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15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4-027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经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5,770,137股为基数,拟每10
股派发0.817元现金红利(含税),预计分配红利63,380,420.20元。2023年度不
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5,770,13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1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0.735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3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1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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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全部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
咨询联系人:欧阳铭志
咨询电话: 0755—26723146
传真: 0755—2672643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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