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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特信: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24-07-01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ST 特信            公告编号:2024-37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
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
发集团”)39.6875%股权无偿划转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
控”)持有。
    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无偿划转完成后,特发集团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仍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可以
免于发出要约。
    4、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生产经营战略、
业务模式、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特发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转来深圳市国资委下发的《深圳市国
资委关于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39.6875%股权无偿划转事宜的通知》(深国资
委函〔2024〕213 号),主要内容为:深圳市国资委决定将其所持有特发集团
39.6875%股权无偿划转给深投控持有,上述股权无偿划转基准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划转依据。


    二、本次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出方
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日期                     2004 年 7 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94195C

   (二)转入方
公司名称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         何建锋
注册资本           3,268,6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67566421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期限           自 2004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54 年 10 月 13 日止
                   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
                   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
                   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
经营范围
                   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
                   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
                   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成立时间           2004 年 10 月 13 日
主要股东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 100%。


  三、本次股权划转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情况
  本次股权划转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所示:
   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所示:




    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关于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特发集团有
限公司 38.97%股权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22】581 号),深圳
市国资委已将其持有特发集团 38.97%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
深投控行使。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市
国资委将所持有的特发集团股东会表决权委托给深投控行使的提示性公告》及相
关文件。
    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的控股股东为深投控,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四、本次股权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特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
    本次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生产经营战略、业务模式、损益及
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划转尚需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可以
免于发出要约。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