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悦城: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9-2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5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市和
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和诚”,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
东北有限公司持有 60%股权)2021 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
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 11 亿元借款;2023 年公司、沈阳和诚与
建设银行签订《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对原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余额
5.4 亿元展期至 2025 年 12 月。公司按 60%股权比例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沈阳和诚另一股东的关联方按 40%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沈阳和诚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2023
年 06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2023-038)。
     近日,公司、沈阳和诚与建设银行签订《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对原
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余额 3.62 亿元展期至 2028 年 12 月。公司在原担保合同
基础上,出具《担保意向书》,同意按 60%股权比例继续为期限调整后的贷款
本息(本金不超过 2.17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阳和诚另一股东的关
联方继续按 40%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阳和诚继续向
公司提供反担保。
     2、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
详情请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2024 年 6 月 7 日在 巨潮资讯网

                                               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资产负债 股东大会 已使用额                          累计已使 剩余可使
被担保方                               本次使用
            率       审批额度 度                                用额度   用额度
            <70%                 65               0       0           0          65
控股子公
            ≥70%               135       1.3468       2.1720     3.5188     131.4812
司
            合计                200       1.3468        2.172     3.5188     196.4812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沈阳和诚注册时间 2020 年 9 月 27 日,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花海路 36-3 号 430 室,注册资本为叁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连辉。经营
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
产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
广告制作,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作(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持有沈阳和诚 60%股权,沈
阳业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司关联方)持有沈阳和诚 40%股权。沈阳和诚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沈阳和诚经审计总资产 1,176,694,892.48 元、总负
债 1,100,142,118.10 元、净资产 76,552,774.38 元;2023 年,营业收入 519,936,607.94
元、利润总额-110,217,345.12 元、净利润-122,779,622.07 元。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沈阳和诚未经审计总资产 1,161,132,488.87 元、总负债 1,088,764,090.16


                                               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元、净资产 72,368,398.71 元;2024 年 1-7 月,营业收入 61,765,415.45 元、利润
总额-4,184,375.67 元、净利润-4,184,375.67 元。
     截至目前,沈阳和诚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按 60%的股权比例为沈阳和诚向建设银行申请的 3.62 亿元借款展期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2.172 亿元。保证期间至期限调整后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沈阳和诚另一股东的关联方亦按 40%股权
比例为上述借款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继续按 60%股权比例为沈阳和诚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
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沈阳和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
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沈阳和诚另一股东的关联方亦按其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行为公平对等。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1,937,091.35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39.94%(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42.02%)。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560,794.35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12.75%(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33.86%);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376,297.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重为 27.18%(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8.16%)。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1、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
     2、担保意向书
     3、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