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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健集团:关于变更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12-28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致同”)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近期公开信息,并综合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1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改聘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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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施工及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致同近
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
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1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拟 2024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晓明,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拟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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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力,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
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56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26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
布情况,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
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情况综合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
8.24%。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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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自 2022 年起,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
至目前,天职国际已连续服务 2 年。2023 年度,天职国际对公
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近期公开信息,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
的需要,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的顺利开展,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
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
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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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改聘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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