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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特信:特发信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ST特信         公告编号:2024-5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下午 14:5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15-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
大厦 B 栋 18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3 日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高天亮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419 人,代表股份
346,929,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33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 3 名股东,代表股份

338,924,9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643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6 人,代表股份 8,004,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91%。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谌雪娇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如下的议案:

    1、提案名称:


  提案序号                          议案名称


提案 1         关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酬金的议案

提案 2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提案 2.01 选举李宝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2 选举洪文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3 选举伍历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4 选举杨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5 选举骆群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6 选举肖坚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3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提案 3.01 选举简基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3.02 选举聂曼曼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3.03 选举周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4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提案 4.01 选举尹章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 4.02 选举叶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序号                              股数/票              股数/票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占比注 1             占比注 1   结果
                                      数                   数
提案 1      346,182,613 99.7847%      547,236 0.1577%      199,800 0.0576%      通过

提案 2

提案 2.01   339,979,582 97.9967%        --          --       --          --     当选

提案 2.02   339,916,636 97.9785%        --          --       --          --     当选

提案 2.03   339,718,359 97.9214%        --          --       --          --     当选

提案 2.04   339,916,026 97.9784%        --          --       --          --     当选

提案 2.05   339,926,019 97.9813%        --          --       --          --     当选

提案 2.06   339,719,219 97.9216%        --          --       --          --     当选

提案 3

提案 3.01   339,692,143 97.9138%        --          --       --          --     当选

提案 3.02   339,692,110 97.9138%        --          --       --          --     当选
提案 3.03    339,702,805 97.9169%        --           --        --          --     当选

提案 4

提案 4.01    339,702,819 97.9169%        --           --        --          --     当选

提案 4.02    339,687,618 97.9125%        --           --        --          --     当选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号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提案 1        10,557,620 93.3918%        547,236      4.8408%        199,800 1.7674%

提案 2

 提案 2.01     4,354,589 38.5203%         --               --         --          --

 提案 2.02     4,291,643 37.9635%         --               --         --          --

 提案 2.03     4,093,366 36.2096%         --               --         --          --

 提案 2.04     4,291,033 37.9581%         --               --         --          --

 提案 2.05     4,301,026 38.0465%         --               --         --          --

 提案 2.06     4,094,226 36.2172%         --               --         --          --

提案 3

 提案 3.01     4,067,150 35.9777%         --               --         --          --

 提案 3.02     4,067,117 35.9774%         --               --         --          --

 提案 3.03     4,077,812 36.0720%         --               --         --          --

提案 4

 提案 4.01     4,077,826 36.0721%         --               --         --          --

 提案 4.02     4,062,625 35.9376%         --               --         --          --

    注 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谌雪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
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