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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健集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01-03  

债券代码:149739.SZ                                    债券简称:21 天健 Y1
债券代码:148245.SZ                                    债券简称:23 天健 Y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3 年 12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市天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
定,由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
声明。
       一、本次债券(“21 天健 Y1”、“23 天健 Y1”)的基本情况

                                                     余额     期限
                     简                      到期                    利
序号       全称           代码     起息日            (亿     (年           还本付息方式
                     称                      日                      率
                                                     元)       )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
        深圳市天健
                                                                           为 3 年,以每 3 个
        (集团)股
                                                                           计息年度为一个周
        份有限公司
                     21                                                      期,在每个周期
        2021 年面
                     天   14973   2021-12-   2024-                   4.1   末,发行人有权选
 1      向专业投资                                   25.00    3+N
                     健    9.SZ      10      12-10                    5%   择将本期债券延长
        者公开发行
                     Y1                                                    一个周期(即延长
        可续期公司
                                                                           3 年),或选择在
        债券(第一
                                                                           该周期末到期全额
          期)
                                                                             兑付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
        深圳市天健
                                                                           为 3 年,以每 3 个
        (集团)股
                                                                           计息年度为一个周
        份有限公司
                     23                                                      期,在每个周期
        2023 年面
                     天   14824   2023-4-    2026-                   3.9   末,发行人有权选
 2      向专业投资                                   7.00     3+N
                     健    5.SZ     11        4-11                    8%   择将本期债券延长
        者公开发行
                     Y1                                                    一个周期(即延长
        可续期公司
                                                                           3 年),或选择在
        债券(第一
                                                                           该周期末到期全额
          期)
                                                                             兑付本期债券。

       以上各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且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行人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收到董事长宋扬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宋扬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发行人董事、董事长及发行人其
       他所有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宋扬先生的辞职报告
       自送达发行人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上述公告披露之日,宋扬先生未持有发行人股票。宋扬先生的辞职未
       导致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的正常运
       作。发行人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董事长选举等工作。
           截至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之日,发行人董事会同意郑晓生先生为
       发行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郑晓生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郑晓生先生担任董事后,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发行人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郑晓生先生简历如下:
    郑晓生先生,1975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建
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处
长、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深圳市龙
岗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2022 年 12 月起,任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的影响分析
    该事项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公司已发行债券的到期偿付预计不会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存
续期内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者注相关风险。受托管理人将持续
密切关注对“21 天健 Y1”“23 天健 Y1”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并及时向上述债券持有人发布后续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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