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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4-3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3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百零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 集 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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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7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特别提示:公司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湖南计算
机厂有限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议案”需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 3 号中电长城大厦 A
座 24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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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
  7.00                                                            √
             议案
  8.00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11.00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5 人
    12.01 选举戴湘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张俊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3 选举郭涵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4 选举许明辉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5 选举郑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13.01 选举李国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3.02 选举董沛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3.03 选举邱洪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4.01 选举刘晨晖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4.02 选举张焱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阅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
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3 号)、《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4 号)和相应的专项公告。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
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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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5 名非独立董
事、3 名独立董事、2 名股东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
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
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
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
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 A 座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        话:0755-26634759
     (4)传        真:0755-26631106
     (5)联 系 人:王习发     谢恬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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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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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066;
     (二)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议案 12,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13,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14,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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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股票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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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
   7.00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11.00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5 人      选举票数(票)
  12.01      选举戴湘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张俊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3      选举郭涵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4      选举许明辉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5      选举郑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选举票数(票)
  13.01      选举李国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3.02      选举董沛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3.03      选举邱洪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选举票数(票)
  14.01      选举刘晨晖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4.02      选举张焱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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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
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累积投票提案,在提案组“选举票
数”方框内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
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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