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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庭国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23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7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0 号皇庭中心 28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善勤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49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289,900,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570%。其中 A 股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84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1,816,142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8735%;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8,084,493 股,占

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13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9,206,0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32%。其中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1,126,900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79%。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8,079,152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21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4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694,5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838%。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 84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689,242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056%;通过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 3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5,341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22%。

               4、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     表决
           议案名称         股份类别
编码                                      股数       有表决权股      股数        表决权股份数      股数         有表决权股     结果

                                                     份数的比例                        的比例                   份数的比例

                              总计     288,371,294       99.4725%    826,101             0.2850%   703,240           0.2426%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     A股      200,286,802       99.2422%    826,100             0.4093%   703,240           0.3485%
1.00                                                                                                                           通过
       事务所的议案》         B股       88,084,492      100.0000%           1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     9,165,342       85.7000%    826,101             7.7244%   703,240           6.5756%

              注:上述计算结果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于潇健、黎晓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
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