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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丽娜独立董事)2024-04-1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有关

规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 1967 年 7 月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民商法专

业,曾任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全国律师协

会理事,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87)独立董

事,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瑞霆律师事

务所首席合伙人、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监事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7 次,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3 次,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积极参与

      讨论,就合规管理、人才储备、商业模式等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

      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各项议案均未损害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2 次。本人在

      事前认真审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在股东大会上听取各位股

      东的提问和发言,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

      见情况如下:
                                                                                       意见类
 会议届次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型
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   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
第九届董事会                                                                            同意
               2023 年 4 月 25 日   意见
  第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第九届董事会                                                                            同意
               2023 年 8 月 29 日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意见类
 会议届次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型
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3 日    关于增补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次会议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第八次会议                                                                            同意
                                     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1、 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
第九届董事会
                                         合伙)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第一   2023 年 11 月 28 日                                                      同意
                                     2、 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
  次专门会议
                                         合伙)减资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本人召集并主持 3 次,委托其他委员出席 1 次;共召开 6 次

      审计委员会,本人出席 4 次,委托其他委员出席 2 次;共召开 2 次提

      名委员会,本人出席 1 次,委托其他委员出席 1 次;共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1 次。本人按照上述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前置研究相关议题并听取汇报,与其他委员、

      独立董事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就经理层成员、专职党委副

      书记及董事会秘书业绩考核、特殊贡献奖、财务报告、提名董事、高

      管候选人、减资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等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

      勤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工作职责。

            (四)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

      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

交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在年报审计期间对审计工

作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

促审计机构按计划开展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网上业绩说

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的做好信息披露,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现场工作及履职保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工

作时间前往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光明海吉星、南方物流、深农厨房、

工业设计研究院、西安市场、长沙市场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与相关

部门及人员交流,对公司不同城市的市场战略定位、商业模式、数字

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更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情况;同时,对公司经营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为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降低经营风险等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等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畅通信息渠

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在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或电话了

解相关情况时,能够就公司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为

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八)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通过会议和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就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持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协会及公司组织的

有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有

效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

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度,公司所有关联交易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

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 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2022 年度报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

年度报告》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相关报告,认

为公司切实披露了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度报告》

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情况等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人审核了审计机构所提供资料,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

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宁先生、沈骅先生、薛彤先生、郭大群

先生、张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向自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
任江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慧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孟晓贤先

生和林冠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本人认为上述高管人员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

和职业道德,其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2022 年度经理层成

员、专职党委副书记及董事会秘书业绩考核方案》进行了审议,组织

召开 2022 年度经理层成员、专职党委副书记及董事会秘书述职评议

会并形成考核结果;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情况系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并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个

人考核结果及基本年薪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023 年度,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始终坚持忠实、勤勉、谨慎的原则,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就相关事项认

真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加强学习,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结合自身

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丽娜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