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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2024-08-21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与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开展存贷款业务的后续风险进
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航空工业财务基本情况
    航空工业财务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具有
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航空工业财务是在原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原贵州航空工业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重组基础上,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共 12 家共同出资组建,
于 2007 年 4 月正式成立。后经四次增资及股权变更,现有注册资金 395,138 万元人民币,股
东单位 4 家,其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 262,93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6.54%;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 111,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8.16%;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 14,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6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额 6,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66%。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81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
    航空工业财务的经营范围为下列全部本外币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
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具体经营范围以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批准且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航空工业财务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航空工业财务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董
事担任委员,辅助董事会进行重大战略发展、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及考核薪酬方面的调研和决
策。航空工业财务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
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航空工业财务按照决策系
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组织架构。
    航空工业财务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航空工业财务在董事会下设置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是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是
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内控审计部门是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
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
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风
险状况、风险管理效率进行分析和评估,负责对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并向董事
会汇报。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航空工业财务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部部门职责与岗位
职责》、《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
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活动、关键输入输出、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了
业务风险。
    一方面,航空工业财务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业
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成员单位在航空工业财务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资金
结算系统网上提交指令或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资金结算系统支持网上对账功能,实现
航空工业财务与客户往来账项的及时核对。
    另一方面,航空工业财务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
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
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管理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航空工业财务严格执行授信管理,每年年初根据成员单位的融资余
额及新一年的融资需求,结合航空工业财务资金状况,确定客户授信额度计划,并严格在授信
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使业务的开展既有计划性,又有均衡性。同时,信贷部对每
项信贷业务,贷款、贴现、保理等均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创新业务贯彻了“制
度先行,后开展业务”的管理原则。
    航空工业财务信贷业务切实执行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规范开展。信
贷业务经风险部审查,贷款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放款。对分公司每项
信贷业务的单笔和累计业务均实行授权管理,超过授权的业务经分公司贷款审查委员会讨论通
过后还需上报航空工业财务总部进行审批。
    3、信息系统控制
    航空工业财务建立了完善的软硬件设施和网络安全体系,综合使用数字证书、加密等技术
措施,确保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通过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评测。航空工业财务与
工、农、中、建、国开、广发等十七家商业和政策性银行,以及票交所、外汇交易中心等直连,
并采用专线方式以确保数据传输安全高效。
    4、审计监督
    航空工业财务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实施细则》等
相关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并对
具体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内控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分支
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在各项审计中对公司业务
和管理流程的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
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航空工业财务的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
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航空工业财务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航空工业财务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194,719,689,582.8                                                        167,425,710,443.5
  资产总额                         220,147,842,657.23     234,418,770,511.67
                               3                                                                           3
  所有者权
             11,542,280,309.08      11,834,088,353.71      12,575,840,405.72          12,696,713,265.49
   益总额
  吸收成员
             183,057,105,304.1                                                        153,338,925,111.9
  单位存款                         206,768,958,356.52     220,225,448,273.72
                               3                                                                           0
    余额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半年度

  营业总收
              3,188,010,489.55      3,159,081,010.35           3,559,408,308.72        2,047,647,814.43
     入

  利润总额      865,781,529.12         692,293,165.57          1,191,898,260.32           600,682,706.59

   净利润       657,203,616.67         560,892,412.23            943,939,436.74           451,293,031.88

   注:2024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 航空工业财务管理情况
    航空工业财务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
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航空工业财
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
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航空工业财务监管指标
    根据 2022 年 11 月 13 日新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航空工业财务的各项监
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如下表所示:
                 指标名称                           监管限额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6 月
                  资本充足率              ≥10.5%          13.10%        12.59%

                  流动性比例               ≥25%           63.52%        30.20%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      ≤80%           25.79%        41.26%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100%          0.00%          0.00%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15%           0.06%          0.04%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300%          0.12%          0.24%

       票据承兑与转贴现之和/资本净额       ≤100%          0.99%          0.48%

           承兑保证金存款/存款总额         ≤10%           0.00%          0.0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70%           51.35%        26.69%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20%           0.10%          0.09%

    四、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的存贷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存款余额为 380,786,934.73 元,贷款余额
为 0 元,航空工业财务未对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未发生因航空工业财务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本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发生业务往来。
    (二)经查阅航空工业财务相关资料,其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三)航空工业财务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
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的严格监管,未发现航空工业财务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根据本公司对航空工业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航空工业财务的
资金风险状况的评估和监督,目前未发现航空工业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航
空工业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
    (五)公司在充分考虑经营性、投资支出的基础上与航空工业财务发生关联存贷款业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存款的期末余额占其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的
比例为 0.25%,占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和银行存款期末余额总额的比例为 84.74%,公司对存入
航空工业财务的存款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