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24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49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B股股东应在2024年6月5日(即B股
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皇庭V酒店2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确认董事和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 年度薪酬
7.00 √
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10.00 《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11.00 √
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23 日 和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第八项议案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第十项议案涉及
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且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6月12日 9:00至11:30,13:30至16:00。采取信函、邮
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6月12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
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岗厦皇庭大厦(皇庭中心)
28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4)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
携带本款所要求的文件,验证入场,办理出席会议登记等有关手续,按时出席会议。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凯、黄豪焕;
联系邮箱:htgj000056@163.com
联系电话:0755-82535565;
传真:0755-8256657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0 号岗厦皇庭大厦(皇庭中心)28 楼;
邮政编码:518048。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56”,投票简称为“皇庭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皇庭国际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确认董事和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
7.00 √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9.00 √
一的议案》
10.00 《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11.00 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
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13.00 √
议案》
附注:
1、上述非累积投票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
划“√”,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