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4—053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28,095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1.51%。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中,华 强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导体科技”)及华强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智联”)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但半导体科技及香港智联均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 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湘海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湘海”)、华强 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半导体”)、半导体科技、香港智联,其中香 港湘海、华强半导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半导体科技、香港智联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 根据各被担保人(以下统称“联名被担保人”)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 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订了《保证 书》,为联名被担保人向汇丰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3,85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约为 27,720 万元)的联名授信提供担保(以下称为“本次担保”),担保期限 为自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至被担保的贷款/授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将取代公司于 2021 年 9 月为联名被担保人向汇丰银行申请联名授信提 供的不超过 3,850 万美元的担保(以下称为“原担保”),原担保范围内联名被 担保人向汇丰银行申请的未结清的贷款/授信将纳入本次担保的担保范围。原担 1 保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9 月 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被担保人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未来十二个 月,为联名被担保人等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向银行申请联 名授信提供人民币 294,120 万元的担保额度(以下称为“预计担保额度”)。该 议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 本次担保前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联名授信的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 160,595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79,720 万元;本次担保后 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联名授信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61,365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52,000 万元。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湘海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1、名称:湘海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新界沙田火炭坳背湾街 38-40 号华卫工贸中心 18 楼 01-05 室 和 13-15 室 3、成立时间:2012 年 9 月 19 日 4、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 5、负责人:杨林 6、注册资本:3,220 万美元 7、与公司关系:香港湘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关系结构图如下: 2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1,642.41 417,180.81 负债总额 151,578.72 233,269.8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9,515.58 213,072.20 流动负债总额 151,179.04 232,848.35 归母净资产 190,063.68 183,910.9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2024 年 1 月至 6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0,685.18 701,968.61 利润总额 5,736.58 12,815.53 归母净利润 4,812.35 10,712.45 9、香港湘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二)华强半导体有限公司 1、名称:华强半导体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 33 号中港城 1 座 1801B 室 3、成立时间:2013 年 11 月 8 日 4、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 5、负责人:陈辉军 6、注册资本:6,000 万美元 7、与公司关系:华强半导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关系结构图如下: 3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1,158.48 131,969.27 负债总额 53,115.22 98,435.7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7,498.42 流动负债总额 53,071.93 98,341.46 归母净资产 36,660.98 33,126.2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2024 年 1 月至 6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4,597.87 231,321.62 利润总额 5,064.59 3,159.21 归母净利润 3,318.38 2,654.72 9、华强半导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三)华强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华强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新界沙田火炭坳背湾街 38-40 号华卫工贸中心 5 楼 12-13 室 3、成立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4、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 5、负责人:陈辉军 6、注册资本:1.29 万美元 7、与公司关系:半导体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系结构图如下: 4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236.80 12,703.57 负债总额 7,674.94 10,413.9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7,674.94 10,413.92 归母净资产 2,561.86 2,289.6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2024 年 1 月至 6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814.92 38,586.59 利润总额 267.58 795.55 归母净利润 257.16 665.48 9、半导体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四)华强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华强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新界沙田火炭坳背湾街 38-40 号华卫工贸中心 5 楼 12-13 室 3、成立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 4、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 5、负责人:汪小红 6、注册资本:150 万美元 7、与公司关系:香港智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系结构图如下: 5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924.71 4,963.70 负债总额 14,103.74 4,132.3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4,103.74 4,132.37 归母净资产 2,820.97 831.3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2024 年 1 月至 6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728.85 10,781.92 利润总额 2,357.59 71.66 归母净利润 1,978.42 53.75 9、香港智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为香港湘海、华强半导体、半导体科技、香港智联共同向汇 丰银行申请联名授信提供担保,在任一时点,联名被担保人向汇丰银行申请贷款 或授信的未偿还总额不超过 3,85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27,72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自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至被担保的贷款/授信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4、担保金额:总金额不超过 3,85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27,720 万元。 6 5、其他重要条款:本次担保将取代原担保,原担保范围内联名被担保人向 汇丰银行申请的未结清的贷款/授信将纳入本次担保的担保范围。 6、被担保人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 (1)香港湘海、华强半导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 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2)公司控制半导体科技 70%的股权,其他合计控制半导体科技 30%股权的 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以最高额保证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反担保。 (3)公司控制香港智联 51%的股权,其他合计控制香港智联 49%股权的股东 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以最高额保证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对资金的 需求较高,高效、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助于被担保人开展并进一步开拓业务。在各 种融资渠道中,银行融资是一种成本较低的融资方式,通过银行融资获取资金, 可以充分发挥公司积累的优质资产和优良信用的无形价值。公司本次为联名被担 保人提供担保是为了确保联名被担保人向境内外电子元器件生产商的采购的顺 利进行,避免因资金规模受限而影响其业务开展和进一步开拓,符合联名被担保 人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 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2、除香港湘海、华强半导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 保或反担保的情况外,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均以最高额保证的方式向 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该反担保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此次上市公 司向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符合公平、对等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7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27,3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1.40%;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28,0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母净资产的 101.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535,9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74.7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