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特信:对外担保公告2024-06-13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ST特信 公告编号:2024-34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4 月 15 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
发信息”)董事会第八届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特发华银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下
称简称“特发华银”)申请授信分别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人民币 600 万元整,向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 450
万元整。
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六十六次会议以 9 票赞成、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前期同意为特发华银申请授信提供
担保的银行具体名称的议案》,应办理担保事项银行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第八
届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特发华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决
议中的银行具体名称进行修订,决议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决议为:同意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分别向招商银行常州
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 600 万元整,向建行江苏省分行及下属分支机
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 450 万元整。担保期均为自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特发华银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19 日
住 所:常州市金坛区荆元路 7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铝包钢单线、铝包钢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架空绞线、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架空相线(OPPC)的研发、制造、销
售、服务、咨询;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的销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
特发华银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特发信息持有特发华银 85.17%股份,
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特发华银 8.05%股份,14 名个人共持有特发
华银 6.78%股份。
2、历史沿革
特发华银(曾用名:常州通光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设立于 2007
年 11 月 19 日,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
主的企业。2013 年 3 月,特发信息购买特发华银部分原股东所持有的 51%股
权。截至目前,特发华银注册资本为 15,000.00 万元,特发华银的股权结构
为:特发信息股份公司股权占比 85.17%,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占
比 8.05%,其余股东股权占比 6.78%。
3、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特发华银资产总额为 45,202.10 万元、负
债总额 29,328.05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8,067.94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9,225.53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净资产 15,874.05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35,966.95 万元、净利润 495.86 万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特发华银资产总额为 50,216.63 万元、负债
总额 34,642.85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9,7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4,593.94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净资产 15,573.79 万元,2024
年 1-3 月度营业收入 8,454.35 万元、净利润-300.26 万元。
特发华银最新信用等级为 A。
4、经查询,特发华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与招商银行常州分行
被担保方: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600 万元整
2.与建行江苏省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
被担保方: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450 万元整
上述事项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均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特发华银的其余股东未提供相应担保,特发华银以其公司资产向特发信息本
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特发华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行为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发华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特发华银的其他股东不参与特发华银的实际经营,个人股东担保能力较弱,且
持股比例较低,对被担保方影响力较小,故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特
发华银以其公司资产向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经判断该反担保足以保障公
司的利益。公司对特发华银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充分掌握其经营决策情况,
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特发华银向银行申请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筹措资金,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特发华银申请授信额度分别向招商银行常州分行和
建行江苏省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16,15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8.47%,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3、特发华银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4、特发华银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