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2-04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4—074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9 年起开展 CVC 投
资(基于产业的财务投资)业务,陆续完成了对多家半导体 IDM 或设计企业的参
股投资,致力于集聚产业资源、逐步建设打造产业链生态,并伴随所投资企业的
发展实现一定的投资收益。黄山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微电子”)
是公司以 CVC 形式参股投资的第一家企业,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和 2020 年
12 月对其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持有芯微电子 4.75%的股权(对应 330.75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自公司投资芯微电子以来,芯微电子业务发展情况良好,持续盈利,公司与
芯微电子除了股权投资关系外,也建立起了业务等方面的合作关系。现基于芯微
电子发展战略及其资本市场规划的调整,综合考虑公司的持股时间以及公司可实
现的投资收益等,公司拟通过参与芯微电子定向减资的方式减少公司所持有的芯
微电子 330.75 万元的注册资本(以下称为“本次减资”),芯微电子将向公司支
付减资款项 4,269.61 万元。公司取得芯微电子前述注册资本对应的投资成本为
2,976.75 万元,预计在本次减资完成后,将实现投资收益 1,292.86 万元(未经
审计)。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芯微电子的股权,但将继续与芯微电
子探索、挖掘深化业务等合作的机会。
2、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芯微电子的股东之一深
圳前海蓝点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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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在本次减资前持有芯微电子 1.43%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是
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减资属于公司对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的减资,构成关联交
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减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前海蓝点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60106976P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 186 号华强金融大
厦 3801-02
4、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6 年 2 月 29 日
7、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
其它金融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
等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不
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
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
9、合伙人情况以及历史沿革等:前海蓝点原名称为深圳前海鹏昌辉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成立之初,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有限合伙人深圳天方夜谭数码有限公司出资 99%,普通合伙人深圳前
海卓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 1%;2017 年 9 月,合伙人及出资比例情况变更为
2
有限合伙人深圳市中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资 99%,普通合伙人深圳市锦盛实业
有限公司出资 1%;2017 年 11 月,合伙人及出资比例情况变更为有限合伙人深圳
前海华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99%,普通合伙人华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
资 1%,此后合伙人及其出资比例未发生过变更;2018 年 2 月和 2023 年 5 月,前
海蓝点的合伙人进行两次同比例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0 万元,此后注册
资本未发生过变更。
10、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前海蓝点 2023 年的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
润为 6,304.65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海蓝点的净资产为 10,575.77
万元。
11、关联关系:前海蓝点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前
海蓝点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2、前海蓝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黄山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24151782468D
3、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新兴路 449 号
4、法定代表人:王日新
5、注册资本:6,960 万元
6、成立日期:1998 年 5 月 28 日
7、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8、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功率半导体芯片、器件及材料
9、股东情况:本次减资前,芯微电子的股权结构为:
持有股份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额(万股)
1 王日新 3,090.00 44.40%
2 王民安 1,020.00 14.65%
3 黄山芯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6.00 13.02%
4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00.00 5.75%
5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1.50 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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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30.75 4.75%
7 黄山宏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2.50 3.48%
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京雅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2.87%
9 祁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44%
10 安徽徽元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1.44%
11 深圳前海蓝点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25 1.43%
12 王苟新 90.00 1.29%
合计 6,960.00 100.00%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芯微电子的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80,007,070.16 933,277,517.74
负债总额 238,244,206.10 317,502,968.17
净资产 641,762,864.06 615,774,549.57
2024 年 1 月至 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4,186,292.38 392,548,557.92
营业利润 26,870,837.55 5,451,465.67
净利润 26,002,221.88 9,315,232.08
11、芯微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由公司与芯微电子、芯微电子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平、公正和
公开的原则协商确定,并与芯微电子拟向其其他股东进行定向减资的定价标准保
持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减资完成后,
公司预计可实现投资收益 1,292.86 万元(未经审计)。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芯微电子及其实际控制人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共同签署了《关于黄山
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减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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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金额:芯微电子定向减少公司所持有的芯微电子 330.75 万元的注册
资本,并向公司支付 4,269.61 万元减资款项。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
有芯微电子的股权。
2、减资手续的办理时间:协议方应互相配合在协议生效后 90 个工作日内完
成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3、减资款项的支付期限:减资款项由芯微电子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分期
付清。
4、其他安排:在本次减资的减资款项支付完毕前,芯微电子应于每月 20
日前向公司提供其当期财务报表。
5、违约责任:(1)芯微电子未能按期支付或按期足额支付减资款项的,应
按该期应付未支付部分金额的年化 8%的利率(单利)向公司支付利息。如芯微
电子未足额支付任一期减资款项超过 6 个月的,公司有权要求芯微电子的实际控
制人连带支付前述减资款项和逾期利息。(2)如未在约定期限完成本次减资的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6、协议生效:自协议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芯微电子股东大会一致
审议通过本次减资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CVC 投资(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基于产业的财务投资)是公司基
于已有的产业基础,以公司自有资金为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以服务公司打造虚拟
/实体 IDM 集团的产业发展战略为主要目标,同时兼顾财务上的回报的一种投资
形式。公司通过在半导体产业链持续开展 CVC 投资,致力于实现集聚产业资源、
赋能产业链相关企业发展、打造产业链生态、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等产业
发展目标,也希望能够伴随所投资企业的发展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促进公
司 CVC 投资业务的内生、滚动式发展。
本次减资是综合考虑芯微电子发展战略及其资本市场规划情况、公司的持股
时间以及公司可实现的投资收益等所做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发展产
生不利影响,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仍将与芯微电子保持紧密联系,与其积极进
行技术和产业交流,挖掘深化业务等合作的机会。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预计可
实现投资收益 1,292.86 万元(未经审计),将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对公司本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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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人民币 25 亿元
的额度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2023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深圳华强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和《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
融业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
除本次关联交易和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外,公
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
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 8,762.86 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 7,952.74 万元,
未超过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参
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
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风险提示
本次减资需待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告完成。敬请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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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于黄山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减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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