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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448,938,961.24 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72,062,940.13 元。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27,206,294.0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

的 利 润 为 1,246,303,161.25 元 ,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1,272,811,658.68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6,964,131 股为基数,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红利

186,666,054.41 元 , 占 合 并 报 表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448,938,961.24 元的 41.58%。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股份、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份数发生变化,每股股息将在合计派息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三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近

三年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占合并报表中(原)归
分红     分配方案
                        现金分红金额     (原)归属于母公司的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
年度     (含税)
                                               净利润                  比率

       每 10 股派发现
2023                    186,666,054.41      448,938,961.24            41.58%
       金红利 1.00 元

       每 10 股派发现
2022                    67,878,565.24       199,660,557.50            34.00%
       金红利 0.40 元

       每 10 股派发现
2021                    118,787,489.17      374,189,925.18            31.75%
       金红利 0.70 元

       三、董事会意见及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

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

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