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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控赛格: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03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4-58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 29 楼会议室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柴宏杰先生

    公司董事长卫炳章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了

董事、总经理柴宏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
    (八)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8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59,853,4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680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3,423,4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0485%;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8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16,429,9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32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共计 48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50,527,5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193%;
    2、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万商天勤

(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

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                   有股东所持有                   有股东所持有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189,367,406          97.9552%   3,426,861           1.7726%   526,100         0.2721%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                   小投资者所持                   小投资者所持
   其中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
 中小股东表
              46,574,560           92.1766%   3,426,861       6.7822%       526,100         1.0412%
  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                  有股东所持有                   有股东所持有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456,598,619          99.2922%   2,656,997       0.5778%       597,800         0.1300%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                  小投资者所持                   小投资者所持
   其中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
              47,272,724           93.5584%   2,656,997       5.2585%       597,800         1.1831%
  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所
                                                               所有股东所                    所有股东所
                              有股东所持有
              股数(股)                       股数(股)      持有表决权      股数(股)    持有表决权
                              表决权股份总
                                                               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的
                                   数的比例
                                                                    比例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91,281,506          98.9453%    1,464,661          0.7576%     574,200       0.2970%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中
                                                               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
                              小投资者所持
   其中       股数(股)                       股数(股)      所持有表决      股数(股)    所持有表决
                              有表决权股份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3
 中小股东表
              48,488,660   95.9649%   1,464,661   2.8987%   574,200   1.1364%
  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王霖、杨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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