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3   果
                               月 3 日);
                               上述两项合计 290183.30 元.
                               3、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2 栋
        石
             深圳市            302 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       暂未
        *               房屋
442 4        天地(集          下.房产价值为 260145.60 元.                                        出二
     铭                 买卖                                                                             已上
    4        团)股份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违约金 30037.70       审判
     、                 合同                                                                              诉
    3        有限公            元(以 260145.60 元为基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     决结
     彭                 纠纷
               司              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计算至不动产证办结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3   果
        *
                               月 3 日);
                               上述两项合计 290183.30 元.
                               3、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2 栋
        高
             深圳市            203 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       暂未
        *               房屋
443 4        天地(集          下。房产价值为 216187.40 元。                                      出二
     山                 买卖                                                                             已上
    4        团)股份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违约金 24962.13       审判
     、                 合同                                                                              诉
    4        有限公            元(以 216187.40 元为基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     决结
     雷                 纠纷
               司              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计算至不动产证办结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3   果
        *
                               月 3 日);
                               上述两项合计 241149.53 元.
                               3、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刘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2 栋
        *    深圳市            303 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       暂未
                        房屋
444 4春      天地(集          下;房产价值为 216187.40 元.                                        出二
                        买卖                                                                             已上
    4、      团)股份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违约金 24962.13       审判
                        合同                                                                              诉
    5沈      有限公            元(以 216187.40 元为基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     决结
                        纠纷
        *      司              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计算至不动产证办结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3   果
        英                     月 3 日);
                               上述两项合计 241149.53 元.
                               3、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陈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2 栋
     *    深圳市            503 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
                     房屋
445 4鹏   天地(集          下;房产价值为 206360.70 元。
                     买卖                                                                              已上
    4、   团)股份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违约金 23827.47
                     合同                                                                               诉
    6张   有限公            元(以 206360.70 元为基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
                     纠纷
     *      司              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计算至不动产证办结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3
     玲                     月 3 日);
                            上述两项合计 230188.17 元。
                            3、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111293.87 元及利息,
                            利息以本金 111293.87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按中国人民
                            银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
                            标准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深圳市
                            2、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23260.42 元;
          天地新
                            3、案件受理费等全部由三被告承担。
          材料有
     深                     判决结果:
          限公司
     圳                     一、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应于本判决
          东建混
     市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岳君建材有限公司货款
          凝土分
     岳                     111293.87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 111293.87 元为基数,按照全
          公司、深                                                                             2023
446 4君              买卖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自
          圳市天                                                                               年 12   已上
    4建              合同   2022 年 12 月 13 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
          地新材                                                                               月 15    诉
    7材              纠纷   二、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
          料有限                                                                                日
     有                     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支付义务承担补充清偿
          公司、深
     限                     责任;
          圳市天
     公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岳君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上述付
          地(集
     司                     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团)股份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有限公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司
                            本案案件受理费 2991.08 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深圳市岳君建材
                            有限公司承担 517.07 元,由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
                            凝土分公司负担 2474.01 元,原告已预交的 2474.01 元,由本院予
                            以退还。被告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分公司应在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 2474.01 元,拒不缴
                            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深圳市
          天地(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广东
          科隆智
          谷新材
          料股份
          有限公            诉讼请求:
          司、深圳          一、请求判决撤销(2023)粤 0305 执异 692 号执行裁定书。
          市天地            二、请求判决裁定撤销对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1 栋
                     案外
          砼剂开            201(权属证号:4000515922)的房产的查封、拍卖等执行行为。
447 4                人执                                                                    2024
     韩   发有限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已判
    4                行异                                                                    年3月
      *   公司、深          诉讼请求金额为 36036 元(房产登记价).                                      决
    8                议之                                                                    20 日
          圳市天            判决结果:
                      诉
          地新材            判决如下:
          料有限            一、停止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1 栋 302、303、
          公司宝            504、401、503、404、502、201 房产的执行(不动产权证号见附表);
          创混凝            二、驳回各案原告(姓名详见附表)的其他诉讼请求。
          土分公
          司、深圳
          市天地
          新材料
          有限公
          司为第
          三人)
          广东科
          隆智谷
          新材料
          股份有
          限公司
          (深圳
          市天地
          (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深圳市
          天地砼     案外                                                                   暂未
448 4李   剂开发     人执   诉讼请求:                                                       出二
                                                                                                   已判
    4*    有限公     行异   1、请求判令停止对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1 栋 402 的   审判
                                                                                                    决
    9伟   司、深圳   议之   执行,并解除查封。房产价值:30943.8 元。                         决结
          市天地      诉    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果
          新材料
          有限公
          司宝创
          混凝土
          分公司、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限公司
          为第三
           人)
        英   中建新
        德   疆建工
        市   (集团)            诉讼请求:
        佳   有限公              1、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汇票承兑款项 1250000 元;
                        票据                                                                      暂未
449 4祥      司、深圳            2、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截至 2023 年 8 月 2 日止的逾期付款           已开
                        追索                                                                      出判
    5投      市天地              损失 10138.89 元,并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庭,未
                        权纠                                                                      决结
    0资      新材料              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标准支付自 2023 年 8 月 3          判决
                         纷                                                                       果
        有   有限公              日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
        限   司东建              (上述 1-2 项暂合计 1260138.89 元)
        公   混凝土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
        司   分公司




             深圳市
                                 请求事项 :
             天地良
                                 1、请求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69081.57
             材混凝                                                                               暂未
                        劳动     元;
450 4戴      土有限                                                                               出二
                        (人     2、请求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 2023 年 9 月、10 月工资 10348.22          已起
    5*       公司、深                                                                             审判
                        事)争   元(2023 年 9 月 1 日到 2023 年 10 月 18 日)                              诉
    1聪      圳市天                                                                               决结
                         议      3、请求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律师代理费 5000 元;
             地混凝                                                                               果
                                 4、请求被申请人二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土有限
                                 5、请求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出具合法的《离职证明》。
              公司
                                 上述金额暂时合计:84429.79 元



                                 诉讼请求:
             深圳市
                                 1.判令被告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3)粤 0305 执 8104 号执行
             建工集
                                 案件中裁定第三人应向原告支付的欠款本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律
             团股份
                                 师费、保全费、担保费、仲裁费、迟延履行利息在内的全部到期债
             有限公
        欧              债权     务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金额合计人民币 18,843,470.68 元),即被      暂未
451 4        司(深圳                                                                                    已开
     阳                 人代     告将本应支付给第三人的货款人民币 5,612,077.74 元及逾期付款      出判
    5        市天地                                                                                      庭,未
      *                 位权     利息人民币 22931.60 元(以被告欠付第三人货款本金为基数,自 2023   决结
    2        良材混                                                                                      判决
     平                 纠纷     年 6 月 30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果
             凝土有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标准计算利息,暂计至 2023 年
             限公司
                                 10 月 25 日为人民币 22,931.60 元,应计至实际付清之日)直接向原
             为第三
                                 告支付;
              人)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标的暂计人民币 5,635,009.34 元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3)粤 0305 执 8104 号执行
                               案件中裁定第三人应向原告支的欠款本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
                               费、保全费、担保费、仲裁费、迟延履行利息在内的全部到期债务
                               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金额合计人民币 18,843,470.68 元),即被告
                               将本应支付给第三人的货款人民币 3,315,681.79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人民币 132,325.51 元(以被告欠付第三人货款本金为数,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的 1.5 倍标准计算利息,暂计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为人民币
                               132,325.51 元,应计至实际付清之日)直接向原告支付;【详见逾期
                               付款利息计算表]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标的暂计人民币 3,448,007.30 元
                               和解结果:
                               一、根据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主张并确认的结算情况,深
                               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享有
                               的应收账款债权信息如下:
             华润建
                               1.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华润城润玺一期花园项
             筑有限
                               目中累计向 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供货 5,359,581.19 元,
             公司深
                               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累计付款 4,249,910.46 元;
             圳分公
        欧              债权   2.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华润城项目润玺二期总
452 4        司(深圳                                                                          2024
     阳                 人代   承包项目中累计 6,559,413.73 元,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已和
    5        市天地                                                                            年4月
      *                 位权   累计付款 6,231,443.04 元;                                                解
    3        良材混                                                                             3日
     平                 纠纷   3.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深圳湾文化广场 BC 地段总承
             凝土有
                               包工程项目中累计供货 5,616,403.50 元,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
             限公司
                               分公司累计付款 3,796,523.11 元,其中因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
             为第三
                               有限公司原因罚款,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主张应在总金额
              人)
                               中扣减 56,974.10 元。据此,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未付款
                               金额总计 3,200,547.72 元,根据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
                               与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前述项目对应签订的购销合同中
                               关于付款条件的定及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事实,截至
                               本协议签订之日,前述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未付款项中已
                               有 2,436,105.85 元为到期债权。剩余 764,441.87 元应当在付款
                               条件成就后由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
                               土有限公司支付。
                               二、因欧阳有平对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享有合法到期债
                               权,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次债务人同意将本应支付给
                               作为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货款直接支付给作为主债权
                               人的欧阳有平,欧阳有平、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经协商
                               一致,结合案涉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情况,确定本案金额总计
                               2,436,105.85 元,欧阳有平同意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具体
                               付款期限及金额如下: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应当在 2024
                               年 5 月 20 日前向欧阳有平支付全部和解款项 2,436,105.85 元。
                               三、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 17,192.03 元(欧阳有平已预交),由华
                               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担 12,641.36 元,由欧阳有平负担
                               4,550.67 元(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前迳付欧阳有平);二审案件受理费 2342.68 元(华润建筑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已预交),因调解减半收取 1171.34 元,由华润建筑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担。
                               四、欧阳有平在收到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的上述全部
                               和解款项后,自愿放弃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和相关费用,甲乙双方
                               以及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
                               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全部结清,本案纠纷了结

                               仲裁请求: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签订的编号
                               为 JK2022032410018872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23 年 3 月 23
                               日签订的编号为 JK166623000088 的《借款展期合同》项下借款全部
                               提前到期;
                               2.请求确认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签订的编号
                               为 JK2022032510018944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23 年 3 月 23
                               日签订的编号为 JK166623000087 的《借款展期合同》、2023 年 5 月
                               31 日签订的编号为 BCXY2023BJ-01 的《补充协议》、2023 年 6 月
                               29 日签订的编号为 BCXY2023BJ-02 的《补充协议》项下借款全部提
             深圳市
        江                     前到期;
             天地(集
        苏                     3.请求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 4680 万元及利
             团)股份
        银                     息、罚息、复利(截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暂计利息 320555.55 元、
             有限公
        行                     罚息 6192.13 元、复利 658.6 元;此后复利以应付的利息为基数,按
             司、广东
        股                     年利率 7.5%,计至第一被申请人实际清偿逾期利息之日止;罚息以逾
             君浩股
        份              金融   期本金 468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7.5%,自申请人申请仲裁之日起      暂未
453 4        权投资                                                                                     已开
     有                 借款   计至第一被申请人实际清偿逾期本金之日止)                           出判
    5        控股有                                                                                     庭、未
     限                 合同   4.请求裁决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806911.09 元;        决结
    4        限公司、                                                                                   判决
     公                 纠纷   5.请求裁决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第五被        果
             林宏润、
        司                     申请人就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林凯旋、
        深                     6.请求裁决申请人有权依法处置第一被申请人持有的深圳市天地新
             西安千
        圳                     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禧国际
        分                     7.请求裁决申请人有权依法处置第一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
             置业有
        行                     区平湖镇东都雅苑紫荆阁 115 的不动产[证号:深房地字第
             限公司
                               6000319551 号]、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东都雅苑紫荆阁 116 的不动产
                               [证号:深房地字第 6000319549 号]、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以北天
                               地峰景园 5-9 号裙楼 121 的不动产[证号:深房地字第 4000307799
                               号],并就所得价款在最高债权额 9100 万元人民币范围内优先受偿;
                               8.请求裁决申请人有权依法处置第五被申请人名下位于西安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 10 号天地时代广场 1 幢 1 单元 10107 室[证号:
                               西安市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第 1100114020-24-1-10107~1 号]等
                               40 套的不动产(详见附件),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9.请求裁决上述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等费用。
                               (以上款项暂合计人民币 47934317.37 元)
             深圳市
             天地新
        太
             材料有            诉讼请求:
        科
             限公司            一、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检测费 60726 元;
        技                                                                                           暂未
454 4        东建混     承揽   二、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1800 元(以 60726 元为基
     术                                                                                              出判   诉前
    5        凝土分     合同   数,自 2022 年 9 月 16 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
     有                                                                                              决结    调
    5        公司、深   纠纷   被告一实际付清之日,现暂计至起诉之日约 1800 元);
     限                                                                                               果
             圳市天            以上金额合计 62526 元
        公
             地新材            三、被告二上述第一、二项诉请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司
             料有限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一、二承担。
              公司




                               诉讼请求:
             株洲天                                                                                  暂未
                               1、判令被告支付所欠货款本金1719931.28 元;
455 4张      地中亿     买卖                                                                         出二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6185 元{以合同履行期以                         已上
    5*       混凝土     合同                                                                         审判
                               1719931.28 应付款项的 70%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诉
    6海      有限公     纠纷                                                                         决结
                               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剩余逾期利息以1719931.28 元为基数,自
               司                                                                                     果
                               2023 年 9 月 16 日计算至全部货款付清为止};
                               3、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4000 万元及截止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的利息 24884444.44 元;
        深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从 2022 年 9 月 24 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
        圳                     止的利息,暂计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为 7154000 元(利息以本金 4000
        市                     万为基数,利率按 2022 年 9 月 24 日 LPR 年化 3.65%的四倍年化 14.6%
        天                     计算)
        地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
             深圳市
        (                     以上共暂计:72038444.44 元
             天地恒
456 4集                 民间   调解协议:                                                           2024
             大房地                                                                                         已调
    5团                 借贷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截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被告尚欠原告本        年3月
             产投资                                                                                          解
    7)                 纠纷   金 4000 万元、利息 1374 万元,共计 5374 万元;本案受理费减半          19 日
             管理有
        股                     收取为 200996.11 元;原告同意被告向原告支付 53940996.11 元以了
             限公司
        份                     结双方在本案中的全部纠纷;
        有                     二、被告分四期向原告支付上述 53940996.11 元:1、在 2024 年 4
        限                     月 15 日前(含当日)支付 500 万元以及本案受理费 200996.11 元;2、
        公                     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含当日)支付 3500 万元;3、在 2024 年 12 月
        司                     30 日前(含当日)支付 1000 万元;4、在 2025 年 1 月 15 日前(含当日)
                               支付 374 万元。上述款项支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深圳市天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账号
                               443066113013006493982;
                               三、对于被告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向原告支付的 3250 万元,被告
                            与原告另案解决,不在本案解决;
                            四、如被告有任何一期未按第二条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则被告应立
                            即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全部剩余款项(含未到期款项,本调解协议签订
                            后支付的款项按照受理费、利息、本金的顺序从 53940996.11 元中
                            抵扣)及利息(利息以全部剩余本金为基数




          株洲湘
     深
          耀置业
     圳
          有限公
     市
          司、广州
     天
          市越秀
     地                     诉讼请求:
          住宅建                                                                              暂 未
457 4砼                     一、判令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 2000000 元及利息 32083               已开
          设有限     票据                                                                     出 判
    5剂                     元(自 2021 年 9 月 19 日暂计算至起诉时,要求以未付的票据金额为            庭、未
          公司株     纠纷                                                                     决 结
    8开                     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判决
          洲分公                                                                              果
     发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继续计付利息至款项实际清偿完毕止)。
          司、广州
     有                     二、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市越秀
     限
          住宅建
     公
          设有限
     司
           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票据款 50 万元,并支付自 2021 年 5 月 28
                            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以 50 万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一年贷款市场利息的双倍计算);
     株
                            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洲
          株洲金            判决结果:
     天
          碧置业            判决如下:
     地
          有限公            一、被告株洲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湖南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        2023    已申
458 4混
          司、湖南   票据   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向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        年 12   请强
    5凝
          长城建     纠纷   500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 500000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月 28   制执
    9土
          设集团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2 年 5 月 28 日起计算至款项     日       行
     有
          有限公            全部付清之日止);
     限
            司              二、驳回原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
     公
                            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
                            案件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 4535 元,由原告株洲天地混
                            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227 元,被告株洲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湖南长城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4308 元。
        深
             深圳市
        圳
             天地新
        市
             材料有              诉讼请求:
        东
             限公司              1.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下                暂未
        海
459 4        东建混     买卖     同)219,917.7 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 5107.13 元(以 219917.7 元为基   出二
     盛                                                                                                  已上
    6        凝土分     合同     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为标准,自 2023 年 3 月 30   审判
     建                                                                                                   诉
    0        公司、深   纠纷     日起暂计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并要求计至清偿全部欠款之日止);    决结
     材
             圳市天              (以上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人民币 225,024.83 元)                     果
        有
             地新材              2.请求判令被告二就被告一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限
             料有限              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公
              公司
        司



             株洲天
             地混凝
             土有限                                                                               暂未
                        劳动
460 4孟      公司、深                                                                             出二
                        (人     诉讼请求:                                                               已上
    6*       圳市天                                                                               审判
                        事)争   裁决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 2020 年年终奖 359160 及资金占用利息               诉
    1峰      地(集                                                                               决结
                         议      5000 元(暂计算至申请时,要求计付损失至债务全部清偿止)。
             团)股份                                                                             果
             有限公
               司



                        案外                                                                      暂未
             李琼、石
461 4张                 人执     诉讼请求:                                                        出二   已开
             柱铭(集
    6*                  行异     1、请求判令停止对深圳市南山区珠光路东侧天地碧岭居 1 栋 603 的    审判   庭、未
             团为第
    2刚                 议之     执行,并解除查封。 房产价值:31346 元                             决结   判决
             三人)
                         诉      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果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3)粤 0305 执 8104 号执行
                                 案件中裁定第三人应向原告支付的欠款本金、近期付款违约金、律
             中建五              师费、保全费、担保费、仲裁费、迟延履行利息在内的全部到期债
             局华南              务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金额合计人民币 18,843,470.68 元),即被
        欧              债权                                                                      暂未
462 4        建设有              告将本应支付给第三人的货款本金人民币 1,790,139.00 元及逾期付
     阳                 人代                                                                      出调   已和
    6        限公司              款利息人民币 426.36 元(以被告欠付第三人货款本金为基数,自 2023
      *                 位权                                                                      解书    解
    3        (良材              年 7 月 31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投权全国银行问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平                 纠纷                                                                      结果
             为第三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标准计算利息,暂计至 2023 年
              人)               11 月 30 日为人民币 426.36 元,应计至实际付清之日)直接向原告支
                                 付:【详见逾期付款利息计算表]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标的暂计人民币 1,790,565.36 元
          深圳市
          天地新
          材料有
     龙
          限公司
     门                     诉讼请求:
          东建混
     县                     1、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到期货款人民币 104,706.72 元;
          凝土分
     鑫                     2、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人民币 1,219.58 元(该违      暂未
          公司、深   债权
463 4丰                     约金以被告到期未支付的货款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         出二
          圳市天     人代                                                                            已上
    6源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计算利        审判
          地新材     位权                                                                             诉
    4建                     率,从被告一逾期付款之日起计算,暂计至 2023 年 4 月 15 日,应     决结
          料有限     纠纷
     材                     计至欠款付清之日止)【详见《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表》]                果
          公司、深
     经                     3、请求判决被告二、三对上述 1、2 项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圳市天
     营                     4、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地(集
     部                     以上标的暂计人民币 105,926.30 元
          团)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
          天地砼
          剂开发
          有限公
          司、林剑
          锐、深圳
          市天地
          (集团)
     东
          股份有
     莞
          限公司、          诉讼请求:
     市
          林宏润、          1、请求判令被告 1 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材料款 10,853,716.48 元。
     兆
          深圳市            2、判令被告 1 向原告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利息以 10,853,716.48 元      暂未
464 4洋              买卖                                                                            已开
          天地新            为基数,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按[LPR]3.65%计付,利息暂计算至     出判
    6贸              合同                                                                            庭、未
          材料有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为 396,160.65 元,最终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决结
    5易              纠纷                                                                            判决
          限公司、          3、请求判决被告 1 承担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律师费 11,000 元。          果
     有
          深圳市            4、请求判令被告 2-8 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限
          天地新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如有)等由八被告承担。
     公
          材料有            以上 1、2、3 项合计 11,260,877.13 元。
     司
          限公司
          东建混
          凝土分
          公司、深
          圳市天
          地新材
          料有限
          公司远
          东混凝
          土分公
          司、深圳
          市天地
          良材混
          凝土有
          限公司
     深
     圳
     市
     础
          中建三            诉讼请求:
     润
          局集团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 11831253.19 元,                    暂未
465 4环              债权                                                                             已开
          有限公            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欠款利息(利息以 11831253.19 元       出判
    6保              转让                                                                             庭、未
          司(良材          为本金,自 2023 年 2 月 28 日起,按照 LPR 的 1.5 倍计算,暂计至    决结
    6科              合同                                                                             判决
          为第三            2023 年 11 月 1 日为 428173.05 元)。                               果
     技
           人)             三、案件诉讼费用,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有
                            (以上请求标的暂共计 12259426.24 元)
     限
     公
     司



          深圳市
     深
          蛇口保
     圳
          安服务
     市
          有限公            请求事项:
     森
          司、深圳          1、请求判令将被告二与被告一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由被告二变
     茂
          市天地     债权   更为被告三。                                                       暂未
466 4汽                                                                                               已开
          物业管     人撤   2、请求判令被告一将每月缴纳的租金人民币 10 万元直接支付给原        出判
    6车                                                                                               庭、未
          理有限     销权   告用于偿                                                           决结
    7服                                                                                               判决
          公司、深   纠纷   还被告三欠原告的运输费(暂计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以人民币           果
     务
          圳市天            1050838.75 元为限)。
     有
          地(集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担保费、保全费。
     限
          团)股份          4、合计金额:1050838.75 元。
     公
          有限公
     司
            司



     株
     洲                     诉讼请求:                                                          暂未
          株洲天
467 4瑞              买卖   1、判令被告支付所欠货款本金159927.48 元;                           出二
          地混凝                                                                                      已上
    6鸿              合同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137 元(利息以欠付的货款                审判
          土有限                                                                                       诉
    8建              纠纷   ¥159927.48 为基数,暂自 2022 年 1 月计算至 2023 年 9 月止,剩余   决结
           公司
     材                     利息继续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计         果
     有                     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
     限                   3、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公
     司


                          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508002.34 元及
          深圳市
                          资金占用利息人民币 66490.34 元(利息以 1508002.34 元为计算基       暂未
468 4周   天地宝   买卖                                                                            已开
                          数,按照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出判
    6*    创新材   合同                                                                            庭、未
                          利率(LPR)150%倍标准从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暂计至仲裁申请之日,   决结
    9文   料有限   纠纷                                                                            裁决
                          最终应计至清偿之日止);                                            果
          公司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65000 元;
                          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 1639492.68 元。
                          3.请求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2388309.67 元及
          天地新
                          资金占用利息人民币 105304.55 元(利息以 2388309.67 元为计算基      暂未
469 4周   材料有   买卖                                                                            已开
                          数,按照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出判
    7*    限公司   合同                                                                            庭、未
                          利率(LPR)150%倍标准从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暂计至仲裁申请之日,   决结
    0文   宝创混   纠纷                                                                            裁决
                          最终应计至清偿之日止):                                            果
          凝土分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90000 元;
          公司
                          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 2583614.22 元。
                          3.请求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


                          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45790.9 元及资
          深圳市
                          金占用利息人民币 737.9 元(利息以 45790.9 元为计算基数,按照按     暂未
470 4钟   天地宝   买卖                                                                            已开
                          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出判
    7*    创新材   合同                                                                            庭、未
                          (LPR)150%倍标准从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暂计至仲裁申请之日,最     决结
    1兰   料有限   纠纷                                                                            裁决
                          终应计至清偿之日止);                                              果
          公司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5000 元
                          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 51528.8 元。
                          3.请求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923984.33 元及
          天地新
                          资金占用利息人民币 14889.62 元(利息以 923984.33 元为计算基数,    暂未
471 4钟   材料有   买卖                                                                            已开
                          按照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出判
    7*    限公司   合同                                                                            庭、未
                          (LPR)150%倍标准从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暂计至仲裁申请之日,最     决结
    2兰   宝创混   纠纷                                                                            裁决
                          终应计至清偿之日止);                                              果
          凝土分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45000 元;
          公司
                          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 983873.95 元。
                          3.请求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
                          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61320.45 元及资
          深圳市
                          金占用利息人民币 988.15 元(利息以 61320.45 元为计算基数,按照      暂未
472 4钟   天地宝   买卖                                                                             已开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出判
    7*    创新材   合同                                                                             庭、未
                          (LPR)150%倍标准从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暂计至仲裁申请之日,最      决结
    3兰   料有限   纠纷                                                                             裁决
                          终应计至清偿之日止);                                               果
          公司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6000 元
                          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 68308.6 元。
                          3.请求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334171.77 元及
          天地新
                          资金占用利息人民币 21499.62 元(利息以 1334171.77 元为计算基        暂未
473 4钟   材料有   买卖                                                                             已开
                          数,按照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出判
    7*    限公司   合同                                                                             庭、未
                          利率(LPR)150%倍标准从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暂计至仲裁申请之日,    决结
    4兰   宝创混   纠纷                                                                             裁决
                          最终应计至清偿之日止);                                             果
          凝土分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60000 元;
          公司
                          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 1415671.39 元。
                          3.请求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


                          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3063997.76 元及
          深圳市
                          资金占用利息人民币 66363.64 元(利息以 3063997.76 元为计算基        暂未
474 4徐   天地宝   买卖                                                                             已开
                          数,按照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出判
    7*    创新材   合同                                                                             庭、未
                          利率(LPR)150%倍标准从 2022 年 5 月 26 日开始暂计至仲裁申请之日,   决结
    5刚   料有限   纠纷                                                                             裁决
                          最终应计至清偿之日止);                                             果
          公司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110000 元;
                          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 3240361.4 元。
                          3.请求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6517832.26 元及
          天地新
                          资金占用利息人民币 141170.82 元(利息以 6517832.26 元为计算基       暂未
475 4徐   材料有   买卖                                                                             已开
                          数,按照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出判
    7*    限公司   合同                                                                             庭、未
                          利率(LPR)150%倍标准从 2022 年 5 月 26 日开始暂计至仲裁申请之日,   决结
    6刚   宝创混   纠纷                                                                             裁决
                          最终应计至清偿之日止);                                             果
          凝土分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200000 元;
          公司
                          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 6859003.08 元。
                          3.请求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
                          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1238040.8 元及
          深圳市
                          资金占用利息人民币 54587.28 元(利息以 1238040.8 元为计算基         暂未
476 4     天地宝   买卖                                                                             已开
     李                   数,按照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出判
    7     创新材   合同                                                                             庭、未
      *                   利率(LPR)150%倍标准从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暂计至仲裁申请之日,    决结
    7     料有限   纠纷                                                                             裁决
                          最终应计至清偿之日止);                                             果
          公司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59000 元;
                          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 1351628.08 元。
                          3.请求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
                          仲裁请求:
          深圳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 3647057.78 元及
          天地新          资金占用利息人民币 160804.86 元(利息以 3647057.78 元为计算基
                                                                                             暂未
477 4     材料有   买卖   数,按照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已开
     李                                                                                      出判
    7     限公司   合同   利率(LPR)150%倍标准从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暂计至仲裁申请之日,           庭、未
      *                                                                                      决结
    8     宝创混   纠纷   最终应计至清偿之日止):                                                    裁决
                                                                                             果
          凝土分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130000 元;
          公司            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 3937862.64 元。
                          3.请求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


                          仲裁请求:
          深圳市          一、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下
          天地新          同)1,603,261.55 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 30154.68 元(以
                                                                                             暂未
478 4范   材料有   买卖   1,603,261.55 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为标               已开
                                                                                             出判
    7*    限公司   合同   准,自 2023 年 3 月 30 日起暂计至 2023 年 7 月 30 日,并要求计至          庭、未
                                                                                             决结
    9东   东建混   纠纷   清偿全部欠款之日止);                                                      裁决
                                                                                             果
          凝土分          二、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
          公司            三、裁决被申请人若未按裁决书履行义务的,承担向申请人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责任。
                          以上费用暂计算至 2023 年 7 月 30 日共计为人民币 1633416.23 元
          深圳市
          天地新
     深
          材料有
     圳
          限公司
     市
          远东混
     汇
          凝土分
     正                     诉讼请求:
          公司、深                                                                            暂未
479 4大              买卖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57420 元及延迟
          圳市天                                                                              出判   未开
    8汽              合同   付款违约金(以 57420 元为本金,自起诉之日按照一年期 LPR 加计
          地新材                                                                              决结    庭
    0车              纠纷   50%为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料有限                                                                              果
     配                     2、被告三对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货款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公司、深
     件                     任:3、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共同承担。
          圳市天
     贸
          地(集
     易
          团)股份
     行
          有限公
            司

     何
     *
     欣
     、
     何
          中铁十
     *
          一局集
     莹
          团城市
     、
          轨道工
     何
          程有限
     *
          公司、中
     章                     诉讼请求:
          铁十一
     、                     一、判令被告一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履行
          局集团     债权                                                                     暂未
480 4林                     代位清偿义务,代第三人向原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4757490.59 元及              已开
          有限公     人代                                                                     出判
    8*                      逾期付款利息 264581.92 元(逾期付款利息暂计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          庭、未
          司(深圳   位权                                                                     决结
    1忠                     止),本息合计 5022072.51 元。                                            判决
          市天地     纠纷                                                                     果
     、                     二、判令被告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一第一项确定的债
          新材料
     何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公
     *                      三、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司东建
     云
          混凝土
     、
          分公司
     王
          为第三
     *
           人)
     才
     、
     林
     *
     玲
             深圳市
        平
             天地(集
        安
             团)股份
        银                     诉讼请求:
             有限公
        行                     一、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 10,000,000 元,利息
             司、西安
        股                     50,666.67 元、罚息 14,000.00 元以及复利 70.93 元(该利息、罚息
             千禧国
        份              金融   及复利暂计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此后的按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   暂未
481 4        际置业                                                                                   已开
     有                 借款   行有关规定计付至贷款清偿日止):                                  出判
    8        有限公                                                                                   庭、未
     限                 合同   (以上数额合计 10,064,737.60 元)                                 决结
    2        司、林宏                                                                                 判决
     公                 纠纷   二、判决确认原告对被告二名下抵押物(抵押房产明细详见附件)享      果
             润、林凯
        司                     有抵押权,并有权就处分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旋、广东
        深                     三、判令被告三、四、五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
             君浩股
        圳                     任;
             权投资
        分                     四、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五被告共同承担。
             控股有
        行
             限公司




        深
        圳   深圳市
        新   天地(集
        利   团)股份
        皮   有限公
                               诉讼请求:
        毛   司、深圳   商品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罗湖区宝安路松园南九巷 10 栋一单元 301    暂未
482 4土      市天地     房销                                                                          已开
                               房房地产权为原告所有,判决被告深圳市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判
    8产      房地产     售合                                                                          庭、未
                               被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      决结
    3有      开发有     同纠                                                                          判决
                               公司协助办理罗湖区宝安路松园南九巷 10 栋一单元 301 房不动产产   果
        限   限公司、    纷
                               权至原告名下(目前市场估值约 2000000 元)。
        公   深圳市
                               2.被告承担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
        司   深港工
        清   贸进出
        算   口公司
        组
                            仲裁请求:
                            一、要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深圳市   劳动     月 18 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暂未
483 4鲍
          深秦实   (人     二、要求被申请人支付 2023 年中秋节过节费 500 元;                       出判   已起
    8*
          业有限   事)争   三、要求被申请人支付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7 日期间       决结    诉
    4平
          公司      议      的工资 70886.33 元;                                                    果
                            四、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99842.5 元;
                            五、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5000 元、担保费 700 元、保全费 1914
                            元。


                            仲裁请求为:
                            1、确认双方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存在劳动关系;
                            2、支付欠付的中秋过节费 500 元;
          深圳市   劳动     3、支付 2022 年 9 月 5 日至 2023 年 8 月 4 日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      暂未
484 4
     何   深秦实   (人     资差额 102070 元;                                                      出判   已起
    8
      *   业有限   事)争   4、支付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7 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决结    诉
    5
          公司      议      70886.33 元;                                                           果
                            5、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41827.50 元;
                            6、支付 2023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 12820.69 元;
                            7、支付垫付的社保公积金 5280 元;
                            8、支付律师代理费 5000 元,担保费 700 元、保全费 1716 元。


                            仲裁请求为:
                            1、确认双方 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存在劳动关系;
                            2、支付 2023 年度中秋过节费 500 元;
          深圳市   劳动                                                                            暂未
485 4李                     3、支付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7 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深秦实   (人                                                                            出判   已起
    8*                      65014.6 元
          业有限   事)争                                                                          决结    诉
    6婵                     4、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97968.50 元 5、支付 2023 年
          公司      议                                                                             果
                            度未年休假工资 11766.57 元;
                            6、支付垫付的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社保公积金 6170
                            元
                            7、支付律师费 5000 元、担保费 700 元及保全费 1432 元。


                            仲裁请求:
          深圳市   劳动     1、深圳市深秦实业有限公司支付 2023 年 05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暂未
486 4王
          深秦实   (人     月 10 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小计金额:90000.00 元:                        出判   已起
    8*
          业有限   事)争   2、深圳市深秦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小            决结    诉
    7敏
          公司      议      计金额:22500.00 元;                                                    果
                            3、深圳市深秦实业有限公司支付 2023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返还垫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小计金额:4350.00 元
        广
        东
        新
        泓
             深圳市
        环                     诉讼请求:                                                        暂未
487 4        天地(集   服务
     境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服务费 170500 元;2、请求法院判令      出判   未开
    8        团)股份   合同
     科                        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 34100 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      决结    庭
    8        有限公     纠纷
     技                        担。                                                             果
               司
        有                     总计 204600 元
        限
        公
        司
        湖
        南
        株
             株洲天
        洲
             地混凝
        珠
             土有限            诉讼请求:
        江
             公司、株          1、判决被告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 920 万元、
        农
             洲天地            利息 109695.29 元(利息暂计算至 2024 年 4 月 9 日止,以后的利息
        村              金融                                                                    暂未
488 4        中亿混            按照《借款展期协议》约定利率及罚息标准算至借款还清之目止),
     商                 借款                                                                    出判   未开
    8        凝土有            合计 9309695.29 元。
     业                 合同                                                                    决结    庭
    9        限公司、          2、判决被告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
     银                 纠纷                                                                    果
             深圳市            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行
             天地(集          3、判决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股
             团)股份          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拍卖等及
        份
             有限公            其他一切费用)。
        有
               司
        限
        公
        司
      深
                             诉讼请求:
      圳
                             一、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于 2022 年 6 月 9 日签订《深秦茶光
      市
                             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QSY2022GCHT006);
      旭
           深圳市            二、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25818046.01 元及逾期付款
      生
           深秦实            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分段计算:以 10008372.19 元为计算基数,按照
      骏              建筑
           业有限            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        暂未
      鹏              工程
           公司、深          2023 年 9 月 1 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15809673.82 为计算基   出判   未开
489   建              施工
           圳市中            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决结    庭
      筑              合同
           广投资            (LPR),自起诉之后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果
      工              纠纷
           担保有            三、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赔偿损失 2253377.63 元;
      程
           限公司            四、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有
                             五、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本案建设的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所
      限
                             得价款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
      公
                             六、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等费用。以上费用暂合
      司
                             计:28071423.64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