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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华强: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4—063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邓少军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以 3 票赞成全票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核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核通过《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266,248,705.44 元,
母公司净利润 197,838,751.5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30,426,771.44 元,扣
除 2023 年 度 分 红 209,181,864.40 元 , 母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919,083,658.59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增强投
资者获得感”等政策的号召,提升投资者回报,公司在保证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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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 的 前 提 下 , 拟 定 2024 年 前 三 季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045,909,3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即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 261,477,330.50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

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
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 范性文 件的 规定, 符合《 公司章 程》规 定的 利润分 配政策 和公司

《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
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
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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