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0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下午 14:30。
2、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玖安广场媒体中心。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278,036,1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76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969,493,28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78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共计 308,542,8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83%。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
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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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其中议案2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
份857,354,140股)、明毅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2,112,138,742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通过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308,520,329 99.9926% 22,900 0.0074% 0 0.0000% 是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 占出席会议中小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25,102,797 99.9089% 22,900 0.0911% 0 0.0000%
2、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通过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3,278,013,211 99.9993% 22,900 0.0007% 0 0.0000% 是
3、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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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通过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3,261,083,586 99.4828% 16,937,525 0.5167% 15,000 0.0005% 是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张磊律师、王存斌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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