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ST特信 公告编号:2024-5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下午 14:5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15-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 大厦 B 栋 18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3 日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高天亮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419 人,代表股份 346,929,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33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 3 名股东,代表股份 338,924,9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643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6 人,代表股份 8,004,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91%。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谌雪娇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如下的议案: 1、提案名称: 提案序号 议案名称 提案 1 关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酬金的议案 提案 2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提案 2.01 选举李宝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2 选举洪文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3 选举伍历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4 选举杨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5 选举骆群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6 选举肖坚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3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提案 3.01 选举简基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3.02 选举聂曼曼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3.03 选举周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4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提案 4.01 选举尹章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 4.02 选举叶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序号 股数/票 股数/票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占比注 1 占比注 1 结果 数 数 提案 1 346,182,613 99.7847% 547,236 0.1577% 199,800 0.0576% 通过 提案 2 提案 2.01 339,979,582 97.9967% -- -- -- -- 当选 提案 2.02 339,916,636 97.9785% -- -- -- -- 当选 提案 2.03 339,718,359 97.9214% -- -- -- -- 当选 提案 2.04 339,916,026 97.9784% -- -- -- -- 当选 提案 2.05 339,926,019 97.9813% -- -- -- -- 当选 提案 2.06 339,719,219 97.9216% -- -- -- -- 当选 提案 3 提案 3.01 339,692,143 97.9138% -- -- -- -- 当选 提案 3.02 339,692,110 97.9138% -- -- -- -- 当选 提案 3.03 339,702,805 97.9169% -- -- -- -- 当选 提案 4 提案 4.01 339,702,819 97.9169% -- -- -- -- 当选 提案 4.02 339,687,618 97.9125% -- -- -- -- 当选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号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提案 1 10,557,620 93.3918% 547,236 4.8408% 199,800 1.7674% 提案 2 提案 2.01 4,354,589 38.5203% -- -- -- -- 提案 2.02 4,291,643 37.9635% -- -- -- -- 提案 2.03 4,093,366 36.2096% -- -- -- -- 提案 2.04 4,291,033 37.9581% -- -- -- -- 提案 2.05 4,301,026 38.0465% -- -- -- -- 提案 2.06 4,094,226 36.2172% -- -- -- -- 提案 3 提案 3.01 4,067,150 35.9777% -- -- -- -- 提案 3.02 4,067,117 35.9774% -- -- -- -- 提案 3.03 4,077,812 36.0720% -- -- -- -- 提案 4 提案 4.01 4,077,826 36.0721% -- -- -- -- 提案 4.02 4,062,625 35.9376% -- -- -- -- 注 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谌雪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 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